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施工计划审批
1.月计划
(1)原则上于每月倒数第六个工作之前(包含第六个工作日)由生产调控部组织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参加施工计划协调会,进行施工计划审核。
(2)会议上,讨论确定关于安全上的特殊要求和规定,明确说明施工作业的起止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情况,临时下达命令通知。
(3)生产调控部根据月计划的会议审核结果,编制《施工行车通告》,经管理人员签字后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之前(包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发到相关部门。《施工行车通告》一经发布,不得修改,如有变动,应申报日调整计划。施工行车通告封面如图6-2所示,施工行车通告具体内容如表6-4所示。
(4)月计划中涉及临线或影响临线管辖设备的作业,应在临线月计划中有所体现。
图6-2 施工行车通告封面
表6-4 施工行车通告
2.周计划
(1)施工管理工程师汇总各施工部门申报的非开车计划,并结合开车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协调、审批。于周一17:00前发布下一周的施工计划。
(2)必要时,有关人员于周三14:00组织召开施工计划协调会,讨论确定关于安全上的特殊要求和规定,明确说明施工作业的起止时间和地点,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
(3)于每周五12:00前完成所有施工计划的审批工作并编制《施工行车通告》,编好的《施工行车通告》由管理人员签字后下发到相关部门。
(4)周计划申报的作业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同期、同类月计划中日作业项目的20%。
(5)周计划中涉及临线或影响临线管辖设备的作业,应在临线周计划中有所体现。
3.日调整计划
(1)日调整计划在征得配合部门同意后,应于作业前一天的12:00之前,向施工管理工程师提出申报。
(2)施工管理工程师对申报的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协调、审批。审批之后于申报当日的17:00前下发通知到申报单位等相关部门。
(3)日调整计划在月(周)计划的基础上进行安排。日调整计划申报的作业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同期、同类月(周)计划中日作业项目的20%。
(4)日调整计划原则上不安排工程车开行和电客车调试。
(5)日调整计划中涉及临线或影响临线管辖设备的作业时,应依次将计划提交到本线OCC、临线OCC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发回本线OCC,再由本线OCC返还到相关申报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如其中有一个OCC审核未通过,则视为不同意该项施工计划。
4.临时计划
(1)运营时间内影响车辆中心、但不影响正线的抢修作业,由当班车辆中心调度直接负责并及时办理。
(2)运营时间内进行临时抢修,但在停运后仍需继续进行的作业或运营期间发现的设备故障,在停运后对其进行维修的作业,计划编制后提交行车调度审批。
(3)临时计划应及时优先安排,不受月计划、周计划、日调整计划限制。
(4)临时计划中涉及临线或影响临线管辖设备的作业时,须经相关线路调度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