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墓葬中出土的玻璃器
2025年09月26日
三、关于墓葬中出土的玻璃器
图10 玻璃人
玻璃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其称呼也多种多样,如琳琅、琉琳、流离以及玻璃等等,直到清康熙间玻璃和琉璃混称的现象才彻底分开。[9]考古发掘所见到最早的玻璃实物在西周时期,此后历代的器物均有发现。就铜川而言,目前所见到最早的玻璃器,是汉墓中出土的玻璃耳珰。[10]受地域局限,汉代以后至元代之间的玻璃器,除耀州区神德寺塔基的琉璃瓶和料珠[11]之外,在当地再无出土。任福墓的这两件玻璃人,可以说是一次重要的发现(图10)。
这两件玻璃人,应该是侍女造型,其手中捧物姿势,也符合侍从的形态。《明史·礼十四·凶礼三》载:明代官员使用的明器中有“乐工十六,执仪仗二十四,控士六,女使十……公、侯九十事者准此行之。余以次减杀”[12]。因此玻璃人相当于规制中的女使。
对于元代以来中国玻璃器的产地,干福熹先生认为:“元代以后的中国内地制造的玻璃是以钾钙硅酸盐系统为主。玻璃的主要制造地为北京的故宫内皇室玻璃厂、山东淄博的琉璃厂以及以后在广州地区。……以小件日用品如发簪、杯、瓶、鼻烟壶等为主。”[13]明代中国玻璃生产的中心在今山东淄博博山的颜神镇。[14]当时玻璃器往往和陶瓷(包括琉璃)生产密不可分。[15]而在陕西虽有秦王府琉璃厂,但遗址中并未发现有生产玻璃的迹象。因此这两件玻璃人的产地,应当还是淄博,或许就是墓主任福在高唐州知州任上所购买。这对研究明代的玻璃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