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现象学朝历史哲学转向过程中的方法论嬗变

三 胡塞尔现象学朝历史哲学转向过程中的方法论嬗变

1930年以后,由于纳粹运动的影响越来越大,胡塞尔的哲学研究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变化是如此之大,以至于赫伯特·施皮格伯格认为胡塞尔晚年未完成的著作《欧洲科学的危机和超验现象学》的影响胜过了他大部分的早期著作的影响。 (22) 通过生活世界这一概念,胡塞尔一方面批判了当时的存在主义 (23) ,另一方面也拉近了与历史的距离。为了在当时的形势下说明超验现象学的必要性,胡塞尔在这本书中进行了所谓的“目的论的历史的思考”。

在这种思考中,胡塞尔提出相应的方法论要求:“我们处处想把‘原初的直观’提到首位,也即想把本身包括一切实际生活的(其中也包括科学的思想生活),和作为源泉滋养技术意义形成的、前于科学的和外于科学的生活世界提到首位。” (24) 胡塞尔认为生活世界是进行“超验还原”的基础。通过生活世界概念,胡塞尔的方法论所发生的变化在于,他不再像早期那样把现象学研究局限于“具体的和孤立的现象” (25) ,他试图去“识别和理解贯穿于这一切既互相反对又互相合作的变化不定的历史的努力中的统一性” (26) 。胡塞尔想通过“对历史的(我们的历史的)整体的批判地理解” (27) 来达到对历史的统一目的的澄明,并以达到这种澄明为哲学家的根本任务。而历史的目的就存在于最初的历史奠基之中,因而,回到生活世界中去的基本含义就是反思这一扎根于古希腊的奠基行为。

所谓“目的论的历史的思考”方法,也就是发现这种最终的也是最初的奠基。这无法通过精确的历史研究来获得表述,只有在一种自明的审视中才能从总体上把握这一奠基。为了做到这一点,现象学地对待生活世界的形式和结构就仍然是一个必要的方法论前提,即必须悬搁自然科学的或日常的对待世界的思维方式。这又表明了胡塞尔现象学方法的一贯性,这种方法应用到历史领域中就成为一种追溯的方法。胡塞尔解释道:“这种通过追索这些目的的最初奠基澄清历史的方式……这种追索存活下来的目的如何一再重新企图达到新的目标,如何一再企图克服原来的不尽令人满意的地方,进行进一步的澄清、修正、或多或少重新铸造的方式,在我看来,就是哲学家的真正的自我反思的方式。” (28)

可以看出,胡塞尔的这种历史现象学方法与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正好是相互颠倒的。前者是向前寻源并以此来进行一种历史目的论的说明,而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却是用现实来作为说明历史的基础 (29)

如果说现象学可以被运用到历史领域中去,那么它应得到彻底的改造。马克思主义历史辩证法与现象学如果说存在着某种共通性,那么这也只在于两者都以发现真实的本质和规律为己任。方法论上的一致性就在于对假象的排除。

但是这两者在方法论上的差别却更明显。在马克思那里,不是现象本身(当然更不是胡塞尔所说的由意识活动所显现出来的现象)直接被直观为本质,而是恰恰相反,他一层一层去掉现象,使本质表现出来。因此,在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中,直观方法非但不是方法论的核心,反而是应受到批判的(就像卢卡奇所做的那样)。现象本身也不是研究的目的,而恰恰是应被去除掉的。如果说这里存在着一致性,那么也仅仅是都运用了排除法,通过这种排除,本质得以显现。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并不要求我们如胡塞尔那样去直观现象本身,而是要说明历史现象(尤其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物化关系中呈现出来的历史现象)的本质发生过程。

在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中也有还原,但这种还原不是先验地完成的,而是通过科学的抽象达成的:在科学的历史抽象中找到原有的关系(简单关系),然后一步步再现今天真实的复杂关系和颠倒了的社会结构。进行还原,发现科学研究的出发点,这是科学研究必须经历的方法论步骤。但如何进行这种还原,就有了种种差别。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与胡塞尔的意识现象学除了在哲学基本立场上的差异外,对现象与本质的不同理解构成了他们在方法论上的根本差异。马克思在承认科学抽象的作用的基础上,又承续了黑格尔的辩证理解,于历史领域中用经济学的话语具体地指认出了在现象背后隐藏着的本质;而胡塞尔则仅仅在现象层次上直观到本质,并以此而满足。对于马克思来说,颠倒了的现象必须被揭示出来并受到实践的批判;而对于胡塞尔来说,现象只是被遮蔽了,而且是被人们的现实生活遮蔽的,它只需等待着哲学家的直观与反思,一旦有了直观与反思,现象便会自我显现自身。

从更深层次来说,指认出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与现象学的相通性,并不是为了证明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与胡塞尔的超验现象学在方法论上的同质性。真实的情况是,马克思与胡塞尔共同面对着一个现代性的后果:抽象成为统治。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着力指出了他的抽象理论与休谟等经验主义哲学家的抽象理论的不同。在胡塞尔看来,他所阐述的抽象并不是比较、归纳等形式逻辑操作的一个认知性的成果,相反,抽象本身就直接是意识必须加以直观的对象。因为,无论多么仔细的比较与归纳都不能构成全面的、普遍的抽象本身,但人们有时却可以一下看到作为抽象本身而存在的抽象,并对此有完整的理解。这也就是说,抽象在胡塞尔的视域中已独立化为一种完整的现象。抽象本身已成为问题,胡塞尔认为这是一个新问题,必须有新的解决方法。而马克思同样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提出了一个类似的问题:“个人现在受抽象统治,而他们以前是互相依赖的。” (30) 这本是人们在资本主义时代的经济学处境,但在哲学家的头脑中问题则变成了这样:新时代的特征就受观念统治。在马克思那里,抽象成为统治是由资本关系的普遍化造成的。在这种关系中,货币就成为这种统治性的抽象的现实代表,在此关系中,“货币从它表现为单纯流通手段这样一种奴仆身份,一跃而成为商品世界中的统治者和上帝” (31) 。这种抽象的统治正是造成资本主义社会的所有颠倒现象的根源,它在马克思那里是必须被推翻的。而对于胡塞尔来说,这种抽象一方面并没有获得这种历史经济学的根源性说明,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方面),作为哲学家的胡塞尔对于它,非但没有批判的任务,而只有提出直观其显现的任务。在此意义上,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与胡塞尔的现象学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问题,但由于哲学立场的不同,使他们采取了不同的态度(批判与直观),这也就造成了他们在方法论上的进一步的差别。

虽然胡塞尔在他的最后著作即《欧洲科学的危机和超验现象学》中也谈到了“发生现象学”和“构造现象学”,但他对历史的关注实际上并不是一种现实的关注,不是为了实际地解决现实问题。按照倪梁康先生的解释,胡塞尔在晚期的历史哲学转向仍然是其早期理论理性方面思考的延续。 (32) 胡塞尔在晚期仍然坚持了他的先验观念主义的立场。但不论怎么说,生活世界概念的引入还是造成了胡塞尔方法上的改变。这种改变就表现在胡塞尔此时已认识到:“我们本身生活在这个世界之中,我们的人的身体的存有方式是与这个世界相适应的。” (33) 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胡塞尔把生活世界作为通向先验现象学的一个通道或桥梁。这是对“科学世界观”的一种批判。在自然科学的所谓精确眼光中,生活世界的这种奠基性作用被湮没了。为此,就必须用一种哲学的态度和方法(现象学的态度和方法)把这种奠基性作用重新阐发出来。生活世界既是奠基性的,在它的引导下,哲学的态度和方法就必然是还原到本真地在世界中生活时所生发出的活的体验。因而,这种方法在历史研究模式中就必然导致那种“目的论的历史的思考”。自然科学以及几何学都应是为一根本目的服务的,“这种根本目的必定存在于这种前科学的生活中,并且必定跟它的生活世界相关联” (34)

那么,这种根本目的到底是什么呢?它是如何被现象学地显现出来的呢?在此,抽象再次成为一个问题对象。自然科学所运用的数学化的抽象方法显然是不够充分的。因为通过数学的抽象最多能做到对世界的形体关系的直观理解,而“具体地充实形体世界的时空形状环节的质料的充实(‘特殊的’感性性质),在它们自己的度量方面不能像形状本身一样被直接地处理” (35) 。数学式的抽象如果一味地要运用到这一切环节中去,那么它就只能导致客观知识的产生。但在客观知识中,生活世界的意义又被遗忘了。为此,就必须进行一场由“由客观主义向超验的主观主义的转变”。胡塞尔认为,在超验主义看来,“现存生活世界的存有意义是主体的构造……只有彻底地追问这种主体性……我们才能理解客观真理和弄清楚世界最终的存有意义” (36) 。由此,胡塞尔的“目的”就很清楚了:“自在的第一性的东西是主体性” (37) 。同时,为了与心理主义的主体划清界限,胡塞尔强调这种主体所执行的科学程序是超验的程序。这样,抽象不仅在形状(数量)方面得到了说明,在质料方面也成为可现象地把握的了。相对主义被克服了,客观主义也被制服了,于是历史的目的就只能在这超验哲学中现象学地显现出来。主体出现了,很自然地也就有了用现象学的这种主体性来篡改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的企图:“马克思认为必须能把总体性把握为一种进行着的、并进行自我转换的主体性,或者说,人们要想参与到历史中去就必须能够建构一种历史主体。” (38) 但很明显,这并不是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而只是一种主体辩证法。而主体辩证法的实质是唯心主义,正如胡塞尔明确强调的,现象学哲学只能是一种先验唯心主义。但是,反思或主体性永远也不可能成为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基础结构。

总之,胡塞尔向历史哲学的转向并不是为了求得对历史的说明(因此,胡塞尔的现象学在历史领域中甚至还远远地落在黑格尔的后面),而只是为了寻求通向现象学哲学的一个理论通道。这种转向的确如很多胡塞尔的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那只是胡塞尔现象学研究的一个副产品,它始终都没有成为他的哲学的中心主题。而它与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的距离更可谓有天壤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