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环套》的争议
《传奇》是由发表张爱玲小说最多的《杂志》社印行的,但她最先联系的是中央书店。1944年6月15日,张爱玲给中央书店老板平襟亚写信,已谈到了书的促销方式。信中说:
我书出版后的宣传,我曾计划过,总在不费钱而收到相当的效果。如果有益于我的书的销路的话,我可以把曾孟朴的《孽海花》里有我的祖父与祖母的历史,告诉读者们,让读者和一般写小说的人去代我宣传——我的家庭是带有贵族气氛的……
可见张爱玲充分捕捉到了一般人的心理,为了书的畅销,她不惜兜售自己的家史。她要以家族的“传奇”去渲染自己的《传奇》,以非文学的方式去推销自己的文学,以便在社会上更好的流传。“当我接受了她的原稿后,她接连来见过我好多次,所谈论的无非是‘生意眼’,怎样可以有把握风行一时,怎样可以多抽版税,结果是她竟要我包销一万册或八千册,版税最好先抽,一次预付她。我给她难住了,凭我三十年的出版经验,在这一时代——饭都没有吃的时代,除凭特殊势力按户挜买外,简直没有包销多少的本领。因此只好自认才疏力薄,把原稿退给她。”[2]
同时她还给柯灵写了一封信,征询他对她的小说集在中央书店出版的意见。柯灵回忆说:上海出版界过去有一种“一折八扣”的书,专门印古籍和通俗小说之类,纸质低劣,只是靠低价倾销取胜,中央书店即以此起家。我顺水推舟,给张爱玲寄了一份店里的书目,供她参阅,说明如果是我,宁愿婉谢垂青,我恳切陈词:以她的才华,不愁不见知于世,希望她静待时机,不要急于求成。她的回信很坦率,说她的主张是“趁热打铁”。她第一部创作随即诞生了,那就是《传奇》初版本。出版者是杂志社。我有点暗自失悔,早知如此,倒不如成全了中央书店。[3]
不知什么原因,张爱玲不仅没有把书交给中央书店出版,而且还在7月份主动腰斩了在中央书店主办的《万象》杂志上连载的长篇小说《连环套》。可能因为《杂志》上刊载的迅雨的批评《连环套》的文章使她觉得在同一刊物上继续刊登这篇小说很难堪,也可能她匆迫地写一部分登一部分,越来越觉得不顺手,越来越应了迅雨的批评。尽管她在《自己的文章》中对《连环套》有所辩解,但她还是觉得难以为继,写作的心境也没有当初那么平静单一了,于是她干脆停了笔。
张爱玲此后一直没有续写《连环套》,而且也没有把它收进集子出版。1976年,《连环套》像“出土文物”一样被翻了出来,刊在台北皇冠出版社《张看》一书中,张爱玲在自序中说:
去年唐文标教授在加州一个图书馆里发现40年代上海一些旧杂志,上面刊有我这两篇未完的小说(《创世纪》和《连环套》)与一篇短文,影印下来,写信征求我的同意重新发表。……那两篇小说三十年不见,也都不记得了,只知道坏。
《幼狮文艺》寄《连环套》清样来让我自己校一次,三十年不见,尽管自以为坏,也没想到这样恶劣,通篇胡扯,不禁骇笑。……当时也是因为编辑拉稿,前一个时期又多产。各人情形不同,不敢说是多产的教训,不过对于我是个教训。这些年来没有写出更多的《连环套》,始终自视为消极的成绩。
张爱玲说话始终是俏皮的。既不断然否定多产必损害质量,又为自己创作日少作了充分的解释。她有她的矜持,也有她的坦诚。比较这篇序和当年写的《自己的文章》,就可看出事隔三十多年,她终于承认了傅雷的观点。
其实,平心静气地看《连环套》,它虽然不是张爱玲小说中的佼佼者,但自有其价值所在。中国现代小说家中,没有谁像张爱玲那样如此集中地关注和描写过“姘居”这种在旧中国较为普遍的男女关系。前面曾经提到过《连环套》的故事来源于张爱玲通过炎樱接触过的几个在华的东南亚人的经历。这部小说可以说是一个女人和她先后姘居过的三个男人的故事。女主人公霓喜原是广东偏僻小镇人家的一个穷小女,十四岁被养母送到香港的一家绸布店的印度籍老板那儿,卖了120元。这是她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叫雅赫雅·伦姆健,他像挑商品一样检查了她有无沙眼和脚气之后买下了她,她是他的生育机器,也是女佣。他总忘不了她是他买的,从不把霓喜当妻子看。“两个人之间没有一点同情和了解,虽然他们都是年轻美貌的,也贪恋着彼此的美貌与年轻,也在一起生过孩子。”这是两人关系的总结。因误会和不理解,因霓喜地位低下,虽然在一起生活了十年,但说闹翻就闹翻,霓喜带着孩子被赶出家门。这时五十七岁的药铺老板窦尧芳看上了她,霓喜又与他生活了五年。窦在乡下有妻室,却给霓喜较宽松的待遇。但他老而病,病而死。本家族人霸了产业,赶走霓喜,使她又陷入孤苦无靠的境地。不久,她在干姊妹家结识了英籍工程师汤姆生。汤姆生因为寂寞,因为贪图她的一双说着顶好的中国话的眼睛,二人又姘上了。又过了五六年,到了民国初年,汤姆生借口探亲回英国正式结了婚。她又一次失去了男人,生活又一次破碎了。她也老了,失去了悍然的美。
这是张爱玲的一部不无缺陷的探索之作。首先,她开掘了从姘居的角度探讨两性关系的新的题材领域。张爱玲说道:“这种姘居生活中国比外国更多,但还没有人认真拿它写过。鸳鸯蝴蝶派文人看看他们不够才子佳人的多情,新式文人又嫌他们既不像爱,又不像嫖,不够健康,又不够病态,缺乏主题的明朗性。”[4]这一分析大体是成立的。鸳鸯派的言情狎妓故事很多,但姘居题材因不够刺激,为他们所不取。新文学作家写过一些同居题材的故事,往往是男女双方因情而结合,既得不到家族的承认以完成旧式的婚礼方式,亦不被法律承认,因为那时代法律意识是很薄弱的。双方惟一的联系是感情,情在家在,情破家亡,无可因形式不完整而厚非。如子君与涓生(鲁迅《伤逝》)、汪文宣与曾树生(巴金《寒夜》)等。姘居与此不同,它是一种有实无名的家庭生活方式。一般来说,女人的地位较低,男人因种种原因与之共同生活。这些原因或是周边没有具有婚姻可能性的异性而又要家园感以填充寂寞(如霓喜与印度人和英国人),或因男性贪色(如霓喜的三个男人)。女性虽行妻子之实,却受门第地位限制不可能成为正式夫妻,她们的地位始终不确定,常有不安全感。
《连环套》开篇写道:“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赛姆生太太曾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她始终未曾出嫁。”在略带调侃的语言中诉说了女主人公的卑微地位,她不过是一个姘居者,毫无法律保障。张爱玲所要探讨的,就是这种不像夫妻关系郑重、比高等调情负责、比嫖妓更人性的在当时较普遍的现象。
其次,张爱玲对霓喜的性格、心理的刻画仍然是“张爱玲式的文笔”。对这个从小无家庭温暖,十几岁就依附男人的女子,她的不安全感、她的敢于破罐破摔的性格,她因生活较穷人富裕而产生的说谎、虚荣、化苦为乐的弱点,把握得较有分寸。比某些新文学作品中把贫穷与善良画等号的描写方式更有人性深度。此外,作者对作为一个女人的霓喜的描述颇见功力,无论穷弱无告时还是生了一串孩子时,她都有男人对她感兴趣,她自然是美的。但那是一种“流动的美,俯仰百变,难描难画”。因为地位不稳,她便抓住了自己的美作为维持生计和心理满足的资本。“惟一维持她的自尊心的方法是随时随地的调情——在色情的圈子里她是个强者,一出了那范围,她仅是人家脚底下的泥。”
窦老板死时,族人皆来,视她为敌人,闹得不可开交。她一人怎敌众人:
窦家几个男人一扎堆站着,交叉着胳膊,全部斜着眼朝她看来。霓喜见了,心中不由得一动。在这个破裂的,痛楚的清晨,一切都是生疏异样的,惟有男人眼里这种神情是熟悉的,仓皇中她就抓住了这一点,固执地抓住了……先把那几个男的收伏了,再收拾那些女人。
靠着这个念头,她虽不能说化险为夷,但也顺利下了台阶。老板之死这一节相当精彩地描绘了霓喜心理,是全书的高潮之一。仅上引文字而论,张爱玲对世态人情的理解令人扼腕赞叹。在利益、家族、伦理的纠纷中,两性之间的心理战往往压倒和改变了似乎在外在意义上不可改变的东西。这是我们常在张爱玲的作品中所发现的。
此外,《连环套》虽为长篇作品,其间仍有许多精彩的意象描画,至于它的叙述语言的旧小说笔调,作者自己有一个解释:“我当初的用意是这样的:写上海人心目中的浪漫气息的香港,已经隔有相当的距离;五十年前的香港,更多了一重时间上的距离,因此特地采用一种过了时的词汇来代表这双重距离。有时候未免刻意做作,所以有些过分了。我想将来是可以改掉一点的。”[5]作者自己承认是一个弱点,并表示改正。但她的动机有可取之处,力图以文字本身的魅力营造清末民初的气氛,仍显示了作者有很强的文体意识。笔者看来,其缺陷主要不在文字的有些刻意做作,而在对背景缺乏必要交代,直到小说快结束时,读者才知道这是民国了,此其一。其二,这是作者的第一篇第一人称小说,“我”是一个旁观者、见证人、穿针引线者。但其后似都为第三人称,叙述方式不够一致。其实,张爱玲本是擅长全知叙事角度的,《连环套》中没有“我”,故事一样能推演下去。
1945年,《杂志》十四卷六期至十五卷三期上连载了张爱玲的《创世纪》,约三万余字。十九岁的匡潆珠,家境已败,人口又多,只好到药房当店员。遗少家死顾面子,她做事也要偷偷摸摸,她与开灯泡店的青年毛耀球的结识与恋爱也是偷偷摸摸的。家中知道后,既不甘心对方门第太低而屈就,又怕错过了这个小有收入的好机会,态度尴尬。匡潆珠在这种环境中对毛的感情是柔嫩可怜的温情。作者还是想写封建遗少家庭的没落,有时不免冷落了匡毛的爱情戏,人物谈说回叙过多,显得较为散漫零乱,仿佛是一个长篇的开头,即使仅是一个开头,也是散乱的。这篇作品她只好不了了之,没有收煞。
这段时期,她写得太多了。《创世纪》不能算作成功之作。
这年春天,她还写了一个小说《描金风》。在4月出版的《杂志》第十五卷第一期文化报道栏内有一则短讯:张爱玲近顷甚少文章发表,现正埋头写作一中型长篇或长型中篇,约10万字小说《描金风》,将收在于不日出版之小说集中。但这篇小说并没有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