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唯物主义哲学的逻辑基点是社会实践

二 新唯物主义哲学的逻辑基点是社会实践

如果把《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看作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骨架,那么实践概念就是这整个骨架的支点。这就是说,整个马克思主义历史观都是建立在实践这个最基本的概念之上的。因此,准确地把握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对于我们正确领会他的新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至关重要。由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实践概念是马克思首先制定的新历史观的基本哲学范畴,因而既不能把它当作普遍名词那样作实证性的理解,也不能和形形色色的非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概念不加区别地作含混、抽象的理解。《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开头就批评了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唯物主义的直观性,指出它们的主要缺点是不把事物、现实、感性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用感性的物质客体代替黑格尔的思辨的思想客体是对的,但是,由于他未能批判地吸收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容,所以就不能进一步用人类感性的物质活动来代替黑格尔的思辨活动。而黑格尔正是借助于这种抽象思维的能动活动来达到他在唯心主义形式下对世界历史的总体把握的。费尔巴哈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仅限于用主宾颠倒的方法克服它的唯心主义性质,以便重新把感性的物质客体确立为主词,而把思维客体变成宾词。结果,他得到的只能一方面是抽象的自然界,另一方面是抽象的人;对于自然界和人,除了极端崇拜和过度夸张之外,他的哲学实际上没有提供更多的东西。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只是把自然界和人看作感性的对象,而不是同时看作感性的活动。费尔巴哈虽然强调人和自然界的统一,但仅仅依靠感性的直观就不可能了解人对自然界的能动关系,达到人和自然界的真正统一。真正实现人和自然界的统一的是人的感性的客观活动,即物质生产劳动。这是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一切旧唯物主义从未提出并认真研究过的大课题。相反,劳动作为哲学范畴却最早出现在黑格尔的体系中,但黑格尔作为一个唯心主义者“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的”。因此,作为新唯物主义基点的实践概念的首要的和基本的内容,便是表现人对自然界的能动关系的物质生产活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实践概念的提出才使马克思决定性地超出了费尔巴哈,他不仅抛弃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而且根据唯物主义的原则改造了他的辩证法,从而积极地扬弃和克服了黑格尔哲学。

实践作为新唯物主义的逻辑基点,并不是提供一个类似传统哲学意义上的哲学本体,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活动与主体性。什么是实践?马克思称之为客观的物质活动,或人的感性活动。但如果仅停留在这个层面,并不能说明什么,因为第一个用感性的活动来同时消除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局限性的人并不是马克思,而是赫斯。这种抽象的实践,完全可以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抽象劳动来代替,这正是后来南斯拉夫实践派和国内一些实践人道主义者所理解的实践概念。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贡献不仅在于引进了实践概念,而且在于通过实践概念认识到必须具体地研究社会历史进程。在第六条中,马克思批判了费尔巴哈关于人的本质的学说,指出只有在具体的社会历史关系中才能真正地说明人的本质,这意味着人的本质是一定具体历史过程的产物。在第四、第七条中,马克思继承了费尔巴哈对宗教的批判,并进一步指出,要真正完成对宗教的批判,就要批判现存社会,而对现存社会的批判不能满足于哲学直观,而是要揭示尘世社会历史的内在矛盾及其发展趋势。因此,对实践的解释应当纳入到生产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中,旧哲学的共同局限就在于不能科学地说明社会历史的发生发展过程,这是产生历史唯心主义的根源。可见,马克思提供的既不仅仅是抽象的主体性,也不仅仅是活动,而是作为现实历史承担者的、一定社会中的现实个人自我再生产的活动。他不仅否定了观念本体论,否定了费尔巴哈的抽象人学本体论,并且最终也否定了赫斯和他自己原来的那种抽象的劳动本体论。具体的社会历史客观活动才是新唯物主义的逻辑基点。

实践作为具体的社会历史范畴,包含着多重现实关系的内容,只有结合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才能确切地把握它的含义。实践诚然体现着人对自然界的能动关系,体现着人的创造天赋,但是,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所要表明的还不只是对能动性的这种抽象一般的表述,而是要求具体地分析,在特定的人类发展阶段,人的主体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发展与发挥取决于哪些现实的社会历史因素。说得简单一点,就是实践所表明的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是一种既受自然制约又受社会制约的主体的能动性。这个主体连同他的活动,一方面受外部自然和自身自然的制约,另一方面又受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正是这些制约着主体活动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为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发展与发挥设置了界限。这个界限虽是有弹性的,而且对于不同的社会阶级和个人也决不相同,但却是断然存在着的。要突破这个界限,就必须改变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现实社会关系。这就意味着要发展物质生产力和变革社会关系。因此不难理解,马克思继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提出实践概念之后,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具体阐发新唯物主义历史观理论时,又引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两个重要范畴,并把它们作为制约人的历史发展的基本范畴而特别加以研究。

可见,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是新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也是新唯物主义理论的基础。

(1)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8页。

(2) 培根:《新工具》,关琪桐译,商务印书馆1938年版,第70页。

(3) 康德:《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庞景仁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66—67页。

(4) 北京大学哲学系编:《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第166页。

(5) 普列汉诺夫:《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博古译,三联书店1961年版,第6页。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66—167页。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77页。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79页。

(9) 同上书第2卷,第108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8页。

(11) 同上书第1卷,第76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9—50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1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