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一”只能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中实现
当黑格尔和马克思在展开辩证法、逻辑学、认识论的“三同一”思想时,他们都是围绕着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来建构其观点的。首先来看黑格尔。对黑格尔来说,上述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应当说较容易理解。黑格尔是在纯粹概念的基础上构建起他的既是认识论又是本体论的“三同一”思想的。他的“三同一”离不开纯粹概念这一重要的理论支点,而我们知道,所谓纯粹概念就是不依赖于任何外在的前提、关系和规律的无人身的思维。因此,对于黑格尔来说,他的纯粹概念必然是从其自身的本性、内在矛盾和根据中引出它们自己的发展过程的东西。黑格尔强烈地反对假设一个概念的存在,强烈地要求从事物本身开始来探讨事物的本质和发展,其原因正在于此。在他看来,如果像旧式认识论那样一开始就直接面对一个具体的对象,那么,这样一个具体对象就必然是一个假设的对象,这种对象是一个在应用它之前其本身就需要加以批判的范畴。真正的具体对象只有在认识活动达到终结状态时才能被把握住。黑格尔说:“逻辑是甚么,是逻辑所不能预先说出的,而要确知逻辑是什么,只有待逻辑的全部研究的最后结果和大功告成才能明了。同样,逻辑的对象,即思维,或者更确切地说,概念的思维,基本上是在逻辑的范围之内来研究的;这种思维的概念就是在逻辑发展的过程中自行产生,因而不能在事前提出。” (51) 也就是说,纯粹概念本身恰恰是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才能加以把握的东西。譬如,黑格尔逻辑学中的“有”、“无”、“变”三个范畴。如果把黑格尔的逻辑学理解为从“有”到“无”、再从“无”到“变”的过程,那么,这样的理解实际上并没有触及黑格尔逻辑学的精要部分,因为这实际上是事先假设了“有”和“无”的在场性。而黑格尔在其逻辑学中所要阐述的本义是,纯有即是纯无,而无论是纯有还是纯无都跟变易直接联系在一起,“有”和“无”的内涵只有在“变”中才能得以解释。一切变易都是某物的变易,而在黑格尔这里,深刻之处就在于他始终强调这某物是作为已经变易之物的结果而存在在那里的。也就是说,在开始的时候,这种某物还只能是一种抽象的存在,只有在结果的时候它才达到了一种真实。而要想理解某物是什么以及这个某物的发展历程,就必须要等到结果的状态之时,这种理解才是可能的。黑格尔的“三同一”思想之所以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紧密结合在一起,其原因就在于此。
如果说黑格尔是因为站在纯粹概念的基础上,所以他要强调辩证法、逻辑学和认识论的同一就必须运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的话,那么,马克思就不同了。马克思是因为要从理论上深刻地揭示被研究对象的历史性关系及其内部的复杂有机联系而把“三同一”思想与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结合在一起的。马克思吸收了黑格尔思想中掩盖在先验唯心主义外衣下的科学认识方法论的有益成分。面对资本主义经济形态这一研究对象,如果马克思不采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那么,他就必然要放弃一种从事物本身的内在矛盾的角度来引出它的发展过程的研究方式。这样,如果马克思依然要坚持对这一对象的批判态度的话,那么,所剩下的就只能是从某种在这一事物之外的前提或关系出发来展开对这一对象的批判思路了。马克思青年时期所采用的抽象人本主义批判方法就是这种方法的一种体现。仔细分析这种外在性的批判方法,不难看出它具有两个重要的缺陷:(1) 在这种思路下的对象,即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其本身的丰富内涵,其本身内部所具有的十分复杂的内在有机联系得不到深刻的挖掘,因为这种思路并不要求作这种深刻的挖掘,它只需要把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当作一个感性直观的对象就可以了。(2) 这种思路实际上假定了就其内在结构和内在矛盾而言,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实际上并不存在着什么必须被超越的理论的必然性,似乎只有从在这一对象之外的一个前提,譬如人性的前提出发才能找到这一对象被超越的理论必然性。因此,从本质上说,这种思路很难说真正越出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束缚。如果是这样一种理论研究方法的话,那么,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把它与辩证法、逻辑学和认识论的“三同一”联系起来。因为,就有机事物本身的发展来说,它恰恰是从简单的状态一步一步地发展而来的,这是事物本身发展中的最为真实的辩证法。逻辑学与认识论要想达到历史唯物主义的水平就必须要反映这种客观的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内容。而上述那种外在性的批判方式显然与使唯物主义的辩证法、逻辑学和认识论相统一起来的要求相去甚远。
马克思坚决地运用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科学方法,并使之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资本论》就是这种方法论运用的典型。本章的前面部分已经对这种科学方法论的运用作了详细的分析,在此不再赘述。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只有以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为基础,才能真正理解唯物主义的辩证法、逻辑学和认识论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是如何成为同一个东西的,也只有从这一角度才能真正理解辩证法、逻辑学和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的统一为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