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环境的二律背反

一 人与环境的二律背反

在英国发端的唯物主义,开始是在认识领域中发展的,它强调人对自然界的认识来源于感性经验。当孔狄亚克将洛克的唯物主义运用于法国时,它就成为法国启蒙思想家用来说明社会生活的理论基础。孔狄亚克在《关于人类知识的起源的经验》一书中,发展了洛克的唯物主义观点,他证明,经验和习惯的事情不仅是灵魂,而且是感觉,不仅是创造观念的艺术,而且是感性知觉的艺术。因此,人的全部发展都取决于经验,而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个人经验的来源主要取决于外部环境和后天的教育。因此,环境的好坏、教育的优劣就直接决定了人的能力与素质。爱尔维修也是以洛克的学说为出发点的。他把唯物主义运用于社会生活,指出感性的印象和自私的欲望、享受和正确理解的个人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而这些都是环境的产物,“人的一切表象,一切概念和感觉都是周围环境对他发生作用的结果” (5) 。把人看作是周围环境的产物的观点,是法国唯物主义者要求变革现实的理论基础。

对于近代唯物主义这种环境决定一切的观点的内在逻辑,马克思作出了明确的论述:“既然人是从感性世界和感性世界中的经验中汲取自己的一切知识、感觉等等,那就必须这样安排周围的世界,使人在其中能认识和领会真正合乎人性的东西,使他能认识到自己是人。既然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那就必须使个别人的私人利益符合于全人类的利益。既然从唯物主义意义上来说人是不自由的,就是说,既然人不是由于有逃避某种事物的消极力量,而是由于有表现本身的真正个性的积极力量才得到自由,那就不应当惩罚个别人的犯罪行为,而应当消灭犯罪行为的反社会的根源,并使每个人都有必要的社会活动场所来显露他的重要的生命力。既然人的性格是由环境造成的,那就必须使环境成为合乎人性的环境。既然人天生就是社会的生物,那他就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发展自己的真正的天性,而对于他的天性的力量的判断,也不应当以单个个人的力量为准绳,而应当以整个社会的力量为准绳。” (6) 这个观点最初无疑是革命的、批判的,对于反对封建神学和基督教道德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这个革命的命题背后,恰好包含着一个相反的结论,这个结论同这个命题恰好又是矛盾的。

既然人的天性的发展来源于环境的改变,那么由谁并根据何种标准来改造环境?这是唯物主义感觉论者必须要回答的问题。按照法国唯物主义者的逻辑,环境的改变应由人的理性来推动,人的理性能够超越于外部环境之外,拥有这种理性的个人必定是超越于常人之上的社会天才,否则他的意见也只能是环境的产物。圣西门、傅立叶等人都把自己当作发现了某种真正的理性的社会天才来看待,而蒲鲁东关于社会改造的方案,最终也求助于这种“社会天才”。但是,如果只有天才才能提供改造社会的方案,那么这个天才方案当然不是在对环境的感觉中形成的,而只能是某种偶然发现的或神秘的天启之类的东西。这个结论与法国唯物主义者的理论前提恰好是矛盾的。可见,当法国唯物主义者认为环境及其一切属性都是意见的产物的时候,就已经背离了自己的哲学前提而走到相反的立场上去了。

意见与环境的二律背反,说到底是近代唯物主义在历史观上陷入困境的一种表现,这是直观唯物主义局限性的必然结果。直观唯物主义在面对社会生活时,依旧把它当作一个给定的对象,一种只能从外部加以静观的对象。这种对象既是人的意见的原因,又是人的意见的产物,这是一种循环论证。虽然人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是法国唯物主义在说明社会生活时达到的最高水平,但它还没有真正上升到问题的“根据”。黑格尔把这个根据理解为自我意识的纯粹活动,而马克思则把它理解为人的感性物质活动即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