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站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以及定岗要求,紧凑、合理、科学地排班,确保精简、高效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2)排班要以乘客服务优先为原则。
(3)排班要严格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排班与考勤相关规定。
(4)车站排班应均匀、合理,员工排班原则上每周工时不能超过48h,且不低于32h。
(5)按各站核定的定员定岗标准执行,不能擅自增加或减少岗位。
(6)排班要根据员工业务情况及新老情况进行搭配。
(7)在特殊情况下,如遇临时改变行车计划、大客流等情况,应及时上报,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