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的概念和分类

一、突发事件的概念和分类

1.突发事件的概念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危及安全的事件。它是指在人的理性范围内所无法完全预测且突如其来的事件;它是在事先没有明显预兆或者有一些预兆但难以完全预警的情况下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财产、公共健康甚至生命严重损害的各种自然或人为事件;它是在一定社会、历史及自然条件下,由特定因素诱发,超出通常时空和心理额度并难以控制的事件。

2.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分类

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大致可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台风、暴雨、冰雹、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等事故以及通信、信息网络等安全事故,核与辐射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如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重大动物疫情等。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当然,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今后还会出现一些新情况,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内容可能还会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