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 主要制度政策
2025年09月26日
19.2.2 主要制度政策
2010年,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重新拟定、公布及实施新的房地产政策,希望解决居民住房难的问题,并通过打击私人楼宇的投机者来使楼市降温。首先,特区政府于2010年年初拟订房屋政策的发展方向为以社会房屋为主、经济房屋为辅、财政资助作补充;其次,在同年9月28日公布为促进房地产投资市场发展提出六大方向:①加重炒卖成本,遏止市场过度投机活动;②收紧楼宇按揭,确保楼宇业务稳健发展;③规范市场运作,引导市场持续健康发展;④增加土地供应,促进住宅单位供需平衡;⑤提高信息透明度,保障参与各方合法权益;⑥采取支持措施,鼓励租赁市场加快发展。为配合六大方向,制定了10项措施遏制楼市炒作风,包括:①取消0.5%的中间转移税,改为直接征收1%~3%的物业转移印花税;②加强税务稽查;③330万元以上物业最高获七成按揭;④立法监管房地产中介活动;⑤规范楼房销售时间、登记制度、买卖合约等;⑥完善地产业行为指引;⑦公开卖地,适时推出适当地块拍卖,兴建小面积住宅,增加住宅商品供应量;⑧每月公开各区成交单位的数量、价格及平均使用面积等数据;⑨开发商入市需提供更详细的资料;⑩降低出租房屋税率至普通住宅单位租住税率水平。同时继续强调公共房屋的兴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