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分离到综合:一种历史的回归
在对待历史的意义和规律问题上,长期存在着两种彼此分离的研究方式。以人道主义的历史意义理论为例,就有基于人的实践活动来谈人道主义(实践人道主义)或基于人的先验主体性来谈人道主义(先验道德哲学)这两种立场。从这种立场来看待历史规律问题,虽然它们在不同程度上都否认了这种规律的客观性,但大多还是承认这种规律的存在的。结构主义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取消了历史的意义问题,但是它对结构功能的探讨实际上还是以对历史意义的一种明确回答为基础的。实证主义进一步把这种结构功能从实用的角度加以庸俗化,这更是对历史意义问题的一种明确回答。而结构主义和实证主义对历史规律则从客观的角度上加以研究,虽然结构主义主要从共时性角度研究这种规律的做法受到了后结构主义的指责,后者认为这种共时性的规律实际上代表着对现存的权力关系的某种意识形态认同,因而提出要瓦解这种规律。但是他们的这种“去魔化”要求,实际上正是代表着对一种真正的客观规律的向往。而且,后结构主义乃至后现代观点对这种普遍存在于经济、政治、文化乃至语言中的暴力统治结构的解构,正代表着那种把历史的意义和规律问题作为一个综合问题来研究的态度。这正体现了一种回归,即从对历史的意义和规律问题的分离性研究回归到对这一问题的综合性研究。因此,对于现代历史科学来说,对于认为只存在着“一门惟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来说,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研究包含在这个问题中的种种综合关系。这既是现代哲学的历史趋势,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真实要求。
就马克思主义来说,研究这一综合问题,它所提供的工具就是历史辩证法。正是历史辩证法把历史的意义和规律问题恰当地看成为一个综合问题。历史辩证法在研究历史的意义时,它的关注点不是任何一种历史目的论,它对历史意义的研究正是通过对人的生活状况的具体研究来进行的。它研究人们在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生存,他们实现自己的目的的条件及其制约关系,他们拥有和使用的工具的性质,他们所从事的社会活动的性质和结构,以及他们的目的和最终结果之间的复杂关系等。这些研究是基于对历史规律的一种确认,既是一种共时性的确认,也是一种历时性的确认。这样,历史的意义和规律问题在历史辩证法中就作为一个综合问题而被辩证地统一起来加以研究了。这种综合研究的价值在于,它一方面破除了对历史的意义和规律的任何一种形而上学的抽象,同时也破除了对它们的任何一种实证主义的盲从态度。从这个意义上说,历史辩证法对于解决这个问题所提供的就既不是任何一种先验的观念,也不是任何一种固定不变的研究程序,而是一种灵活有效的方法,是一种既深入人们思想深处,也深入社会历史深层结构的具体方法。它既包含着对人的生存的深切关怀,也包含着对社会历史发展的理性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