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没份
人没份
祭祀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论语·八佾》:“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孔子的意思是祭祀要身心投入、如临其境,若没有这种感觉,还不如不祭。打个比方,老婆死了,祭祀她的时候,身边坐着是气死老婆的小三,恐遭五雷轰顶。
祭祀又与食物关联,《论语·乡党》:“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祭神的肉,最终要分发给人吃,古代没冰箱,肉的保鲜期也就三天。孔子不愧是大食家!祭祀的初衷,是奉食于神,故旧时用作祭文的结语,往往有“尚飨”两字,表示希望死者享用祭品。
也仅仅是表示表示、意思意思,大家都不是笨蛋,《论语·先进》:“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孔子的意思再明白不过,还是先考虑“生”吧,死后谁知道!
祭祀嘛,就是吃吃喝喝,鬼也吃,人也吃。鬼是假吃,人是真吃,所以古人有“乞祠者”,南朝檀道鸾《续晋阳秋》:“襄阳罗友,家贫嗜酒,伺人祠祀,往乞余食。”罗友的晋人风度,展露无遗。
《世说新语》则描写得更为传神:“襄阳罗友有大韵,少时多谓之痴。尝伺人祠,欲乞食,往太蚤(早),门未开。主人迎神出见,问以非时何得在此,答曰:‘闻卿祠,欲乞一顿食耳。’遂隐门侧。至晓,得食便退,了无怍(惭愧)容。”
“隐门侧”说明他还有知耻之心;“了无怍容”则是“知耻而后勇”。
古代祭祀门类繁多,程序复杂,非专门研究人员不能全晓。但大抵有规格:祭天、祭地、祭祖等。祭天、祭地太复杂,祭祖也非一言二语能说清楚,本文就谈谈祭品,过于复杂的如太牢、少牢等,别论。
我曾亲身经历,有一次在微博上发文:“清明遥祭父母,以白水羊头、腌笃鲜、红烧鳊鱼、青椒山药鸡块、芹菜炒肚丝、焖煮南瓜、蚝油生菜,七菜祭祀。”忽然有人留言:“佛教教导我们不要用荤腥。否则只能为亲人增添罪业。”这个网名叫“某某国学”之人竟然还“研究”《论语》。
孔子在时,哪来佛教?佛教正式传入中国当是汉朝。因涉及宗教,我很客气地回答:“佛教是佛教,祖宗是祖宗。你名字中既然有‘国学’两字,当明白祖宗的‘牺牲’之意。另,‘国学’之人,当切记‘慎于言’,特别是对涉及别人亲人的话,不要肆意妄言。”
我能理解信仰佛教的人不茹荤,但实在不能理解祭祀于荤有什么关系?南宋赵彦卫《云麓漫钞》:“礼,食必先祭。释者(解释的人)谓祭先製饮食之神;释氏(佛教)亦祭,谓之出生,则修鬼道。儒释之分如此。”这句话最难理解“先製饮食之神”,“製”是“制”的繁体字,“製”有“致”之意,而“制”无此意。
为此我请教了曾出版拙作《小吃大味》的编辑黄慧鸣老师,黄老师一言而定:“先赐予饮食的神。”食必先祭,当是由《论语·乡党》“齐(斋)必变食”而来。杨伯峻先生注释:古代于祭祀之前,一定先要做一番身心的整洁工作,这一工作便叫做“斋”或者“斋戒”。
钱穆先生注释:斋,古人临祭之前必有斋;变食,不饮酒、不茹荤。
此“斋”与佛教的“斋”,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佛“斋”是常年“持斋茹素”,儒“斋”是祭祀前茹素,祭祀后不“变食”,否则孔子不会说“祭肉不出三日”。孔子要是活到佛教盛行的时代,别说在街上拎条祭肉,就算出此言论,恐怕也要被唾沫淹死(韩愈写《谏迎佛骨表》,差点送命)。
唐朝段成式《酉阳杂俎》:“近代丧礼,初死内棺,而截亡人衣后幅留之。又,内棺加盖,以肉饭黍酒著棺前,摇盖叩棺呼亡者名字,言起食,三度然后止。”请死人吃肉喝酒,是遵循古礼,不违法啊!
南宋梁克家《淳熙三山志》:“戒谕十六事……十五、在城里外丧葬之家,丧夜不得置酒肉燕乐,以亏孝道。”这条就符合孔子的“斋必变食”,但看清楚没有,文内有“酒肉”二字。过了“丧夜”,还是可以喝酒吃肉。今人都去吃过“豆腐饭(白事)”,席上只有豆腐没有肉类?
明朝陆荣《菽园杂记》:“今之祭礼,通行天下,器有定数,物有定品。”所谓“物有定品”指的是牺牲,供盟誓、宴享用的牲畜。有趣的是,陆荣接着说:“然天下风气不同,土产异宜,自有不能律者。如鹿兔北方最易得,南方泽国,则得之已难。今苏、松、嘉兴二祭,鹿兔皆买之邻郡,价亦颇费。广东全不产兔,每以胡孙(猴子)代之。”
陆游《老学庵笔记》记载:“南丰曾氏享先,用节羹、馣鹅、刡粥。建安陈氏享先,用肝串子、猪白割、血羹、肉汁。”享先,祭祀祖先之意。瞧见没有,荤菜居多,还有血羹。陆荣的“天下风气不同,土产异宜”实乃高见,南宋周去非《岭外代答》“斋素”条:“钦人亲死,不食鱼肉而食螃蠏、车螯、蚝、螺之属,谓之斋素,以其无血也。”
这哪里是“斋素”,分明都是“斋荤”嘛!
古今很多人,几天不吃荤,要“昏”过去的。司马光《涑水记闻》记载:“真宗时,马知节、韩崇训皆以检校官签署枢密院事。知节为人质直。真宗东封泰山,车驾发京师,上及从官皆蔬食。”封禅礼毕,真宗对宰相王旦等说:“卿等久食蔬,不易。”封禅属于大祭,你们吃了很多天蔬菜,很不容易啊!
没想到“为人质直”的马知节一言道破秘密:“蔬食者唯陛下一人而已。王旦等在道中与臣同次舍(息宿),无不私食肉者。”真宗问:“知节言是否?”王旦只能实言:“诚如知节之言。”
祭祀是祭神,“先赐予饮食的神”,后给予真馋的人。古人祭祀,我看到最有趣的一条乃《菽园杂记》所记:“献神牲品,赁于食店,献毕还之。”牲是牺牲,也就是肉。“献神牲品”居然租赁,祭祀完毕后归还食店,缘于“江西民俗勤俭,每事各有节制之法,然亦各有一名”,这种勤俭的祭祀法,有个很别致的称呼:
名曰“人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