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机构中的网络舆情监控机构

(一)中国警察机构中的网络舆情监控机构

中国公安部下设网络安全保卫和反恐怖等局级机构,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监察工作。[10]上海市公安局在2001年6月成立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担负国际互联网营运中“消防队”“治安队”和“抢险队”等多种职能,包括:指导、协调、检查、监督上海党政机关、金融、重点生产部门、通信等单位的计算机网络安全保护工作;依法查处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掌握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发展动态,研究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防范和打击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对策;组织、指导对计算机病毒及计算机灾害事故的防范、处置工作;对有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等。[11]在公安部的牵头领导下,2005年8月,公安部提出了开展建设城市报警和监控系统的意见。在试点的基础上提出了“3111工程”,大规模拉开了建设平安城市的序幕,并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进入智慧城市建设阶段。智慧城市包括智慧城市服务数据中心、应用及服务平台、网络以及终端等4类重要元素。以信息处理提供应用支撑能力、以异地备份提供数据保障、以信用透明度评估能力保障信用安全,从而形成一个闭环式的服务体系,构成融合无线通信、宽带通信、物联网和云计算的整体集成解决方案。[12]2015年4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信息网络防控网建设,落实手机和网络用户实名制;坚决整治利用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暴力色情等违法信息及低俗信息;加强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和深度应用,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主动预防和打击犯罪的能力;将社会治安防控信息化纳入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充分运用新一代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智能传感、遥感、卫星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创新社会治安防控手段,提升公共安全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13]网络信息监察成为这个庞大体系的一部分。

通过监控和安全软件,网络警察可以监控上网记录,包括网页下载记录、聊天内容记录、文件修改记录等,关键字会触发后台的键盘记录和截屏功能。所有操作的文件会有专门的存储用来存放,随时随地都能调取。公安部第82号令明确规定,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记录并留存用户登录和退出时间、主叫号码、账号、互联网地址或域名、系统维护日志的技术措施。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单位记录并留存用户注册信息;使用内部网络地址与互联网网络地址转换方式为用户提供接入服务的,能够记录并留存用户使用的互联网网络地址和内部网络地址对应关系;记录、跟踪网络运行状态,监测、记录网络安全事件等安全审计功能。[14]2015年6月1日,50个省市公安机关统一标识为“网警巡查执法”的微博、微信和百度贴吧账号集中上线,通过24小时巡查,及时发现网络各种违法犯罪信息和有害信息;依法震慑制止网络违法犯罪和网上不良言行,对情节轻微的网民进行教育警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15]网监大队的职能参见图6-3:

图6-3 网络信息监察大队的职能

公安局网络监察信息大队的职责可以分为三块:一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计算机房建设制度和互联网营业场所的监督管理。负责与互联网运营有关的制度、场地的管理与监督。二是国际互联网接入、备案、监控和信息传播管理。这是网监大队职能的一个重点,监控国际互联网,防止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在国内发布与传播,监控国际互联网与国内互联网之间的联结和信息交换,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通过国际互联网渗透中国。三是保卫国家重要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网络安全,防范网络黑客、网络犯罪和计算机病毒的传播,打击互联网非法侵入和网络欺诈行为,维护中国互联网络的运营安全,保持互联网的稳定性。[16]

从网络舆情监控的视角来看,网监的第二和第三项职能构成重点,即监控国际互联网中涉华危险信息的发布和输入,打击国内互联网犯罪,包括利用网络论坛、网络交流工具、自媒体发布等方式,发布危害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信息。

图6-4 网监的具体职责

对于网络警察而言,其具体工作如图6-4所示,由4部分构成:

(1) 监控所有重要服务器,保持与服务器的绑定,对通过服务器上传和下载信息保存记录。对服务器的监控由网监大队完成,对信息的流动和异常保持警惕。服务器的拥有公司本身承担对自身服务器的监控和信息记录工作,在出现异常信息流动时,应网监部门的要求提供服务器上传和下载信息的记录。

(2) IP地址监控和过滤,建立网络信息发布关键词过滤库。在互联网络中,出现异常信息时,启动对异常IP地址的监控和过滤,尤其是对来自海外网站的异常信息来源的IP地址,在必要时实施阻断措施。建立网络信息发布的关键词过滤库,当发布的信息触及过滤库中的词汇时,将自动被屏蔽。关键词保持稳定和动态相结合,根据形势和政策导向适时作调整。在这个过程中也需要取得网络服务商的支持。

(3) 重点网络论坛监控,QQ、微信等主要聊天工具监控。主要监控敏感信息和谣言,对绝大部分谣言或敏感信息作删除处理,少部分人因发布敏感信息而被约谈,接受批评教育,发布触犯刑律的谣言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4) 反网络诈骗和犯罪。通过互联网络实施诈骗和犯罪的案件呈高发态势,受害人群分布地域极广,人数众多,这个领域是网监部门干预的重点,也是难点。它需要非常高的技术手段,而一般的网警缺乏这种技术能力和水平,需要网监部门高层调动各方力量实施,在技术、人员、资金和时间上要求很高,刑事警察在这个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网监处于配合位置。

总之,4个主要职能都需要网络服务商的大力协助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介入。而一般的论坛和网页信息的监控,由专人分工负责即可完成,它也是网监工作的大宗;而涉及互联网诈骗和犯罪行为,需要网监大队高层调动行政资源、技术力量、兄弟省市网监和刑事部门;对于跨国犯罪,需要国际刑警组织、所在国家警察和政府机构配合完成。

在平安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的背景下,网络信息监察大队的工作逐渐融入智慧城市建设平台,成为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参见图6-5:

图6-5 网络信息监察大队在智慧城市平台中的位置

智慧城市是以物联网技术为基础,互联网、通信网技术为条件,以IT支撑基础设施,充分发挥信息通信技术的集成能力,形成基于海量信息和智能过滤处理的新的生活、产业发展和社会管理模式。在城市中,以通信网、互联网和物联网为基础形成庞大的城市数据中心。在此基础上,应急指挥中心、数字交通网络和公安网络信息监察依托城市数据中心实施对城市的维护与管理,保持城市的正常运转。公安网络信息监察大队与应急指挥中心保持密切合作,同时根据自身的职责实施对互联网的监控,维护互联网络安全。公安局网络信息监察大队是智慧城市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数据中心建设和应急指挥中心的运转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同时通过对互联网的监控与管理,是互联网络数据交换大流量的静默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