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生物特征识别发展战略
1. 总统首推工程
为了确保生物特征识别能够满足政府长期需要,美国政府大力推进生物特征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改变人们对这种技术的认识,承担领导角色。[23]联邦政府在2003年发布了监控信息整合和使用总统令,强调对已知或嫌疑涉恐人员实施信息监控,实现各部门间信息共享,[24]2004年的总统令要求建立恐怖分子综合监控程序,建立移民、执法、情报、反情报、边境保护、运输系统、关键基础设施反恐监控的协调和综合解决方案。[25]在政府雇员和合同商中建立一致的身份识别标准。[26]这些领域后来都成为美国生物特征识别的重要领域和方向。2008年,联邦行政机构和情报机构通过互助方法实现生物特征和相关信息情报的收集、储存、分析和共享。[27]在美国生物特征识别和应用的关键时期,美国总统一再通过行政命令,有力地推动了相关技术的开发和融合,尤其是各执法部门数据库的兼容和共享,成为联邦政策推动的关键。
2. 国会立法为生物特征数据库建设开绿灯
“9·11”委员会认为,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很容易解决,难的是制定政策和法律,并以之为基础向官员授权获取信息的范围。[28]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会在2001年10月26日通过《爱国者法案》,规定采集移民、留学生数据建立生物特征数据库,在机场、海港、陆港建立生物特征数据系统,实现数据库间的整合;司法部和国务院要致力于开发生物特征技术,方便入港口岸读取;建立进出港数据系统与执法数据库间的连接,供联邦执法机构使用。[29]该法案建议海外领事馆和美国进入港可以访问FBI自动指纹识别系统;强化国务院和移民官员识别被通缉外国人的能力,保障签证和入境美国安全。[30]2004年,国会授权总统建立信息共享委员会,负责实现联邦、州、地方和部落政府机构、私营部门间的信息共享。[31]开发一个便于使用的项目,使每一个签证官、入港口岸工作人员、移民官员能够访问所有合适的生物特征数据库;将可疑护照信息以数字形式便捷地转送到卡专家中心;授权签证官员和移民官员访问执法敏感情报数据库。[32]国土安全部要制定一个计划,建立生物特征自动录入和退出数据系统。[33]
美国立法机构还在2008年修订了外国情报监控法案,规定外国情报监控法庭在接到申请时,有权发布命令批准将一个不在国内的美国人作为监控目标,通过获得电子监控、储存的电子通信或数据,以获取外国情报。当这个被监控的美国人回到美国国内之后,对他的监控将会被终止。[34]司法部长在情况紧急下可以采取最简程序,发布对相关人员的监控命令,并在7天内将监控申请补交给法官。[35]外国情报监控法案赋予联邦安全和情报机构对位于美国以外的外国人、机构和行政人员拥有合法的监控权力,并且这种权力的获得是没有限制的。
美国国会在安全和反恐名义下,制定并通过了众多法案,将外国人、留学生、移民、部分美国人纳入监控范围内,并为执法机构获取上述人员的生物特征数据在法律上广开绿灯,极大地推动了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生物特征数据库的建设和共享。之后,公共和私营部门建立的各种生物特征数据库项目广泛地推展开来。
3. 协调科学界,推动生物特征识别的资助和研发
美国联邦科学界有四大重要责任,即提升发明,维持美国科学界的卓越性;对国家的挑战作出及时的创新性响应;投资并促进科学对国家利益的转化;科学和技术教育对人力资源的发展取得卓越成就。
在安全威胁的紧迫形势下,美国联邦政府要求科学界投入到生物特征的研究和技术推广上,了解不同群体在生物特征需求上的优先性,投资交叉基础研究,和产业界一起努力满足政府需求,使联邦研究、发展、测试和评估机构的效率最大化,帮助联邦机构制定生物特征研究计划,参与生物特征标准、测试工具和评估系统的制定。[36]美国科学界对生物特征识别重要性的认知,极大地推动了相关领域的科学家将生物特征识别和标准作为研究的重点方向,使美国在生物特征的研发上出现井喷之势,各种项目得到立项和推进,新技术不断涌现,各种科技公司和数据库建立起来,推动了生物特征技术和应用的发展。
4. 成立专门机构,全面负责生物特征标准的制定和推广
为了大力发展生物特征识别,推动技术的实用化和普及化,美国国家科学和技术委员会于2002年建立了生物特征和身份管理分委员会,全面负责协调生物特征科学与技术政策的制定和项目开发,推动生物特征标准的制定和推广。[37]分委员会成立后,聚焦于在联邦政府机构中推广生物特征知识和技术,建立跨组织关系,制定生物特征识别全国和国际标准,对项目、技术和标准展开评估。
在发展生物特征识别的过程中,分委员会通过集合这个领域的科学家梳理出需要解决的5个关键问题:快速将现有的生物特征能力整合成可实用的满足关键短期需要的系统;发展可以满足长期实用需要的技术;发展用于生物特征实践的隐私理论;克服技术、政策和跨部门信任问题,从传统的、不能兼容的炉管式操作系统转化为所有政府机构通用的系统;向政府官员和市民提供生物特征识别能力和应用培训。[38]在生物特征和身份管理分委员会协调下,美国联邦政府相关机构致力于研究、测试、评估生物特征识别及标准的制定,合作开展计划、资助和管理,取得了巨大的成果。[39]2006年6月,美国总统批准了国家反恐执行计划,在该计划下,国家反恐中心建立起多元的、部门合作的生物特征识别系统。[40]在生物特征识别获得长足发展的同时,建立起跨组织兼容工作组,帮助实现跨部门间生物特征识别的兼容和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