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秧歌》

四十八、创作《秧歌》

再见香港,张爱玲发现香港有了很大变化。但她不是来观光的,她要寻的是安身立命之所。

1952年4月,张爱玲得到香港大学注册处的入学通知。7月,她重返香港,到港大重修当年未完之学业。她母亲的老朋友、时任港大工学院讲师的吴锦庆先生曾致信给文学院贝查院长,请他帮助张爱玲完成复学手续并获取助学金。贝查院长以三点理由说服校方。一、张爱玲曾在1941年获何福奖学金,是最优秀的学生;二、张爱玲现在已是难民,生活困难;三、她申请重读,应当得到助学金。在多人的帮助下,张爱玲于8月20日正式到港大注册,并获得了1000元的助学金。

但张爱玲只读了两个月,就给学校报告退学,未等学期结束就离开了港大,她匆匆忙忙地去了东京。

原来,她的好友炎樱此刻正在日本且很快就要去纽约。张爱玲急着与她见面,并试探在日本发展的可能性,甚至从日本到美国的可能性。

也许因为未来充满了太多的不确定性,抱着试一试运气的这样的念头,张爱玲求了两卦,第一签以牙牌问炎樱的近况。签上写道:问炎樱事,不知彼已乘船赴日。去日本前又求了一签,签文是“中下、下下、中平”,“求人不如求己,他乡何似故乡”,“蓦地起波澜,迂回蜀道难,黄金能解危,八九得平安。”[11]但她碰了一鼻子灰,到东京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便于1953年2月回到香港。

1950年3月,胡兰成逃离上海到香港,得到佘爱珍的资助,9月偷渡到日本。两年后张爱玲也从香港到日本,关于她的日本之行只有一本散漫的小说《浮华浪蕊》略有提及,但从1952年底到1953年初在日本三个月她做了什么事情?找了什么工作?和早到日本的胡兰成有过联系吗?至今为止,张爱玲、胡兰成、炎樱都没有提到这趟日本行,也没有任何文献提供这段旅程内容。张爱玲赴美后,1955年10月25日给邝文美的第一封信,提到过赴美过境日本和当年日本行的比较,提到她曾经去过的神户、银座、横滨。回横滨的时候搭错了火车,以前来回都坐汽车,所以完全不认得。1966年5月7日,在给夏志清的信中这样提道:“读了不到一个学期,因为炎樱在日本。我有机会到日本去,以为是赴美捷径。匆匆写信给Registrar's Office辞掉奖学金……我三个月后回港道歉也没用。”[12]以为是能够从日本到美国,也是一句话带过。“日本行,才是张爱玲生命中最大的谜团”。[13]她去日本,除了炎樱的缘故之外,一向独立的她,只怕是为自己想与胡兰成“在一起”或“离不远”的真实意愿找一个骗人骗己的借口。直到多年以后在美国,她还是屡屡想起,犹如浸入“痛苦之浴”,“浑身火烧火辣一样”。不论爱恨,这段感情终究耿耿于怀。

张爱玲的退学之举激怒了校方,当她想再回港大当学生则很难了。她要求补发以前应得的奖学金,学校则认为她欠港大457元,爱玲讨价还价,承诺分9次偿还。同时,她向贝查院长道歉,并送了一个祖传的小银器给他。然而,校方再未答应她入学的请求。不仅如此,张爱玲后来多次致函母校要求提供学习情况证明,也遇到过曲折,以至于她不得不向英国驻美国大使馆求助。[14]

孤单孤苦的张爱玲,不得不通过报纸广告找点事做。

幸运的是,她凭着自己过人的英汉语文字功底,很快在美国新闻处(United States Information Agency,又称美国驻港领事馆新闻处,简称“美新处”)找到了一份翻译工作。她从报纸上看到美国新闻处要聘请海明威《老人与海》的中文翻译者,便翻译了华盛顿·欧文的《睡谷故事》去应聘。当时在美国新闻处译书部任职的宋琪先生,看到应聘名单上有张爱玲,就和麦卡锡一起约见了她。

我入美新处译书部任职,系受特殊礼聘,讲明自一九五一年起为期一年,当时和文化部主任Richard M.McCarthy(麦君)合作整顿了无生气的译书部(五年一本书没出)。在任内我大事提高稿费五六倍,戋戋之数永远请不动好手。找到合适的书后,我先后请到夏济安、夏志清、徐诚斌主教(那时还没有去意大利攻读神学)、汤新楣等名家助阵。不久接到华盛顿新闻总署来电通知取得海明威《老人与海》中文版权,他和我商量如何处理。我们同意一定要隆重其事,遂登报公开征求翻译人选,应征的人不计其数,最后名单上赫然为张爱玲。我们约她来谈话,印象深刻,英文有英国腔,说得很慢,很得体,遂决定交由她翻译。其时爱玲正在用英文写《秧歌》,她拿了几章来,麦君大为心折,催她早日完稿,并代她在美物色到一位女经纪,很快找到大出版商Scribner接受出版,大家都为她高兴。

宋淇这段回忆不但交代了他结识张爱玲的经过,也大致交代了张爱玲翻译《老人与海》的经过。也就是说,张爱玲当时在香港报纸上看到《老人与海》征求译者的广告,投书应聘,才被宋淇慧眼相中,于“不计其数”的应聘者中脱颖而出,这当然也与张爱玲1940年代在上海文坛走红有关。[15]

宋淇,中国古典文学专家,研究《红楼梦》尤见功力。宋淇在燕京大学念比较文学,其妻邝文美[16]则在上海圣约翰大学念文学。他俩在上海时,经营卖药、出入口等生意,有一条街的物业。初来香港时,带着很多钱,一心想要信便信上海人,把钱存进上海人开的四海银行。后来开银行的夹带私逃,他们由最有钱变成最穷,逼着要外出打工,靠翻译小说赚稿费。其间,宋淇认识了邹文怀、胡金铨,上海人信上海人,被拉拢入了电影圈,10年里,先后加入电影懋业公司,邵氏和嘉禾,拍国语片卖埠。[17]

夫妻二人生活于上海时就知张爱玲大名。“当年我们在上海时和张爱玲并不相识,只不过是她的忠实读者。那时,像许多知识分子一样,我们都迷上了她的《金锁记》《倾城之恋》《沉香屑·第一炉香》。”[18]认识宋淇和同在新闻处兼任译员的宋太太邝文美,是张爱玲一生的幸运。宋淇夫妇对张爱玲有很多帮助照顾,他们成了终生挚友。张爱玲后来在一封信里面这样说:“你的友情是我的生活的core(中心),我绝对没有那样的妄想,以为还会结交到像你这样的朋友,无论走到天涯海角也再没有这样的人。”[19]

张爱玲起初住在女青年会,因为她的翻译作品的出版,有的读者就设法找到她的住处拜访她,这使她十分不安。在宋淇夫妇的热心努力下,在宋家附近为张爱玲租了一间房子,家具陈设虽然简陋,但她可以不受干扰,专心写作了。

这时上海文坛仍然有人惦记着她,希望她能回来发挥才华。有人回忆说:

我1953年从北京经过上海,带了小报奇才唐云旌给她的一封信,要我亲自给她,替我打听她住址的人后来告诉我,她已经到美国去了。这使我为之怅然,那封信,正是唐大郎奉夏衍之命写的,劝她不要去美国,能回上海最好,不能,留在香港也好。

四十二年以后,我才知道自己当时受了骗,骗我的不知道是张本人,还是我托他打听的人。这当然是表示她无意回上海,或她的朋友无意让她回上海。[20]

张爱玲在香港的头两年,为美国新闻处先后翻译了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玛乔丽·劳林斯的《小鹿》、马克·范·道伦编辑的《爱默森选集》、华盛顿·欧文的《无头骑士》等。她喜欢海明威,但译另几人的作品则是“硬着头皮”做的。她说:“译华盛顿·欧文的小说,好像同自己不喜欢的人说话,无可奈何地,逃又逃不掉。”

“我逼着自己译爱默森,实在是没办法。即使是关于牙医的书,我也照样会硬着头皮去做的。”但是她给《爱默森选集》写的《译者序》很精彩:“爱默森并不希望有信徒,他的目的并非领导人们走向他,而是引导人们走向他们自己,发现他们自己。”

张爱玲译海明威中篇小说《老人与海》是她中译美国文学的第一部单行本。香港出版的张译《老人与海》的三种主要版本:中一出版社1952年12月初版,译者署名“范思平”。中一出版社1955年5月三版,译者署名“张爱玲”,书前仍有“译者代序”《海明威》一文2页。今日世界社1972年1月初版,译者署名“张爱玲”。书前有Carlos Baker著、李欧梵译《序》。

既然《老人与海》是张爱玲翻译的第一部美国小说,而且在她翻译时就已经“深得批评家一致热烈的好评”,她自己也很喜欢这部作品,那她为什么要在译本出版时署笔名“范思平”?似不符合她早就宣告过的“出名要趁早呀”。她本人后来也从未提及此事,不像“梁京”笔名,她对研究者正式承认过。因此,这成了一个谜。但有两点不能不估计到。一是她甫到香港,对1950年代初的香港文坛几乎一无所知,她不想过早亮出自己曾毁誉参半的真名。这有一个有力的旁证。据慕容羽军在《我所见到的胡兰成、张爱玲》中说,他在《今日世界》编辑部结识张爱玲,后来他参与香港《中南日报》编务,拟连载张爱玲翻译的一部小说,张爱玲不愿自己的真名见诸报端,坚持使用笔名,与他再三交涉,几经改动,从“张爱玲译”到“张爱珍译”再到“爱珍译”,才算告一段落。虽然这篇翻译小说还没有发现,但慕容羽军的回忆应是可信的。

两年之后,海明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词中《老人与海》被特别提出赞美。而张爱玲自己翻译的由香港天风出版社陆续推出的《小鹿》《爱默森选集》也均已署了真名,于是她欣然为《老人与海》重印新写了《序》,已知的三版本译者署名也就改回了真名。至于二版本译者署名是否已改回真名,仍存疑,需原书出现才能见分晓。这样,《老人与海》就成了张爱玲所有译中最为特殊的一种:初版本署笔名,三版(或二版?)以后署真名,而这初版本,已经确知存世仅二册。[21]

张爱玲为《老人与海》写的译者序:“老渔人在他与海洋的搏斗中表现了可惊的毅力——不是超人的,而是一切人类应有的一种风度,一种气概。海明威最常用的主题是毅力。他给毅力下的定义是:在紧张状态下的从容……因为我们产生了这样伟大的作品,与过去任何一个时代的代表作比较,都毫无逊色。”对作品中的人物和作品的价值作了精妙的概括。

有学者考证,张爱玲的翻译缘是很早很早的。她公开发表的第一篇译文叫《谑而虐》。是她读大一的时候。翻译的玛格丽特·哈尔斯(Margaret Halseys)一部关于域外文化考察的日记,发表在1946年《西凤》杂志夏季号。沟通中西文化是张爱玲中学时代的梦想。她的翻译和她的创作,都有这样的意义。无论是她翻译欧美作家的作品,还是把自己的作品中英文互译都是这种努力的尝试。[22]

1953年间英国东南亚专员公署招聘翻译,她前往应聘,本有录用意向。但公署到她住的何东女子宿舍调查时,有人称她“可能是共产党特务”,不仅当不成翻译,而且三度被警方传讯。[23]

在翻译谋生的同时,张爱玲仍不忘小说创作。她开始了英文小说The Rice Sprout Song(中文名《秧歌》)的写作。由于没有书桌,她是在床侧的小几上写字的。由于是第一次用英文写小说,她并不十分自信。初稿写成之后,她把它送给已经熟悉的宋淇夫妇看,请他们提意见,然后把稿子寄给美国经纪人。

这部书稿对于张爱玲站稳脚跟、找回自信、重塑形象、再造辉煌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她焦急地等待着结果,宋淇夫妇也暗自企求它有好运。宋淇对这段经历的回忆十分有趣,他说:“在寄到美国经纪人和为出版商接受期间,有一段令人焦急的等待时期。那情形犹如产妇难产进入产房,在外面的亲友焦急万状而爱莫能助。我们大家都不敢多提这事,好像一公开谈论就会破坏了成功的机会似的。”[24]

一天,夫妇二人意外翻出从上海带来的一本牙牌签书,为她求卦。说来奇怪,求来求去的总是这样一副:

中下 中下 中平

先否后泰 由难而易

枉用推移力。沙深舟自胶。

西风潮渐长。浅濑可容篙。

解曰:

君家若怨运迄遭。一带尤昭百快先。

失之东隅虽可惜。公平获利倍如前。

断曰:

双丸跳转乾坤里。差错惟争一度先。

但得铜仪逢朔望。东西相对两团圆。

两得中下双丸之象。中下与中平相去不多。

故特是占。

签书的意思向来都是难懂的,但这一副被他们认为是上上签。“西风”指英文版,“东西相对”被理解为中英文先后出版。事实也正如签书所言。纽约的查理·司克利卜纳公司(Charles Scribner's)同意出版《秧歌》。张爱玲还把《秧歌》译为中文,在香港《今日世界》杂志自1954年10月起开始连载。

《秧歌》以上海郊区在解放初期的土改运动为背景,表现这一时期农民的生活状态和情绪心理。主要人物有金根兄妹、金根的妻子月香、村干部王霖、体验生活的剧作家顾冈。金根曾当过劳动模范,其妹金花嫁到邻村。但家穷,陪嫁的只有一面镜子,这事后来金根妻子知道后还隐隐不快。月香到上海当了三年用人之后回家乡生产,他们家分了田和地契,但经济条件太差,以致月香常后悔不该回来,因为在上海还可以多挣几个钱。邻人都以为她在上海攒了一些钱,常来借但借不出,很得罪了几个人。其实她一家常吃不饱饭,老是喝稀粥,女儿阿招老是在喊饿。有一次饭做得稍微干了点,恰好村干部来了。一家人万般掩盖,生怕被看见。而这一家在村子里还算好的,不少农民比他们还糟得多。剧作家顾冈在农民家吃饭住宿,因老挨饿而变得很馋,多次悄悄地步行很远的路到镇上买东西,又悄悄地躲在楼上吃掉,像小偷一样。

年关已近,村民们都在为怎样过年发愁。这时村干部挨家挨户收取钱财,每家按规定要出半头猪和四十斤年糕,作为给军属拜年的礼物。村民们没有办法交出指定的东西,于是发生了冲突。村民们要求贷款过年,干部不答应。他们忍无可忍,就去抢由民兵把守的粮仓。民兵开枪了,出现了流血事件。阿招在乱中被人踩死,金根受了重伤。月香急忙要掩藏丈夫,把他送到金花那里,金花不敢收留奄奄一息的骨肉至亲,金根也怕连累家人,悄悄地躲在山林中死去。月香走投无路,气愤失态,放火烧了粮仓,自己也葬身火海。

事态平息之后,一切照旧。村民们在干部带领下备齐礼物,扭着秧歌,挨家挨户给军属拜年。

有人对张爱玲如何能如此细致写出农村生活感到惊奇,一说是她曾随上海文艺代表团到苏北参加过土改,但亲友们都否认这种说法,认为以张爱玲的性情,这是不可想象的事。还有一说是张爱玲看了50年代初《人民文学》杂志上一个作家对自己关于土改的糊涂认识的检讨后得到故事材料的。张爱玲自己从没有谈过这方面的生活积累和故事来源,因此她是否参加过土改,以前被认为是一个无从知晓的秘密。但现在基本上大家认定,在参加完上海第一次文代会后,张爱玲确实下乡参加过土改。虽然有人曾问过张子静,海外一直传说新中国成立后张爱玲曾去苏北参加过土改,他回答是,不知道,姐姐没跟他提过这个事儿。不知道,没提过,并不是完全否认。1968年张爱玲接受殷允芃访问的时候,曾经提到过写《秧歌》之前曾经在乡下住了三四个月,魏绍昌也曾经说过,张爱玲曾到苏北参加过两个多月的土改。萧关鸿在访谈张爱玲的姑父李开弟的时候,也曾经记录过,上海解放后主管文艺工作的夏衍爱才很看重张爱玲,点名让她参加上海第一届文代会还让她下乡参加土改。当时张爱玲还是愿意参加这些活动,她希望有个工作主要是为了生活。这跟后来她姑姑接受采访的时候说,她后来为什么要去香港,是因为在上海没有工作也是吻合的。

“读了《秧歌》,我们会感觉到张爱玲还有另外一面——她是一位非常关心我们国家的命运,关心我们人民的命运的作家。”[25]《秧歌》最初在香港《今日世界》连载,1954年出版单行本,还是插图本。《秧歌》的封面喜气洋洋,张爱玲在《秧歌》跋中说:“书的封面,蒙薛志英先生代为设计,非常感谢。”小说写得很顺,张爱玲曾对宋淇夫妇说:“写完一章就开心,恨不得立刻打电话告诉你们,但那时天还没有亮,不便扰人清梦。可惜开心一会儿就过去了,只得逼着自己开始写新的一章。”[26]张爱玲不是那种磅礴壮阔的作家,《秧歌》作为一部小长篇恰好适合她的才气,使她超越了自己闺秀、市井的格局。从篇幅和故事的宏度上看,这部长篇也让她的才华和抱负发挥到极致。通篇布局均匀,落笔利索,细节也结结实实,完全没有了张爱玲以前花哨和琐碎的风格。[27]

小说英文版出版后,外界反映上佳,受到美国一些重要报刊的高度评价。1955年四五月间有近10篇书评推介。

1955年4月3日《纽约时报》肯定了The Rice Sporut Song(《秧歌》)的书评《无水的根》(Roots without water),作者是John J.Espey,书评中写道:

张小姐的长篇小说,貌似中国农村日常生活的随性描述,实为结构紧凑与精心调制的杰作。他不在乎忠奸立判黑白分明的模式,顾(冈)与王(同志)始终可以理解,甚或动人。

4月9号《纽约时报》的时报推荐好书Books of the times栏又刊登了Nash K.Buger的评论,称之为“极佳的精短的长篇小说”:

《秧歌》写法让人联想到中国诗画般的简练与含蓄,同时也精绘出一个古老大地和它的人民。

4月17日《纽约前锋论坛》写道:

张小姐是成功的中文剧作家与短篇小说家,曾为美国新闻处做过可观的翻译工作,中译了两部美国长篇小说。这本动人而谦实的小书是她首部英文作品,文笔精练,或会令我们许多英文母语读者大为歆羡。更重要的是,本书展示了她作为小说家的诚挚与技巧。

4月25日美国《时代杂志》、5月1日纽约《图书馆杂志》、5月21日《星期六文学评论》都有佳评。纽约《可克斯书店服务会报》“推荐这本涵涉鲜为人知主题的优秀小说”。《耶鲁评论》夏季号也发表了对《秧歌》的书评。

张爱玲特别在意的是《时代》周刊有无反应。该刊选书极严,评价极苛,一般作品难以上榜。有一天,宋淇手持一份新出的《时代》周刊,要给张爱玲一个惊喜。她似有预感,抢先就问:“是不是《时代》终于有书评了?”打开一看,赞美之词颇多。

《秧歌》第一版很快售完,但并不算畅销书。它的外语版权卖出了二十三种,包括并河亮翻译为日文版的《农民音乐队》,由东京的时事通讯社出版。还被改编成电视剧,在“国民广播电台”播出。张爱玲赴美后在荧屏上看到了,给宋淇信中的评价是:“惨不忍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