新唯物主义的诞生
当马克思意识到自己与费尔巴哈的区别并着手对他进行最后的清算时,他的新唯物主义就已经开始成熟了。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通过短短的11条警句式的论纲,高度概括了新唯物主义的理论逻辑构架。其中核心是以唯物主义的实践概念为基点,打破旧有的人本主义异化史观,全面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要点。在与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全面展开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包含的丰富内容,阐发了以实践为基础的新唯物主义的历史观,标志着马克思的第一个伟大发现的完成。这个被称之为历史唯物主义的新哲学,从根本上取消了旧的形而上学本体论在历史观上的合法性。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开宗明义地把这种历史观看作是德国唯心主义哲学的直接对立物,指出这种历史观和没有前提的德国旧哲学的不同:它不是没有前提的,它的前提是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态,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
1. 新唯物主义的出发点和基本规定
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新哲学,虽然在第一次清晰地表达之际已给出其完整的内涵,但由于它刚从旧哲学的基地中走出来,故而还没有获得一个确切的名称。当时,马克思称其为“实践的唯物主义”。 恩格斯后来则称其为“唯物主义历史观”。
事实上,实践是一个容易引起误解的术语。一方面,就“实践”概念而言,在马克思之前,它曾被许多哲学家使用过,马克思第一次把它置于唯物主义的基础上,赋予其全新的科学理解;另一方面,它也容易使人形而上学地把“实践”概念抽象化,从本质主义的立场出发,把实践看作世界的本原,把它与主体性哲学进行简单嫁接,取消马克思主义哲学对旧形而上学本体论的革命。
毫无疑问,辩证唯物地理解的实践概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生长点和立足点,也是它与一切旧唯物主义哲学的根本分界线。因此,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阐发的实践规定性就不是从哲学意义上对切什考夫斯基和赫斯等人的行动哲学的简单指认,而是马克思从自己的经济学研究中作出的崭新概括。具体说,它指的是作为一切历史活动之基础的“社会的物质活动”的总体。马克思在《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文中曾借用“工业”这个特殊的用语来指认人类主体创造历史的物质实践活动,“占有他自己的和自然的力量,使自己对象化,为自己创造人的生活的条件”。 因此,对马克思来说,不是抽象的实践范畴,而是每个特定历史时代的有着具体、现实的社会规定性的实践,才是他新世界观的真正逻辑起点。
这个逻辑基点和整个新唯物主义的基本规定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果我们充分照顾到紧接《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之后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便会清楚地看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实践范畴的首要的和基本的内容,是表现人对自然界的能动关系的物质生产活动。在整个马克思历史哲学的理论框架中,实践范畴都是指在一定社会关系形式下的人和物、主体和客体相统一的能动的生活过程。因此,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实践本身的规定性,是以历史的、现实的和特定的社会情境为背景的。
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包含着多重现实关系,它的内容是和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联系在一起的,而不是一个抽象的哲学范畴。因此,马克思的新世界观并不是恩格斯在1844年11月19日致马克思的信中所说的那样,只要“从经验主义和唯物主义出发”,“从个别物中引申出普遍物”就行了,而是要彻底摆脱“非历史主义的抽象”,客观地进入历史的、现实的、特定的社会情境之中,科学地总结和提升出来。
1852年,马克思发表了《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他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 (17) 这句话形象地表达了马克思历史观的核心内容。一方面,实践的特征决定了历史不是简单地作为自然产物的被动存在;另一方面,人们创造历史的实践又只能是在一定的、具体的、历史的条件下进行。因此,历史唯物主义的第一个重要任务便是确立自己由此出发的前提。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人类史的真正前提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 (18)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曾强调“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这一表达则是对《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具体解释,通过这一解释,历史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的区别就十分明显地凸现出来了。旧唯物主义即直观的唯物主义的立足点是“市民”社会,“至多做到对‘市民社会’的单个人的直观”,看不到历史是由社会地组织起来的人类实践所创造和推动的,他们不懂得用社会(社会关系总和)的观点看个人,而仅限于用个人的观点看社会,对于他们来说,社会仅仅是一种抽象,仅仅是一种“把许多单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即“类”。唯心主义虽然看到了历史“主体”的能动作用,但这种能动性被他们抽象地夸大了,而且他们所追寻的作为“完整的人”的历史主体只有在想像中才存在。因此,无论是旧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在历史观上无非都是用浪漫主义的色调来掩饰个人在严酷历史面前的无助。 (19)
在历史前提上,马克思既拒绝了唯心主义的虚幻性,也抛弃了旧唯物主义的抽象性,着眼于“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这样,他就既不像唯心主义那样抽象地谈论人的自我意识,也不像旧唯物主义那样抽象地谈论人的感性需要,而是首先确定人的自我再生产的活动与方式以及这种生产方式所决定的物质的社会生活条件,从而科学地解释了人的全部的历史活动。
2. 新唯物主义实现的哲学变革的实质
无论是用历史唯物主义,还是实践的唯物主义来定义马克思主义哲学,都表达了一种意思: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它之前的哲学是一种变革(用较为时髦的话来说是理论“范式”的革命),而这种变革的性质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性质。
在上文中,我们已经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性和“实践”性,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第一个重要标志,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称马克思主义哲学为“实践的唯物主义”是恰当的。但是,由于“实践”并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所惟一强调的,在马克思之前,“实践哲学”就已经作为黑格尔之后的某种新哲学的旗帜而出现了,并且在马克思之后,“实践哲学”又再度出现在西方现代哲学思潮中,而这两种哲学都和马克思所竭力贯彻的唯物主义精神背道而驰。这一点也正是当代“实践唯物主义”的哲学家们所没有根本解决的问题。因此,实践特征并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全部特征,而只是其显著特征之一,仅仅从这个特征出发,是不能完整地概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实质的。事实上,在马克思完成了由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的过渡之后,唯物主义已经是马克思哲学的根本观点,只是为了彻底贯彻这个观点而不是从这个观点上退却,马克思才在历史观上启用实践范畴,并强调所谓实践是指人的主体能动性,但不是唯心主义所发挥的抽象能动性,而是唯物主义地理解的人的感性活动。因此马克思在历史哲学中把实践作为基础性概念加以强调,其目的正是要用人的物质的感性活动取代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历史唯心主义所惯用的理性、精神、自我意识等抽象范畴。只有这样,马克思才最终实现了他在历史观中所引发的深刻革命:把一切唯心主义、形而上学和宗教神学从它们最后的避难所中驱逐出去。
列宁强调过,马克思主义“所特别注意的不是唯物主义认识论,而是唯物主义历史观。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的著作中特别强调的是辩证唯物主义,而不是辩证唯物主义,特别坚持的是历史唯物主义,而不是历史唯物主义” (20) 。这种看似随意的侧重和强调极为关键地点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征。
“辩证唯物主义”这一术语很容易使人产生认识论的想像,将马克思主义哲学视为与黑格尔的辩证唯心主义相区别的认识论。但列宁强调这一术语的内涵凸现的不是唯物主义认识论而是唯物主义历史观,这究竟如何理解?在后来的黑格尔研究中,列宁提出关于黑格尔逻辑的真实意义问题,认为其意义主要是关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重新强调了辩证法的意义,并且直接陈述了自己的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之间的关系。在传统研究中,人们简单地将这种关系表述为一种“颠倒”,马克思自己在《资本论》第2版“跋”中也是这样表达的。但是这种“颠倒”的性质到底是什么?它是如何完成的?这些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传统研究将这种“颠倒”定义为马克思用唯物主义的前提改造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唯心主义性质,这诚然是对的,但还不能充分表达马克思所说的“颠倒”的深刻内涵,因为,一般的“颠倒”,费尔巴哈已经做到了。正因为马克思不满足于这种简单的颠倒,才使他要在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础上继续前进:不是把人了解为“感性的对象”,而是把人了解为感性的活动。因此,简单地强调唯物主义的前提,是不能把马克思所实现的变革揭示出来的。列宁通过对黑格尔《逻辑学》的研究指出:这一个商品和另一个商品交换的个别行为,作为一种简单的价值形式来说,其中已经以尚未展开的形式包含着资本主义的一切主要矛盾——即使简单的概括,即使是概念(判断、推理等)的最初的和最简单的形成,就已经意味着人在认识世界的日益深刻的客观联系。在这里,列宁提出了一个在历史研究中的极其重大的问题:逻辑分析和历史分析的统一。他强调:“在每一步分析中,都用事实即实践来检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征。而众所周知,黑格尔辩证法的体系只是满足于它的形式上的连贯性,它用同质的逻辑分析代替了活生生的历史分析。当我们揭示这一层关系时,就会发现:只有当马克思把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形式运用于政治经济学的顽强的经验事实,才实现了他对黑格尔的“颠倒”。只有在这时,马克思才彻底打破了黑格尔辩证法体系的封闭性,在逻辑与历史的关系中使逻辑从属于历史,把逻辑分析颠倒为历史分析,从而奠定了辩证法的实践的唯物主义的基础,并凸现了它的革命意义。事实上,在《资本论》第2版“跋”中,马克思正是这样强调的:“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21) 这里所表述的绝不仅仅是简单的认识论颠倒,而是深刻的历史观革命。因此,列宁指出:“在《资本论》中,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不必要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都应用于一门科学。” (22) 这里所说的科学不仅仅是狭义的政治经济学,而是马克思从《德意志意识形态》到《资本论》中反复强调的作为“惟一的”科学的“历史科学”。这一点,在马克思之后很长的时间内都没有被理解和揭示。所以列宁指出:不钻研和不理解黑格尔的全部逻辑学,就不能完全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特别是它的第一章。因此,半个世纪以来,没有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是理解马克思的!从这一点看出,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都体现在历史观上的革命。
“历史唯物主义”并不是简单地把历史归结为经济的或物质的动因,这一点经济唯物主义已经做到了,他们从来都不否认经济关系在历史中的决定作用,但是他们却无法科学地面对历史本身,而只是把已经形成的历史现实,如资本主义,看作是永恒的,因而也就是超历史的。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历史唯物主义”,而是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始终贯穿着的一种历史主义方法。要达到对历史的这种理解,没有生成和发展的逻辑即辩证法是不行的。马克思对历史主义辩证法的系统阐发,最先是在马克思致安年柯夫的信(1847年)中作出的,这封信是马克思为批判蒲鲁东而写的历史哲学提要。接受了黑格尔思辨方法影响的蒲鲁东,在经济学的研究中生硬地以黑格尔的神秘理性为前提,把反映资本主义现实关系的经济范畴变成了一种神秘理性的先验结构(范畴体系)。针对经济学研究中的黑格尔主义式的思辨结构,马克思指出:“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一定的社会制度、一定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就会有不过是市民社会的正式表现的一定的政治国家。”马克思在这里强调“一定的”,其含义是:“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 (23) 把现实的经济社会形态看作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这才真正是从现实出发的唯物主义方法论,它打碎了一切形而上学的永恒性的幻想。在这种幻想中,真实的社会生活反而是虚假的,只有那永恒不变的秩序才是真实的规律。这种理论的立足点就像蒲鲁东的哲学一样,虽然意在批判现存的社会秩序,而最终还是深陷在现实的泥潭中,再也不能挣脱出来。在马克思的新视域中,一切现实的东西都是历史地、暂时地存在着的,或迟或早都将走向灭亡,都将受到批判与扬弃。资本主义社会并不是从来就有、永世长存的,而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人们应该用一种现实的批判的眼光来看待它,任何非历史的理解都是必须被抛弃的。
从“实践”、“辩证”和“历史”这三个定语看,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无论冠以其中的任何一个术语,都无一例外地指向历史观的革命,这种革命决非仅仅在认识(或知识论)上所能充分体现的。这种革命通过唯物主义的实践立场和辩证法的生成逻辑一举打破了旧形而上学的本体论体系,同时也取消了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的合法性,代之以一种新的以人的感性活动(实践)为基础的历史主义的科学的、革命的方法论。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充分理解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的统一,才能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性质。
3. 新唯物主义在实践和理论中的运用与发展
正是由于新唯物主义的上述性质,马克思、恩格斯反复强调自己的理论不是绝对真理的体系,而是实践的指南。也因此,在新唯物主义创立之后,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简单地停留在已有的结论上,而是通过对历史进程的把握,自觉地验证、发展自己的理论。
在1848年以后的岁月中,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多种形式获得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它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马克思、恩格斯通过直接参与无产阶级的革命活动,总结并发展出了国家与革命的学说;马克思通过进一步的经济学研究和《资本论》的写作,完善了自己的哲学方法论;马克思、恩格斯对自然辩证法的关注和探索,以及晚年对原始社会史的研究等。而所有这些研究的重点都趋向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深化和完善,其中经济学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马克思一生有两个重大发现,除了历史唯物主义外,另一个重大发现是剩余价值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史上,第二个重大发现与第一个重大发现之间的关系往往被忽视,因此从表面上看,剩余价值理论似乎是纯经济学的内容。事实上,马克思的第二个重大发现,使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发展迈出了新的有决定性意义的一步。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第一次充分陈述了他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在马克思致安年柯夫的信中,他又用七个“一定”作为限定语精确地阐述了用这种历史观观察和研究历史的方法论特征。从对资本主义现实进行科学解剖的要求看,古典政治经济学以及圣西门的社会主义学说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他们已经是在唯物主义地看待社会问题,但是,只有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才真正科学地解释了历史。造成这种差别的关键就在于只有马克思才深刻地揭示了现实发展的历史特征,指出资本主义作为一种特定的经济社会形态,是由人们继承下来的生产方式决定的,而且必然地要为新的生产方式所取代。这也就是说,资本主义和以往的历史一样不是永恒的,而是“一定的”、“历史的”。这种历史的方法对于唯物主义历史观来说具有基础性的作用。也正是这种方法使马克思在整个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中完成了最深刻的革命,以至他在一切细节上都远远超过古典政治经济学。正是由于马克思完成了政治经济学的革命,他的历史唯物主义才最终成为科学。
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内核第一次公开发表在《共产党宣言》中,而马克思用它来解释现代历史的初次尝试则是在《法兰西阶级斗争》中。现实的无产阶级革命需要总结经验、预测前途,从而迫使马克思进一步投入对当代社会的理论探讨。从1850年起,马克思重新开始了因革命而中断的政治经济学研究,这一研究几乎构成他后来理论活动的最重要主题。他留下了《1850—1853年伦敦笔记》、《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资本论》等极为丰富的经济学文献。
这些文献不仅是基于新的历史观对现代资本主义的研究,而且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进一步完善。在这些著作中,马克思把生产关系从社会其他所有关系中抽象出来,制定了经济社会形态的概念,对历史发展的阶段划分作出了科学论断。
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实现了从一般历史唯物主义的概述向狭义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的转移。前者在一般历史的哲学层面上揭示了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历史研究的基本方法,而后者则是基于现代资本主义的历史起源和发展进程揭示其独特的对抗形态和内在规律,从而把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提升到科学水平。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才彻底与空想社会主义划清界限。根据这种批判,马克思同时肯定了资本的伟大文明作用和它的历史局限性,既粉碎了把资本主义作为人类历史的永恒状态而加以美化的资本拜物教,也打破了直接改变交换制度而不进行彻底的生产方式变革的空想社会主义。哲学革命和经济学的变革相互支撑,使马克思的经济学发现同时成为他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发展的顶点。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把《资本论》看作马克思留下的“大写的逻辑”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