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体育课程思政建设基本情况

一、高校体育课程思政建设基本情况

(一)课程目标引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学校的体育课程先后进行了8次大的改革,课程目标经历了从增强体质、三基教育(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技术教育)、三维(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能力)健康到体育核心素养(运动能力、健康行为、体育品德素养)的演变过程。从表面上看,虽然不同历史时期的体育课程目标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是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核心价值从未改变。受竞技体育思想的影响,许多学校始终把传授体育知识、掌握运动技能和增强学生体质视为体育课程的终极目标,而忽视了体育课程的德育功能,窄化了课程的育人目标,矮化了课程的育人价值。体育课程是寓促进身心和谐发展、思想品德教育、文化科学教育、生活与体育技能教育于身体活动并将这几方面有机结合的教育过程,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的重要途径。

(二)思政内容融入

近年来,根据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和《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一些高校在体育课程改革与实践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课程内容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其健身性和兴趣性更加接近学生的运动需求。竞技运动项目一直是我国普通高校体育课程的核心内容,对提高大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目前,我国普通高校体育课程内容主要有竞技运动项目、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新型运动项目和体育与健康知识四大类型,而涉及体育思想、体育文化和体育精神等方面的思政内容少之又少。

通过体育教学使学生掌握必备的体育知识与技能是体育课程的重要目标。没有运动技能教学,体育课程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也就失去了体育课程的本质特征。体育课程也是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载体,体育课程中的知识学习、运动技能训练、意志品质培养、人格塑造和社会化推进等与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任务基本一致,是非常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

(三)教学过程渗透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体育一直被作为传递运动技能的知识性学科。在体育教学中,教师只关注体育课程的狭义功能,而忽视了广义上体育课程的“育人”功能。有些教师“教”而不“育”,“教”而不“研”,重“技能”轻“品德”,忽视了对学生的理想信念、体育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努力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因此,体育教学不仅要传授学生强身健体的知识与方法,还要通过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学生理想信念和意志品质。改变传统教学模式就是要把思政教育理念和思政教育内容渗透到体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以提高德育的成效。

(四)教学评价激励

高校体育课程评价主要考核教师“教”的效果和学生“学”的效果。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包含体能、运动技能、体质健康水平和课堂出勤率4个方面。教师可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学生掌握运动技能的实际情况,采用量化评价的方法,将各考核项目按照不同的评分比例进行折算,最后评定出综合成绩,而学生思想品德及其表现在评价中并未得到应有的体现。通常情况下,体育教学中的“育”是很难测量和量化的,但能通过可测量的“体”来督促“育”的落实,这是因为“育”就蕴含在体育活动中[6]。做出正确评价的“指挥棒”对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通过信息化等手段,探索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参与评价的有效方式,客观记录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特别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将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7]。因此,对于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的评价已成为进行体育课程思政改革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