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之蹄筋

猪之蹄筋

猪蹄,吃过的人不少,我也吃过。有次去孔子故里曲阜朝圣,路边小店里一只大猪蹄吸引了我,色润。买后晚上吃夜宵时下酒,只一口,甚惊艳,这个卤猪蹄,凝而不腻,韧而不柴,香而不过,小店做卤味的大师傅,恐得鲁菜之道:味厚而不失清香。

猪蹄味美,是传承下来的。南宋杭城内外的肉铺不少,早上卖生肉,“每日各铺悬挂成边猪,不下十余边”。成边猪即公猪(参见本书《狗坐猫吃》)。中午后,“各铺又市熬NFDAA熟食:头、蹄、肝、肺四件,杂熬蹄爪事件,红白熬肉等”(《梦粱录》)。

同一朝代的灌圃耐得翁《都城纪胜》也记录有“蹄子肘件”,肘是猪肘,不过他写得明白,这是“市食”。所谓“市食”(商店售食),可以理解为市民美食,也即平民美食。平民之食,大都上不了台面,猪蹄也一样,不过原因或别于其他吃食。吃猪蹄,一定要用手爪,爪而食之,方得其味。手爪是爪,猪蹄也是爪,故又名猪爪。

叫猪蹄,有人乐意,清朝褚人获《坚瓠集》记载:“南都乡试前一日,居亭主人必煮蹄为饷,取‘熟题’之意。”煮熟的猪蹄,意称“熟题”,取其吉利。题目都熟悉了,考试还能不过?

叫猪爪,有人不乐意。好玩的是,不乐意的还是参加考试的人。宋朝庄绰《鸡肋编》记载:“南方举子至都,讳‘蹄子’,谓其为爪,与獠同音也。”宋朝时候的爪与獠是否同音,不得知,但“爪獠”总非好词。宋朝的举子太洁身自好!

猪蹄上不了台面的另一个原因,是吃猪蹄要“啃”,牙齿游走骨头弯弯处,才得真趣。我们平时吃东西,不太用到门牙,啃猪蹄,得用之。吃相难看啊!怎上得了台面?怪不得西湖老人在其名著《西湖老人繁胜录》中曰:“大店每日使猪十口,只不用头蹄血脏。”南宋的大店,不提供猪蹄。要啃,去吃“市食”。

“市食”也是有讲究的,有卤煮的,有糟腌的,有酒醋的。清朝李斗《扬州画舫录》:“小东门街食肆,多糊炒田鸡、酒醋蹄、红白油鸡鸭、炸虾、板鸭、五香野鸭、鸡鸭杂、火腿片之属。”

糟腌猪蹄更受到市民的喜欢,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在。上海最著名的“沪西状元楼”(如今已无)和“老人和”,一到夏天,卖得最好的糟货即猪蹄。明朝刘若愚《酌中志》卷二十,记载有“糟腌猪蹄、尾”和“糟腌猪蹄、尾、耳、舌”,糟猪蹄排第一。

为何?还不是猪蹄味美,皮韧肉腴,就着小酒,啃而味趣,人生之乐,食为第一。“民以食为天”,食以味为上。啃猪蹄,啃着啃着,会啃到一根筋,韧而有劲,在嘴里嚼动,齿感实足。

猪蹄的这根筋,可抽出制成干品,食用时经胀发再烹饪。古人早就知道这根筋非凡品,发制后烹食,会柔软些,其味韧凝,微粘齿舌,又无须啃,故而这根筋上得了台面,这台面有时候还是“御”台。

《酌中志》:“先帝最喜用炙蛤蜊、炒鲜虾、田鸡腿及笋鸡脯,又海参、鳆鱼、鲨鱼筋、肥鸡、猪蹄筋共烩一处,恒喜用焉。”先帝指明熹宗天启帝朱由校,他喜欢这种吃口又腴又肥又韧又凝又鲜的杂烩。

清朝出现的御膳“满汉席”里,大概一百多道南北极味,猪蹄筋也占有一份,“海参汇猪筋”。海参猪筋,软韧弹齿,两物都要韧而不硬,清朝顾元熙学士“嫌官厨恶劣”,讥笑曰:“海参崛强蹄筋跳。”(《香饮楼宾谈》)

蹄筋虽为贵品且上得了台面,但终究比不过啃食猪蹄的乐趣。清朝有许多大吃货,其一乃嘉、道间名臣孙尔准,他啃猪蹄不像常人,一只足,二只撑。

清朝朱翊清《埋忧集》:“公未病时,常餐需供猪蹄十个,他物称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