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个人活动的历史空间:社会发展和个性发展

二 社会——个人活动的历史空间:社会发展和个性发展

关于个性问题,无论是国内学界还是苏东学界都有所探讨。但是,这些探讨一般都还只停留在社会学层面,没有进入历史唯物主义的真实语境。在历史唯物主义中,人的个性问题不是一个抽象的、可以进行一般探讨的东西,而是与人的自由、人格形成以及它们与社会存在的关系相联系的,对此必须进行具体的历史分析,因为“有个性的个人与偶然的个人之间的差别,不是概念上的差别,而是历史事实” (6) 。虽然马克思从来没有对这一问题进行过系统解答,但他无疑早就为科学地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最重要的启示。

首先,在承认自然界的优先性和基础地位的前提下,马克思认为,人的自由和个性发展问题不仅与人类对自然界的改造有关,而且更多地与社会的发展有关。自从1843年转变为一个唯物主义者之后,马克思就始终肯定:人、人类社会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自然界是人、人类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在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之后,他进而指出:劳动、分工和社会化的发展不仅实现了对自然界的改造,创造了越来越高的劳动生产力,而且也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创造了远非动物需要所能比拟的社会的人的需要、消费和享用,因此,虽然人的生物学基础始终是人的劳动和其他社会实践的最初出发点,可是,不断加速的社会化进程使个人之间的自然联系完全由社会关系所取代。这是因为,在物质生产过程中,人们不仅生产和再生产出自己的产品,而且也生产和再生产出他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同时,在交换过程中,这些生产关系又以物、物的关系和运动的形式存在于个别劳动者的面前,成为独立地存在于他之外的社会、“第二自然”。因此,人的个性发展总是要受到来自自然界和“第二自然”的双重制约,这两个方面的制约结合起来就造成了局部性的个人,这种个人在局部性的条件下就形成了局部性的个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对自然界的胜利,由经济发展中产生的物化和异化现象也随之发展起来,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第二自然”已经取代“第一自然”成为限制个人发展的主要原因。

针对资产阶级学者关于自由和个性发展是人的自然权利的观点,马克思科学地指出:人的自由和个性发展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是历史地变化着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通过对“自主活动”的论述,精辟地说明了这一点。

马克思说:“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关系就是交往形式与个人的行动或活动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与他们的个性相适合的条件,对于他们来说不是什么外部的东西;它们是这样一些条件,在这些条件下,生存于一定关系中的一定的个人独立生产自己的物质生活及其与这种物质生活有关的东西,因而这些条件是个人的自主活动的条件……人们进行生产的一定条件是同他们的现实的局限状态,同他们的片面存在相适应的” (7) 。从生产改变了自然,使之适应于人的目的这一点来讲,生产就是对外在必然性的认识(有时是无意识的)和运用,在这个意义上,物质生产永远是一种自主活动。人类的物质生产是辩证地发展的,随着生产的发展,起初是自主活动的条件,后来却变成了它的桎梏,因而自主活动具有历史性。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生产力具有了物的盲目运动的形式,对创造它们的个人来说它们已经不是个人的力量,而是与个人相异在的物的力量。由于与生产资料分离,劳动者丧失了一切现实的生活内容,成了抽象的个人。在前资本主义社会里,劳动固然是劳动者的一种谋生手段,但同时也是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一种手段,具有自主活动的外观。而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劳动在他们那里已经失去了任何自主活动的假象,而且只能用摧残生命的方式来维持他们的生命。劳动只是在异化的形式下才能成为工人的谋生手段。在前资本主义社会里,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尚未能发掘出物质生产活动的巨大创造力。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劳动作为“自主活动的惟一可能的形式”,创造了一切社会财富,为人类的全面自由发展提供了可能;但同时却发生了“异化”,“以致物质生活一般都表现为目的,而这种物质生活的生产即劳动……则表现为手段” (8) 。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对无产阶级而言,“各个人必须占有现有的生产力总和,这不仅是为了实现他们的自主活动,而且就是为了保证自己的生存”,“对生产工具一定总和的占有,也就是个人本身的才能的一定总和的发挥”。如果不能全部占有一定生产力的总和,而是有限制的占有,那么“他们的生产工具成了他们的财产,但是他们本身始终屈从于分工和自己的生产工具”,他们只能从一种局限性达到“新的局限性”,不可能全面发展或获得全面发展的可能。因此,“只有完全失去了整个自主活动的现代无产者,才能够实现自己的充分的、不再受限制的自主活动,这种自主活动就是对生产力总和的占有以及由此而来的才能总和的发挥”。 (9) 无产阶级只有通过革命才能实现对生产力总和的全部占有,使自主活动同物质生产一致起来,实现人与人的普遍联合,“随着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的占有,私有制也就终结了”,劳动也就从谋生的手段升为人的全面发展的手段了,“劳动向自主活动的转化”也就实现了。“在迄今为止的历史上,一种特殊的条件总是表现为偶然的,而现在,各个人本身的独自活动,即每一个人本身特殊的个人职业,才是偶然的。” (10) 个性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取得了空前广阔的发展空间。

我们注意到,在《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中,卢卡奇曾直接探讨了人的个性发展问题。根据卢卡奇的理解,人的自由和个性的发展是朝着合类性的方向进行的。如果说在社会化的进程中包含着合类性的发展,那么在个性的发展中就更是这样。这是因为,个性的发展始终是在自觉状态下进行的,是借助于人的悟性和理智来完成的,所以个性的发展和人的意识的发展不可分割;而社会化的进程则不同,它完全是在自发的状态下进行的,贯穿在社会化过程中的只有因果性,没有目的性,它不受人们的自觉意识的调节反而支配和制约人们的动机与行为。由此就产生了这样的情形:在社会化的进程中合类性是自在地产生着和发展着的,而在个性的发展过程中合类性则是自为地存在着的。由于这个差别就使个性发展和社会发展、个性的东西和社会的东西处于经常的、无法扬弃的矛盾和对立之中。在这个矛盾中,个性承担着超越自在的合类性而达到自为的合类性的历史重任,因为要把自发的(因果性的)社会发展过程转变为由一定价值目标所控制和调节的自觉的(目的论的)历史过程,没有个人的自主意识的联合参与是做不到的。这样,个性的发展在从自在的合类性向自为的合类性的发展过程中就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如果说,社会化的进程为自为合类性的实现创造历史前提和客观基础,那么个性的发展则为从自在合类性向自为合类性的转变准备主观条件。然而人的个性的发展总是要受到两个方面的限制,即自身的自然的制约和社会历史的制约。这种个人在局部性的条件下会形成局部的个性。因此对前一种人(受自身自然限制的个人)来说超越自我意味着自我丧失,对后一种人(受历史限制的个人)来说超越自我意味着自我解放。因此如果要真正超越局部性的自我,首先就要打破自身的自然限制,对自身的生物性基础进行以合类性为准则的调节和控制。这一方面需要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另一方面需要道德意识的提高和增强。面对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现实,卢卡奇认为个性的异化是当代异化的主要表现。因此,惟有发展个性才能有效地促进异化的扬弃,惟有变局部的个性为完整的个性才能有力地推动从自在的合类性向自为的合类性的转变。而为了发展人的个性必须发挥意识形态的力量,把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崇高的道德精神与人类理想结合起来,用自觉的合类性意识改造和控制人自身的自然,把人的生物学意义上的需求限定在人类理性所允许的界限之内。只有这样,才能首先把个人身上的自在的合类性转变为自为的合类性,以便进一步推动整个社会的改造,把整个社会存在从自在状态提升到自为状态。总的说来,卢卡奇对个性的论述在基本思路上与马克思是一致的,但是,由于他已经褪去了太多的革命激情,所以,他从早年的阶级意识转而诉诸人类意识,同时又竭力对这种人类意识进行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因此不可避免地要在类和社会、社会和个人之间摇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和个性发展的科学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