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施工管理结构

二、施工管理结构

1.施工计划协调管理小组

为加强对施工、维修作业的管理,车站成立施工计划协调管理小组,其下又分施工计划协调领导小组和施工计划协调工作小组。

(1)施工计划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运营总部分管副总经理

成员:车务中心、维修中心、信号中心、车辆中心分管副总经理,资源经营事业总部分管领导,生产调控部经理。

(2)施工计划协调工作小组

组长:生产调控部分管经理。

副组长:生产调控部施工计划统筹主管,维修中心、信号中心、车辆中心技术部生产管理室主任,车务中心治安部生产管理室主任,资源经营事业总部分管领导。

成员:车务中心、维修中心、信号中心、车辆中心、生产调控部、资源经营事业总部负责施工计划的有关人员。

2.小组成员的职责

(1)施工计划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定期对施工作业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有针对性地对其改进。组长主要负责领导计划协调小组开展工作,协调公司与外单位关于计划审批会上未能解决的问题,协调公司内部各中心、部门间关于计划审批会上未能解决的问题,审核施工行车要求中的有关章程,按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工作的要求签发施工的有关文件。

组内成员负责指导计划的协调、编排、管理工作,协调计划审批会上未能解决的问题,监督指导工作组工作。

(2)施工计划协调工作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副组长负责轮流参加每月/周施工计划协调会,协调施工计划协调会上存在的问题。组长须审核施工行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小组成员负责分工协调小组日常工作,按期组织计划审批会,协调各单位作业计划,处理作业计划变更事宜,跟进作业计划实施情况,编制和发布施工行车的基本内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