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亦可食
虫亦可食
虫不是不可以吃,要看什么地,要看什么俗,要看什么虫。
南宋周去非《岭外代答》:“深广及溪峒人,不问鸟兽蛇虫,无不食之。其间异味,有好有丑。”深广指广州的偏远地区,溪峒指西南地区少数民族。“丑”,我想是看着吃着都恶心的意思。文中提到:“蝗虫之微生,悉取而燎食之”;“蝗虫之卵,鲊而食之”。鲊,干腌制品。
这能好吃吗?清朝李光庭《乡言解颐》:“蝗虫嘴利于剪,最为禾稼之害。得之去头翅足,以油盐炒食之,中有黄者尤肥。”看来确实是好吃,至少是被描写得好吃。李光庭写的可是家乡天津事,不关偏远地区。他在书中还说:“《诗》咏阜螽,《尔雅》记土螽,种类同而形与名小异耳。”螽,《说文》蝗也。我们的祖先早就吃了嘛,还有什么话好说的。
蝗虫看着倒还不太恶心,蚯蚓如何?清朝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禾虫 闽广浙沿海滨多有之,形如蚯蚓。”赵学敏并引吴震方《岭南杂记》:“禾虫绝类蚂蝗,青黄色,状绝可恶厌。”吴震方形容得毫不客气,不过吃过后语气留温存软:“滴盐醋一小杯,裂出白浆,蒸鸡鸭蛋,牛乳最鲜。”
屈大均对禾虫的美味盛赞有加:“得醋则白浆自出,以白米泔滤过,蒸为膏,甘美益人,盖得稻之精华者也。”(《广东新语》)
现代美食家赵珩先生写过《中山食禾虫》,开始不知道“一盘望去如鸡蛋羹的”是何物,食后觉得“糯软而细腻,口感很好”,但“那些如米粒状的乳白色东西,实在猜不出是什么。主人坚持让我先吃,吃完了再说”。吃得差不多了,请客的当地文化局长笑着说:“请你们外地人吃这东西才叫费力不讨好,这东西就像你们北方人说的蛆,谁会吃它?”
“蛆”字一出,赵先生“再没有勇气下箸了”。你看看,文化局长到底有文化,“蛆”字形容得多好、多妙!
赵学敏把禾虫形容成蚯蚓,水平比文化局长略差点。不过历史上的确有人好吃蚯蚓,还一食成名。明朝陆荣《菽园杂记》:“南京国子祭酒刘俊,喜食蚯蚓。”琼管(海南)夷人也喜欢吃蚯蚓,其烹饪法也颇为殊异:“凡蝇蚋草虫蚯蚓尽捕之,入截竹中炊熟,破竹而食。”(《萍洲可谈》)我猜这样吃,竹香入蚓,颇为馋引。
周去非论虫之“有好有丑”,蚂蚁就看着比较顺眼。陆游《老学庵笔记》:“《北户录》云:‘广人于山间掘取大蚁卵为酱,名蚁子酱。’按此即所谓‘蚳醢’也,三代以前固以为食矣。”三代指夏商周,《礼记·内则》和《周礼·天官·醢人》都记录有“蚳醢”,蚳是蚁卵,醢是肉酱,即蚁卵酱。
《北户录》是唐朝段公路的著作,陆游所引之条已佚遗。比《北户录》更早,唐朝刘恂所著《岭表录异》记载:“蚁卵酱 交、广溪洞间,酋长多收蚁卵,淘泽令净,卤以为酱。或云,其味酷似肉酱。非官客亲友,不可得也。”一般人想吃还吃不到。
蚂蚁看着不“丑”,蜈蚣就很吓人了。这种虫子居然也有人吃,记录者还是刘恂:“蜈蚣:《南越志》云:大者其皮可以鞔鼓。取其肉曝为脯,美于牛肉。又云:长数丈,能啖牛。里人或遇之,则鸣鼓燃火炬,以驱逐之。”(《岭表录异》)
居然“美于牛肉”,居然“长数丈,能啖牛”,这么大的蜈蚣,不要吓死人啊!北宋钱易《南部新书》:“天宝四载,广州府因海潮漂一蜈蚣,陆死。割其一爪,则得肉一百二十斤。”天宝是唐玄宗李隆基的年号。蜈蚣一爪,“得肉一百二十斤”,蜈蚣有几爪?这蜈蚣可以去拍恐怖电影了!
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李又聃先生言:东光毕公(偶忘其名)尝奉檄勘苗峒地界,土官盛宴款接。宾主各一磁盖杯置面前,土官手捧启视,则贮一虫如蜈蚣,蠕蠕旋动。”李又聃,一说是李若龙,字又聃;一说是曹雪芹化名。反正这人是纪晓岚的老师,很会讲故事,他接着说:“译者云:此虫兰开则生,兰谢则死,惟以兰蕊为食,至不易得。今喜值兰时,搜岩剔穴,得其二。故必献生,表至敬也。旋以盐末少许洒杯中,覆之以盖。”
这个李又聃先生非但会讲故事,且定然是个美食大家,他最后说:“须臾启视,已化为水,湛然净绿,莹澈如琉璃,兰气扑鼻。用以代醯,香沁齿颊,半日后尚留余味。”纪晓岚听得太入迷了,“惜未问其何名也”。
忘了问虫子的名,惜哉!晓岚;惜哉!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