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辩证法与黑格尔哲学的主题

二 劳动辩证法与黑格尔哲学的主题

在黑格尔看来,康德只是提出了问题。“康德哲学的主要作用在于曾经唤醒了理性的意识,或思想的绝对内在性。” (1) 但康德的理性只是一种形式理性,是彻头彻尾的抽象思维。“这样,其结果,理性除了提供简单化系统化经验所需的形式统一以外,没有别的,在这样的意义下,理性只是真理的规则,不是真理的工具。理性只能提供知识的批判,而不能提供关于无限者的理论。这种批判,分析到极至,可以总结在这样一句断语里:即思维本身只是一种无规定性的统一,或只是这个无规定性的统一的活动。” (2) 当康德以实践理性作为问题的解决出路时,这种同样无具体内容的理性只是一种伦理设定的“应当”,最多表明了道德上的一致性。“所谓众心的一致不过只是大家对于某一内容表示共同赞成,以为足以建立起一个合乎礼俗的成见。” (3) 黑格尔认为,这种外在的干预是没有用的,理论必须揭示事物发展的内在逻辑,揭示事物内在转变的可能性。由此出发,黑格尔在面对社会生活时,提出了劳动辩证法,力图从作为社会生活的本质规定的劳动辩证法中解决康德实践理性无法解决的问题。

早年的黑格尔崇尚古希腊的民主城邦制,认为这种制度既能体现社会共同体的发展,也能实现个人的自由发展。当法国大革命冲破封建专制,以自由、民主、人权为旗帜时,黑格尔是法国大革命的积极支持者,但随着雅各宾派专政后恐怖统治的出现,黑格尔认为法国大革命已经走向了自己的反面,对它的反思,使黑格尔对资本主义社会也持一种批判的态度。通过耶拿时期关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黑格尔意识到,像康德那样简单地以伦理价值实现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超越是不可能的,也是肤浅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确造成了康德所说的二律背反,但同时也造就了超越二律背反的历史可能性,因此必须从对现实生活的分析中找到解决二律背反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既可以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同时也可以达到社会的理性自觉。黑格尔认为这个基础就是劳动。劳动作为社会生活的本质规定,能够实现个体与社会生活的本质联结。

把劳动作为社会生活的本质规定,是古典政治经济学提出来的。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中,首先是重商主义者把货币作为财富的一般本质规定,通过流通积累财富成为早期资本家的主要驱动力。但是流通本身是不创造财富的,只有回到生产才是回到了财富的真正基础。因此,重农主义者认为农业劳动是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尽管他们所讲的劳动还具有特殊性,但相对于重商主义者来说,已经是很大的进步。到了斯密时期,他抛开了劳动的特殊规定性,认为是“劳动一般”创造了财富。“在这里,‘劳动’、‘劳动一般’、直截了当的劳动这个范畴的抽象,这个现代经济学的起点,才成为实际真实的东西。所以,这个被现代经济学提到首位的、表现出一种古老而适用于一切社会形式的关系的最简单的抽象,只有作为最现代的社会的范畴,才在这种抽象中表现为实际起初的东西。” (4) 当斯密把劳动作为财富的最一般规定时,反映了资本主义已开始向大工业生产的结构挺进。

黑格尔站在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立场上,解读了斯密的劳动价值论。在《耶拿时期的实在哲学》中,黑格尔第一次比较详尽地研究了劳动的社会历史意义:劳动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对个人与共同体的决定性作用,以及劳动作为对个人与共同体起共同推动作用的本质规定性。“每个人的工作按其内容来说是普遍的劳动,既看到一切人的需要,也能够去满足一个人的需要:换句话说,劳动是有价值的。单个的个人的劳动和财产,并不是它们对他个人来说所是的那种东西,而是它们对一切人来说所是的那种东西。需要的满足是一切特殊的个人在其相互关系中的一种普遍的依赖关系……每个虽然是具有需要的个人,却变成了一个普遍的东西。” (5) 在市民社会的经济生活中,由于个人的劳动只有被置于社会的总体交换过程中,才能实现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个人的需要只有在交换体系中才能满足,这是资本主义社会同封建社会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劳动在个体与社会关系所起的中介作用。这也就是说,超越于个体之外的社会关系的总体性,那个在康德那里无法认识的“自在之物”,在劳动中却变成是可以理解的。“个别的人在他的个别的劳动里本就不自觉地或无意识地在完成着一种普遍的劳动,那么同样,他另外也还当作他自己的有意识的对象来完成一种普遍的劳动;这样,整体就变成了他为其献身的事业的整体,并且恰恰由于他这样献出其自身,他才从这个整体中复得其自身。” (6)

黑格尔的劳动与康德所说的实践已经存在着重要的区别。康德的实践概念主要是局限于伦理领域,而黑格尔的劳动则已是现实的生产活动。这种活动使主体同对象发生关系,在这一动态过程中,康德所设定的“自在之物”同主体发生着相互作用,并通过主体的作用被创造出来。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说:自然的“自在存在”作为同活动的意识“相对立的现实”,“沉没到虚妄性的假象之中去了”。这也就是说,通过劳动,主体与客体结合起来了,康德所说的那个自在之物,通过劳动转变为为我之物。“物质绝不会没有本质上的形式的,而且惟有如此它才成为某种东西。我愈是把这种形式据为己有,我就愈加现实地占有某物。” (7) 现象与物自体的僵硬的对立,在劳动的历史活动过程中被消解了。同时作为社会历史中的劳动,当它消解现象与物自体的二元对立时,也解决了自由与必然关系中的二律背反难题。

从黑格尔的这些论述来看,他是把康德的问题置于资本主义社会生活中进行解决的,这使得在康德那里是永恒对立的范畴获得了历史的意义,问题的提法也就超出了纯认识论的范围。在劳动辩证法的基础上,黑格尔把康德所说的二律背反变成了社会历史生活中内在的矛盾规定,从社会生活的辩证发展的视角来解决康德的难题。康德所谓的现象与物自体、思想与现实的对立与非同一性,在黑格尔这里变成了历史活动中同一绝对主体自我发展过程中的不同环节,这就把康德哲学中现象与物自体的分裂演变成了绝对主体的外化与回归过程。在这个外化与回归中,主体最终结束自己的分裂状态,走向理性的统一。经过这一发展过程,黑格尔认为哲学将最终实现自己所确立的理想。

黑格尔自认为解决了康德的问题,但实际上他只是把康德的问题推向了极端。康德的理性尚具有现实规定性,而黑格尔的理性则全然是先验的假设,他只是用假设的理性解决了康德的二律背反难题。在《精神现象学》第一章中,黑格尔在论述感性确定性时指出,感性的东西如果不借助于理性就无法表达出来,比如我们说这朵花是红的,这是对感性的描述,但在这个描述中,所用的语言都是理性的概念,因此感性的规定性是在理性(知性)之中,理性才是第一位的。在这个思想中,理性成为先验的存在,黑格尔实际上就把一定历史阶段中的理性抽象为所有认识的先验根据。在这个论断中,理性如果是假定的,那么它也是非理性的,所以黑格尔哲学解体之后,非理性主义的兴起是逻辑的必然。但黑格尔哲学中的实践概念已经具有了社会历史的内容,虽然在深层逻辑上这种历史内容还只是思辨理性的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