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录
统计资料
榆阳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榆林市榆阳区统计局(2020年2月)
2019年,全区上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困难和挑战,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呈现平稳增长态势。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37.14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9.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0.45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545.73亿元,增长12.5%;第三产业增加值350.96亿元,增长6.2%。


二、农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总产值71.40亿元,按可比价计算,较上年增长4.4%。
农作物播种面积134.9万亩,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17.2万亩,油料播种面积2.3万亩,中草药材类播种面积1.5万亩,蔬菜及食用菌播种面积7万亩,瓜果类播种面积3.7万亩,其他农作物播种面积3.2万亩。粮食产量4.515亿千克。
全年完成营造林13.5万亩,其中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7.9万亩,中央财政补贴造林1万亩,上一轮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2.3万亩,其他造林2.3万亩;完成灌木平茬3.5万亩,义务植树170万株;完成绿色廊道建设与提升210千米,美丽乡村绿化60个。
全年羊子饲养量170.90万只,其中:存栏106.89万只,出栏64.01万只;生猪饲养量70.12万头,其中:存栏30.15万头,出栏39.97万头;牛饲养量6.45万头,其中:存栏4.80万头,出栏1.65万头;家禽饲养量234.65万羽,其中:存栏170.45万羽,出栏64.20万羽;肉类产量4.49万吨,禽蛋产量1.58万吨,奶类产量1.71万吨;实现畜牧业产值35.48亿元,占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总产值的49.7%。
全年完成水利建设投资2.28亿元,完成三田建设0.9万亩,营造水保林11.5万亩,经济林0.3万亩,种草0.9万亩,封禁5.7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8平方千米,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3处,解决54017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除险加固病险淤地坝70座,治理河堤10.8千米。

全年完成机耕作业面积105.1万亩,机播作业面积70.3万亩,机收作业面积68.5万亩,农业机械化率达到71.3%。全年累计投入扶贫资金4.6亿元,其中:专项扶贫0.9亿元,行业扶贫3.6亿元,社会扶贫0.1亿元,财政专项支出率达到96.6%;有601户1488人实现高质量脱贫,31个村高质量退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4866户9374人,在册贫困户1395户1852人。
三、工业和建筑业
辖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771.40亿元,比上年增长12.9%;实现利润175.8亿元,下降4.0%;实现税金104.10亿元,增长14.5%;资产总计达到1353.90亿元,增长1.0%。
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实现总产值253.62亿元,比上年增长21.2%。其中:建筑工程产值232.37亿元,增长29.2%;安装工程产值14.98亿元,增长23.2%;其他产值6.27亿元,下降37.1%。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非公有制经济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66.33亿元,比上年增长14.4%,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52.97亿元,增长13.9%。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85.42亿元,增长53.1%。房屋施工面积794.34万平方米,增长23.1%;商品房销售面积153.93万平方米,增长81.7%,销售额111.73亿元,增长107.1%。全年新增工商注册企业4836户,其中工业企业1401户;新增个体工商户8329户,其中个体加工户103户。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478.76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1.1%。
五、居民消费、市场物价和旅游业
全年批发业和零售业分别实现销售收入621.32亿元和260.61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9.5%和8.5%;住宿业和餐饮业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3.43亿元和54.49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4.2%和13.7%。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1.10亿元,增长8%。
表1:各类价格指数变动情况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2.4(以上年同期价格为100)
全年累计接待游客100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3%;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0.4亿元,增长16%,其中“十一”黄金周接待游客达41.2万人,实现旅游收入1.7亿元。
六、财政和金融
全年财政总收入达到183.23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2.10亿元,增长21.8%。2019年年末,辖区内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502.19亿元,比年初增加122.93亿元,其中:个人储蓄存款704.96亿元,比年初增加90.6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900.56亿元,比年初增加60.51亿元。
全年全区公路建设总投入2.3亿元;公路养护投入0.3亿元;投资2亿元建成农村道路278千米;辖区公路总里程达到4820千米。完成客运量414.8万人,同比下降1.9%;客运周转量5.7亿人千米,下降2.5%;货运量10352万吨,增长5.4%;货运周转量292亿吨千米,增长3.0%。
全年高考一本上线人数1759人,较上年增加96人,上线率38.9%;二本上线人数3524人,较上年增加648人,上线率78.0%。

全年全区共申请专利817件,授权451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33件,授权34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445件,授权371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39件,授权46件。
全区已建成了陕北民歌博物馆、张季鸾纪念馆、邓宝珊将军纪念馆、陕北民俗博物馆等10个文化场馆;建成乡镇文化站19个,农家书屋317个,社区文化活动室53个,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2个,公共图书馆1个(国家一级馆),图书馆藏书16万册,电子图书82万册,全年读者总流量9万余人次,流通量约12万册次。
2019年年末,辖区内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622个,其中:医院3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0个,乡镇卫生院25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237个,村卫生室281个公共卫生机构11个,其他卫生机构1个。
八、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9年年末,户籍总户数219012户,总人口575113人,其中:男性292520人,女性282593人,性别比为103.5∶100(以女性为100)。
表3:公安户籍人口各类主要指标

全区出生人口7451人,性别比为116.7∶100(以女性为100));全年人口出生率为8.73‰,死亡率为2.13‰,自然增长率为6.6‰。常住人口68.87万人,城镇化率74.7%。全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43元,比上年增加2415元,增长8.6%。其中: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36元,比上年增加1359元,增长9.7%;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214元,比上年增加2703元,增长8.1%。
城镇新增就业3698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343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98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152名,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了2.8%以内;辖区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8.52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3万人;
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26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57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60万人;新农合参合人数34.95万人。
2019年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2249万元,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及护理补贴514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两项补贴”231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484万元,有效兜住、兜牢了各类特殊贫困人口的生活底线。
全年共为4900人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其中1—18周岁403人,每人每月100元;18周岁以上4497人,每人每月60元。护理补贴1818人,其中一级853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965人,每人每月80元,居家托养残疾人460人,每人每月100元,共发放残疾人各项补贴848.56万元。
九、招商引资、环境和安全生产
2019年全年累计签约招商引资项目31个,引资总额306.15亿元;省内实际到位资金56.50亿元,省外实际到位资金108.50亿元。全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95天,剔除15天沙尘天气后,优良比率为84.3%。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5起,同比下降6.3%,死亡15人,增长87.5%;受伤7人,下降53.3%;直接经济损失459万元,增长96.4%。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2人。
注:
(1)本公报部分指标为初步统计数,最终以统计年鉴中数据为准。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户籍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年报数;常住人口数为抽样调查评估反馈数。
(4)本公报三次产业划分执行国家统计局2012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


探索创新
榆阳区:“六化同步 三育一体”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风沙肆虐、土地贫瘠,是20世纪50年代榆阳区大地土地荒漠化的真实显照。而如今走在榆阳的大地上,绿色环绕、绿树成荫,处处一片生机盎然。目前,已经形成了北部沙区以樟子松、沙柳为主的绿色防护林屏障,南部山区以15万亩大扁杏为主的经济林基地,全区林木保存面积472.43万亩,林木覆盖率45.8%。全区生态环境呈现“总体好转、局部良性循环”态势,绿色已成为榆阳大地的主色调。仅2018年,榆阳区投入2.6亿元,完成营造林11.5万亩,绿色廊道绿化300千米,村庄绿化60个,义务植树170万株,林业总产值达7.7亿元,实现营造林任务、林木覆盖率、林业总产值“三连增”。
2019年是榆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验收年,也是榆阳区加快追赶超越、助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一年。2019年,该区将按照“沙地效益化、山区林果化、川道林网化、城区园林化、乡村森林化、廊道林荫化”六化同步的总要求,以加快推进“育苗造林一体化、育苗造景一体化、育林购绿一体化”的“三育一体”造林机制改革为根本动力,全力推进榆阳生态文明建设。
建好环榆生态圈
环榆生态圈建设工程是市区两级政府实施的一项重大生态文明工程。2019年,榆阳区将按照“扩绿、增厚、添色”和“广植市树、市花”的总体实施理念,投资2.3亿元,完成绕城景观环线、长城防护林带、城郊榆树园、城西桃树园、榆佳高速、榆绥高速等16项绿化项目的“三环三带五园七廊道”环榆生态圈建设,新增环城防护林带100公顷,新增城乡接合部弃耕地、裸露地覆绿美化100公顷,新增道路绿化100千米、道路绿化补植提升100千米。举全区之力,把环榆生态圈建设打造成全市乃至全省的样板工程。
新增15万亩国土绿化面积
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国土绿化积极性,将以往的大户造林改变为“育林购绿一体化”造林模式,把造林任务下放到镇、村组织实施。2019年,该区将整合京津风沙源、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源开采企业造林等林业重大生态建设项目,投资6000万元,在北部沙区完成以樟子松为主的生态林10万亩;依托退耕还林在南部山区发展以山地苹果为主的特色经济林1.5万亩。
突出重点、注重提升,投资1200万元,完成汽车产业园、麻黄梁工业园区、青云寺景区、红石桥乐沙戏水景区等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完成城区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的绿化美化;结合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环境卫生整治等乡村重点工作,投资3100万元,完成“十镇、百村、千户”的绿化美化,建设一批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和森林村庄。
打造林业产业新业态
针对目前榆林市旅游资源缺乏,产业结构单一,榆阳区响应榆林市打造陕甘宁蒙晋最具影响力城市目标,率先启动榆林动物园、小纪汗森林康养中心基础性建设,做好榆林国家沙漠森林公园、东沙季鸾公园、小纪汗万亩樟子松园、大墩山森林公园等生态宣教标识体系和景观节点提升的建设,将建成承载榆林地名文化符号的“榆树园”和以市花“桃花”为主题的“桃树园”。完成季鸾公园环境教育中心、动物园环境教育中心和林业展览馆布展工作。同时,在北部沙区开展以草定畜工作,注重发展草产业和中药材产业。南部山区进一步巩固大扁杏产业,发展以山地苹果为主的特色林果产业。加大南部山区桑树管理水平,深化桑产品综合开发利用,继续推广“农户+合作社+公司”的经营模式,新建果桑基地1000亩,完善和建立桑产业加工点30个,建立生态脱贫的长效增收机制。提倡“育苗造景一体化”的发展模式,发展壮大苗木花卉产业基地。扶持和服务林业龙头企业,鼓励发展林下经济、庭院经济等新型产业,加大林业产业科研课题研究工作,提高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确保林业产业成为名副其实的富民产业。
春季造林绿化大行动的号角已然吹响,榆阳区将在新发展理念中牢牢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将植树造林列为攻坚战的重要战役,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指示精神,将生态环境建设成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里程碑事件,成为子孙后代健康幸福的重要保障。
(《榆阳报》总第896期2019年4月16日第一版 谢安发/文)
榆阳区:“一户一田”改革让土地效益最大化
近年来,榆阳区为有效破解农村土地分散化、碎片化、农村发展动力不足难题,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在北部风沙草滩区大力实施“一户一田”改革模式,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1个乡镇112个村553个村小组实施了“一户一田”,整合耕地37万亩,农业基础设施和土壤肥力得到明显改善,为现代农业规模化发展、机械化作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效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为打消农民顾虑、提高改革积极性,在“一户一田”推进过程中,榆阳区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变,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变,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互换并地,实现范围不变、二轮土地承包权不变、耕地用途不变,有效消除农民的顾虑。为破解土地产出不均衡的问题,各地统筹资金,改良土壤,提升土壤肥力,并对田、水、林、路进行集中连片,统一规划。
实施“一户一田”的村组,统一规划农业产业布局,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和观光旅游农业等,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规模化种养殖业发展。同时把分散、低效经营的小农户聚集起来,集中由本村农机合作社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综合配套服务,破解了农村劳动力外出“谁来种地”和“怎么种地”的难题,进一步推进了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让种地不再是难事,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在政策引领、项目扶持的带动下,广大农民推进“一户一田”改革的决心更加坚定。“我们家以前种16块地,都很分散,通过‘一户一田’整合后,现在种成一块地了,不仅土地面积增加了5亩多,而且从耕种到收割都能机械作业,既省时又省力,农闲时还可以外出打工,增加收入。”小纪汗镇大纪汗村贺二牛说。
在“一户一田”的基础上,各地结合实际,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和旅游观光等产业,不断壮大集体经济,有效提高农业现代化、机械化水平。目前,北部草滩区有效耕地面积增加幅度在2%—5%。农户户均耕地由7.7块变为1块,农户单耕地地面积达到十几亩甚至几十亩,户均耕地面积增加3.9%,亩产值增加15.2%,撂荒土地普遍减少,而且土地的租赁费用也由原来的50元一亩提高到200元一亩。推行“一户一田”的村组,有效解决了土地撂荒问题,提高土地利用率,并有利于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为当地种植大户、经营主体、农业企业租赁承包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
“我们镇按照‘政策不变、农民自愿、村民自治,成熟一组整改一组’原则,截至目前,共完成13个行政村74个村民小组‘一户一田’土地改革,将分散化、碎片化的土地整合起来,采取垫泥、垫沙等方法进行改良土壤,提高土地质量。同时利用大型机械进行集中连片耕种,投资成本减少了,土地收益增大了,还能促进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使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了便利和实惠。”小纪汗镇副镇长高树文说。
(原载《榆阳报》总第955期2019年11月26日第一版 高忠平/文)
榆阳检察: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榆阳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纵深开展,着眼新形势,立足本职能,依托新载体,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注度和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同感,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领导重视,宣传工作常态化。该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召开党组会议和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动员和部署,分管该项工作的王谦副检察长多次在会议上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按照扫黑除恶工作部署,成立了以刑事检察部牵头,各部门配合宣传工作队伍,指定专人作为宣传工作联络员,抽调宣传业务骨干具体负责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定期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
明确重点,结合工作开展。该院重点持续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和关于扫黑除恶的系列批示指示精神;持续深入宣传中央、省、市、区级政府的决策部署,宣传10个方面的打击重点,宣传举报途径、法律政策及榆阳区检察院的工作成效,及时发布典型案例等扫黑除恶成果。结合工作开展,持续宣传检察院专项斗争情况,依法惩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各项行动和工作成果。深入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宣传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带来身边变化的感受和体会,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纵深推进,宣传载体多样化。该院开阔思路,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开展宣传工作。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网上与网下互动宣传相结合。每周至少向区政法委和市院报送1篇扫黑除恶报道,并积极通过两微一端向全网推送,向社会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2019年以来,通过榆阳区检察院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自媒体推送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内容及举报方式,共制作微博、微信内容8次。在人流量集中的地方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在检察院办公场所醒目地方悬挂横幅6条,在案管中心等窗口部门摆放扫黑除恶宣传彩页500余份。利用电子屏幕和LED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视频和标语8条。
多面发力,宣传渠道特色化。该院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邀请旁听庭审、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充分展示人民检察院依法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和成效,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舆论氛围。2019年以来,共邀请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及在校师生旁听刑事案件审理5次。
细化措施,强化舆情监控。该院认真落实“三同步”要求,加强网上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法律政策宣讲等工作,积极稳妥处置网络舆情,严防负面炒作。加强与上级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和宣传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遇到重大问题及时跟进、及时上报,共同做好舆情处置工作。
通过多项举措,积极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表明了检察院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态度,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工作水平,创新工作方式,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巩固宣传工作取得的成果,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氛围。
(原载《榆阳报》总第875期2019年1月25日第四版 王丹丹/文)
榆阳区人社局“五项举措”助推人力资源和民生保障工作转型提升
2019年上半年,榆阳区人社局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践行新的理念,创新管理机制,着力从以下五个方面发力,助发展、激活力、增动能。
创业担保贷款助力乡村振兴。创业工作一直是榆阳区就业工作的短板,缺资金、没技术是创业人员面临的最大的困难。为了鼓励和扶持创业,特别是鼓励扶持农村劳动力创业,2019年榆阳区人社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简化了办理程序,缩短了审贷周期,放宽了反担保要求,将贷款重点用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上半年发放的64笔小额贷款中,58笔的对象为农户和农村企业,通过资金扶持,全力帮扶农村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做大规模、做出品牌,带动乡村振兴。榆阳区补浪河乡曹家峁村村民想种植山药,但缺乏资金,榆阳区人社局了解情况后,与该村“两委”共同研究,决定以该村为基地,以致富带头人王振文创立的兴发祥养殖合作社为龙头,以创业担保贷款为支持,大力发展山药种植产业,全年种植山药1200亩,预计产值可达1500万元作用,每亩纯收入达5000元左右,不仅富了全村,而且为全区集体产业发展树立了典型。
实用技能培训促进脱贫攻坚。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差、收入渠道少、农业增收低是致贫的重要原因。2019年,榆阳区人社局进一步创新培训的方式,组织人员利用1个月时间,对各乡镇的主导产业和劳动力的培训意愿进行了摸底。从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抽调了21名专家,组建了培训专家库,涵盖就业、创业、种养殖三大类20多个技能项目,根据乡镇主导产业和劳动力意愿,深入16个乡镇逐一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共培训664人,让劳动力学会一技之长,促进产业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民脱贫。
三项用人制度改革规范人事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问题、企业自主用人问题、协管员管理问题,多年来一直是榆阳区人事管理中的棘手问题。企业用工过于自主,随意性大;机关事业单位雇佣临聘人员无计划、较随意、超数量,给财政带来沉重负担,给劳动关系维护带来重大压力;协管员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管理粗放。针对这些问题,榆阳区人社局组织人员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多次到外地学习考察,目前已拟定了《榆阳区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榆阳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榆阳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加强企业用工管理的思路是,审查用工计划、推行公开招聘、加强人员管理、控制薪酬总额。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的思路是,从控制人员总量和工资总量、理顺用工管理机制等方面,彻底解决临时用工超计划、随意性问题。加强协管员管理的思路是,扛实管理职责、强化协管员日常考勤和年度考核,加大奖惩力度和调整力度,通过正面激励和反面倒逼,调动协管员队伍工作积极性。这三个办法已经经过多次研究讨论,近期将上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
干部竞聘轮岗树立干事创业鲜明导向。为建立公平公正、干事创业、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全面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榆阳区人社局率先在全区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和全员轮岗制度。非领导岗位设主管干事、主办干事两个层次的岗位,按照“双向选择、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的办法确定工作人员。为了防止干部在一个岗位上待的时间太久,出现懒政怠政、拉帮结派、权力集中、滋生腐败等问题,严格规定在同一岗位满5年的干部,必须轮岗。推行竞聘上岗和全员轮岗制度,不仅有利于把“好干部”用到“关键岗位”,而且有利于工作人员在不同岗位经受锻炼,熟悉不同业务,从而打造一支能力出众、业务全面、作风优良的人社干部队伍。
开展大讲堂大轮训大比武活动全力锻造过硬队伍。当前,理论学习的载体有很多、内容也有很多,但普遍存在把理论学习当作“软指标”,把业务工作当作“硬尺子”的思想,理论和业务学习没有形成制度化,方式较单一,氛围不浓厚,检验不严格,学习走形式。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抓实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榆阳区人社局每周五下午固定开展大讲堂活动,所有领导干部轮流讲课,讲业务知识、讲政治理论、讲工作先进经验等,每次安排一至两名人员讲课,所有人员发言交流,谈收获、谈体会、谈打算,让广大干部持续提升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通过“走出去”的方式,开展干部轮训。2019年6月底,利用一周时间,在西安组织开展了第一轮人力资源高级研修培训活动,邀请全国知名专家作了9场讲座,全系统50名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并实地参观了西咸新区人力资源产业园和创业园,通过培训,广大干部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收获了体会,激发了干事创业的新动能。与中国银行榆林分行结为党建共驻共建项目单位,联合举办了职工“趣味运动会”“演讲比赛”等一系列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的活动,广大干部展示了才艺、释放了压力、凝聚了力量、增强了工作干劲。
(原载《榆阳报》总第929期2019年8月16日第三版 朱团员/文)
榆阳区医疗保障局:多措并举强化落实精准发力保障民生
2019年是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也是区医疗保障局的开局之年。医保局自组建以来,多措并举,精准发力,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医保扶贫在解决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民生保障作用,全力推动扶贫工作落实落地。
强化沟通协调 确保参合参保全覆盖
按照区扶贫办要求,对2014—2015年已脱贫贫困户共2404人进行了逐户筛查、比对核实,全面修正错误信息,做实精准标识,确保参合参保率达100%。
通过入户走访,对全区2019年计划贫困退出的621户1482人进行贫困退出基本医疗有保障认定,同时加强与区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财政代缴及时到位。
全区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042人(区扶贫办提供)已全部参合参保,代缴参合资金199.6万元已落实到位(包括贫困人口、低保户、孤儿及困境儿童以及重点优抚对象及配偶)。
强化优质服务 助推就医报销更便捷
全面实行医疗保障“一站式”“一单式”结算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市内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时,可在所就诊医疗机构设置的服务窗口提供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障“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即可离院。
2019年6月底,该局对贫困人口的住院数据进行核对,尤其对异地就医结算报销比例未达80%的贫困人口进行逐人逐户走访,第一时间进行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障报销,确保医疗保障扶贫政策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1—6月,全区共有1347贫困人口获得了住院补偿,其中新农合基金补偿961.46万元,大病保险补偿金额93.66万元,医疗救助补偿金额289.85万元,补充医疗保障补偿金额0.0192万元,四重保障补偿合计1344.99万元,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全部达90%以上。在实际报销中,既做到应报尽报,又杜绝多补重复补、补偿比超100%。
对患有慢性病人员未被纳入新农合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的贫困人口进行逐一摸底、审核。5月31日至6月14日,7月4日至7月12日,抽调星元医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保院等医疗机构的慢性病鉴定专家,分两个批次,深入各乡镇进行了现场集中鉴定办理,对瘫痪、残疾、高龄老人等行动不便的贫困人口,深入村、户进行了上门办理。此次共办理871人。其中新办理586人,延期审核214人,新增病种62人,补办慢保本9本。部分符合慢性病病种的贫困患者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强化分类管理 促进台账整理规范化
对2019年医疗保障扶贫软件资料进行规范化整理,分类建档。对1—6月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扶贫补偿等情况进行核对、汇总,并向各乡镇卫生院下发了参合参保、住院补偿、25种大病补偿、门诊慢性病补偿、门诊统筹补偿等各类台账。
指导各医疗机构建立医保扶贫“四重保障”台账,督促各下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保扶贫工作纪实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强化宣传引导 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利用定点医疗机构、公共服务场所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海报、派发单页、滚动播放宣传影像等方式,开展了灵活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深入乡镇、村组,走村入户,面对面给贫困群众进行政策宣传;借助短信、QQ群、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拓宽宣传渠道,提升宣传成效。上半年,组织入户走访宣传政策580户,电话访谈700余例,发放宣传卡、政策资料10000余份。
(原载《榆阳报》总第926期2019年8月6日第三版 田园/文)
新担当 新作为——鱼河镇“三大聚焦”谱写发展新篇章
2019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之年,鱼河镇将着力抓好脱贫攻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等重点任务,奋力谱写新时代鱼河发展的新篇章。
聚焦巩固成果——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2019年是全省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年,是打赢精准脱贫三年行动攻坚战的关键年。该镇党委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党建引领、改革先行、产业支撑、功能完善、治理有效、整村推进”工作思路,以提高精准脱贫质量为核心,围绕“精准帮扶十大行动”,持续做到脱贫不脱帮扶,在产业就业上再发力,进一步保障群众收入水平;脱贫不脱项目,在完善硬件建设上再发力,进一步提升群众基础设施条件;脱贫不脱干劲,在扶志扶智上再发力,进一步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脱贫不脱关怀,在宣传教育上再发力,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率;实现全镇年内15户41个贫困人口高质量稳定脱贫,为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聚焦产业兴旺——栽下群众致富“摇钱树”
坚持绿色兴农、质量强农理念,把主导产业的发展培育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抓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按照“扩面积、提质量、创品牌、增效益”的思路,启动210国道沿线蔬菜长廊建设,力争完成米家园则、高家洼、南沙等5个村3000亩塑料拱棚建设,全镇设施蔬菜总面积突破一万亩;大力实施新建等3个村1150亩沙漠红薯,李家沟优质夏豆角,高家洼、王沙洼沙地西瓜等优势特色露天果蔬强农工程;启动“放心菜”品牌创建,打造“鱼河果蔬”地理标志产品,持续推进省级设施蔬菜示范园建设项目,上半年启动蔬菜交易市场,全面建立农超、农企、农校对接的多渠道销售体系,实现农副产品产供销一体化建设,一条龙服务;按照高标准、专业化、机械化要求,在提升李家沟、房家沟现有山地林果管护基础上,立即启动高家洼二组、房家沟等4个村组2000亩山地苹果和许家崖村1000亩露地葡萄种植项目,山区村组主导产业实现“一村一品”,全镇经济林果总面积突破7000亩;积极引进富硒水稻新品种,启动智能育苗基地建设项目。抓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坚持因地制宜、因村因户施策,引导农民适度发展温室水果台湾芭乐、火龙果、榛子、西梅等特色种植和王庄土猪、林下养鸡、稻田蟹等特色养殖,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聚焦基础建设——寻求发展后劲“金钥匙”
始终突出抓基础、重建设,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全面加强道路建设,启动实施南沙、王沙洼等12个村24千米通村道路及生产生活道路硬化;完成郑家沟、梁渠园区生产道路硬化和李家沟村组道路边沟砌护工程。开展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新建、改造高家洼、寺伙沟等4个村农村人畜饮水工程,解决4000余人安全饮水问题;实施许家崖等3个村灌溉渠道砌护工程,除险加固病险淤地坝8座;统筹解决米家园则、寺伙沟日光温室高抽灌溉问题,进一步完善李家沟村下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启动新建、王新庄等2个村电网改造工程,实施王新庄、王沙洼等4个村组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按照“高点定位、高标谋划、高效推进”的原则,切实抓好房家沟村“十乡十村十件事”示范创建,力争年内128套新农居建成入住,千亩果园栽植完成,千头牲畜圈舍建成投用,百座拱棚到户种植,依托水库等资源发展乡村旅游项目启动建设,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情民风彻底扭转,力争用2至3年将房家沟建设成全市乃至全省乡村振兴样板村。
(原载《榆阳报》总第892期2019年3月29日第二版 谢安发/文)
上盐湾镇:“85421”工作法开创脱贫攻坚新局面
2019年以来,上盐湾镇紧扣“85421”工作总思路,将脱贫攻坚作为全镇头号民生工程统揽全镇发展大局,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抓手,以特色产业发展为支撑,创新举措、精准发力,确保13个贫困村95户234人高质量脱贫,为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八项重点工作,全方位助推脱贫攻坚。对2019年计划脱贫户,该镇将致力于做好贫困户“八个一批”扶持工作,加强建档立卡数据信息系统管理,全面推动扶智+扶志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进行整改,做好金融扶贫工作,深入推进社会扶贫,紧抓扶贫项目管理,动态调整贫困户档案。
“我们将针对每户贫困户的不同情况,坚决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充分发挥‘爱心超市’的作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将‘要我脱贫’转变为‘我要脱贫’,不断推动我镇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进展。”上盐湾镇党委书记孙大忠说。2019年该镇对贫困村及贫困户主要采取产业扶贫、就业创业、教育扶贫、生态扶贫、危房改造等帮扶措施;持续推进6+6扶贫扶志工作法,不断规范“爱心超市”的管理运行机制,使其真正成为扶贫扶志的平台;及时更新在册贫困户的数据信息,加强监测分析,确保扶贫建档立卡数据信息与行业扶贫部门数据信息一致;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贫困户贷款用于发展产业的门槛;努力争取企业帮扶资金,继续深入推进“互联网+”社会扶贫网工作;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确保扶贫资金高效安全使用;做好贫困户识别、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退出和贫困人口自然增减工作,确保做到精准识别、高质量脱贫退出。
五项举措四项活动,将扶贫落实落细落小。该镇实行工作周报制,按周安排汇报总结,不走过场,将工作落到实处;对驻村工作队实行积分管理制,为每位扶贫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建立积分管理台账,不断充实扶贫力量;加强对外宣传,办好“脱贫攻坚进行时”工作简报。
持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结合消费扶贫行动,动员多方力量对贫困户农产品进行爱心认购,促进贫困户增收;积极开展助力脱贫攻坚文艺汇演;扎实开展两级书记遍访贫困户活动。“我们2019年经会议研究决定,镇党委书记和各村党支部书记必须逐一走访贫困户,及时掌握贫困户脱贫诉求,吃清底子,及时解决实际存在问题,计划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遍访活动。”该镇镇长高峰说。
围绕一个目标,补齐两个短板。2019年该镇将结合具体实际,着力补齐13个计划退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薄弱的短板。计划投入1024万为各村实施安全饮水工程、修缮通村道路,以“做好特色种植产业、做大生态养殖产业、做强优质林果产业”为目标,大力发展特色种养殖业,为贫困村如期脱贫奠定坚实基础。
(《榆阳报》总第893期2019年4月2日第二版高方方/文)
红石桥乡:六个“党建+”提升全乡党建工作质量
红石桥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榆阳区委“抓党建、强基础、兴产业、促发展”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行六个“党建+”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全乡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质量,助推全乡各项中心取得决定性成果。培育“领头雁”,“党建+好班子”领跑党支部建设。通过选强人、派能人等办法,配强“领头雁”,选配好支部“一把手”。根据村发展实际,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类对村党组织书记开展专题精准培训。创办“村干部论坛”,让村干部讲给村干部听、村干部跟着村干部学,实现问题同解、经验共享,促进党建引领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同时,做好村级后备干部选育工作。以“党建+好班子”,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打造一支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村级干部队伍。
以“党建+合作社”壮大集体经济。大力实施“特色产业”培育计划,以党建创新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逐渐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的发展格局。双红、红石桥、闹牛海则等村新增苗木花卉种植620亩;西左界、油房湾等村新建设施果蔬大棚(拱棚)180座;在双红、西左界、韩家峁等村发展养驴、散养土猪、土鸡等林下经济;在王连圪堵、西左界等村发展优质饲草11000亩;在肖峁、房梁等村种植人参、山药等经济型作物;通过“党建+合作社”模式,做强、做大产业发展,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的持续增收。
以“党建+互联网”推动党务工作提质、提速、提效。建立“红石桥智慧党建”微信公众号、各支部微信群,不定期更新红石桥乡党建工作动态,每季度定期公示公告党务、村务、财务信息。全面推广“学习强国”、党建云平台,每季度对各支部学习积分进行排名,排名前三后三的支部在全乡范围内通报。成立红石桥乡党员服务中心,推动党建工作在服务中提质、在运行中提速、在监督中提效。
以“党建+好乡风”深化乡村治理。开展“党员五带头”行动,每年3月份前开展一次“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在全乡广大党员中挖掘和选树一批身边可亲、可敬、可看、可学的先进模范典型,把党组织打造成治理核心,通过村级党组织政治引领,激发党员干部承诺、示诺、践诺。通过广大党员示范带头,推进民心在村凝聚、矛盾在村化解、问题在村解决,叫响“向我看齐”口号,进一步实现邻里和睦、乡风文明。
打造“新村居”,以“党建+乡村美”建设美丽红石桥。按照“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奋斗目标,大力开展党员“美丽宜居示范户”创建,鼓励党员带头美化自家院落;各支部按照党员数量,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户不少于10%。突出重点抓典型,建设美丽乡村。科学制定红石桥集镇总体发展规划,全力推进街道外立面改造、室外管网设计、广场建设工程、农贸市场修建、新建公厕、天然气接入等项目建设。以“十乡十村十件事”为依托,实施西左界村一村一圈舍标准化建设工作,全村新建圈舍7处,不断提高养殖效益扎实推进“八清一改”工作,重点对马路湾、西左界、油房湾等村开展危旧房屋拆除工作,计划拆除116户11412平方米;按照全区“三个美丽”工程精神,实施西左界、肖峁村旧居改造项目;实施美丽农居改造20—30户农户。全力搞好“净美榆林”村庄清洁行动战役,提高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年度考核中的分值比重,实行一月一考核。
追梦“真脱贫”,以“党建+奔小康”助力脱贫攻坚。通过支部引领、合作社支持,把党员、创业大户、致富能人聚集在党旗之下,有效解决贫困群众资金匮乏、技术欠缺、劳力不足等现实问题。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党员带动,业务人员技能培训,帮扶单位为其改造圈舍、捐助农机具等手段帮助增收致富;无劳动能力的,创新“利益链接”模式,通过挂靠苗木合作社、运输公司,发展林下经济合作社、亲人代管代养等方式分红增收,实现稳步脱贫。强化党员“三类五星”管理,在现有两级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的基础上,扩充帮扶力量,由骨干型党员与贫困户结对子,主动提供致富信息、传授实用技术、解决困难问题,实现党员帮带贫困户“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模式,实行点对点的精准帮扶,从技能、物质帮扶到心理疏导,实现支部党员以强带弱、以富带贫,增强决胜脱贫攻坚能力。
(原载《榆阳报》总第895期2019年4月12日第二版 刘东、刘小丽/文)
麻黄梁镇:实施“五个一工程”引领乡村产业振兴
2019年以来麻黄梁镇立足镇情实际,谋划经济转型高质量发展,搭建长短结合的产业总架构,在基层党建、蓝天净土、环境卫生、脱贫攻坚、发展产业上下功夫,大力实施“五个一工程”,引领乡村产业振兴取得新突破。
夯实基层组织 建好一个战斗堡垒
该镇党委按照“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目标,积极发挥好12个村党支部的作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战斗力。二是严格落实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七一”建党节来临之际,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红色教育基地补浪河女子民兵治沙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是积极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组建理论宣讲等志愿服务队11支,志愿服务中队12支,组织开展大型文明实践活动8次。
加大工作力度 守护一片蓝天净土
该镇紧盯“减煤、控车、抑尘、增绿”关键环节,强化工作举措,持续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联合区能源局等相关部门,依法强制关停七山煤矿等企业,同时加大运煤车辆抑尘整治,严禁运煤车辆不遮盖篷布上路行驶。责令煤矿对生产、储煤厂区进行洒水抑尘,从源头治理煤尘污染。二是引进中燃公司实施气化工程,在2018年完成集镇地下管线压设工程的基础上,目前正在进行主供气管线地勘作业,下一步将为集镇和周边村组住户供气,启动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减少散煤散烧排放。三是大力推行油气开采废弃物“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处置”的处置模式,目前镇内朗新环保公司油气开采废弃物集中处置运行平稳。大力推行农作物秸秆利用、农膜回收和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绿色农业生产技术。四是协调保障完成了辖区榆西路、榆佳高速、运煤专线、环镇路等56千米道路沿线两侧植树增绿工程。
强化工作举措 创建一个宜居乡镇
2019年,麻黄梁镇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把人居环境整治从集镇向村组农户延伸。一是修订完善《农村人居环境考核管理办法》,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通过拆危、拆旧、拆违和绿化、美好、净化工作举措,对农村危旧废弃房屋圈舍、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并对拆除腾退空地进行了绿化美化。全镇共拆除危旧废弃房屋29处2570平方米。二是加大整治资金投入力度。投入资金420万元,启动集镇旧街商铺外立面改造二期工程和实施集镇街面硬化工程。麻黄梁等煤矿门前区域通过种植波斯菊的办法,实现从垃圾场到“后花园”的华丽转身。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村民房前屋后、伙场盘子、背街小巷等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投入资金49万元,完成麻黄梁村示范村建设。改造农户卫生厕所19户,压设排水管网1600米,修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处,安装路灯50盏,新建公共水厕1座。“通过示范村建设,我们村的颜值越来越高了。”麻黄梁镇村党支部书记王维周说。
巩固脱贫成果 实施一批扶贫项目
为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该镇结合村情实际,采取“支部+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培育特色产业链条,把贫困户镶嵌在产业链上,切实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让小康路上不掉一户、不落一人。产业支撑助脱贫。2018年以来,在张虎沟、店坊村通过合作社种植大扁杏500亩、核桃500亩、中药材500亩;新建养鸡场2个、养牛场1个。2019年在张虎沟村实施山地苹果700亩,店坊村实施山地苹果300亩。张虎沟养牛场买进夏洛莱母牛10头,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合作社产业每年将利润的10%,用于贫困户分红,每年每户分红不低于500元。建成128千瓦光伏发电站一处,将64户贫困户镶嵌在该产业上,据悉,仅2018年贫困户每户分红2339元。金融扶持助脱贫。为16户贫困户每户提供贷款3万元,通过入股大地种业,贫困户每年分红3000元。“新型主体+贫困户”助脱贫。结合榆阳区畜牧局扶持项目,落实辖区丰达、李贵等养殖公司与15户贫困户签订养殖委托书,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贫困户每年分红2166元。
紧抓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发展一批特色产业
借助全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春风,该镇在完成了12个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唤醒沉睡资源,盘活闲置资金,整合农村土地资源,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种植大户+农户”模式,发展特色产业。十八墩村整合十八墩小组和六墩小组耕地1000亩,种植优质葡萄,打造成千亩葡萄示范基地。整合土地1260亩,种植白玉、铁棍等良种山药,打造成千亩山药示范基地。花龙镇、张虎沟、店坊村整合土地1000亩,种植山地苹果,打造成千亩山地苹果示范基地。王家湾村合作社投资70万元,其中柳巷煤矿帮扶投资55万元,建成设施蔬菜大棚6座。建立“党建+产业协会+合作社+农户”模式,发展壮大麻黄梁白绒山羊养殖业。扶持指导春胜养殖有限公司等白绒山羊养殖大户发展特色养殖业,成功注册“麻黄梁羊肉”商标,为全镇羊子产业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我们通过建立多种发展经营模式,目前全镇初步形成‘小板块、大聚集’‘小产业、广示范’的新格局。”麻黄梁镇党委书记高保平说。
(原载《榆阳报》总第940期2019年9月27日第二版 张海斌/文)
房家沟村:省级贫困村的华丽蜕变
过去的鱼河镇房家沟村,以传统的农业生产为主,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村基础设施滞后,群众生产技术缺乏科技支撑,产业结构单一,以至于长期一段时间处于贫困之中,很难实现脱贫致富。
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房家沟村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紧紧抓住全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3+2+X”产业发展“三大”机遇,强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主导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夯实、人居环境改善等重点工作。2018年,房家沟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80元,高质量完成了贫困村退出,并被市委确定为全市乡村振兴示范村。2019年又被区委确定为全区十乡十村十件事示范村,实现了省级贫困村的华丽蜕变。在鱼河镇房家沟村的塑料拱棚基地,每个拱棚村民每年只需要支付五百元的承包费就可以种植,通过种植芝麻、香瓜和各类蔬菜,每棚每年的收益都可以达到两万元以上。与此同时,新农村建设、光伏电站建设、山地苹果园、露地葡萄园的建设,各项产业发展让这个曾经的贫困村整体面貌和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按照全镇“三带两线”的产业布局,房家沟村积极整合财政“一事一议”、政研室、扶贫、林业、农业等各类涉农资金500余万元,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有序推进主导产业发展。一是先后新建设施蔬菜塑料大棚100座,栽植山地苹果320亩、露地标准化葡萄100亩、抗冻鲜食杏20亩,同时解决了相关主导产业建设配套设施。
“我承包了十一座大棚,第一茬种植香瓜,后面种植萝卜、辣椒、豆角等蔬菜,收入不错,我很看好设施蔬菜这个行业,打算一直种下去。”鱼河镇房家沟村村民许清秀说。
自2015年以来,房家沟村坚持规划总领原则,积极争取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800余万元,全面改善村级基础设施。新建村级标准化阵地1处,硬化通村道路4.97千米,启动实施了房家沟新农村移民搬迁项目,平整土地117亩,配套完成了1.3千米的排洪、排污管网建设,第一期66套新居主体工程已完工,部分群众已经入住新居。
“过去住的是土窑洞,非常危险而且交通也不方便,条件很差。现在好了,新房子面积100平方米,不仅环境好、基础设施齐全,而且交通也方便。”鱼河镇房家沟村村民房子来乐呵呵地说。
为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该村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创建为载体,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站和高标准文化广场,通过各项志愿者服务活动激发榜样模范的正能量,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
“村上新建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和文化健身广场,村民有了健身跳舞扭秧歌的地方,对推动房家沟乡风文明建设有很大作用。”鱼河镇房家沟村党支部书记房凤平说。如今的房家沟村,以产业发展、乡村旅游为重点,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勾画出一幅“看山望水忆乡愁”的乡村振兴蓝图。
(原载《榆阳报》总第942期2019年10月9日第四版 王丹丹/文)
航宇路街道党工委:党建引领新征程 航宇扬帆再起航
2018年以来,航宇路街道党工委以提高辖区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为出发点,在“4321”发展思路(即4项重点工作,3大主题学习,2大服务环境,1个工作目标)的引领下,积极探索“党建+服务”的契合点,依托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大力推进服务群众、共驻共建的项目化运作,并通过日常服务工作的开展在全办树立万事民为先的服务理念,以扬帆起航的昂扬姿态迎接伟大祖国的七十华诞。
强基固本夯基础 党建联席添活力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航宇路街道党工委深知基层党支部的重要性,在做齐做实党建“规定动作”的同时,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的要求,扩大党组织覆盖面。随着榆林康安护养党支部、陕西鑫明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榆林市浩江集团传媒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的挂牌成立,航宇路街道党建工作呈现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为推动街道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精心走心暖民心 服务群众永不停
“党建工作做得好不好,就看服务群众到不到位。”这是街道党工委书记尚建军的一句口头禅。正是基于这样明确清晰的认识,航宇路街道党工委依托党建联席会、在职党员进社区、主题党日等党建工作,不断拓展党员活动范围,丰富党员活动内容,将基层党建和服务群众有效的融合起来,找准双方的契合点,开展了快乐学游泳、航宇路社区禾苗课堂、龙洋社区老年大学、松林路社区爱心银行、乡企城社区律师在线等一大批精心、走心、暖民心的“三心”服务项目,形成了涵盖服务孕前、婴幼儿、少年儿童、青年、中年、老年等群体的人生全程关怀服务模式。
常思居民冷暖,常伴居民左右。对于那些有特殊需要的居民,航宇路街道党工委根据“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的工作要求,在全办推行精准帮扶模式,对辖区内残疾人、大病困难户等实行党员与辖区单位一对一的帮扶模式,用党员志愿者的爱心温暖居民之心,让他们内心多一分幸福,也让社会多一分美好。
全民动员齐发力 文明之花放光彩
走进航宇路街道辖区的大街小巷,二十四字核心价值观、文明创建等公益宣传牌随处可见;文明礼让、志愿服务等一幕幕暖心画面映入眼帘。人居环境的极大改善,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辖区居民文明程度的提高,从最初的“冷言冷语,袖手旁观”到现在的“主动清理,积极参与”,这一切源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带来的改变。
自榆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航宇路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积极联系34个辖区单位召开为期3天的创文推进会,组织各单位党员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街道办干部职工更是发扬“5+2”“白+黑”的奋斗精神,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全身心地投入到创文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在全办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创文工作新局面,用街道干部和志愿者的汗水换取群众对创文工作满意度和幸福感的提升。2018年共清理空闲地30余处、倾倒垃圾900余车、粉刷美观巷道墙面3万余平方米、清理野广告1万多条,发放创建宣传资料2万余份。
标本兼治抓源头 扫黑除恶保平安
社会安定有序,人民才能安居乐业。航宇路街道党工委始终将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视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米脂“4·27”校园伤害案发生后,该街道党工委召开紧急会议,根据辖区各学校实际情况部署校园周边安全工作,并将校园周边安全工作作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之一来开展。街道各社区根据工作安排发动居民组长、协管员、志愿者、红袖章等人员在上下学期间进行治安巡逻,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2018年5月份,该街道党工委积极同航宇路派出所、综合执法局榆阳分局、区司法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展开合作,对社区摸排出的2条黑恶势力线索及时向派出所进行反馈并处理。同时召开联席会议,邀请相关单位就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行座谈,健全沟通机制,举大家之力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向纵深发展,努力为辖区居民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原载《榆阳报》总第869期2019年1月8日第二版 高方方/文)
以“党建+”模式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记榆林市第一中学分校
榆林市第一中学分校地处榆林古城北部,她的前身是1956年建校的榆林县第一中学,历史悠久,师资雄厚,人才辈出。近年来,一中分校党支部围绕“大美榆阳、党建领航”主题,构建“党建+”工作模式,立足校内“双培双带”,锻造骨干教师队伍、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校外共驻共建,主动对接街道社区,构建社会教育共同体。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实现了党建引领、先锋示范、齐心协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
做好“双培双带” 推进校园党建新发展
该校党支部结合实际,坚决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党员主题活动日,强化党员身份。通过极搭建平台,抓好“双培双带”,几年来,学校先后有45名优秀党员教师获评“省级教学能手”“榆阳名师”等荣誉称号,有12名骨干教师被发展为党员。
通过上团课、开展道德大讲堂活动,宣传党的新思想、新理论,弘扬优秀文化、传播正能量;通过校园广播大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团员青年的政治修养和党性修养,增强团员青年对党组织与团组织的认同感;创新推出“党员教师成长档案”纪实,精心设计了包括党员基本信息、成长大事记、党员承诺践诺、政治学习笔记、优秀工作成果等12项内容,详细记录党员的思想表现、工作业绩和成长轨迹,激励党员比学赶超、争创佳绩。积极探索“校园智慧党建”,利用学校教学资源,建立党课录播室和“校园党建之窗”“党员微信群”“党员QQ活动室”,定时上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资料、录播微党课,开展网上学习测试、网上谈心交流、网上民主评议、网上众筹募捐等活动。
党建+先锋工程 充分发挥“两个作用”
如何让每个党员结合自身实际有效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中分校党支部给出了答案,以建立党建工作与校务工作“三分三合”机制,抓党建促教育教学改革,党员带头示范,党支部在全校党员教师中开展“十个一”先锋示范工程,创建“教书育人先锋岗、服务育人先锋岗、管理育人先锋岗”,涌现出常鸿、蒋武、万兰英等70多名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和教学骨干。创新“356高效课堂”教学模式;依托行政、理科、文科三个党小组,开展听、评、赛教学活动,组织校级党员领导深入教学一线,指导教师做好“备、教、辅、批”等教学工作;组织党员教师定期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引领全校教师争做教学模范、育人先锋,使党员成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有力推动者。从课堂教学改革到教师队伍的梯队建设,党支部、党员骨干一直走在最前列。
党建+立德育人 筑牢理想信念
突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德育养成,按照全市教育系统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党史知识竞赛、爱国主义读书教育等党建“十大专项行动”和十九大进校园、“崇尚英雄、精忠报国”等主题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学生生活各个环节。
近年来一中分校致力培育勤雅校园文化。在全校师生中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组织成立党员勤雅读书会;充分发挥党员教师专业人才多、涵盖学科广的优势,开展了科技、劳技、体育、陕北民歌等47个专业社团,并在全区率先组织优秀团员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摄影摄像社团制作的微电影《成长》,荣获全区中小学生微电影大赛一等奖。
党建+共建共驻 构建社会教育共同体
贯彻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要求,树立开放融合思维,将学校的科普馆共享开放,建成面向城市服务的“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和党员志愿服务平台,为社会组织、兄弟学校和街道社区少年儿童免费开放。校党支部与属地鼓楼街道及普惠泉社区党组织对接,推进学校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活动联搞、资源联用,开放学校操场,为街道社区和周边单位活动免费提供场地,2019年联合开展活动50多次。积极组织共联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党员教师的优势,抓实帮扶工作,促进共同发展。组织有书法、舞蹈、音乐等特长的党员教师,定期到普惠泉社区老年学校为学员免费提供音乐课堂、经典诵读、心理咨询等服务。组织学科骨干教师到镇川、清泉、岔河则、孟家湾、安崖等农村学校送教,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党员教师助力精准扶贫,对全校所有贫困户在校学生,开展“一对一”扶贫、扶智、扶志。
(原载《榆阳报》总第926期2019年8月6日第一版 黄震/文)
重要文献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榆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榆区发〔2019〕3号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级国家机关党组,各区级直属党(工)委,区委及区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榆林市榆阳区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7日
榆林市榆阳区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及《陕西省机构改革方案》《陕西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榆林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推进全区党政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创新体制机制,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权责关系,主要机构设置同中央、省、市保持基本对应,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深化机构改革,要坚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要求,由市委负总责,区委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
通过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区委对重大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动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和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机构职能体系,确保将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做出的“追赶超越”“五个扎实”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确保中央、省、市重要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全区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调整优化党政机构和职能
(一)对应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
1.建立健全和优化区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
(1)组建区监察委员会。区监察委员会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改革,科学设置内设(派出)机构,优化职能配置,实现高效有序运转。
(2)组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负责全面依法治区的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
(3)组建区委审计委员会。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
(4)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与区委政策研究室合署办公。
(5)组建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区教育和体育局。
(6)将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
2.加强区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1)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调整优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改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为区委工作机关,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
(2)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老干部等工作,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职责,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职责,区委老干部工作局职责整合并入区委组织部。挂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区公务员局、区委老干部局牌子。
撤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挂的区公务员局牌子。
(3)区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将区文体广电局的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职责划入区委宣传部。
(4)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管理侨务工作。将区民政局的民族事务、宗教事务,区旅游外事(侨务)局的侨务等管理职责划入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撤销区民政局加挂的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
3.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
(1)组建区农业农村局。将区委农村工作部部分职责、区农业局职责,区发展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职责,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职责,区水务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区农业农村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区委农村工作部、区农业局。
(2)组建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区教育局职责、区文体广电局的体育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区教育和体育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区教育局。
(3)组建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将区文体广电局除新闻出版管理、电影管理、体育管理以外的职责,区旅游外事(侨务)局的旅游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区文体广电局、区旅游外事(侨务)局。
(4)组建区卫生健康局。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职责,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区卫生健康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5)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区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整合,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具体组建按中央、省、市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6)组建区应急管理局。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区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榆阳分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局榆阳分局的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区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职责,区农业局的草原(地)防火职责,区林业局的森林防火职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震灾应急救援等职责,以及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区应急管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具体组建按中央、省、市有关改革部署实施。不再保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7)重新组建区司法局。将区司法局和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区司法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8)优化区审计局的职责。将区发展改革局的重大项目稽察、区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区审计局。
(9)组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接市级下放相关机构及职责,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和区发展改革局的价格监督检查、反垄断执法职责,区商务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区科学技术局的知识产权管理职责,区盐务局的食盐市场监管等职责整合,组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保留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不再保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10)组建区医疗保障局。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采购职责,区发展改革局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区医疗保障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11)优化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的机构设置。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12)组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审批服务职责予以整合,组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实行一个机构管审批。不再保留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13)组建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将区发展改革局职责、区科学技术局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区招商服务局的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的组织实施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及管理,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智慧社会建设等职责整合,组建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不再保留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局,撤销原区发展改革局加挂的区物价局、区粮食局牌子。
将区招商服务局更名为区招商服务中心,调整为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
(14)组建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承接市级下放的城市管理执法职责,将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具体按市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不再保留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15)组建区工业商贸局。将区工业经济局职责、区商务局职责,区盐务局的盐业行业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区工业商贸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区工业经济局、区商务局、区盐务局,撤销原在区工业经济局加挂的区中小企业促进局牌子。
4.不再设立的机构
(1)不再设立区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区委政法委员会承担。
(2)将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相关职责交由区委政法委员会承担。
(二)与市委市政府机关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和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
1.与市委市政府机关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
区委办公室、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区委工作机关;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统计局、区信访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其中:
(1)优化区委办公室的职责。将档案行政管理职责划入区委办公室。挂区档案局、区国家保密局牌子。保留区档案馆,为区委直属事业单位。
(2)优化区政府办公室的职责。将地方金融管理职责,区旅游外事(侨务)局的外事管理职责划入区政府办公室。挂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3)将区水务局更名为区水利局。
2.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
(1)组建区委政策研究室。将区委农村工作部政策研究职责,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的督查督办职责整合,组建区委政策研究室,为区委工作机关。
(2)组建区畜牧兽医局。将畜牧兽医工作职责从区农业局划出,组建区畜牧兽医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3)优化区林业局的职责。将区农业局的草原(地)管理职责划入区林业局。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4)组建区能源局。将区煤炭局职责及相关部门的能源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区能源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区煤炭局。
此次机构改革后,全区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机构设置表详见附件)。区委机构10个,其中:区纪委监委机关1个、区委工作机关9个;区政府工作部门27个。
三、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一)区人大、区政协机构及群团组织改革
1.深化区人大机构改革
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省委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有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意见》,进一步理顺职能,规范区人大工作机构,完善区人大工作委员会设置,充分发挥区人大在新时期的职能作用,按照中央、省、市管理要求,区人大设置5个委员会,分别为: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和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2.深化区政协机构改革
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政协工作机构职能,完善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按照中央、省、市管理要求,区政协设置5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提案和社会法制委员会、经济和环境资源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文史和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学习和委员管理委员会。
3.深化区群团组织改革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健全区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制度,进一步深化区工会、妇联、共青团、工商联、科协、文联、计生协会和残联等群团组织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完善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推动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促进党政机构改革同群团组织功能有效衔接,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承担适合其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增强群团组织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群众功能,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深化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设置党政直属事业单位,统筹推进、同步实施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全面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按照“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区分情况推进改革。对承担行政职能的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并入相关党政机构;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划入行政机关,其他公益职能并入机关事业单位;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划入行政机关,调整为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或者与相关事业单位整合。改革后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再称“委、办、局”。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和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三)深化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
要把机构改革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权责清单管理,有效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运行。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等各种烦琐环节和手续。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享,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推进供水、供电、供气等人民群众经常打交道的公共事业部门便民化改革,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领域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按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强化行政执法职能,避免重复执法,分设在不同部门执法队伍的,原则上整合为一个部门管理。除环保监测监察等中央、省、市明确规定实施垂直管理的机构外,其他领域均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乡镇(街道)在综合执法平台基础上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全面清理清退执法队伍中的临时人员和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锁定执法人员编制底数,暂保持现状不变,待中央、省、市统一明确政策后逐步规范。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五)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
夯实基层基础,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乡镇(街道),强化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将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与区级机构改革统筹部署、同步推进。按照“六办三站一中心”的基本框架,整合和优化职能配置,设立综合性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统筹各类编制资源,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根据乡镇(街道)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职能,综合设置机构,提高基层服务效率。理顺区级部门与乡镇(街道)关系,把条的管理和块的管理协同起来。部门要依法履职,强化专业性管理。乡镇(街道)工作重心要转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
(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的主要措施
1.严格落实机构限额。机构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根据辖区内常住人口数量,党政机构统一计算机构限额,共设置机构37个。机构限额范围包括区委工作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区委和区政府不设部门管理机构,不在限额外设置机构。
2.严格机构设置。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理清限额外行政机构,规范管理挂牌机构、临时机构、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从严从紧控制区党政机构加挂牌子的数量,挂牌机构不单独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根除挂牌机构实体化和“事业局”。临时机构在任务完成后及时撤销。精简整合各类派出机构,区委、区政府派出的各类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不纳入机构限额,但要严格控制、加强管理。全面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切实精简数量和调整组成人员,议事协调机构一般不单设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相关部门承担,确需单设的应纳入机构限额管理。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的机构不加挂牌子、不刻制印章。多个部门合并组建的机构综合设置,其综合性机构要合并为一套,业务机构根据工作的内在联系进行重新设计和整合。
3.严格编制管理。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坚持总量控制,严格执行中央核定的行政编制数、政法专项编制数及事业编制总数。不在总量外越权审批、自行确定。领导职数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省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核定。结合此次改革,对编制进行整合规范,加大部门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调整划转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打破编制分配之后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模式,随职能变化相应调整编制。
4.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坚决清理擅自设立的机构和岗位、擅自配备的职务。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禁越权审批、超编进人、超限额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禁上级部门以会议、文件、领导讲话、项目资金分配、考核督查、评比表彰等形式干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置等“条条干预”行为。按照信息公开要求,除涉密事项外,及时公开机构编制有关信息,接受各方监督。完善机构编制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督检查合力。优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一起,严肃追责,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机构改革工作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作为组织协调机构,统筹推进机构改革工作;区委主要领导负总责,成立全区深化机构改革协调推进工作专班,负责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机构改革牵头部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涉改部门要服从大局,严格按照既定方案严密组织实施,不讲条件、不搞变通、不打折扣。
(二)细化工作进度
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推进改革,认真研究制定机构改革组织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动员部署、转隶组建、制定“三定”规定和上报审批等关键环节,提前谋划、细化进度,夯实责任、有序实施。
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三)稳妥有序推进
立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深入宣传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及时回应干部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加强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衔接,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保证改革期间各项工作连续稳定。对新组建和整合调整较大的部门出现超编、超领导职数的情况,给予3年左右的过渡期。
(四)严明纪律规矩
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改革期间,不得突击提拔和调整干部,不得转移国有资产,不得借机挥霍钱物。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建立机构改革工作评估和督查机制,将改革实施情况纳入重大决策部署督查任务和巡察范围,进行督促检查、评估验收,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1.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机构设置表
2.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附件1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 机构设置表

附件2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续表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榆区发〔2019〕6号
为了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党内法规,深化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区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
1.坚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将加强政治建设与全区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为民服务紧密结合,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认真真学原文、悟原理,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掀起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热潮。
2.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挺在前面,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和巡视巡察整改,认真解决“管党治党不严、干部管理不严、社会治理不严”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关于全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纪律底线规定》,加强党内监督和干部作风整顿,综合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全力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3.全面推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党建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扎实推进各领域党组织星级创建活动,从2019年起,严格星级党组织能上能下动态管理,每年开展一次党建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星定级、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加大区管党费对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党员教育培训、智慧党建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对照全省乃至全国先进标准,着力培树一批不同领域的党建示范新典型。
4.提升基层组织活动场所综合功能。实施村、社区阵地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300万元、区管党费每年至少安排100万元予以奖补支持。新建村级阵地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套室外活动场所不少于500平方米;改扩建村级阵地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提倡建设办公服务、教育培训、医养结合、文体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场所。加快建设26个已批待建社区,新建社区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不少于1000平方米;每个新建社区安排区管党费10万元用于规范化建设。完善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功能,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
三、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5.严格发展党员政治把关和组织把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和“双预审”制度。全面加强党(工)委、党组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把关作用,确保党支部从严选拔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加大年轻党员发展力度,凡列入村级后备干部的都应培养发展为党员,重点从本村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员、致富能手、青年农民工等群体中培养和发展党员。连续3年未发展党员的行政村或连续2年未发展年轻党员的贫困村,要列为发展党员的重点村。乡镇党委务必严格政治把关、严格组织考察、严格质量标准,坚决杜绝“近亲繁殖”违规发展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注重从表现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区教育局党委要将连续3年未发展党员的学校党组织列为重点对象,同时加强指导民办学校发展党员工作。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党员要围绕提高“两个覆盖”质量,重点从优秀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中培养发展党员。加强党员监督工作,强化不合格党员处置措施,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6.全面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充分利用区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基层党校等载体,突出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深化改革、产业发展等重点内容,采取集中轮训、分层培训、现场教学、网络教育等方式,着力提升党员教育培训质量。区委组织部牵头组建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为基层党组织提供师资支持。各基层党(工)委要承担党员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坚持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制定年度全员培训计划,确保每名党员每年培训不少于32学时,同步建立党员教育培训档案。区财政将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农村、社区党员按每人60元标准预算到乡镇、街道党(工)委,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按每人200元标准纳入公用经费统筹安排。
四、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
7.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委“八条措施”。加强村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其他经济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肩挑”;2019年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全区实现“一肩挑”的村达到20%以上;2020年常态化开展村级班子研判,进一步提高“一肩挑”比例,为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全面推行“一肩挑”打好基础。狠抓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建,严格标准、倒排后进、动态管理,落实“区级领导包抓、乡镇党委书记主抓、村党支部书记直接抓、第一书记驻村抓”的责任机制,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建。
8.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为主抓手,落实村党组织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提升村级党组织打赢脱贫攻坚战、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和水平。以“十乡十村十件事”示范建设为样板,典型引路、点面结合,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党建、社会治理创新、特色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每年创建不少于20个示范村、60个达标村。2020年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2022年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加大力度从区管后备干部、新提拔科级干部和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中选派精兵强将,到乡村振兴示范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或农村工作特派员。
9.加强乡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全区新考录(或政策性安置)人员优先分配乡镇工作,服务年限至少5年;每年为乡镇招录公务员、事业人员不少于30名,进一步充实和稳定乡镇工作力量。拓宽村党组织书记选拔培养渠道,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创业人才、优秀大学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中培养选拔带头人,坚持德才兼备,不得降格以求。加大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到2020年每个行政村培养3名左右后备干部。区委组织部建立与高等院校合作机制,积极组织45周岁以下高中学历村干部(包括后备干部)进行学历提升教育,力争3年内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1名大专学历村干部。健全村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管理制度。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善村干部任职资格联审机制,区纪检监察机关、公检法等政法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定期向区委组织部通报村干部受处分处罚情况,坚决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信奉邪教等问题的村干部。
10.坚持党建引领健全乡村治理机制。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以村级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规范实施“四议两公开”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加强农村文化引领,发挥道德模范作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五、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
11.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共驻共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结合区情实际,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区域化统筹、信息化支撑、规范化提升的“五化同步”城市基层党建机制。落实落细街道、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区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制度,创新常态化党员志愿服务模式,推进街道社区党建、部门单位党建、行业组织党建互联互动,构建区域化“大党建”格局。街道、社区党组织每半年将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共驻共建、志愿服务情况,分别向区委组织部、主管部门党组织进行通报反馈。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学习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经验,扎实推进“街长制”,提升城市基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服务水平。
12.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自治体系。强化街道党工委在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的组织把关作用。有序推进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和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结合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强化社区党组织、网格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在居民自治中的引领作用。推进在小区业主委员会中建立党组织,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通过培养和发展党员、引导物业企业招聘党员员工、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逐步推进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六、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13.着力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全面规范机关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规范党组织设置及名称、规范党组织书记及委员设置、规范党组织换届和组织生活。理顺机关党建管理机制,行业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党组织由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统一领导和管理。持续抓好“五星级支部创建”和“党员积分管理”,党支部星级评定结果与机关单位考核相挂钩,刚性排出先进后进;党员积分管理情况与党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相挂钩,对号落实奖惩措施。
14.加强学校和医院党建工作。认真贯彻各级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的政策精神,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立德树人的引领作用,突出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党员教师“双培养”工程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每年新创建不少于5所党建示范学校。认真贯彻各级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的政策精神,突出塑造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行业风范,强化党员作风建设和示范作用。稳步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院长负责制。
15.健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精神,制定加强全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由区直机关工委全面负责,主管部门党组织具体负责。符合条件暂未成立党组织的区属国有企业,由主管部门党组织负责,于2019年内实现应建尽建,同步规范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配备任用。
16.推动“两新”组织党建有效覆盖。推行“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资格认证和考核管理制度,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夯实乡镇、街道、园区党(工)委抓“两新”组织党建的属地责任,通过单独组建或联合组建方式,推进商圈市场、商务楼宇、互联网等领域党组织全覆盖。扎实开展“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创建一批新的党建示范典型。
七、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
17.全面落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重点落实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区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工)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行更加严格规范的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更加精准细致的党建责任及重点任务清单制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充分发挥部门单位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约谈提醒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及时约谈提醒,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
18.严格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坚持从严从实开展党(工)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刚性排出先进后进位次,对号落实“三项机制”。综合考评连续三年名列同类别第一位的,党组织书记优先提拔使用或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综合考评为后进位次的,对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提醒,所在单位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为后进位次的,按规定程序采取组织措施。各党(工)委、党组要对照区级层面制度,制定落实本级本单位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实施细则。
19.推进基层党务干部专职化。重点落实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专职化,乡镇、街道党(工)委全面设立党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同时至少配备1名专职党务干部。
20.注重工作实效推进基层减负。全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每年进行1次,与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同步进行;基层党建工作督查每半年进行1次,与基层调研、班子研判、工作指导统筹安排。立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全面精简规范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上墙软件,精简规范党建工作纪实和档案资料,精简规范各类党建工作群、微信公众号和App;纠正过度留痕,严禁资料造假,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党建质量。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
2019年6月28日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印发《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榆区发〔2019〕8号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区级国家机关党组,各区级直属党(工)委,区委各工作机关、直属机构,区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现将《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
2019年9月18日
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指导意见》,按照省委、市委安排部署,结合全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深刻认识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是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作出的重大部署。认真开展主题教育,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迫切需要。精心组织开展好这次主题教育,对我们党不断进行自我革命,不断巩固执政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团结带领人民在新时代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推向前进,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对全面贯彻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推动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快修复榆林政治生态”主题,聚焦解决“三个不严”问题,狠抓巡视巡察整改和“以案促改”工作,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榆阳铁军”,奋力谱写榆阳追赶超越新篇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聚焦突出主题主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这次主题教育的主线,必须贯穿全过程。学习教育方面,要围绕主线深学细悟,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见实效。调查研究方面,要围绕主线寻策问道,边调研边学习边对照检查,在理论联系实际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检视问题方面,要围绕主线对标找差距,发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把问题找准查实,把根源剖深透彻。整改落实方面,要围绕主线真改实改,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克服学归学、做归做、学做脱节问题。
(三)认真贯彻主题教育的总要求。这次主题教育的总要求是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必须全面把握,贯穿始终。守初心,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以真挚的为民情怀滋养初心,以牢固的公仆意识践行初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时刻不忘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我们胜利前进的不竭力量源泉,永远铭记人民是共产党人的衣食父母,共产党人是人民的勤务员,厚植为民情怀,坚守人民立场,永远不能脱离群众、轻视群众、漠视群众疾苦。担使命,就是要牢记我们党肩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紧扣“五个扎实”、追赶超越要求,勇于担当负责,积极主动作为,用科学的理念、长远的眼光、务实的作风谋划事业,在实践历练中保持斗争精神、增长经验智慧、经受重大考验,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找差距,就是要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发扬延安整风精神,找准找实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方面,在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感情、服务群众方面,在思想觉悟、能力素质、道德修养、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差距,有的放矢进行整改。抓落实,就是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把初心使命变成党员干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低调务实、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生根,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牢牢把握主题教育的目标任务。这次主题教育的根本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伟大梦想共同奋斗。具体实现五个方面目标。理论学习有收获。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的理解,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及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丰富理论水平,提升思想境界,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思想政治受洗礼。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弘扬延安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干事创业敢担当。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保持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奋斗姿态,保持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工作落实,敢于担当,奋发进取,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民服务解难题。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自觉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清正廉洁作表率。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正风肃纪,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作风过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具体安排
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安排,全区主题教育从2019年9月开始,11月底基本结束。范围主要包括区级领导班子,区直机关、单位及其直属单位,区管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等。
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下属企事业单位主题教育工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开展主题教育由属地负责、主管部门协助,省市驻区单位参加所属系统的主题教育。
这次主题教育不划阶段、不分环节,具体实施中要做到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个贯穿始终”。
(一)突出抓好区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题教育。区级领导干部是全区主题教育的重点,要先学先改、即知即改,示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学实改。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以及全体区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做到“四个贯穿始终”,确保取得实效。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单位等领导班子参照实施。
1.抓好学习教育。坚持将学习贯彻始终,抓好个人自学和领导班子集中学习研讨,引导党员干部认认真真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筑牢信仰之基,以理论滋养初心,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1)原原本本学。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认真学习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在内蒙古、甘肃考察并指导主题教育时的重要讲话,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联系形势任务、结合发展实际,全面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自觉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组织学习党史和新中国史,学习各领域攻坚克难典型案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历史、不忘初心,增强斗争精神和革命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战胜各种艰难险阻、风险挑战。
(2)集中学习研讨。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担当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性修养、廉洁自律等专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学习研讨。区委常委班子带头,各级领导班子都要集中安排一周以上时间,采取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专题辅导等形式,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深入交流研讨。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研讨同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改造主观世界、干好本职工作的生动实践。
(3)开展专题教育。抓好革命传统教育,弘扬红船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迁精神和榆林治沙精神,深入区内外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初心之行,追寻红色记忆,增强宗旨使命。抓好形势政策教育,举办中央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等专题辅导班,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明大势、识大体、知大局。抓好先进典型教育,着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国测一大队老队员老党员的回信,张富清、黄文秀以及身边涌现出的各行业先进典型,举办“牢记初心、践行使命”主题报告会,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建功奉献、追赶超越。抓好警示教育,以赵正永、魏民洲、冯新柱、钱引安、袁仁国、胡志强、辛耀峰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鉴,加强纪律教育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和法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清危害、吸取教训、严格自律、遵纪守法。
2.扎实调查研究。聚焦全区工作大局和重点任务,立足职能职责和当前正在做的事情,着眼查找自身思想根子问题,转作风、敢担当、抓落实,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1)深入开展调研。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要求,围绕解决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围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应对和化解各种风险挑战,围绕贯彻落实市委七个方面九件大事、破解榆阳发展瓶颈、推进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围绕贯彻落实区委全委扩大会、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推进会等会议精神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调研,使调研过程成为加深对党的创新理论领悟的过程,成为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的过程,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成为推动事业发展的过程。要确定主题,细化课题,蹲点一线,掌握第一手材料,真正把情况摸清楚、问题搞明白、症结分析透、办法找准确。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切忌一刀切、表面化。要统筹安排、轻车简从,不开动员会、不打招呼、不扎堆调研、不搞层层陪同、不增加基层负担。调研结束后,要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言之有物,有情况、有分析、有解决问题的思路和举措,并在领导班子中集体交流。调研成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实际行动。
(2)讲好专题党课。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学习调研基础上讲专题党课。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其他班子成员到分管领域或基层单位讲。党课要接地气,重点讲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的认识体会,以及运用这一思想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存在的差距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要对班子成员党课讲稿进行审核把关并交流指导。
3.认真检视问题。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初心使命,采取自己找、群众提、集体议、上级点等方式,从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方面特别是从主观上、思想上进行检视剖析。
(1)广泛听取意见。结合调查研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新媒体留言等方式,充分听取服务对象、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存在突出问题的反映,对改进作风、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上级党组织要结合巡察、调研督导、干部考察、工作考核等情况,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提出意见。
(2)查实找准问题。领导班子要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查找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联系本单位及其分管行业领域发生的重大事件、典型案例、信访积案、改革攻坚等进行集体讨论,找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要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逐条逐项对照检视、对号入座,找准差距、摸清病症。
(3)认真检视反思。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联系思想工作实际,重点反思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专项整治、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和环保督察中暴露出的政治建设缺失缺位、软弱不力,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扎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减轻基层负担效果不明显,担当精神不足;胡志强辛耀峰案“以案促改”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突出“关键少数”不够,管党治党宽松软;在促进榆林加快修复政治生态方面表现不好、担当不够;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改善人居环境、发展现代产业不尽心、不尽力、不作为等问题。对存在问题要主动认领、深刻剖析,举一反三、深挖见底。党员领导干部要实事求是检视自身差距,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改进方向,限时破解难题。
4.从严整改落实。把“改”字贯穿主题教育始终,从一开始就改起来,即知即改、应改尽改,对调研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等,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解决不彻底不放手。
(1)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问题;整治对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以及区委要求打折扣、搞变通、落不实的问题;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只想当官不想做事,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等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的问题;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层层加重基层负担,文山会海突出,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树牌匾、刷白墙、造声势的问题;整治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特别是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甚至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整治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缺少为民情怀,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工作不实、“庸懒散慢虚”的问题;整治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党的建设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整治在“三大攻坚战”特别是脱贫攻坚中暴露出来的干部能力不足、作风不硬、政策不清、措施不实、担当不够、工作不力的问题;整治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问题;整治胡志强案“以案促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整改不彻底的问题;整治理论学习不系统、不认真、不扎实和意识形态工作挂空挡、走过场、不严不实的问题;整治和破解各部门各单位长期积累的难缠、复杂、遗留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将专项整治作为重点,结合实际,采取项目化方式,有针对性地抓好集中整治;同时也要上下联动、密切协调,整体推进问题解决。专项整治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进行通报;专项整治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查处。
(2)落实整改措施。要针对问题、落细落小,能改的立即改,一时解决不了的盯住不放、夯实责任、限期整改,确保一件一件整改到位。要敢于动真碰硬、攻坚克难、加强联动、步步为营,不达目的不收兵。各级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上级机关要作出表率,同时要加强对下级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改边犯的要严肃处理。
(3)建立长效机制。要注重总结主题教育中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并运用好、坚持好。要建立防范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形成推动落实的长效机制。主题教育结束前,各级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运用学习调研成果,针对检视反思的问题,联系整改落实情况,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列席指导、及时叫停、责令重开、整改通报等制度,对认识不到位、准备不充分、查摆问题不深入、剖析不深刻、措施不具体的及时叫停或责令重开。
(二)做实基层党支部学习教育和检视整改。除区级领导干部和参照实施的领导班子之外的党员,要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参加主题教育。要把开展主题教育作为重要契机,着力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1.抓好学习教育。组织党员以个人自学为主,原原本本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领悟初心使命,增强党的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依托各级党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等,对党支部书记进行1次轮训,重点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部署要求。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交流学习体会,相互启发提高。党支部书记要讲1次专题党课,或向所在支部党员报告1次个人学习体会。要通过学习教育,使党员不断有新领悟新进步,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2.做好检视整改。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等,查找党员意识、担当作为、服务群众、遵守纪律、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逐条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整改到位。特别是要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提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及时调整不胜任、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严查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加大打伞破网和打财断血行业整治力度,持续净化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通过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组织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通过主题党日,组织党员结合自身实际,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至少为身边群众办1件实事好事,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
3.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教育结束前,所有党支部要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梳理检视问题,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日常工作生活表现,提出评定意见,明确努力方向。
三、组织领导
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区委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苗丰同志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扛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将主题教育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做到抓思想认识到位、抓检视问题到位、抓整改落实到位、抓组织领导到位,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学、带头改、带头抓,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领域主题教育的指导督促,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政法、直工委、教育、卫健、民政、司法等系统主管部门要发挥好行业指导作用,既要抓好自身,又要组织和指导好基层工作。各级领导班子要抓好自身教育,以上率下,做好示范,防止只抓下级、不抓自身的问题。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这次主题教育涉及的范围广、类型多、数量大、情况复杂,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特点,科学合理做出安排,保证全覆盖,增强实效性。区级领导班子要紧紧围绕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工作,着眼推动解决改革发展稳定突出问题、群众和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开展主题教育;区直部门单位要聚焦精神不振、能力不足、作风不实等问题检视整改。乡镇、街道要重点解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村和社区要聚焦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基层治理、服务群众等找差距、抓落实。国有企业要把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转型升级、加强党的建设等作为落脚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要以“两个有效覆盖”为目的,下大力气把党员组织起来、把党的工作开展起来、把职工群众凝聚起来。对年老体弱党员,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参加学习教育。
(三)统筹兼顾,注重实效。要把主题教育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与“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常态化长效化相结合,与重点项目建设、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人居环境改善、现代产业建设等全区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相结合,防止“两张皮”,以扎实有效的主题教育助推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创新动作”、不搞层层加码。学习教育不对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等提出硬性要求;调查研究不搞“作秀式”“盆景式”和不解决实际问题的调研;检视问题不大而化之、隔靴搔痒,不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以工作业务问题代替思想政治问题;整改落实不能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不虎头蛇尾、久拖不决;不随意要求基层填报材料,不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发简报、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主题教育各项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对主题教育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要提前预判、有效防范。对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通报曝光,促其改正。
(四)创新方式,用好载体。充分运用“学习强国”、陕西先锋、榆林党建、榆阳党建等载体平台,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的实际,采取生动鲜活、喜闻乐见的方式,用好案例教育、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增强主题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利用区内外红色资源和各类党性教育基地,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纪念馆、举办党史和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知识竞赛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传承红色基因,提升党性修养。要积极开展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等活动,增强主题教育的参与度、时代感和吸引力、感染力。要开门搞教育,扩大群众参与,主动邀请群众评判,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用群众的获得感检验主题教育的成果。
(五)强化督导,严格问责。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督导组,巡回督导各乡镇、各街道以及各部门单位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对督导中发现安排部署不扎实、学习教育不深入、调查研究不细致、检视问题不深刻、民主生活会效果不明显、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及时跟踪问效;对存在走形变样、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要坚持过程评估与结果评估相结合,从领导班子自身素质提升、解决实际问题成效、群众评价反映等方面,进行定量定性评估。
(六)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采取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典型宣传等形式,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及时反映主题教育进展成效。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重点发现、挖掘、宣传秉持理想信念、保持崇高境界、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形成学先进、当先进的良好风尚。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和岗位实际,大力宣传报道主题教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和优秀成果。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全程跟踪报道,把握宣传规律、抓住宣传节点,为主题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办公室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阳区事业单位公务出行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
榆区办字〔2019〕20号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级国家机关党组,各区级直属党(工)委,区委各工作机关、直属机构,区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榆阳区事业单位公务出行保障暂行办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办公室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
榆阳区事业单位公务出行保障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榆阳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公务出行保障方式,根据中央、省、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公务出行保障,是指榆阳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适用范围人员(以下简称“参改人员”)外出执行公务的交通保障。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中不享受公务用车交通补贴的人员外出执行公务的交通保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事业单位公务出行保障应当遵循厉行节约、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安全高效的原则,要严格测算审核车改后公务交通费用节支率,严格遵守“确保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低于改革前”这一事业单位车改“红线”。
第四条 事业单位常驻地在榆林中心城区范围内(榆区车改字〔2015〕1号文件规定范围,下同)的参改人员在榆林中心城区内的公务出行原则上不得租车,保留公务车辆不能保障公务出行时,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出行方式,单位按次包干报销公务交通费,上限标准为单程12元/次。单位可在包干上限标准内结合公务出行实际自行调整包干标准。
第五条 包干报销公务交通费的程序为:单位派遣科室填写《榆阳区事业单位榆林中心城区内公务出行审批单》,经审批人(单位自定)批准(如其不能及时书面审批的应先口头派遣,事后按程序补批),办公室或财务室按月或按季汇总公务出行审批单,如实填写《榆阳区事业单位榆林中心城区内公务出行包干报销交通费汇总单》,并以公务出行审批单和包干报销交通费汇总单作为原始凭证,按现行财务审批规定批准后,通过银行打卡发放给公务出行人员,不得用现金发放。
第六条 事业单位常驻地在榆林中心城区外的参改人员到榆林中心城区公务出行或到村组公务出行交通费用,参照《榆阳区乡(镇)办事处差旅费、会议费等暂行规定》(榆区办字〔2014〕99号)执行,不报销包干公务交通费。
第七条 事业单位参改人员在榆林中心城区外的公务出行交通费用,与《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榆区办字〔2014〕96号)、《关于调整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榆区办字〔2016〕29号)、《榆阳区公务租车管理办法》(榆区政办发〔2018〕17号)等管理制度有效衔接,不报销包干公务交通费。
第八条 实行公务交通费包干报销后,财政不增加单位经费预算,所需经费在单位公用经费中解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公务出行保障暂行办法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公务交通费包干报销纪律,包干报销公务交通费要严格执行据实原则,报销的费用应是真实的公务出行包干交通费;严禁采取定期定额形式脱离公务出行实际报销,不得以公务交通费用包干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既乘坐公务车辆又报销包干公务交通费。区纪委监察机关和审计、财政等机关部门要对公务交通包干费用报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第九条 本办法由区车改办(设在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办公室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阳区铁腕治污二十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榆区办字〔2019〕37号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级国家机关党组,各区级直属党(工)委,区委各工作机关、直属机构,区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榆阳区铁腕治污二十项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办公室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6日
榆阳区铁腕治污二十项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化铁腕治污攻坚行动,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以中心城区、工业园区以及无定河、榆溪河流域为重点,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到2019年年底,区境内无定河流域禁养行动全面完成,无定河流域水质全面提升,国、省控断面水质全面达标,榆溪河鱼河断面水质力争保持在Ⅲ类。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落实,扬尘污染、燃煤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得到全面控制,空气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97天及以上,优良率达到81.4%,细颗粒物(PM2.5)浓度稳定保持35微克/立方米以下。
二、二十项攻坚行动
(一)臭氧重点污染源治理专项行动
协同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全力防治臭氧污染。以中心城区周边、工业园区为重点区域,以石化、煤化、焦化等为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工业源深度治理。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榆林环能煤化科技有限公司、陕西陕北乾元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榆林市西北化工有限公司、榆林市煤炭科技开发有限公司6家企业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VOCs治理项目验收工作,按要求进行自行检测,并安装在线监测设施联网管理。(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牵头,各相关区直部门单位、乡镇、街道配合)
深化汽修企业(含4S店)有机废气治理,完成全区涉烤漆业务汽修企业的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安装,未安装的坚决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理设备、清理原料、清理产品),巩固整治成果;定期检查对企业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维护情况,每年至少自行检测一次,确保设备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2019年6月底,汽修企业全部实现规范化管理。(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各相关乡镇、街道配合)
中心城区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含烧烤)2019年7月底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辖区中心城区严禁违规露天烧烤。定期检查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维护、清洗情况,确保设备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各分局牵头,各相关乡镇、街道配合)
(二)错时错峰生产行动
夏防期间(6月1日至8月31日)和冬防期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在中心城区周边、麻黄梁工业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对煤化、焦化等重点行业的工业企业严格实施错峰生产。列入限产名单的企业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限产的装置、时间及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并报相关部门备案;错峰生产期间工业商贸局、生态环境榆阳分局每月初将上月限产措施落实情况报区政府,一并上报市工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商贸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配合)
(三)锅炉达标排放改造行动
全区禁止新建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面开展火力发电机组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工作(达到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全区30万千瓦以下发电机组改造任务的50%。陕西银河榆林发电有限公司、陕西陕北乾元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榆林市煤炭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榆林市西北化工有限公司6家企业于2019年7月底完成改造任务。(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牵头,各相关乡镇、街道配合)
加快推进全区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和天然气锅炉烟气达标排放改造工作。2019年6月底,中心城区内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改完成,并在学校、医院、政府机构等单位试点推行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牵头,区财政局、区能源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各相关乡镇、街道配合)
(四)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行动
严格监管施工扬尘,所有区属建筑工地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严格执行扬尘治理“红黄绿”监督管理制度,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联网管理。商砼站按照注册地实行分级管控,按要求硬化场地、建成密闭式料棚等防扬尘设施;对未批先建的违法项目进行停产治理,治理无望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2019年6月底,所有区属建筑工地(商砼站)全面完成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实现常态化规范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各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各相关乡镇、街道配合)
(五)城市道路及国省县道扬尘整治行动
持续开展路面清扫保洁工作,坚持人工清扫和机械化清扫相结合、地面清扫和空中雾炮降尘除霾相结合的作业方式,实现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全覆盖。长城路、新建路、文化路、常乐路、人民路、青山路等主要交通干道洒水降尘频次正常天气条件下不低于4次(早晚各1次,午间2次),其余重点交通道路不低于3次。(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牵头,各相关乡镇、街道配合)
对国、省道重要路段进行加密清扫,划定保洁区域,建立养路、护路长效机制,减少道路扬尘影响;加大车辆源头装载管理和途中覆盖检查,彻底整治车辆冒顶装运、遮挡不严和沿途抛洒乱象。(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交警支队各大队、区能源局、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各相关乡镇、街道配合)
(六)机动车辆管控行动
配合市上依法划定并公布限行区域,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联系对接市交警支队牵头落实,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七)中心城区裸露土地覆盖行动
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区裸露土地排查治理,所有国有储备地、国有性质闲置地和集体土地(耕地除外)全部采取绿化、硬化、覆盖等防风抑尘措施。对现有裸露地块优先开展植树种草等绿化工作,对暂不具备植被覆盖条件的地块,必须用密目网进行覆盖;遇扬沙天气要加强洒水降尘作业。2019年6月底全面消除中心城区裸露土地并建立动态管理清单,实现规范化管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区分局牵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各分局、区创建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林业局,各相关乡镇、街道配合)
(八)中心城区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
持续开展中心城区渣土车专项整治,新投入运营的渣土车必须为新型环保智能渣土车;现有渣土车必须进行颗粒物捕集器安装和密闭改造,新型环保智能渣土车和颗粒物捕集器均应为通过生态环境部认证的产品,未进行改造或改造后仍不合格的渣土车辆严禁在中心城区运营。在文化路、富康路、沙河路、校场路等路段设置渣土车检查点,严厉打击不密闭、带泥(尘)上路、沿途抛洒的渣土车,一经发现,收回其道路通行许可证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各分局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配合)
(九)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行动
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对接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划定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设置禁放警示标志;由应急管理局依据《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631-2013)确定不得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和规格,并向社会公布。加强源头管控和宣传教育力度,春节期间严禁在中心城区及禁燃区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和燃放烟花爆竹;在限燃区域确保烟花爆竹售卖点只减不增、销售量只减不增。婚庆开业等庆祝活动,严禁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公职人员带头不在限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得举办焰火晚会和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加大对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市公安局榆阳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各分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配合)
(十)加油站污染防治行动
由区工业商贸局负责,按照《榆林市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于2019年6月底完成所有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和双层罐改造任务;改造不合格的加油站不予通过年检,拒不改造的实施停业整治。对完成整改的加油站,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油气回收系统和防渗设施改造完成情况进行检测,并完成核查验收;中心城区内的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每半年进行一次自行检测,其他区域的每年自行检测一次。(区工业商贸局、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分别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配合)
(十一)散煤禁燃行动
按照《榆林区中心城区散煤治理“两禁两改一拆一加快”三年行动方案》,加快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工作和集中供热项目建设。由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负责,2019年6月底制定出台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实施方案。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并落实全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2019年12月底城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左右,集中供暖覆盖率达到55%以上。由区创建办负责,统筹推进中心城区散煤治理工作,2019年6月开展居民住户“煤改洁净能源”试点工作,2020年实现中心城区无煤化。(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创建办分别牵头,区财政局,各相关乡镇、街道配合)
(十二)环保型储煤场建设行动
2019年起,中心城区内不再新批建设储煤场,只对现有储煤场进行提标升级改造,实现全区储煤场只减不增。全区境内所有涉及原煤储存单位,严禁露天堆存和装卸作业,按期建成全封闭储煤棚;工业场区地面全部硬化,车辆出入储煤场要进行冲洗,并采取密闭运输。对已建成环保型储煤场的企业及时进行现场核验。辖区内涉煤企业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环保型储煤场建设。(区能源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各乡镇、街道配合)
(十三)兰炭企业环保升级行动
按照“先行先试、示范引领”原则,从合理控制产业规模、优化提升产业布局、强化环境污染整治、依法退出落后产能、提高建设标准等方面着手,加快推进兰炭企业升级改造绿色发展。2020年12月底前全区兰炭企业完成环保升级改造。(区工业商贸局、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区能源局,各乡镇、街道配合)
(十四)“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行动
2019年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加大“散乱污”工业企业排查和复查力度,对新增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及时纳入整治清单;坚持“一企一策”,严禁“一刀切”,对不具备提升改造条件的“散乱污”工业企业,严格落实“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依法依规予以关闭取缔;坚决杜绝已关闭取缔的企业死灰复燃以及停产整治的企业擅自投产、违法排污。(区工业商贸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阳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区电力局、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各分局,各有关乡镇、街道配合)
(十五)全区入河直排口整治行动
2019年6月底全面完成入河直排口整治任务。(区水利局牵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各乡镇、街道配合)扎实开展榆溪河污染整治,进一步完善村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019年6月底建成投运鱼河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牛家梁镇污水收集管网;巩固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结合实际及时实施截污分流应急措施,坚决杜绝榆溪河干流、支流沿河新增入河直排口,坚决杜绝污水直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各相关乡镇、街道配合)按照《榆林市基于生态流量保障的主要河流水量调度方案(试行)》,保障无定河生态基流。(区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十六)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及提标改造行动
按照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落实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加速推进全区在建镇村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建设工作。加强榆溪河流域沿线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管理,人口集中的乡镇、村庄要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确保污水达标排放。2019年10月底配合市上完成榆林市污水处理厂改造任务,其余设计日处理能力2000吨及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0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设计规模日处理能力2000吨及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配合,各相关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负责)
加快产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2019年6月底全区产业园区已建成并正常运行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验收工作;2019年12月底全区产业园区中应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要全部建成投运,实现污水全部收集、达标排放。(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牵头,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配合,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十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行动
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核定水源地矢量图,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明确地理界标和警示标识。清理取缔保护区内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养殖等环境违法问题。(区水利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兽医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乡镇、街道配合)
持续公开全区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区卫生健康局负责)
(十八)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行动
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的意见》(榆政发〔2018〕24号),全区所有生产矿井要建成生活污水、矿井水两套独立污水处理(净化)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矿井废水处理达标后储存在蓄水池内,批复允许排放的矿井剩余疏干水作为河流生态补水。2019年6月前完成《榆林市榆阳区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项目输配水系统工程总体方案》;2019年8月底前新建成1个矿井水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区水利局牵头,区能源局、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各相关乡镇配合)
加快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合理优化地下水监测站网布设,有效监测长期开采造成的地下水位下降问题,2019年12月初步建成地下水监控体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阳分局牵头,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各相关乡镇、街道配合)
(十九)全区禁养区养殖户搬迁巩固行动
巩固2018年取得的整治成果,确保禁养区内不再新增养殖户。全面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户搬迁尾留工作,清理养殖污染、恢复地貌。(区畜牧兽医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配合,各相关乡镇、街道负责)
(二十)环境卫生治理行动
以公路沿线两侧、河道沿岸乡镇为治理重点,全面开展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工作。2019年6月全区所有集镇和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2020年12月全区所有乡镇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场,所有集镇、村庄生活垃圾得到规范化处置。(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牵头,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配合,各相关乡镇、街道负责)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产业园区固废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规范化改造行动。2019年6月底重点产业园区环境卫生治理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12月全区产业园区中应建设固废垃圾处理设施的要全部建成,实现固废垃圾全部收集、规范处置。(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各相关乡镇、园区管委会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单位根据承担任务情况,参照本方案,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并报送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备案。各牵头部门(单位)是行业监管的责任主体,要加大督导力度,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推进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各相关职能部门涉及机构改革人员转隶、职能划转的,要按照机构改革有关规定强化衔接配合,确保攻坚行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不出空档。各类排污单位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严格考核问责。严格落实“五个一”环保工作机制,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由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和区委政研室具体负责,紧盯铁腕治污二十项攻坚行动,对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以及乡镇、街道、园区开展督查暗访。对工作推进不力,出现突出环境问题或环境信访案件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予以惩处直至“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各级财政扶持力度,重点支持燃煤锅炉拆改、散煤治理、扬尘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等项目。
(四)加强社会监督。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要强化铁腕治污攻坚行动的舆论宣传。重点行业部门要畅通监督渠道,公开群众举报投诉电话,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污染防治。各级各单位要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环境治理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办公室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阳区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榆区办发〔2019〕51号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级国家机关党组,各区级直属党(工)委,区委各工作机关、直属机构,区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按照国家民政部批复,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榆阳区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办公室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
榆阳区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方案
根据《民政部关于同意将北京市石景山区等单位确认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民函〔2019〕41号),我区被确定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为深入推进全区城镇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将城镇社区建设成为治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现代化新型社区,圆满完成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任务,全面提升城镇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我区坚持党建引领社区基层治理和服务创新,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区域化统筹、信息化支撑、规范化提升,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体系为基础,以创建和谐示范社区为抓手,以“四社联动”工作为载体,狠抓社区基础设施标准化、服务载体多元化、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社区“两委一站”建立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全面推行,“一厅四室一学校”功能基本完备,社区工作队伍能力明显提升。我区先后荣获“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为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奠定了良好基础。
我区在城镇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存在着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社区居民自治衔接不够紧密,行政化倾向偏重、组织化程度较低等问题。社区居民融入社区治理服务的渠道较为单一、活力不强,居民自治功能发挥不充分;多类工作网格并存下的管理服务协同联动不够、信息资源难以整合,网格服务管理综合能力不足。我区将通过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创新和改进社区治理服务模式,有针对性地破解社区治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着力构建“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以自治组织为主导、以社区居民为主体、以引导多方参与为驱动”的社区治理服务新模式,有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城镇社区治理服务的新期待,立足解决实际问题、满足实际需要,以更加先进的理念、创新的方法、务实的行动,强化社区党组织作用发挥,优化群众自治功能,活化社会主体参与,有效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
开展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要紧紧围绕“促进社区居民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的实验主题,以规范社区网格设置、明确社区功能定位、强化社区组织建设、提升社区专业能力、促进社区资源整合为重点,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街长制”等基层治理服务创新的先进经验,认真探索基层党组织领导下以居民自治为主体的网格化治理服务新模式。通过开展此项创建工作,助力全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榆阳模式”,为建设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城市奠定基层治理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社区居民小组划分与网格统一规范设置有效衔接。统一网格标准,以民政部门设置的社区居民小组为基本单元划分社区管理网格,形成统一规范的区、街道、社区、居民小组四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优化网格设置,按照街道、巷道、住宅小区、辖区单位合理划分网格,结合社区内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合理设置专属网格。规范网格编码,按照国家标准统一网格编码格式,科学合理设定网格编码,促进居民自治与网格化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协同一致。
(二)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功能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功能有效衔接。完善社区协商机制,编制社区协商指导目录,调动社区“两委”以及居民组长、楼栋长(街巷长)、党员中心户和广大居民参与社情民意搜集、网格事务协商等工作,做到网格管理与居民自治双向互动,提升居民自我管理水平。搭建自我教育平台,依托社区学校等载体,开展道德教育、法律宣传、科普教育、技能教育等活动,提升居民文明程度和综合素质,丰富居民自我教育内涵。结合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挖掘和培养一批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负责人和骨干志愿者,引领社区组建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平安创建、邻里守望等活动,提升社区自我服务能力。
(三)推进居民自治组织体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有效衔接。强化社区党建引领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居民党小组和属地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在网格化服务管理中的作用,建立健全登记报到、服务纪实、沟通反馈、考核激励等制度,形成党组织引领网格化管理和服务群众的新机制。在社区党组织领导、居委会指导下,成立社区网格服务管理中心,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中心负责人,在社区服务站设立网格服务岗,受理、传递、处理网格事务,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分析研判网格动态、搞好综合服务提供依据。由社区“两委”成员兼任居民小组网格长,居民组长兼任网格员,成立社区网格(居民小组)议事会,协调解决网格服务管理具体事务。梳理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及网格党小组、居民小组、社区网格管理中心的服务管理事项清单,进一步整合各类服务管理资源,减少管理层级,提升服务质效,实现基层治理扁平化、高效率运转。
(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与网格服务管理队伍建设有效衔接。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职业化建设,开展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教育支持和持证登记认证工作;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的引导机制,探索在网格服务管理中引入社会工作人才,强化网格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提升网格工作专业化水平。加强社区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将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队伍,定岗定责、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开展网格服务管理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加强社区社会工作人才与网格管理人员结对联系,加快建立一支专业化、多层次的社区工作队伍。
(五)推进社区公共需求与各类资源向网格下沉有效衔接。梳理制定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清单”“社区公共事务准入清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清单”“社区资源配置保障清单”,统筹社区公共服务资源。建立需求和资源对接机制,以优化网格治理、满足居民需求为导向,通过小组民主议事、社区广泛协商、街道联席统筹,推动社区公共服务资源下沉网格。依托“四社联动”机制和项目化运作方式,探索开展社区“公益创投”,调动社区组织、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的参与性,使其成为常态化下沉网格服务管理的固定资源。
四、实施步骤
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周期为2019年3月至2021年3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基础准备阶段(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完善创建工作方案,实质性启动创建工作。成立全区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创建工作经费,聘请全程指导创建工作的专家团队。选择10个社区作为示范社区,先行先试开展实验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总结积累经验。同时,实行社区居民小组划分与网格统一规范设置有效衔接;完成社区问题诊断,组织开展社区能力训练,进行相关政策研究和制度创新,制定全区创新社区治理服务的“1+N”系列指导文件。组织开展全区第一届社区公益项目创投大赛,确定并实施30个左右的社区公益创投项目。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率达到20%以上,每个社区培育至少5个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持证率达到10%以上。
(二)探索发展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10月)。全面推广示范社区工作经验,全面提升社区党组织引领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社区居民自治水平,同时由专家组织相关研讨和指导评估。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整体功能有效衔接,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工人才参与社区公共服务取得实效;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率达到30%,每个社区培育至少10个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持证率达到20%以上。做好迎接民政部中期考评各项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社区居民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在规范设置、功能定位、组织建设、能力建设、资源配置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社区自治能力明显增强,社区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率达到40%以上,社区工作人员持证率达到30%以上。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组织自查自评,做好迎接民政部终期考评验收各项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改革创新任务,是助推全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单位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全力以赴推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和各街道、有关乡镇党(工)委,要围绕实验主题和实验内容,对照全区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创建任务落实。
(二)强化督导考核。将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列入各责任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全区民政、政法、组织工作专项督查考核,纳入全区重点工作督查事项。由区民政局会同有关单位,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工作。
(三)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宣传平台,特别是新媒体、融媒体平台,加强对我区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的宣传报道,积极反映创建工作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定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交流学习,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办公室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大调研大化解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榆区办字〔2019〕43号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全市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现就全区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大调研、大化解、大整治”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五严防四确保”(即严防发生有影响国家政治安全的重大案件事件,严防发生暴力恐怖袭击和个人极端事件,严防发生规模性群体性事件和影响国庆活动安全的滋扰事件,严防发生重大治安事件和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严防发生失泄密问题;确保出席首都庆祝活动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嘉宾以及参加庆祝活动的群众安全,确保文艺晚会、国庆招待会、庆祝大会、联欢活动、大型成就展等首都庆祝活动安全顺利,确保我省群众性庆祝活动安全顺利,确保全省社会大局稳定),扎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大调研、大化解、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掌握社会稳定情况,落实化解稳控责任和措施,解决一批突出矛盾问题,防范化解重大稳定风险,确保全区政治社会大局稳定。
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从8月上旬开始至10月15日结束,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全面排查阶段(8月上旬—8月25日)。各乡镇、街道及牵头部门单位要结合《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责任清单》(见附件)分解要求,逐项逐人落实包抓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做好排查化解、责任落实和台账信息梳理汇总等工作。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阶段(8月26日—9月15日)。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充分整合各方力量,集中化解处置一批影响稳定的重点案件事件、不稳定因素;依法打击处置一批长期缠访闹访、进京非访的重点人员,有效化解一批稳定风险隐患。
第三阶段:重点管控阶段(9月16日—10月15日)。梳理确定重点盯控人员,按照一人一专班要求,落实盯控责任;健全完善驻京劝返、通道布控和属地稳控工作机制;及时核查处置预警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本辖区、本系统的矛盾问题和不稳定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从“点”上对重点群体、重点老户进行跟进排查化解,从“线”上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存在的不稳定隐患进行消除化解,从“面”上对全区范围内潜藏的、露头的以及通过网、信、电、走访等形式呈现出的矛盾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要紧紧盯住串访群访较为活跃的涉军、涉教、涉企、涉资、涉房群体以及其他涉众型利益群体,逐一建立台账、逐一制定方案、逐一明确包案责任人、逐一落实稳控责任。8月5日起至9月15日,每周四向区委政法委上报本周排查化解稳控工作情况,8月25日、9月25日向区委政法委分别汇总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区委政法委办公地址:区委机关西楼301室,联系人:张志强,电话:8123369)。
(二)集中化解重案积案。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以信访积案“清仓见底”为目标,对今年以来中、省、市、区交办重点信访事项(案件)和越级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重点信访问题进行一次“回头看”,着重对未化解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排查,对全市维稳工作会上集中交办的五大类重大风险隐患,由区委政法委牵头督促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夯实主体责任,以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的形式,逐人逐案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包案领导、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中、省交办的信访件,原则上必须在9月15日前全部化解,整体积案化解率达到95%以上,越级上访重点人员稳控率达到100%。
(三)认真开展非访整治。从9月16日开始,集中力量对长期滞留北京的上访老户进行集中清理劝返,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前我区上访老户“零滞留”。严格实行重点群体和重点老户“一对一”、24小时“三班倒、三见面”稳控措施,加强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交通部位的信息联通和工作值守,确保重点群体、重点人员不失控、不进京。对串联组织煽动聚集上访、反复缠访闹访制造事端的重点人员,要严格落实领导稳控责任,切实将其稳在基层、留在当地。对不听劝阻、一意孤行的缠访闹访、进京非访等违法行为,要加大依法处置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力,坚决避免发生进京非访和个人极端事件。
(四)集中开展接访活动。各级党政机关和责任单位要实行全天候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区级党政领导每周至少安排1次接访;乡镇、街道要确保每个工作日都安排1名党政领导到信访接待场所坐班接访,做到随到随接、随接随处理,并对所接待信访事项全程负责、一盯到底,避免问题积累、矛盾激化、信访上行。对今年以来进京越级上访、3次以上重复到市赴省上访人员以及50人以上到市赴省集体上访的,各级各单位党政主要责任人要亲自接访、约访,确保把人员吸附在当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五)严明督导问责制度。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区委政法委和区委政研室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各乡镇、街道和重点部门单位维稳安保工作部署、责任落实、问题处置和值班备勤等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安排部署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不彻底的,启动问责追责机制。对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赴省进京上访的,实行责任倒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办公室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5日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办公室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榆区办发〔2019〕52号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级国家机关党组,各区级直属党(工)委,区委各工作机关、直属机构,区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现将区委政法委牵头制定的《关于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办公室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5日
关于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区情实际,现就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对照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标准,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把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以优化自治、德治、法治体系为主要手段,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社会治理体制,积极探索具有榆阳特色的社会治理模式,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全科网格规范提升工程
1.科学设置网格。2019年8月底出台区乡两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原则上每个村(居)民小组设置1个网格,园区及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和较大商务楼宇、商圈市场,结合实际划分专属网格。推行全科网格清单管理,将党建工作、公共安全、综合治理、社会事务等涉及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纳入“一张网”。结合全国社区治理创新试验区创建工作,在城区街道推广“街长制”,与全科网格管理一体化运作。网格队伍要按照“1+1+X”模式进行配备,即每个网格配备1名网格长、1名专职网格员和若干名兼职网格员。(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设立与综治中心一体化运行的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按照“有办公场所、有信息平台、有专职人员、有专项机制”的“四有”要求,在所有乡镇、街道综治中心配备“四室一中心”(群众接待室、视频监控室、矛盾纠纷调解室、社会组织孵化室、党群服务中心),在村、社区建设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并实现区乡村三级联通。(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网格基层党建工作。推行“一网格一党小组”或“多网格联合党小组”形式,在条件较好的网格上建立党支部。推行党小组组长与网格长“一肩挑”,每个网格至少有一名党员任专兼职网格员。扩大城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覆盖面,扎实推进小区、楼栋、商圈楼宇、网络媒体等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建立网格党群议事会,定期对网格事务进行民主讨论和协商,推进网格服务落实落地。组织网格内党员结对联系群众、定期走访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乡镇、街道治理创新能力。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及工作力量向乡镇(街道)基层延伸和下沉,实现乡镇、街道权责对等、财事匹配。强化基层派驻机构属地管理机制,市场监管、司法、环卫等部门派驻机构和人员纳入乡镇、街道双重管理,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任免需事先征求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意见,并以乡镇、街道考核为主要依据。其他区级部门延伸到乡镇、街道的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以乡镇、街道考核为主。自然资源、环保、综合执法等省市驻区单位,应落实联络人制度,协助处理相应网格事务。(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环卫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
5.发挥自治基础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各行政村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统一设立“一约六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调解委员会、治保委员会),并在年底前全部实现规范运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年底前修订率和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建立以居民评议意见为主要权重的居委工作考核办法。探索推广小区业主信息互动平台建设,充分调动居民参与,促进业委会规范运作。(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局牵头,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6.发挥德治先导作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建设。统筹推进新的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发挥先锋模范人物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开展各行各业“最美人物”等系列评选活动,每年9月底集中表彰。2020年道德大讲堂功能覆盖全区所有行政村。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好家规”征集评选活动,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家风家教基地。全面推广“诚信文明红黑榜”。认真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创建工作,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在区级媒体开辟专栏持续追踪报道“脏乱差”现象,教育引导广大农民革除陋习、改进民风。(区委宣传部牵头,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7.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全面落实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健全落实政法机关党组(党委)向同级党委报告制度。建立落实“一乡镇(街道)设一司法所”要求,每个司法所至少配备1名政法专职人员。落实法治宣传“七五”规划,2020年村级法治宣传阵地覆盖率达到100%,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认真开展群众性法治创建活动,2019年新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0个以上。(区司法局牵头,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信访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8.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2019年年底建成三级诉调对接平台,在区法院建立现代化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第三方服务区,集中提供公益咨询、法律援助、律师代理申诉、第三方调解等服务,将矛盾集中、纠纷量大的婚姻家庭、物业管理、民间借贷、道路交通、医疗事故等部门行业调解组织引入,至少设立5个以上专业调解室,相关行业部门派员驻点法院,共同预防和化解纠纷;6个派出法庭以及检察、公安机关和信访等相关部门分别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各乡镇、街道分别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大力推广“互联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经验,2019年11月底推广应用最高人民法院开发的手机App“在线法院”,建成投用“自助立案、自动导诉、在线调解、司法确认、简案速裁”融于一体的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平台。探索设立远程审判庭,通过互联网远程视频在线审判,减轻异地诉累,加快审判效率。(区人民法院牵头,区检察院、公安榆阳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9.全面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网络建设。2019年年底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等级评定、以案定补制度,选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医生、教师、专家学者等社会专业人士和退休法官、检察官、民警、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等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2019年年底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达到50名以上,10月1日前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数量达到10个以上。积极发现和培育民间调解能手,借鉴枫桥镇“老杨工作室”等典型做法,每个乡镇、街道年底前至少建成1个以调解能人或团队命名的民间调解工作品牌。(区司法局牵头,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主力军作用。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定期排查走访,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分类梳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就地进行化解,防止矛盾激化。村、社区按照实际情况开展,乡镇、街道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年底前90%以上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区司法局牵头,区人民法院、区信访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开展信访积案大化解“清零行动”。依托“大调解”体系和队伍,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化解3年以上的信访积案、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案件和历史遗留问题,今年年底除“三跨三分离”案件外,3年以上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一半以上。派驻2—3名法官进驻信访大厅,协助信访部门排查和化解初信初访案件,将符合条件的信访案件及时导入法治轨道解决。(区信访局牵头,区人民法院等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平安志愿者服务品牌
12.丰富平安志愿者工作内容,在开展治安巡防、服务大型活动的基础上,向开展平安宣传、化解矛盾纠纷、关爱特殊群体拓展。探索实施平安志愿者星级评定、绩效考核制度,实施差异化补助,打破“一刀切”“大锅饭”。今年9月底前,城区平安志愿者注册登记人数发展到1200人,并延伸覆盖芹河、牛家梁、青云、鱼河、金鸡滩等乡镇。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立1个平安建设志愿服务品牌。(区委政法委牵头,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13.培育壮大新型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为民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健全扶持政策,规范监督管理。今年制定社会工作职业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区级层面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各乡镇、街道成立社会组织联合会,增加社区服务类组织、公益慈善组织、社区工作机构等数量。(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牵头,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指导性目录和清单,稳步扩大政府购买范围和规模,提高区财政新增公共服务支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部分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比例。(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财政局牵头负责)
(六)启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15.建立三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区级层面建立心理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建立心理服务站,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心理服务咨询室。建立全区心理服务人才库,选聘、储备一批心理服务专家人才。定期开展心理健康公益性讲座巡讲活动,2019年年底基层巡讲覆盖率达到50%以上。建立特殊人群心理问题红黄绿“三色等级预警”机制,对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的重点人群,实行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管理。(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高标准推进“雪亮工程”建设
16.全面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雪亮工程”建设)。今年8月底完成区级综治、公安视频信息共享分平台建设任务;9月底新建维修视频监控技防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年底前实现“四个90%”目标(重点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90%、视频图像资源联网率达到90%,重点行业、领域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90%、视频图像资源联网率达到90%)。(区委政法委、公安榆阳分局牵头负责)
(八)大力推广枫桥警务模式
17.全面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今年8月开展初步评估验收,择优申报1个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1个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全区19个派出所围绕“三个度”评价体系(党委政府认可度、人民群众满意度、考核工作提升度),打造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辖区群众可敬可亲、党委政府信赖可靠”的派出所队伍。今年创建10个区级“枫桥式派出所”,择优推荐省市参评。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警务工作,农村实现“一村一辅警”全覆盖,城区推行“城市快警”警务模式。(公安榆阳分局牵头,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由区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做好政策解释、协调指导、督查督办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牵头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二)细化责任分工。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逐项细化具体任务、拟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进度安排,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抓紧动快落实。8月上旬动员部署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下发《实施意见》和任务清单。各牵头单位结合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制定细化配套落实方案。10月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12月底主要工作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评验收,大力表彰先进单位,学习推广典型经验。
(四)严格考评奖惩。将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作为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严格奖惩制度,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办公室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通知
榆区办发〔2019〕58号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级国家机关党组,各区级直属党(工)委,区委各工作机关、直属机构,区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9〕5号)精神,按照省市通知要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基层管理体制,使基层各类机构、组织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任务分工
各乡镇、街道以及各有关部门要把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任务分工》,统筹安排,细化措施,不断完善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的体制机制。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具体措施,将改革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明确施工图、时间表、责任链。涉及多部门牵头的任务,由第一个部门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效。各牵头部门要及时按任务分工抓好落实,并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于12月5日前报送区委编办,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要及时报送。
二、坚持系统谋划实施
各乡镇、街道以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把各项措施抓实落细。把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结合起来,与基层党建、乡村振兴、精准脱贫等重点工作和相关改革配套衔接起来,增强改革整体效应,确保实现资源聚合、力量整合、负担减轻、效率提升。
三、强化体制机制创新
按照省市通知要求,继续深化经济发达镇和重点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等职责和体制机制。做强乡镇、做优街道,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使乡镇、街道各类机构、组织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坚持以基层实际需求倒逼改革,及时总结提炼并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基层治理创新模式。加强舆论宣传,注重典型引路,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改革。注重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先行先试、大胆探索。
四、加大督查落实力度
由区委编办牵头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抓好任务分工落实,加强工作衔接和政策对接,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并会同区委政研室跟进开展督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要严明工作纪律,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组织实施不力、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全区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延误改革、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办公室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办公室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一网通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榆区办字〔2019〕59号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级国家机关党组,各区级直属党(工)委,区委各工作机关、直属机构,区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深化“一网通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办公室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3日
深化“一网通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22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十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和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深化“一网通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以下简称“审批服务事项”),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创业办事为导向,将“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政务信息资源联通共享,全面实现“一网通办”,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服务模式。
二、工作目标
2019年,持续优化区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中央、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和部门各类自建业务系统对接联通,实现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有效汇聚、充分共享。与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移动端对应的综合App上线运行,满足群众对便民服务的需求。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全覆盖,凡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服务事项基本可在乡村两级便民服务站就近办理。在区政务大厅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事项进驻区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确保企业和群众办理审批事项只上“一张网”、只进“一扇门”,努力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需由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不低于100个高频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或“最多跑一次”。
2020年,进一步拓展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配合做好全省政务数据统一云平台建设,汇聚各类政务数据,为实现智慧服务、智慧监管奠定坚实基础。以区级实体政务大厅为服务主体,以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室)为延伸,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为运转中枢,以政务专递系统为支撑的省市区乡村五级业务联动办理机制基本形成,全区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或“不见面审批”。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管理
1.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不该管的事项坚决放给市场和社会,不必要的审批、许可、核准、备案等一律取消。对市上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做好承接。(区政府办牵头,区直各部门单位配合)
2.进一步加强“三级四同”目录的梳理核对。根据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及时对已完成梳理的行政许可、审核转报、审核备案和服务类事项进行调整完善,加强与市上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强化清单动态调整,确保省市区三级同一事项的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区政府办牵头,区直各部门单位配合)
3.实行事项“颗粒化”管理。对保留的事项实行“颗粒化”管理,拆分到最小单元,完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流程等信息要素,消除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条款,逐项编制要素统一完备、内容规范的办事指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4.继续完善“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清单,并在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布。要大力提高网办比例和办事效率,2019年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70%以上;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办事跑腿次数,实现“最多跑一次”或“零跑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5.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审批环节统一整合为“受理、审查、决定”三个环节,细化量化审批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以“办成一件事”为标准,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制定公布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事项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6.优化完善审批系统。整合优化企业开办、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办理流程,落实国务院“四个统一”改革要求,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建立“一张蓝图、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一个系统”的运行管理模式。按期建成工程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并与国建、省建、市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实时对接共享,真正做到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发改和科技局牵头,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7.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根据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积极推行多证合一、多图联审、多规合一、告知承诺、容缺受理、“信易批”服务、联办通办、免费包邮等政务服务的新模式,并制定具体运行管理办法。(区政府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发改和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阳分局配合)
8.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事项。严格实行证明清单式管理,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并对外公开。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加强信息互认共享,凡是能通过政务服务网共享复用的政府部门颁发的证照、批文等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全面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次收齐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上一个审批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交。2019年将办事材料减少60%。(区政府办、区司法局牵头,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配合)
9.编制公布中介服务清单。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公布并动态调整中介服务清单。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开。加快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完善和强化中介服务信用监管机制,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区政府办、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10.建立完善“中介超市”。进一步规范区政务服务中心实体“中介超市”管理,建立完善“中介超市”准入退出机制,优选资质齐全、运行规范、信誉优良的中介机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体“中介超市”,优化中介机构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实体“中介超市”的服务水平。依托政务服务网建立网上“中介超市”,中介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为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更多的便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1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梳理编制监管事项清单,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明确监管事项、监管责任主体、监管流程和监管标准,为全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提供基础信息支撑,夯实事中事后监管基础。(区政府办牵头,区直各部门单位配合)
(二)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12.统一使用市级政务服务平台。配合市政府确定的平台承建单位做好区政务中心相关硬件设备的联通工作,做好市级平台区级应用培训工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13.整合打通业务办理系统。按照“联网是原则、孤网是例外”和“谁建设系统、谁负责对接”的原则,将区级各类业务办理系统整合接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统一网上办事入口,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发改和科技局等部门单位配合)
14.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汇聚共享。搭建区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市级平台充分对接,获取中央、省、市有关部门自建业务系统数据,横向打通区直部门自建业务系统;持续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落实数据提供方责任,强化数据使用方责任;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共享,推动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有效衔接,深度融合。获取部门业务系统办件信息库,实现业务、监管信息相互实时推送;利用政务数据开展分析,向企业和群众提供个性化服务。(区发改和科技局牵头,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15.做好政务服务移动端建设。按照市上政务服务App建设要求,积极开发建设榆阳区政务服务App,并接入市政务服务移动端,实现一批便民服务事项“掌上可办”。(区发改和科技局牵头,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三)强化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
16.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按照《榆林市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榆办字〔2018〕47号)确定的区乡村实体政务大厅(便民服务站、便民服务室)建设规模、标准,加快区乡村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加强场地建设、优化功能布局、完善设施设备,满足集中、高效、规范的政务服务需求。统一全区各级实体政务大厅名称和标识,塑造榆阳政务服务品牌形象。(区政府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负责)
17.建立免费寄递服务机制。探索推行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就近申报受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分转办理,“榆林政务专递系统”免费送达服务机制。(区政府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
18.拓展实体大厅服务功能。各级实体政务大厅要合理配置工作力量,开展延时服务、周末服务和节假日紧急业务办理预约服务,配备必要的自助终端设备,充分发挥24小时自助服务区自助服务功能,提供7×24小时服务。(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
19.加强基层便民服务站点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出台具体措施,整合利用现有各类公共场所,在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全面建立便民服务站(室),作为区级实体政务大厅的延伸窗口,凡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均应在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直接受理反馈,打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依托政务服务网和移动端、自助终端,推进更多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不断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负责)
20.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按照“应进全进”原则,凡非涉密且与企业经营、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当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实现办事“只进一扇门”。逐步撤销部门独立设置的服务大厅,因特殊原因需要保留的,经区政府同意,作为区政府政务大厅的分厅,统一监督管理,统一服务标准,实现业务通办。(区政府办牵头,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21.合理设置服务窗口。根据事项进驻和窗口服务类别,科学合理设置服务窗口,适时优化窗口布局,确保服务窗口归类合理、功能清晰,方便办事群众辨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22.推进“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审批限时办结、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在政务服务中心组建专业化前台服务队伍,负责预审、受理、审查、转办、反馈和监督,行政审批机关在后台开展并联审批。以“便民利企”为原则,将涉及区级审批权限限额以下的“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社会事务”类事项审批以及审批量较少的部门和单位窗口进行归并、整合,实行“综合受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23.加强代办服务工作。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代办服务窗口,采用人事代理、购买服务等方式,组建代办服务队伍,强化代办服务人员培训,为企业投资项目无偿提供全程专业化帮办服务,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代理等便民服务。(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人社局配合)
24.推动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依托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线上线下服务集成融合,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做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只上一张网”。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外,政务服务事项均应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办理,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全流程在线,全过程留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在实体政务大厅和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制定电子材料的形成、办理、使用、管理、共享等相关制度;推动电子材料部门、业务系统间共享互认;提高办事材料线上线下共享复用水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四)推进政务服务统一管理
25.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区审批服务局统一管理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实体政务大厅,履行服务实施、平台运维、大厅管理等职责。依托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上下级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协同联办机制,保障“一网通办”顺利运行。加强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提供保障。建立健全运营服务社会化机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专业化实体政务大厅服务队伍和平台运作维护队伍。(区政府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26.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针对企业和群众办理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细化统一办理标准,依托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寄递系统,打破地域和层级界限,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告知承诺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异地代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帮办代办等多种服务方式,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排号等号、耗时长、来回跑等问题。通过申请人预约、工作人员调休等办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对量大面广的个人事项可利用银行、邮政等网点实现服务端口前移。针对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等农村地区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加快完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区政府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各乡镇、街道配合)
27.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全面推行审批服务过程和结果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政务监察投诉中心作用,采取人员动态监察和电子常态监察两种手段,提升监察震慑力。要实行监察人员深入一线、现场监督的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同大厅工作人员统一上下班管理、统一待遇,形成具有震慑作用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建立完善政务服务评估评价体系,实时监测各进驻部门事项、办件、业务、用户信息、满意度等数据。制定政务服务评价规范,统一原则、标准、程序和方法,对政务服务窗口的办事效率、满意率等服务要素进行综合量化评估,依据评估结果改进并持续提高窗口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媒体监督,促进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区纪委监委机关牵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及各乡镇、街道配合)
28.完善考评奖励激励机制。认真落实“三项机制”精神,积极探索建立以服务窗口为单位,以服务业绩、服务形象、服务用语、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等方面的服务规范为考评内容的积分制考评机制,对窗口工作人员按月按季按年度分等定级予以考评奖励,调动窗口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强素质、转作风、优服务。(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29.做好便民服务咨询投诉举报工作。瞄准群众办事“零距离”、企业服务“零障碍”的政务服务建设总目标,按照“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处置、统一协调、各方联动、限时办结”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级“12345”便民服务热线平台作用,加快建立群众咨询、求助、投诉和建议等诉求的承办运行机制,横向链接至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纵向链接至乡镇和街道,承办和受理好群众诉求。(区政府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各乡镇、街道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一网通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建立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推进机制。要把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深化机构改革统筹兼顾,将改革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明确施工图、时间表、责任链,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要建立行政审批服务领导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建立保障机制。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制定全区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体政务大厅、电子文件管理等制度规范,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工作政策体系。结合深化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务服务工作体制机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落实“三项机制”,将区审批服务局和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培养锻炼后备干部基地,对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提拔重用、晋级晋职、评先评优。派驻政务服务大厅人员年度考核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平时工作情况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分别送组织、人社和各派驻单位执行;年度考核评优比例不超派驻总人数的15%,评优指标在各单位优秀指标内解决。区财政局要将实体政务大厅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严禁各部门单位以考核评优、经费划拨、数据端口、印章效力等方式干预基层改革创新。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充分运用相关媒体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多渠道听取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深化“一网通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情况作为各乡镇、街道以及各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把企业和群众评判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标准。采用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对工作推动不力、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相关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延误改革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榆阳区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榆林市榆阳区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榆林市榆阳区推进区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的通知
榆区办发〔2019〕50号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区级国家机 关党组,各区级直属党(工)委,区委各工作机关、直属机构,区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单位)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榆林市榆阳区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榆林市榆阳区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榆林市榆阳区推进区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已经区委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区委。
2016年8月19日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办公室印发的《榆林市榆阳区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榆林市榆阳区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榆林市榆阳区推进区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榆区办发〔2016〕23号),2017年4月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办公室印发的《榆林市榆阳区关于贯彻落实“三项机制”配套措施的意见(试行)》(榆区办发〔2017〕11号)同时废止。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
榆林市榆阳区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健全完善鼓励激励机制,进一步引导广大党政干部奋力开创榆阳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和《榆林市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突出增强政治自觉,教育引导党政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恪守清正廉洁,把干事创业作为政治担当、价值追求、职责使命。
第三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价,考用结合、奖优奖勤、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以工作实绩为基础,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
第五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包括评优评先、考核奖励、选拔重用和关心关爱四个方面。
第六条 评优评先方面
(一)按照35%的比例,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得分排序靠前的单位,以区委、区政府名义授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的,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本单位个人优秀指标数额;区委机关、区政府部门其党政干部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按20%确定;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为优秀、良好等次的,其党政干部优秀比例较区委机关、区政府部门同一考核等次提高10%。
(二)当年被市委及以上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或被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党政干部,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的,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本单位个人优秀指标数额。
(三)对脱贫攻坚工作被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评为“先进集体”的单位和“先进个人”,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获奖个人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的,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本单位个人优秀指标数额。
(四)在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考核中,本单位牵头负责的指标进入全省城区排名前五位的;或者全区重点项目年度综合考评位列前三位的重点项目包抓单位、环境保障乡镇或第一位的重大前期项目包抓单位、环境保障乡镇;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的,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本单位个人优秀指标数额。
(五)在体制改革、科技创新、原创工作经验、调研成果建议等改革创新工作方面,经验做法经中央、省有关领导批示进行推广的,或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组织的会议上进行交流的,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改革创新工作具体负责人或改革创新工作个人,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的,依据改革创新的贡献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本单位个人优秀指标数额。
(六)当年获得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的单位,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受到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的个人,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的,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本单位个人优秀指标数额;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良好等次的单位受到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的,其党政干部优秀比例在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个人评优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当年获得省委机关、省政府工作部门或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党政干部,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的,可在单位优秀指标数额内评定为优秀等次。
第七条 考核奖励方面:(一)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被评为优秀、良好、一般等次的单位,根据当年确定的标准核发年度工作考核奖金,奖金差额发放到人。乡镇年度工作考核奖金基数较区直部门同一考核等次标准提高10%左右。
(二)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记三等功一次,发放一次性公务员考核奖金。
(三)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乡镇、街道、区委机关、区政府工作部门,按项奖励2万元;奖励区委、区政府的,按项奖励主要牵头单位4万元。
(四)区上荣获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考核“五强区”或“争先进位奖”的,对进入全省城区排位前五名或进位幅度三位及以上的指标,由区统计局负责,按项奖励指标牵头负责单位1万元。
(五)区委、区政府对重点项目、重大前期项目等工作另单设奖项的,奖金标准另行规定。
(三)至(五)款中的奖励奖金,根据奖项性质,由表彰通报明确可用于业务干部的奖励。
第八条 选拔重用主要为优先提拔使用、破格提拔使用、列入后备干部队伍、选派挂职、交流任职等:
(一)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讲文凭不唯学历、讲民主不唯选票、讲资历不论资排辈,对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党政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二)拟提拔使用或推荐市委提拔使用的干部,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须为称职(合格)等次及以上,且一般要有一次优秀等次;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所在单位近三年一般应获得一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
(三)单位连续三年获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名列同类别第一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优先提拔使用或交流重要岗位任职。因工作实绩突出连续三年及以上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的党政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连续三次名列同类别第一位的,优先提拔使用或交流重要岗位任职。
(四)对在党的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综治维稳、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深化改革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党政干部,优先提拔使用或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
(五)脱贫攻坚工作被省、市表彰的先进个人,优先提拔使用;被区委、区政府表彰的先进个人,可列入后备干部队伍。
(六)对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在推进榆阳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中成效特别显著,工作中创造出成功做法和重要经验在中央、省、市、区推广的;或在关键时刻、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干部可破格提拔使用。
(七)对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中担当实干、群众公认度高、社会影响好的;选派到相对后进单位工作,为改变后进面貌做出突出贡献的;或在本单位、本系统内埋头实干、工作成绩显著的党政干部,优先提拔使用或直接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也可优先推荐到省、市有关单位挂职锻炼或交流任职。
(八)对扎根基层或主动申请到基层一线工作的年轻干部,优先提拔使用;新提拔副科级干部一般要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九)对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在考察推荐和考核评比中得票不够集中,但一贯表现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不简单以票取人,符合条件的大胆使用。(https://www.daowen.com)
第九条 关心关爱方面
(一)对年度考核优秀、受到各级表彰奖励的党政干部,加强重点培养,优先安排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培训。
(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同分管单位(业务工作岗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谈话1次。在执行重要任务、完成重点工作、发生重大变故以及干部思想负担重、精神压力大、现实顾虑多等节点,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探访慰问,疏导缓解压力,加强人文关怀。
(三)保障干部合法权益,保证正常福利,丰富文体活动,关注心理健康,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
(四)重视和关心基层干部,给工作在艰苦困难地方或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更多理解和支持,主动排忧解难,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让他们安心、安身、安业。
(五)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由区纪委监委和所在单位及时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并严肃追究诬告陷害人的责任。
(六)对调整“下”的党政干部,区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积极反思、努力整改的,可根据个人表现安排合适岗位,为其提供继续干事创业的平台。
第十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党的建设考核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由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由区统计局具体负责,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具体负责,重点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综合考评由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具体负责。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责任制,党(工)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党(工)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区委组织部及相关工作牵头单位承担具体工作职责,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二条 区属独立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鼓励激励,参照本办法执行(单位和单位内机关事业干部优秀比例除外)。本办法中所依据的情形,当年有结果的,使用当年结果;当年不能出结果的,转入下一年使用。对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排名使用,鉴于其结果在第二年公布,此类情形待评定结果公布后的当年使用。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区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办公室商区委组织部承担。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榆阳区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早日实现,营造出敢于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合理容错的良好环境,真正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区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加快推进榆阳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榆林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容错纠错是指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未对国家、集体、个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
第三条 容错纠错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突出纪在法前,纪法分开,坚守底线;
(二)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宽严相济;
(三)鼓励改革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
(四)注重抓早抓小,着眼预防,及时纠错;
(五)支持干事创业,勇于担当,激发活力。
第四条 容错纠错应当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实行一事一议。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
第五条 建立合理容错机制。把支持改革发展与严格执行相结合,正确处理执行政策、严格纪律与调动和保护干部积极性的关系,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认真甄别、准确研判、妥善处理。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容错:
(一)执行政策方面
1.在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出现工作失误和偏差,但经过民主决策程序,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且积极主动消除影响或挽回损失的;
2.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不可预知的因素,在创造性开展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
3.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变化,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
(二)改革创新方面
4.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
5.在改革创新工作中出现失误或偏差后,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挽回损失或消除不良影响的;
(三)推动发展方面
6.在推动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
7.在化解矛盾焦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因勇于破除障碍、触及固有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引发信访问题的;
(四)履行职责方面
8.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因着眼于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出现一定失误或偏差的;
9.在基层治理、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其他急难险重任务中,因主动揽责涉险、积极担当作为,出现一定失误或非议行为的;
10.在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和公共安全、重大紧急任务过程中,工作方式方法上存在一定失误或偏差的;
(五)其他方面
11.工作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
12.按照事发当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应追究责任或从轻追究责任的;
13.其他符合容错情形的。
第七条 审慎实施容错。容错应当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精准适用情形,坚决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
第八条 容错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一)依法履职、工作出于公心;
(二)遵守廉政规定,没有为自己、他人或其他组织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应当经过民主决策程序;
(四)主动纠错,及时挽回损失或消除不良影响;
(五)未造成安全生产、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群体性事件等重大责任事故和恶劣影响;
(六)配合组织调查,认错态度诚恳。
第九条 合理应用容错方式。容错工作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深入调查基础上,综合分析问题发生的客观方面的因素,根据性质情节,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免责或减责处理。
(一)免责。有关单位或个人按照职能分工和岗位职责要求,依法依规、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主观上竭尽全力,采取了有效措施,因客观原因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失误和偏差,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不作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
(二)减责。对于主观上尽职尽责、客观上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或个人,因工作方式方法等问题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或因工作出现失误,但能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挽回损失,及时消除不良影响的,从轻减轻处理。
第十条 容错认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相关单位或个人受到问责追责时,认为符合容错情形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问责机关或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当写明提请免责或减责的事实、依据,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责任追究实施后,容错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调查核实。受理机关或部门受理容错申请后,应结合责任追究调查情况,广泛收集符合容错情形的相关证据材料,充分听取有关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合理采信被调查对象的申辩理由,认真进行调查核实,一般应在3个月内形成书面报告,特殊情况下,经问责机关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可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三)认定反馈。调查核实结束后,对符合容错情形的,受理机关或部门应以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为准绳,按照规定程序经集体研究做出明确认定结论。对有重大影响、社会关注度较高等问题的认定,应报同级党委研究。属于免责的,做出书面结论并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属于减责的,应在处理意见中明确表述。对不符合容错情形的,受理机关或部门在核实结束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申请容错部门或个人答复。
(四)报备审查。受理机关或部门应将容错认定结果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审查。
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问责机关或部门发现相关单位和个人符合容错情形的,应当主动向被问责单位和个人提出容错建议,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容错。
第十一条 经确定予以容错的单位或个人,其结果应在干部教育、管理和使用中予以运用:
(一)被免责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评优评先不受影响;干部提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及工资、绩效、奖金等不受影响;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资格不受影响;个人评优评先不受影响。
(二)被减责的,酌情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从轻、减轻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有一定影响期的,影响期结束后提拔任用不受影响。
第十二条 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对存在过错或失误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掌握动态,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完善制度机制。
(二)查找原因、纠正错误。采取监察建议、提醒约谈、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或个人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三)运用好“四种形态”,实施分类处置。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干部及时纠正错误。对认错态度好、主动挽回损失和影响的,应当体现政策,予以免责,确需追究责任的,从轻减轻处理。对心存侥幸、隐瞒问题的、拒不改错、对抗组织的,应当从严审查、从重处分。
第十三条 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对所反映问题失实或收到诬告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消除负面影响。对查无实据或轻微违纪但不够追究纪律责任的信访问题,可以通过谈心谈话、召开会议和一定范围内通报等适当方式,及时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二)查处诬告行为。对恶意中伤诬陷他人、干扰改革创新或持续无理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查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典型案件通报曝光。
(三)公正核查处理。核查有关问题时,全面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听取被反映单位或个人的解释和说明,综合考虑,公正处理。
第十四条 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容错纠错工作取得实效。
(一)党委、政府和相关工作部门应负担起容错纠错的主体责任,将其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举措,一级为一级负责,上级为下级担当,支持干部放手大胆工作。
(二)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全面履行职责,严格执纪监督,把握政策界限,通过合理容错、及时纠错、澄清保护,消除干部思想顾虑,鼓励干部积极作为。
(三)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对符合容错情形的干部要及时予以容错,客观评价、宽容理解、大胆使用。
(四)宣传部门应当统筹运用各类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支持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强正面引导,营造容错纠错的浓厚氛围。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区委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办商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承担。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榆阳区推进区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健全完善能上能下机制,激励区管党政科级领导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为全区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根据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榆林市推进市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管党政科级领导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干部),重点解决区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下的问题,主要规范对有关领导干部的组织调整,建立健全不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漫虚等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机制。涉及追责和违纪违法的,按照党的纪律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三条 推进区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价,权责一致、积极稳妥,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第四条 推进区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下,坚持以政治表现为基本依据,综合运用党的建设、领导班子研判、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脱贫攻坚、生态环境、综治维稳、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等方面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
第五条 区管党政领导干部经组织提醒、教育或者函询、诫勉没有改正,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必须及时予以调整,调整方式主要有:调整分工、调离岗位、停职检查、降职、免职等,视情节轻重结合工作表现,区分不同情形及严重程度,分别采取上述方式予以确定。
第六条 依据政治表现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及对象主要包括:
(一)政治观念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四个意识”淡薄,“两个维护”不坚决的有关领导干部。
(二)理想信念动摇,“四个自信”不坚定,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的有关领导干部。
(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不担当、怕惹人的有关领导干部。
(四)缺乏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挑战政治底线的错误言论和不良风气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的有关领导干部。
(五)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五个必须”要求、搞“七个有之”等活动的有关领导干部。
第七条 依据党的建设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及对象主要包括:
(一)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党的建设决策部署不认真、任务落实不到位,或者出现管党治党不严、干部管理不严、社会治理不严等问题,受到上级党委通报批评单位的党(工)委(党组)书记和有关党员领导干部。
(二)因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上级党委或组织部门通报批评单位的党(工)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1.向组织推荐调整干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的;
2.向组织推荐干部在考察工作中发现存在重大失误的,或出现《榆阳区提名推荐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的责任追究情形的;
3.存在跑官要官现象,干扰组织选拔任用干部的;向组织推荐干部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其他违规情形。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突出,受到上级党委或组织部通报批评单位的党(工)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1.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精神和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力,一年内被区委约谈三次的;
2.全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连续两次在同类别中排名末位的;
3.根据《榆阳区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暂行)》规定,本单位及所属基层党组织一年内被省委组织部通报批评三次,或连续两年被区上列入单列管理的。
(四)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方面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上级党委或宣传部门通报批评单位的党(工)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五)对违法违纪和作风方面的问题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单位的党(工)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1.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缺失,管辖范围内“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2.对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不支持,出现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现象,甚至干扰案件查办,导致严重后果的;
3.管辖范围内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滞后,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健全,导致腐败蔓延的;
4.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被确定为三类等次的。
(六)对群众反映、上级指出、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查处或整改不力,造成恶劣影响单位的党(工)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第八条 依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研判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及对象主要包括:
(一)搞不团结,闹无原则纠纷的;群众反映强烈,满意度低的;自我约束不严,私欲权力膨胀,造成不良影响的;被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后态度消极,整改不力的有关领导干部。
(二)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中,总体评价一般和较差票超过总票数三分之一的;任职试用期满考核,不同意正式任用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有关领导干部。
(三)“新官不理旧账”,对历史遗留问题不管不问、推卸责任拖着不办的;抓工作部署多落实少、虚功多实功少,不讲求质量、热衷做表面文章,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对主管或者分管工作,调查研究不深,工作标准不高,思想保守僵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有关领导干部。
第九条 依据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进行调整的情形及对象主要包括:
(一)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个人档案资料,编造任职和评优资料,以及采取其他手段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泄露组织秘密的有关领导干部。
(二)对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严、约束不力,甚至默许其利用自身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有关领导干部。
(三)经纪律审查、巡视巡察、审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等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有关领导干部。
(四)本人出现一般性违纪,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还不足以惩戒的;本人出现严重违纪,给予党纪政务重处分后还需要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有关领导干部。
(五)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及以上的;非组织选派,个人申请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有关领导干部。
第十条 依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及对象主要包括:
(一)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较差等次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为一般等次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个人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得票率在30%以上,且不称职得票率超过15%,经组织认定情况属实的;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或者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有关领导干部。
(三)连续两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市级部门牵头开展的全市考核评比中,综合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四)承担市考指标、市区重点项目和区委、区政府阶段性重点工作等任务,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第十一条 依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有关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及对象主要包括:
(一)连续两年同一项指标退位幅度在城区排名前三名的或退位幅度最大指标的牵头负责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民间投资及其增速,连续两年综合排名在全省后三位指标的牵头负责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第十二条 依据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及对象主要包括:
(一)未完成年度脱贫计划工作任务的乡镇、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或有关领导干部,或者退出质量不高导致大量返贫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或有关领导干部。
(二)年度脱贫攻坚考核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第十三条 依据生态环境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及对象主要包括:
(一)落实上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不力,致使本区域生态资源问题突出,环境明显恶化或无明显改善,受到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有关领导干部;
(二)对本区域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没有及时组织处理,或者处置失当造成次生灾害的有关领导干部。
第十四条 依据综治维稳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及对象主要包括:
(一)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或者一年内发生2起(含2起)以上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部门、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反宗教极端主义、反邪教组织、反恐工作落实维稳不力,对重大的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负监管责任的机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二)连续两年被上级确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整顿单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部门、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出问题,或严重影响全区声誉的集体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四)在市区公众安全感调查中,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或有关领导干部。
第十五条 依据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及对象主要包括:
(一)本区域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对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区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二)一年内发生2起四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连续两年发生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对一年内发生2起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连续两年发生二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三)在防汛抗旱等应对自然灾害中工作不到位、组织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有关领导干部。
第十六条 依据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及对象主要包括:
(一)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重视不担当,没有及时组织处理或应对处置不力,被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或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二)对防控化解不良贷款工作部署不力,推进缓慢,严重影响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第十七条 依据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及对象主要包括:
(一)干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和庸懒散漫虚等作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二)营商环境问题突出,受到各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在全省营商环境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不彻底,存在“三集中、三到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第十八条 区管党政领导干部因上述情形进行组织调整或问责,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告分析。区级领导、本单位或主管部门、执法执纪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对各自分管领域或职能范围内符合调整情形的领导干部,应及时书面报告区委组织部。报告内容包括认定的过程、依据、结果和初步调整或问责建议。
(二)调查核实。针对提出的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干部人选,由区委组织部联合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调查中要注重听取有关单位党组织、分管领导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应注意有针对性地听取工作对象、服务对象意见。与干部本人谈话,听取其陈述意见。在全面调查基础上,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和准确认定。
(三)提出调整建议。区委组织部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提出调整意见报区委审批。
(四)组织决定。根据区委作出的决定,按照干部任免程序进行调整或问责。对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干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谈话告知。对决定调整或问责的干部,应与其进行谈话,宣布组织决定,认真做好思想工作。
(六)信息备案。区委组织部对全区调整、问责追责干部建立备案信息库,跟踪管理。备案信息与区纪委容错机制备案信息进行共享。
第十九条 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分工、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降职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影响期满后,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在征求上一级组织部门同意后,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程序重新任用或者提拔任职。
第二十条 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党(工)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党(工)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区委组织部及相关工作牵头单位承担具体工作责任,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二十一条 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应当免职的,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免职。
第二十二条 区委管理的副科级及以上事企业单位领导干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区委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办公室商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承担。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办公室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榆区办发〔2019〕56号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区级国家机关党组,各区级直属党(工)委,区委各工作机关、直属机构,区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经区委同意,现将新修订的《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规范区委巡察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陕西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中共榆林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区委实行巡察制度,建立专职巡察机构,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乡镇、街道和区直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的党组织进行全面巡察。
第三条 巡察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落实“五个持续”要求,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基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第四条 巡察工作要坚持政治方向,准确把握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形成有力震慑;坚持人民立场,厚植执政基础;坚持探索创新,增强巡察实效。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管理
第五条 区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巡察工作,接受上级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领导,向区委负责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区委组织部部长担任,成员包括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察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第六条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有关决议、决定;
(二)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三)研究提出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四)组织完成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
(五)研究提出每轮巡察对象建议名单,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人选及任务分工等事项;
(六)听取巡察工作汇报;
(七)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八)对巡察组进行管理和监督,向区委提出巡察干部的调整、配备意见;
(九)制定全区巡察工作有关制度规定,研究解决巡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区委巡察组的巡察进驻和反馈等工作;
(十一)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领导小组建立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和主持,根据需要确定有关列席人员。
第八条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区委巡察办),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区委巡察办为区委工作机关,设在区纪委。
第九条 区委巡察办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落实区委和市委巡视办有关工作部署及要求;
(二)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
(三)协调指导、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区委巡察组工作;
(四)承担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
(五)对区委及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六)协调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向巡察组通报有关情况、提供工作支持;
(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巡察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八)负责巡察信息宣传和相关资料的归档保管工作;
(九)办理区委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条 区委设立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巡察组向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根据每次巡察任务确定,实行一次一授权。
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巡察组建立组务会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讨论有关重要事项。巡察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负责与区委巡察办及相关部门的日常联系,沟通协调相关事宜,配合组长、副组长做好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区委巡察组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巡察组日常工作,及时研究处理巡察中的有关事项,并负责对有关重大情况进行了解;
(二)及时向领导小组、区委巡察办报告巡察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
(三)签审向领导小组、区委巡察办报送的巡察报告和专题报告、反馈意见等巡察工作材料;
(四)对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五)完成区委及领导小组、区委巡察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区委巡察组副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二)与区委巡察办沟通有关情况、协商有关工作;
(三)组织起草巡察报告、专题报告、反馈意见等巡察工作材料;
(四)配合组长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五)完成组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三条 巡察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四)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 选配巡察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及时予以调整。
巡察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轮岗交流。
巡察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第十五条 健全巡察工作管理考核制度,具体考核、测评和考察在区委巡察办、巡察组范围内组织进行。
第十六条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建立后备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的机制和制度,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
第十七条 健全完善区委巡察干部人才库,巡察组负责人主要从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人事等部门具备纪律审查经验或组织人事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中选派;巡察工作人员主要从区委管理的后备干部及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巡察专业人才主要从财政、审计及国资管理、工程建设、执法监督等单位选派。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第十八条 加强巡察机构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
第三章 巡察范围和内容
第十九条 巡察组巡察的对象及范围是:
(一)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区委工作机关、直属机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区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五)人民团体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六)区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政府工作部门下属重点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七)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八)区委确定需要巡察的其他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二十条 巡察组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巡察,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注重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通过巡察,督促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七)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被巡视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二十一条 巡察工作应当突出监督重点,紧盯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重点人,把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紧盯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重点事;紧盯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管理权、干部人事权和资金资产资源分配权等以权谋私的重点问题;紧盯扶贫领域、涉黑涉恶和惠民政策落实中的腐败问题开展巡察,把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摆在突出位置。
第二十二条 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及省委、市委、区委部署要求,结合每轮巡察对象工作职能,有针对性确定巡察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区委根据工作需要,对所辖乡镇、街道、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察。
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
第二十三条 巡察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一)听取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专题汇报;
(二)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三)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与巡察内容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
(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八)列席被巡察单位的有关会议;
(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十)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或基层组织了解情况;
(十一)开展专项检查;
(十二)运用边巡察边汇报、边巡察边办案、边巡察边整改、边巡察边完善制度、边巡察边通报的“1+5联动”巡察模式;
(十三)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十四)经区委批准的其他方式。巡察组采取上述第(四)(五)(十一)和(十三)项方式开展监督,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区委巡察办按规定报批后,提请有关部门按程序协助办理。
第二十四条 巡察组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不对被巡察单位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作个人表态。
第二十五条 巡察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下列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当及时通过区委巡察办向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一)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区委管理的其他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
(二)被巡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严重影响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问题;
(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
(四)巡察工作人员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严重违反巡察工作纪律的问题;
(五)影响巡察工作正常进展的突发事件;
(六)巡察组认为应当及时报告的其他事项。
特殊情况下,巡察组可以直接向区委书记报告。
第二十六条 巡察期间,经领导小组、区委巡察办批准,巡察组可以将被巡察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等部门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并督促其立行立改。
第二十七条 积极配合开展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区委部署要求联动开展监督检查。将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纳入区级巡察重点,做到成果运用上下联动。建立巡察信息报送和发布机制,做到宣传工作上下联动。加强巡察工作数据管理和动态分析,做到信息化建设上下联动。
第二十八条 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工作创新,立足基层实际,坚持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相结合,并对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进行巡察。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一节 巡察准备
第二十九条 巡察组进驻前,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政法机关、宣传部门和审计、信访等部门函询了解被巡察单位以及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情况通报会。巡察企事业单位时,还应向其主管部门了解相关情况。
第三十条 巡察组要结合被巡察单位的工作职能特点、社会反映热点和行业廉政风险点等实际情况,对收集和了解到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制订详细工作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区委巡察办审核同意后开展巡察工作。
第三十一条 区委巡察办协助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沟通联络,筹备工作动员会,协调做好后勤保障等进驻准备工作。
第二节 开展巡察了解
第三十二条 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后,应当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通报巡察任务,明确有关规定要求。
第三十三条 被巡察单位要以印发党内文件等形式通报巡察有关情况,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布巡察组进驻消息和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第三十四条 巡察组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权限,开展巡察了解工作。巡察组对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和线索,可以进行深入了解。
第三节 报告巡察情况
第三十五条 建立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巡察组应当围绕巡察发现问题,逐人、逐事、逐问题形成问题底稿,做到问题有记述、定性有依据、过程有记录。
第三十六条 巡察了解工作结束后,巡察组形成巡察报告,如实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处理建议。对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第三十七条 建立巡察报告审核机制。区委巡察办应当对巡察组巡察报告的政治定位、专项问题的精准度和深度、提出意见建议的可行性进行审核把关。
第三十八条 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区委决定。
第三十九条 区委应当及时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领导小组每轮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对重点问题、重点线索提出处置意见。
第四节 反馈巡察意见
第四十条 经区委同意后,巡察组应当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相关巡察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应当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并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同时,要求区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室、有关派驻机构负责人和区委组织部相关人员参加反馈会议。
第四十一条 巡察组反馈相关巡察情况应当分层次进行,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时,除涉及本人的问题外,其他问题原则上都要反馈,督促其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向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时,要对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整改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第四十二条 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区委巡察办应当及时将巡察的有关情况通报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及其职能部门。
第四十三条 巡察反馈后,巡察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巡察材料归档移交工作,区委巡察办及时做好资料收集和立卷归档,巡察组工作人员个人不得留存巡察资料。
第五节 移交巡察问题和线索
第四十四条 巡察组应当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分类,做到对象准确、内容完整、材料完备、手续齐全。属于巡察范围内的问题,填写相关表格、建立台账,移交区委巡察办。不属于巡察职责范围内的信访等问题,在转有关部门处理时,逐件登记并履行签收手续,移交区委巡察办留底备查。
第四十五条 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区委做出分类处置的决定后,区委巡察办应当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移交:
(一)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二)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组织人事部门;
(三)对同一领域或行业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移交有关业务主管部门;
(四)其他问题移交相关单位。
第四十六条 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收到巡察移交的问题或线索后,应当优先办理,及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并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区委巡察办。
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收到巡察移交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后,应当及时制定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并将有关情况反馈区委巡察办。
第四十七条 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组织人事部门在考核、考察干部过程中,应当向区委巡察办了解有关情况。在巡察期间的,还应当听取巡察组意见。
第六节 巡察整改和督查
第四十八条 被巡察党组织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研究,10个工作日内向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巡察办报送巡察整改方案,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巡察办。
第四十九条 被巡察党组织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被巡察党组织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签字背书,对整改情况报告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五十条 区委巡察办应当会同巡察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一)区委巡察办、巡察组、被巡察单位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同步建立整改台账,定期对账,办结销账。
(二)区委巡察办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并会同巡察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督查,对重要问题进行重点督办。
(三)对巡察整改不力、群众反映问题依然较多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回头看”,安排机动式巡察。
第五十一条 被巡察党组织应当按照内外有别原则,及时将巡察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
第六章 信息化建设
第五十二条 运用“巡视巡察工作数据管理系统”“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管理系统”,实现巡视巡察数据信息互通互联,为完善巡视巡察监督网络格局提供技术支撑。
第五十三条 管理系统运用应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区委巡察办明确专人负责系统管理和维护、负责对上对下数据的链接,协调本级各巡察组数据的录入、接入工作。巡察组应固定人员负责系统运用和管理工作。
第五十四条 在区纪检监察网开设巡察工作专栏,公开巡察工作事项,宣传报道巡察工作。
第七章 纪律与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区委及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区委巡察办、巡察组的领导和管理。对巡察工作开展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六条 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对巡察组所需的问题线索相关资料应提供不予提供,介绍情况敷衍应付,影响巡察工作开展的;
(二)对巡察组提出的协助要求不予协助,影响巡察组对有关问题深入了解的;
(三)对巡察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不予受理、研究办理不及时或定性量纪失当的;
(四)其他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的。
第五十七条 巡察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巡察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
(二)不如实报告巡察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
(三)泄露巡察工作秘密的;
(四)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利用巡察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其他违反巡察工作纪律的行为。
第五十八条 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党员有义务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
第五十九条 被巡察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人员干扰、阻挠巡察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提交的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内容不实的;
(六)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七)其他干扰巡察工作的情形。
第六十条 被巡察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察工作人员有本实施办法第五十七条所列行为的,可以向领导小组或者区委巡察办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组织反映。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由区委巡察办负责解释。
第六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8年12月17日印发的《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榆区办发〔2018〕35号)同时废止。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的通知
榆区组发〔2019〕38号
各乡镇党委,长城路、朝阳路街道党工委: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央一号文件“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精神和省委、市委以及区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推进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以下简称“一肩挑”)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一肩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要注重选择村情好、党组织班子领导能力强、条件较为成熟的村稳步推行,9月底前完成30%以上,11月底前完成50%以上,2020年5月底前完成90%以上;涉及的重点任务村,务必于9月底前完成。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村情研判。常态化开展村情研判,逐村摸清基本情况、村“两委”班子运行情况、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外出优秀年轻党员培养情况、党员干部和群众思想状况,村干部受处分情况等,有针对性化解矛盾纠纷,做好思想统一工作。强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从党性强、素质高、敢担当、能带富的年轻党员中择优确定“一肩挑”后备人选,建立人选培养台账,制定培养计划,跟进培养措施;重视农村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把关,认真考察,注重把致富能手、返乡回村大学生及退伍军人等各类优秀农民青年发展为党员,为推进“一肩挑”奠定基础。
(二)从严资格联审。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任务和落实“三个大起底”要求,持续推进村“两委”和监委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对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的村干部,要坚决清理;对受到党政纪处罚等突破“八不选”底线要求的,要逐人分析,分类提出处置措施;对工作不胜任或作用发挥一般的,要逐人谈话,进行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进行劝退,及时进行调整。清理调整涉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一律推行“一肩挑”,村“两委”委员出现缺额的,必须推行交叉任职。
(三)落实激励保障。严格执行《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榆区组发〔2019〕22号)中关于“一肩挑”工作的激励保障措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因推行“一肩挑”而转任为村“两委”副职或其他岗位且仍担任村“两委”委员的,本届任期内政治待遇不变,保持原来享受的政治待遇,继续参加市、区、乡镇、村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和各种考核评优活动;任职期间补贴待遇标准维持不变,正常离任核定年限仍按村“两委”正职计算。
(四)坚持通报约谈。实行“十天一通报、一月一约谈”制度,按旬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大美榆阳党旗红微信群)。三次排名处于全区后三位的,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进行约谈;连续两个月处于全区后三位的,由区委组织部部长进行约谈。同时,区委组织部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研究突出问题,强化责任落实。
三、有关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严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把推动“一肩挑”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党(工)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精心谋划部署,倒排任务时限,扛实责任分工,拿出过硬措施扎实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考核问责。区上将把“一肩挑”工作列入今年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重要考核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区委组织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未按时限要求推进或工作严重滞后的,年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直接评定为后进等次,对工作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全区“一肩挑”工作按时高质量推进。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把“一肩挑”有关政策作为基层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选派党性观念强、理论水平高、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乡镇干部深入村组,进行政策宣讲;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切实增强广大党员群众的政治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赢得支持与配合。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健全快速应对机制,防止传播不实信息、炒作负面新闻,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组织部
2019年8月29日
调查研究
关于整乡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调研与思考
榆林市政协主席、中共榆阳区委书记 苗 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要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如何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找准推动乡村振兴的着力点和主战场,精准有效落实党的一系列“三农”政策部署,统筹推进“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治理有效、乡风文明、生活富裕”20字方针落地生根,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时代课题。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我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要论述进行了更加深入系统的把握和领悟,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重点围绕“如何精准定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着力点和主战场”,结合全区领导干部调研行动、脱贫攻坚书记遍访行动、督导“三农”工作落实等重要工作,深入乡镇村户、深入干部群众、深入新型经营主体,召集乡镇党政领导和部门领导现场观摩解决实际问题,召集贫困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支部书记共商乡村振兴大计。特别是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们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及2020年“三农”工作谋划,从区委常委班子到部门、到乡镇,开展了一次集中调研行动,并于2019年10月12日至13日,用2天时间在赵家峁村召开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座谈会,把以往的区级领导讲、基层同志听,变为乡镇书记讲、大家一起议,共同坐下来动脑筋、找问题、理思路、谋实招。
通过深入有效的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汇聚全区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共识,总结全区近年来“三农”工作经验,我们认为:必须把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和着力点放在乡镇,把整乡推进乡村振兴作为抓好全区“三农”工作的主攻方向。主要基于四个方面思考:一是乡村振兴,关键在党,主体在乡。《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明确规定,要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中省市县乡五级政权,乡镇一级是最基层的行政机构,一头连着城市,一头连着农村,处于连接城乡、承上启下的枢纽位置,是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重要节点,更是党的政策资金下乡、社会治理力量下沉、公共服务资源下移的重要平台。二是整乡推进,符合实际,顺应发展。承接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政策、资金和项目,以村为单位,不具备对应匹配的职能和力量,在整体规划上容易各自为政同质化竞争,在产业建设上难以形成集中连片的规模优势,在重点项目建设上,容易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造成大量土地资源浪费,特别是在东南部山区,农村小而散、农村空心化问题突出,难以把有限的政策资源集中起来。以乡镇为单位,从严格把关规划做起,做到系统谋划、错位发展、优势互补,把农资农网等各类要素整合起来,有利于优化产业布局,有利于对接市场主体,有利于基础设施升级、有利于推进脱贫攻坚。三是整乡推进,其时已至,其势已成。通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区农业农村发展的瓶颈逐步打破,进入了由量变到质变飞跃的关键阶段,特别是通过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实施“3+2+X”产业建设、“十乡十村十件事”示范建设、发展乡村文化旅游等一系列重点工作,以及引进建设中盛百万湖羊基地、陕果特色果业建设、三科智慧农商城、榆林野生动物园,项目整乡实施、产业跨界融合、乡村跨村建设的发展态势逐步形成。四是整乡推进,必须理性思考,正视问题。近年来,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全面进步,特别是在深化农村改革、美丽乡村建设、农业科技示范、乡村治理工作等方面,创建出了国家级的典型经验,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农村综合改革的框架和平台已经建起,如何巩固深化改革成果,以发展集体经济为突破口,带动乡村实现全面振兴,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开始:有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粗放、经营不善、产业效益不高,有的农村党支部带头人能力不足、党员队伍老化、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有的发展生产中林业土地手续制约、自筹资金困难、产业发展单一,有的群众教育缺位、集体意识淡化、村规民约流于形式、矛盾纠纷多发易发,有的农村生活陋习根深蒂固、人居环境边整治边反弹。破解这些问题,必须要树立系统思维,统筹谋划全局,抓大事、抓难事,抓主要矛盾,抓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节点,一体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实现质的变化和飞跃。
立足榆阳实际,着眼当前和长远发展,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全区乡村振兴的总体思路就是“六个新”:一是理清新思路,就是运用系统思维,统筹发展、整乡推进;二是完善新机制,就是深化农村产改,股份合作、利益联结;三是构建新体系,就是培育市场主体,做强龙头、带动农户;四是培育新业态,就是构建3+2+X体系,产业融合、多元发展;五是开创新风貌,就是加强基层治理,整治环境、教化乡风;六是树立新作风,就是坚持党建引领,改进作风,锻造铁军。
围绕“六个新”总体思路,重点落实八条具体措施。
一、整乡推进,板块联动
(一)找准关键抓手,整乡系统谋篇布局乡村振兴。整乡推进突出乡镇主体位置,不仅是空间上的布局,更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式的根本性突破。要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一是以乡镇为单位,优化产业布局,比如三鱼路沿线乡村旅游组团发展、“泛赵家峁”生态田园综合体、鱼河设施蔬菜集群、青云万亩葡萄基地等发展模式,就是整乡推进、多村联合,甚至跨乡联合的新范例。二是以乡镇为纽带,对接市场主体,探索以乡镇为主体成立公司或合作联社,一方面对接市场需求,一方面直接联结村级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发挥规模效应,降低生产成本,壮大集体经济,提高农民收入。例如:鱼河镇与区农投公司合作组建公司,与市机关事务局签订市级机关单位蔬菜采购直供直销协议。三是以乡镇为主体,升级基础设施,打破乡域界线,集中力量、统筹布局,提升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水平,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比如,集镇治理、专业市场、垃圾清运、厕所革命,特别是跨乡镇的公路连接线、农网升级改造、煤矿疏干水引水工程等。四是以乡镇为中心,推进脱贫攻坚,通过乡镇运作,集中建设光伏扶贫电站,引进龙头企业发展山地苹果、优质牧草、设施果蔬、湖羊养殖等乡镇产业联合体,整乡发展、全面提升,有效防止边缘村、边缘户的“悬崖效应”,让贫困户和非贫困户,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共同致富奔小康。
(二)抓住关键少数,历练乡镇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谋划落实整乡推进,是对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能力素质的新要求,一要有思路,就是要立足全乡、放眼全区,统筹谋划怎样充分盘活资源、发挥优势、发展产业、提升治理;二要有担当,就是要善于集中力量办大事、破难题、抓落实,干“前人没有干、一般人不敢干,但老百姓期望我们干”的事情;三要有气魄,就是要建立大格局、拿出大手笔,不局限于一时一地、小打小闹,不局限于一般性的常规工作,在跨村联合、跨乡联合上趟出新路子。
(三)破解瓶颈问题,激活整乡推进的内生动力。乡村振兴要靠人才、靠资源,如果人才、土地、资金等要素一直单向流向城市,乡村长期处于失血和贫血状态,振兴就是一句空话。一是破解用地问题,通过转移人口与建设用地、建设资金、转移支付挂钩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解决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问题。二是破解资金问题,通过土地增减挂钩收益资金、中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捐助、金融重点倾斜以及争取省市政策项目,拓宽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渠道。大力推进工商资本下乡,只要有利于农民增收,只要不是侵犯农民利益,只要不是跑马圈地套政策,只要不是搞非农化和非粮化,就要敞开胸怀,大力支持引导。进一步整合涉农资金,规范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盘活各类资金,坚决杜绝“趴窝”现象,花不出钱、干不成事的,要严肃问责追责。三是破解人才问题,想方设法创造条件,让农村的机会吸引人、让农村的环境留住人,选派更多的农业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离岗领导干部,作为特派员蹲村包抓乡村振兴;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乡挂职锻炼,在乡村振兴、产权改革、脱贫攻坚一线中,历练培养“三农”领域优秀人才;特别是要让一部分年轻人热爱农村农业,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能人返乡创业,让新型职业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操盘手。
二、深化改革,创新机制
抓乡村振兴的突破口和动力源,就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总体上看,全区改革的思路清晰,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必须要认识到,全区的产权制度改革刚刚破题,发展集体经济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容忽视:一是南部山区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虽已成立,但集体产业规划不切合实际,管理运营存在漏洞,产业发展难见成效。二是北部草滩区“一户一田”已实施,但群众认为完成“一户一田”就是产改完成,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进度慢,村集体经济无实质性产业。三是城中村和城郊村经营性资产清产核资不到位,折股量化不到位。四是产权交易三级体系未运行,区政务大厅设置的8个服务窗口,未充分发挥作用,部分乡镇产权交易所更是无人问津,产权交易系统形同摆设,无人会用。五是产权抵押贷款总量少,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
一要推动产改和股份合作从分配方式真正转变为生产方式,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作为衡量检验产改是否成功的核心标准。总结推广补浪河乡点连素村合作社探索社会化服务降本增效,小纪汗镇大纪汗村流转土地规模种草、转移劳动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青云镇郑家川村流转土地发展设施种薯,金鸡滩镇小坟滩流转土地规模种植小麦油葵等成功经验。
二要推动产权改革与整区、整乡推进“3+2+X”产业建设有效衔接,推动传统种养殖业态根本性变革,打破传统的经营模式,改出新业态、改出新技术、改出新效益。比如鱼河镇以股份制模式注册成立公司,统管全镇13个村级专业合作社,统一安排种植品种、统一技术服务、统一质量监管、统一包装营销,并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提高全镇设施蔬菜建设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比如青云镇以乡镇产权交易中心为平台,组建镇级集体经济合作联社,同陕果集团合作建设万亩山地苹果。
三要推动产权制度改革与创新投融资体制同步推进,通过改革充分激活资源性资产权能、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打通工商资本下乡的通道。一是产权交易中心三级交易体系要在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解决区级平台缺位、乡级资源闲置、村级信息断链问题;二是加快土地经营权证发放进度,扩大经营权抵押融资规模;三是改变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以农投公司为纽带和运作平台,通过“投改股”等模式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社会资本合作,充分调动振兴乡村的各方面积极因素。
三、面向市场,龙头带动
就是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关键发展能力、激发内生活力,开展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完善利益分享机制,更好发挥带动小农户进入市场、增加收入、建设现代农业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国家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的引领作用,突出科技示范主责主业,在资源聚集、科技创新、产业融合等方面引领示范;启动农业标准化厂房项目,孵化一批农业科技企业。充分发挥区农投公司的市场主体作用,把区委赋予农投公司的“五项主要职责任务”落到实处(一是代表区政府与现代农业企业合作,投资大型现代农业项目、特色示范项目;二是加强资本运作,探索财政扶持资金“投转股”机制;三是在农业产业链关键环节发挥“补链”功能,比如设施果蔬冷链物流建设;四是组织策划区域农业品牌营销;五是组织有条件的乡镇组建现代农业股份经济合作联社,建立“区农投—乡联社—村合作社”三级产业经营体系)。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产业带动作用,强化与陕果、中盛、三科等对外引进的龙头企业战略合作关系,扶持大地种业、明杰农业等本土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把龙头企业的先进技术、先进管理、市场体系、品牌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增收业态和发展成果。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基础作用。要培养一批真正能干事、干成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和职业农民,规范管理、挤出水分、提高质量,发展产业联合体,推进产业集群化。充分发挥区农垦总公司的重要作用,推广鱼河农场金沙湾合作社大面积流转土地模式,积极推进农垦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农户形成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四、基础先行,生态优先
(一)坚持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打造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升级版。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盘点130万亩耕地质量,统筹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建、一户一田整合等项目,到2022年全区高标准农田达到100万亩以上。分类落实不同地域的农机补贴政策,推进耕种全部机械化。加大农村道路建设管护力度,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区,重点建好北部乡镇横向连接线、金鸡滩过境公路改造、付鲍路升级改造等道路,打造成通畅的“四好”路和美丽的生态路、旅游路、致富路。适应现代农业基地规模化发展要求,加快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灌溉升级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清除通讯盲区,实施好“村村响”工程。
(二)全面加强生态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农业。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建设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坚持城乡统筹、建管并重,高质量实施和管护好环榆生态圈建设成果,三年完成“三环三带五园七廊道”建设。坚持草灌乔结合,探索实行“林长制”,提高林草覆盖度和林分质量,真正使绿色成为榆阳大地的主色调。认真开展矿区综合治理工作,盘活矿区治理基金,创建煤矿采空区综合治理国家示范区;开工榆神矿区金麻片区、牛家梁片区和榆横矿区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工程,破解煤矿疏干水治理难题。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大测土配方、统防统治覆盖面,减少农药、化肥投放量;把缩减生猪养殖规模,作为一项全区性的战略举措;把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作为一项刚性要求,到2020年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5%。
(三)把人居环境整治上升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来抓。建好末端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场,完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构建长效机制,坚持不懈的集中整治行动就是一种长效机制;把“要我整”变为“我要整”,动员人民群众自觉开展整治、珍惜整治成果,是最重要的长效机制。注重从根子上解决问题,加快推进农村集贸市场、汽修厂、垃圾分类回收,做到集中规范、划行规市;推广庭院经济、庭院绿化等模式,提升集中整治水平。
五、突出特色,发展旅游
近年来,全区文化旅游特别是乡村文化旅游雨后春笋、遍地开花。2019年以来,赵家峁景区旅游收入800多万元,集体收入300余万元;农民丰收节、红石桥汽车越野赛、镇川陈家坡民俗村、孟家湾三道河则草滩风情、小壕兔刀兔海则旅游景区都有新的发展。“十一”假期,“三馆一中心”接待游客3万余人次;榆林野生动物园接待游客超10万人次,收入达300余万元。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有情怀才能有品位,有市场才有生命力。要把民宿经济作为旅游产业的重中之重,打造更多小而精、原生态、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民宿客栈、度假酒店、农家乐。进一步提升完善露头的旅游业态,打造自己的特色,提升发展空间。加快推进榆林野生动物园二期、麻黄梁黄土地质公园、孟家湾田园综合体路虎联盟基地、青云山旅游景区、建安堡长城边塞古堡旅游景区等一批更大体量、更高水准的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抓住夏季避暑、秋季旅游旺季,补齐冬季冰雪活动短板,持续办好更多的“大美榆阳”文化旅游特色活动。建立适应市场、充满活力的市场机制,让企业进来,让旅行社进来,搞好文创产品和旅游相关业态开发,抓好旅游宣传策划营销,变政府主导为市场主体。
六、对标高线,精准脱贫
近年来,全区上下齐心协力打好脱贫攻坚战,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明显成绩,走在了全省前列,得到了国家肯定。但脱贫攻坚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我们决不能沾沾自喜、盲目乐观、松劲懈怠,必须头脑清醒、正视问题、补齐短板,以更实的举措、更严的要求决战决胜。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开展问题整改,全面提高脱贫质量。要立足当前,抓好“三比一提升”,围绕年度动态调整和脱贫退出工作,卡紧关键节点,落实刚性措施,整改突出问题,比责任落实、比尽锐出战、比精准举措,提升脱贫质量,实现“村村过硬、户户过硬、人人过硬”。要着眼长远,保持定力不折腾、不纠结,始终坚持发展生产、促进群众增收,实打实地抓好富民产业;始终坚持统筹推进开发式扶贫与保障式扶贫,支持推广“医养结合、集中养护”模式,提升社保兜底保障水平;始终坚持“扶贫也是一种发展方式”理念,把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衔接起来,抓长远、抓根本、抓创新,重点在发展村集体经济、推动消费扶贫、强化利益联结机制、激发内生动力等方面寻求治本之策,抓出具有榆阳特色的扶贫之路。
七、十乡十村,示范引领
开展“十乡十村十件事”示范创建,是我们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总体要求,就是要10个标杆村、40个市级示范村,在“基层党建、精准脱贫、产权改革、特色产业、人居环境、乡风文明、社会治理、生态基础、健康乡村、双新双创”十个方面,做到“十项全能、各有所长、总结经验、树立标杆”。2019年以来,各示范村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形成了一批新亮点,但是目前进展不平衡,较好的村,也只是某些方面有特长,还达不到“十项全能”,没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系统谋划、整村推进,部门指导、乡镇主责、村为主体,立足实战实用制定落实好发展规划。要在十项工作全面达标基础上,因地制宜、彰显特色、错位发展,比如刀兔海则“蒙汉风情”、前湾滩村“森林村庄”和“庭院经济”、西左界村设施农业、色草湾村村改社区+特色农业等。坚持高效整合涉农资金,初步统计,大纪汗、补兔等村已整合各级财政投入达到800万元,加上村级自筹,每村年度投入将达到1000万元,明确各村推进落实的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大干大支持、小干不支持,动态管理、末位淘汰。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最大限度发挥示范村的带动作用,不断推出新的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创出典型。
八、党建引领,全面提升
(一)强化整乡推进的组织领导体系。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保证农村改革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强化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领导机制,落实职责任务,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强化乡镇抓党建促改革促乡村振兴的主责主业意识,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结合主题教育,把破解“三农”难题作为检视问题、整改问题的重要任务,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和方法。
(二)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贯彻落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锻造更加坚强有力的村党支部班子和带头人,使村党支部书记真正成为“基层组织的顶梁柱,全面小康的领头雁,农村产改的排头兵,移风易俗的明白人”。要从党的建设这个根本抓起,以开展“一肩挑”解决村干部的问题,以抓产改产业解决村集体经济的问题,按时全面完成软弱涣散村整顿任务。强化乡镇党委严把党员入口关的政治责任,严防近亲繁殖和宗族势力。
(三)强化考核激励的导向作用。科学调整乡镇考核指标,大幅提高乡村振兴指标权重,以实绩论成绩,树立鲜明导向;年度考核要拉开等次,奖优罚劣、不搞平衡,排名中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物质上重奖,提拔上优先。坚持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一线锻炼干部、识别干部、选拔干部,对勇于作为者要重奖重用,敢闯敢干者要宽容包容,工作平庸者下岗下课。把落实乡村振兴重点任务,作为整顿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关键点和突破口,结合巡视巡察整改和“以案促改”,坚决整治庸懒散,坚决惩处不守规矩、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纪行为,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清理规范各类检查评比、考核督导事项,切实解决基层疲于迎评迎检问题,让基层干部把精力集中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上来。
榆阳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榆阳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高生耀
为进一步提升榆阳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健康发展,2019年9月份,我带领榆阳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金沙路街道办事处和小纪汗镇等地,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和主要做法
榆阳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自2010年实施以来,按照“全覆盖、保基本、优服务、惠民生”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得到稳步提升。目前,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14.75万人、参保率99%,待遇领取人员5.48万人、待遇发放率100%,累计发放各项养老保险待遇6.29亿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做到了应发尽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经成为全区普惠率最大、保障人数最多的民生保障事业之一。
(一)持续夯实工作基础,扩大了参保覆盖面。从政策实施初的“捆绑参保”到2017年实施的“全民参保”,大胆探索总结的“横向五借助、纵向四落实”模式(借助社会保险参保数据库、各街道办事处常住人口信息库、公安系统户籍信息库、教育部门学籍信息库、通讯运营单位服务对象信息库,落实部门、经办机构、乡镇和办事处、村和社区的工作责任),3年来新增参保2.5万人,有效破解了中心城区人户分离现象突出、调查登记困难的问题,参保覆盖面大幅提升,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工作经验全市推广。40岁以下中青年参保比例由2011年的3%提高到现在的24.9%,居民参保缴费水平大幅提升。
(二)持续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提高了待遇保障水平。认真落实缴费补助政策,探索实施“扶贫济困重点扶持行动”,有效减轻困难群体的缴费负担,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2014年起,对100多名老复员军人和参战、涉核、残疾退役军人,按照2000元最高档次扶持参保,政府代缴1800元,个人缴纳200元。2018年1月起,为全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全额代缴100元居民养老保险费,2019年,将代缴对象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额度全省最高、代缴政策全省推广。4次上调基础养老金,由2010年的100元上调至现在的143元,惠及全区5.48万待遇领取群众,累计发放居民基础养老金5.71亿元、发放八大员和“178”号国企事业员工龄补助0.29亿元、发放丧葬补助金0.07亿元。
(三)持续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优化了服务工作流程。搭建了经办业务一网通办平台,率先探索“互联网+城乡居保”线上便民服务模式,接通省市区乡四级“金保工程”网络经办平台,全面推广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同步开通了“榆阳居保”微信公众号,优化服务流程,取消了20项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事项,推出现场办结、限时办结、代办服务、延时服务新模式,经办服务实现了线上“一网通办”“一次不用跑”,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搭建了协同治理创新服务平台,与中国银行榆林支行建立合作关系,学习借鉴银行先进管理服务模式,有效提升了管理服务水平。
(四)持续强化自身建设,提升了经办服务能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现有工作人员43人,经办中心全面推进标准化、信息化、便民化建设,所有窗口全部接入百兆光纤、安装视觉标识系统,办公条件和服务条件全省领先。各乡镇、街道、社区均成立了劳动保障站(所),健全了三级养老保险服务体系;为每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配备了1—2名工作人员,保障了三级经办服务体系正常运转,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经办中心通过推行轮岗学习、全员竞聘上岗等方式,多项业务和服务创新走在了省市区前列,锻造出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服务优、作风正的经办队伍,切实提高了养老经办服务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榆阳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广大城乡居民新期盼,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一些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干部思想认识不够,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全面、不准确,宣传不深入、不到位,少数群众对政策存在模糊认识、理解不透,不愿缴费或少缴保费,参保积极性不高。特别是16—45周岁的群众,认为新农保领取待遇低,缴费时间长,觉得养老问题遥远,想等年纪大些再参保。多数群众只想缴够15年,不愿长年限缴保费,致使参保缴费年限偏短,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相应偏低。
(二)财政补贴标准低。目前,榆阳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年缴费标准设100—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普通人员最低缴费档次为200元。缴费档次在100—500元的,财政补助60元,缴费档次在600元至900元的,每高一个档次多补助5元,选择1000元、1500元和2000元三个较高缴费档次的,分别补助100元、150元和200元。参保人员缴费满15年,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与杨凌示范区每月增加5元及宝鸡市每月增加10元的政策相比,财政补贴标准低,起不到鼓励引导居民选择较高缴费档次参保的作用,绝大多数群众选择缴费200元/年,缴费档次低。
(三)养老金待遇水平低。目前,榆阳区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43元每人每月,比延安低5元,比西安、杨凌、神木低25元,比府谷低55元,待遇水平明显低于同类地区,处于全省中等水平。10年来基础养老金由100元增加到143元,增加了43元,而区级财政承担部分只增加了2.5元,与榆阳区所处经济强区的地位不匹配。
(四)基层服务能力不足。全区361名村级代办员中,40周岁以上293人、占81%,高中以下文化程度214人、占87%,代办员年龄结构偏大,文化水平较低,待遇保障不高,人员变动频繁,专业人员严重短缺,特别是对手机App不会使用,服务能力不足,工作进展不平衡。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管理不完善。一是由于人社、公安、民政、卫健、教体等多个部门数据信息不能共享,乡村信息系统不完善,导致部分数据不全、信息不准,出现重领多领养老金的现象。二是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主要由农村商业银行和农业银行发放,由于历史原因,两个银行的网点分布、基金管理、发放流程等不尽相同,导致部分群众不能及时领取养老金。
三、几点建议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代表们就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力度。一是要加大对乡镇村、组干部的学习宣传、培训教育力度,帮助他们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政策,提高他们对长缴长得、多缴多得政策的认识,鼓励村组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带头选择较高缴费档次参保,示范引导身边居民参保;二是要根据广大群众对养老保险工作的疑虑和担心,有针对性利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政策宣传栏、广告墙等宣传媒介进行广泛宣传,使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不断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
(二)进一步提高财政补贴标准。尽快修订完善《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阳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榆区政发〔2015〕3号),适当提高缴费标准,将最高缴费档次设定为3000元。并参照宝鸡、神木、府谷等地做法,从2020年开始加大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力度,缴费档次为100元的财政补贴60元,缴费档次为200元至1000元9个档次的,每高一个档次多补10元,缴费档次为1500元、2000元和3000元的,财政分别补贴200元、300元和500元,用政策激励广大群众选择较高缴费档次参保。
(三)进一步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从2020年开始,基础养老金水平在两年内由每月143元逐步提高到每月200元以上(区财政两年分别增长30元),并适当提高高龄待遇领取人员待遇水平,将70周岁以上、80周岁以上和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分别增加10元、20元和30元,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用政策激励广大群众选择较长缴费年限参保。
(四)进一步提高全区经办服务能力。逐年为镇村配备社会保障工作信息化设施设备,通过招聘、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选聘业务人员,优化年龄和学历结构,提升经办队伍专业化水平。建立多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数据互享、信息互通、业务互动,实现社保网上业务经办平台和手机App应用区乡两级全覆盖,不断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探索推行便民服务新举措,适时在政务大厅增设养老保险经办窗口,不断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五)进一步提高基金监管水平。区养老经办机构要切实履行对经办银行和基金的监管职责,不断完善养老保险缴费、基金运行、信息管理等制度,进一步简化群众领取养老金的相关手续;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基金运行的监督和审计,防止养老金发生多领、重领等跑冒滴漏现象,切实降低业务运行成本和运行风险,确保养老资金专款专用。
促投资,稳增长,助推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报告
中共榆阳区委副书记、榆阳区人民政府区长贺利贵
按照主题教育和政府工作整体安排,近期我围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主题,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芹河新区等地和榆林野生动物园、“三馆一中心”等重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了实地调研,召集发改、统计、财政、工贸、能源等宏观经济部门进行了分析调度,现就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存在短板问题和下步重点工作,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
2019年以来,全区上下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不利形势,严格实行经济运行、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督查调度机制,及时分析研判,精准调度推进,推动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别是在全省全市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全区经济发展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良好势头。1—9月份,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31亿元,增长9%,占年任务840亿元的75%;完成规上工业总产值556亿元,增长13.3%,占年任务750亿元的74%;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331亿元,增长11.4%,占年任务416亿元的8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6.8亿元,增长3%,占年任务445亿元的76%(占追加15亿元后460亿元任务的73%);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4.8亿元,增长6.8%,占年任务153亿元的75%;实现地方财政收入40亿元,增长19.9%,占年任务47.5亿元的84%。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进度均达到75%左右,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80%以上;增速全部实现正增长,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和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加值实现两位数增长。
一是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稳增长基础更加坚实。严格落实各级稳增长政策措施,深入开展工业企业大调研,及时召开经济运行调度会进行调度推进,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督办,有力促进了各项既定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和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加强生产运行调度,推动工业企业产能充分释放,1—9月份,重点监测的10种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五升五降”,其中洗煤、发电、水泥和煤制油4种产品,分别增长189.6%、77.9%、74.3%和56.2%。加快重大能化项目手续办理和建设进度,长庆油田上古天然气处理总厂、兖州煤业DMMn等转化项目顺利推进,神树畔、千树塔、小纪汗3处煤矿通过综合验收,曹家滩煤矿联合试运转完成现场核查,巴拉素煤矿取得采矿许可证,郭家滩煤矿取得项目核准,大海则煤矿进入矿建二期,可可盖煤矿启动前期工作,榆树湾、杭来湾等12处煤矿3500多万吨产能核增手续正在申报,奠定了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坚实基础。
二是第三产业快速发展,转型升级加速推进。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抓手,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产业,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榆林野生动物园、夫子庙文化旅游街区“三馆一中心”、三道河则田园综合体等一批景点景区建成开放,成为群众休闲旅游的新去处;大美榆阳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广泛开展,先后组织溜溜乡村音乐节、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各类文化旅游活动100多场,带动群众旅游消费持续增长,游客接待量实现新高。
1—9月份,累计接待游客734万人次,旅游收入突破30亿元,分别增长28%和19%。其中,“十一”黄金周期间,接待游客41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6亿元,仅榆林野生动物园7天接待游客6万多人次。立足区域优势,加快发展商贸物流产业,象道国际物流园建成开业,靖神铁路、袁大滩煤矿铁路专用线、有色铁路专用线开通运营,三科农商城开工建设,大宗商品进出通道进一步打通,商贸物流产业进入加速发展的快车道。积极推进实体零售企业发展电商产业,全区开展电商业务的企业达到1800多户,线上交易额突破15亿元,货达“无车承运人”营业收入达到2.5亿元。
三是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稳增长后劲持续增强。实行重点项目“五个一”工作机制,建立项目管理台账,按月督查通报,跟踪调度推进。年度231个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222个,开复工率96%;完成投资164亿元,占计划任务272.2亿元的60.3%,其中86个续建项目全部复工建设,145个新建项目开工136个,开工率为93.8%。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组团参加丝博会、东北亚博览会和自主招商活动4场次,实行招商项目区级领导包抓责任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灵活方式,及时进行“一对一”对接座谈,跟踪推进项目落地建设。截至2019年9月底,共签约招商项目31个,引资306亿元,省内资金到位35亿元,省外资金到位67亿元。其中,汽车玻璃制品加工等3个项目建成投运,2万吨塑料制品加工等4个项目开工建设,华泰铝业8万吨超导铝合金新材料等4个项目有望年内开工,其余20个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四是乡村振兴深入实施,农村面貌深刻变化。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股份经济合作社等级评定,规范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营管理,积极探索解决合作社产业发展问题。加快构建“3+2+X”产业体系,完成山地苹果8800亩、大漠蔬菜2.2万亩、优质饲草2万亩,中盛10万只湖羊养殖示范基地一期项目建成投产。加快推进“三个美丽”建设,62个集镇改造项目和6个美丽宜居示范村、14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有序推进,鱼河污水处理站建成投用,牛家梁污水管网和巴拉素、红石桥等6座垃圾压缩站正在加快建设,完成美丽农居新建改造1321户、“一村一圈舍”建设7个、厕所改造2563个。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拆除废弃房屋7322处,圈舍、彩钢房等临时建筑3232处,清理各类垃圾20.6万吨、村内沟渠26.5千米。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中央巡视、中央成效考核、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国家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到位97条(其中建立长效机制31条),正在整改26条。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全面查漏补缺,整改提升,计划退出的31个贫困村和621户1482个贫困人口达到退出标准要求,目前行业部门认定工作基本完成。全面推开“十乡十村”示范建设,结合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累计完成投入8000多万元,统筹抓好精准脱贫、产权改革、特色产业、人居环境、社会治理10件事,初步探索出产业发展、整村推进、合作经营等新模式,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显现。
二、存在的主要短板和问题
分析研判2019年以来全区经济运行情况,整体上实现平稳较快增长,但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短板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亟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工业产能释放不充分。受市场、价格等因素影响,1—9月份,重点监测的10种主要工业产品,有5种产量同比下降,其中兰炭下降23.1%,甲醇下降5.2%,原盐下降16.8%,电石下降7.9%,铝锭下降4%。有3种进度明显滞后,其中原盐68.2万吨,完成年任务120万吨的56.8%;兰炭40.8万吨,完成年任务100万吨的40.8%;电石3.4万吨,仅完成年度10万吨任务的34%。受神木1.12事故等因素影响,原煤产量1—5月份持续负增长,6月份转负为正,9月份增速为4%,较上年同期(38.3%)和二季度(8%)分别回落34.3和4个百分点。受此影响,1—9月份规上工业总产值增速,较上年同期和二季度均回落3.7个百分点。
二是完成固投任务艰巨。1—9月份,全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与年初计划任务相比,增速相差2.6个百分点,完成投资相差108亿元(较460亿元相差123亿元)。但是,目前全区191个入统项目中,剩余投资10亿元以上的仅有11个,占比仅为5.8%。其中5个为停建项目,另外仅剩6个项目而且还进展不一。加之,近年来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虽然不少,但真正能够落地建设的却不多,尤其是缺乏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
三是重点项目推进较慢。截至2019年9月底,年度231个重点建设项目统计上报完成投资128.2亿元(发展改革部门口径完成投资164亿元),仅占年初任务的47.1%,较年度计划任务272.2亿元相差144亿元。231个项目中完成投资进度不足60%的有89个,其中149个政府投资项目中有37个;82个企业投资项目中有52个。
四是消费拉动作用减弱。1—9月份,预计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较上年同期和二季度分别回落1.2和1.9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批发业实现销售额304.1亿元,增长3.2%,较上年同期回落5.4个百分点;零售业实现销售额43.6亿元,增长4.5%,较二季度回落11.5个百分点;住宿业实现营业额3.1亿元,下降7.4%,较上年同期回落12.4个百分点,较二季度回落3.4个百分点;餐饮业实现营业额1亿元,增长14.9%,较二季度回落5个百分点。
三、当前和下一步重点工作
第四季度,全区上下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对标全年既定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抓好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在盯住落实好第三季度全区经济运行调度会形成问题任务清单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经济运行调度,推动产能充分释放。加快释放煤炭产能,按照“三补一扩一保”要求,推动手续齐全生产煤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足马力生产;加快煤矿复工复产进度,抓紧组织常乐堡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督促指导永乐、二墩等已批复复工复产煤矿抓紧组织生产;加快大海则、巴拉素、郭家滩等基建煤矿手续办理和建设进度,尽早形成新的产能;加快12处煤矿3500多万吨产能核增工作,依法依规释放优质产能。紧盯兰炭、铝锭等5种产量下降工业产品,加强生产运行调度,促进产销对接,推动产能充分释放,尽快扭转产量下降局面;紧盯目前仍然停产的31户工业企业,及时研究解决存在困难问题和制约瓶颈,确保具备条件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紧盯民营企业发展,严格落实各级工业稳增长和减轻企业负担、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企业降本增效等活动,确保减税降费、融资担保和奖补扶持等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推动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民营经济质量效益稳步提升。
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全力完成固投任务。严格落实重点项目包抓责任制和督查调度通报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存在困难问题,加快剩余9个未开工项目相关前期手续办理和开工前准备,确保尽快实质性开工建设;加快222个已开工项目建设进度,尤其是固投完成进度不足60%的89个重点项目,确保既定投资任务圆满完成。强化项目招商引资,利用农高会等招商平台,围绕现代农业、高端能化、铝下游产业、商贸物流等重点领域,精准招商选商,确保重大项目不断档、能接续。狠抓招商签约项目落地,对2018年以来历次招商会签约项目和年初安排的重大前期项目,主动协调服务,跟踪对接推进,力争近期实质性开工建设一批、年内办齐前期手续一批。
三是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抓手,加快麻黄梁黄土地质公园、榆林野生动物园二期等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和景点景区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好大美榆阳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做好11月份省级旅游特色名镇和省级旅游示范村创建验收准备(鱼河镇、镇川镇陈家坡村、孟家湾乡三道河则村),不断丰富文化旅游资源,带动文化旅游消费,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产业,立足榆林区域中心城市区位交通优势,加快象道国际物流园二期和三科智慧农商城等项目建设,推动香港聚兴达农副产品冷链保鲜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力争京东榆林共享经济产业园落户榆阳,不断夯实商贸物流产业基础。支持发展电商产业,加快货达物流云平台建设,推动大才、京东榆林馆等电商平台扩大线上交易规模,助推传统商贸业与电商物流业融合发展,实现电商产业不断扩容升级、做大做强。
四是统筹抓好三农工作,助推乡村全面振兴。以“十乡十村”示范建设为抓手,按照乡村振兴20字方针,统筹抓好农业农村工作。发展壮大农业主导产业,在巩固提升传统主导产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3+2+X”新型主导产业,力争完成剩余1.5万亩山地果树种植,地冻前完成中盛10万只湖羊养殖示范基地二期项目主体工程,加快构建现代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加快推进“三个美丽”建设,全面完成19个乡镇集镇改造提升工程,以及6个美丽宜居示范村、14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和剩余1179套美丽农居建设任务。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聚焦“八清一改”扎实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秋冬战役,充分利用农闲时间,统筹抓好废弃房屋拆除、垃圾清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圈舍改造等重点工作,努力营造干净整洁、舒适宜居良好人居环境。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大力推广枫桥经验,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打造宜居宜业和谐乡村。
五是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打好风险防范攻坚战,统筹抓好银行不良贷款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以及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各项重点工作,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以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对照贫困村、贫困户退出标准要求,扎实做好抓脱贫、防返贫、提质量各项工作,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确保31个贫困村和621户1482个贫困人口高质量退出,继续保持省市年度成效考核第一方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蓝天、碧水、青山、净土”四大保卫战,深入开展铁腕治污二十项攻坚行动,扎实抓好各级反馈问题整改以及散煤治理、燃煤锅炉拆改、烟花爆竹禁限放、煤矿疏干水治理等重点工作,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好转。
六是深入开展破难查漏,严防跑冒滴漏现象。财税方面,加大协税护税力度,建立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机制,加强相关数据比对和复核管理,严厉打击虚报、瞒报行为,确保计税数量科学合理、应收税款足额入库。盯住未来金鸡滩煤矿、华电小纪汗煤矿、有色煤电铝一体化等重点疑点企业,加快解决一体化核算、异地注册、内部定价、税收转移等问题,确保税源税费应收尽收、颗粒归仓。统计方面,在不违反统计法的前提下,将小型项目零散投资通过捆绑立项和打包审批的方式实现入统,将零售实体零散销售通过集中收银的方式如实入统,将各类企业自主投资通过完善入统手续足额入统。主动协调对接市级相关部门园区,将棚改、市政、绿化等完成投资,以及生产销售、产量产值等统计数据纳入统计。
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调查与思考
榆阳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雷亚雄
集体经济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是引领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关系到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是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重要物质基础。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9月在河南考察时,明确要求第二批主题教育“注重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这次主题教育的一个具体目标,就是“为民服务解难题”。为此,我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方式,就我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行了调研。基本摸清现状,了解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进行了思考。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榆阳区坚持将“三农”工作列为重中之重,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实干。2010年按照“大美榆阳,党建领航”发展思路,北部草滩区鼓励土地流转,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快速发展,南部山区开展杏树文化旅游活动,川道区设施蔬菜蓬勃发展。2014年赵家峁村被确定为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拉开了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序幕,2017年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100个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区之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先行试点,由点扩面,创新推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三条路径”。通过改革调整生产关系、破解农地矛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区303个村整村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注册成立40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累计颁发股权证书10.9万本,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4.3万人。
二、发展现状
榆阳区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改变旧有的种养殖业态,打破传统的经营模式,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一)产业发展情况:全区初步形成了百万亩粮薯菜、百万头生猪、百万只羊子、百万只家禽产业规模;柏盖梁村千亩麦田、冯茶庄村千亩中草药、稻科湾村的千亩山地苹果、许家崖村千亩葡萄、鱼河镇富硒水稻、孟家湾乡水产养殖、青云镇时令水果等一大批特色农业示范村镇;涌现出了赵家峁村乡村旅游、白舍牛滩村田园综合体、三道河则村草滩风情园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村。全区有277个股份经济合作社有集体产业,其中63%的发展特色种养殖业,24%的集体资产租赁,13%的发展二产加工、乡村旅游、服务业等产业。
(二)集体经济情况:2018年,全区53个村实现集体经济年收入零的突破,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00多个,较改革前增长70%,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9%下降至1.0%。截至2019年7月底,全区401个集体经济组织189个有集体收入,收入总额1.36亿元(其中5万元以下的53个,5万—20万元的40个,20万—50万元的43个,50万—200万元的32个,200万元以上的21个),占比47%。
(三)主要发展模式:榆阳区通过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架起了市场与资源连接的桥梁,充分利用农村资源禀赋优势,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了农村发展的活力,催生了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发展了产业,壮大了集体经济、增加了农村收入。
“3+2+X”特色产业发展模式。种植业领域,提高传统种植业综合效益,着力发展优质果树、优质饲草、大漠蔬菜“三大新兴主导产业”;养殖业领域,发展肉羊、肉牛两大产业;特色产业领域,发展适度规模、优质高效的特色种植、养殖业。“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模式。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充分挖掘和利用当地的自然、人文、农业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田园综合体模式。田园综合体是当前乡村发展新型产业的亮点举措,综合化发展产业和跨越化利用农村资产,打造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社会化服务发展模式。合作社通过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以及统防统治、代耕代种等有偿服务,提高土地产出率,解放了生产力。积极培育职业农民,将富余劳动力通过社会化培育打造成专业技术工人,有组织地开展各类社会化服务。合股联营发展模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土地入股、订单生产、土地流转、资金入股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利用新型经营主体的技术、资金、销售等优势带动合作社发展特色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经营性资产租赁模式。城中村、城郊村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民主、公开、透明管理经营经营性资产,将商铺、市场、酒店通过租赁的方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存在问题
(一)发展集体经济的经营人才紧缺。一是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年龄偏大,且思想保守、观念落后,缺乏经营能力。二是部分负责人“小农”意识严重,缺乏长远眼光,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三是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不足,在发展集体经济上裹足不前,畏首畏尾,不敢先行先试,导致有资源条件不会用,不会利用市场的规律办事,走市场化运作的路子。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不规范。一是议事规则落实不到位。改革后各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了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个议事机构,章程中明确了职责和议事规则,但实际工作中大多都未落实到位。二是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不规范。在经营管理中沿用传统办法,农村各类资源要素未能充分激活,不利于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三是合作社财务管理不规范。村委会与合作社账务不分离,村级账务公开、透明度不高,账务不规范。
(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受管理水平、区位优势、基础条件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全区村与村之间地域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仍然很大,村集体积累普遍不高。根据调研情况,城中村、城郊村,由于交通便利,二、三产业发展较好,集体经济实力较强;村集体土地、矿产资源丰富的村,集体经济也相对较强。而地处偏僻、村落分散、交通不便的村,创新意识不强,资源无法集聚,开发利用成本高等客观因素,集体经济则较为薄弱。
四、建议对策
(一)选优配强带头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人为本,必须选好配强村级班子,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选好配强“领头雁”,切实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一是配强村级班子。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把政治素质过硬、群众信得过、带领致富能力强的人选到村级班子。二是挖掘人才资源。把优秀的农村青年重点培养,从能人、大户、科技致富带头人中选配村干部。对相对贫困且又缺乏人才的村,可通过下派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或对外公开选聘的方式解决领导成员软弱、发展思路不清的问题。三是强化培训学习。定期组织村干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参加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增强经济工作的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有针对性地组织村干部、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到发达地区交流学习,强化村干部实践锻炼,增强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本领。
(二)加强合作社规范管理。一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各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处置等相关制度;全面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实现财务公开透明;实行村级账务与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务分离,有效保障合作社资产权属清晰、账务独立核算。二是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学习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先进的管理理念,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及按照章程议事,实现民主、公开、透明。探索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吸引更多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加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是实行市场化运作。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市场活动中,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办事,走市场化运作的路子。
(三)因地制宜找准发展路子。树立发展典型,引导各村集体学习借鉴先进村的工作经验,立足本村实际,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找准集体经济的项目源和增长点,不断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分类指导,深入研究不同经济基础、不同地理位置、不同资源条件的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如土地、林地等资源优势较为突出的村怎么发展,国道、川道沿线的村怎么发展,城郊村怎么发展,矿产资源丰富村怎么发展,逐村破题,逐线推进,逐块发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作风建设的调研与思考
中共榆阳区委副书记 刘 军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我们党坚决反对的不正之风,也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为强烈的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多次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刮骨疗毒,壮士断腕”“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党中央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2018年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华社文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作出重要指示:“文章反映的情况,看似新表现,实则老问题,再次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2019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转变作风”。按照主题教育关于开展调查研究的要求,我就“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作风建设”这个课题,根据对纪检监察有关线索、区委巡察发现问题、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对部分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研,梳理总结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我区的一些具体表现、产生原因和整治对策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总体来看,榆阳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较高、作风勤勉务实,展现出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形象。无论是中央、省、市领导调研视察、兄弟县市区考察学习,还是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工作督导都对榆阳区的干部作风给予高度肯定。特别是2019年以来,我区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比如,全区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从2018年的93项压缩至22项;区委、区政府与乡镇、街道签订责任书15项,根据规范要求已清理9项,乡镇、街道与村、社区签订责任书任务书全部撤销;公布区级“最多跑一次”事项290项,所有投资项目审核实现了“一口受理、内部流转、网上办理、并联审批、全程监管”;修订完善“三项机制”,进一步突出了重实干、重实绩的考核评价导向。与此同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广泛存在,有的还很突出,不仅影响党委政府影响,影响工作效率,而且给基层造成不必要的负担甚至误导。根据调研掌握情况,分类梳理出反映最集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情形,其中,形式主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应付了事心理,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基层单位迎评迎检热情周到,但是对于检查中的问题却视而不见,“以常规工作代替问题整改,牵强附会、应付过关”“整改台账显示已落实整改,实际抽查未真正整改”的现象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杜绝。有的单位在活页纸上做会议记录,根据督查检查要求随时增删修改会议内容,蒙混过关。有的单位奉行“材料出政绩”,夸大成绩,遮掩问题,汇报工作亮点纷呈、口若悬河,实际工作乏善可陈、差强人意。有的乡镇党委、政府发文不严谨、不规范,签发程序走过场,近三年均无发文簿。市委专项巡察发现,有的乡镇扫黑除恶自查报告照抄照搬、大同小异,村级党组织软件资料存在下载或抄袭现象。有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文化水平低,基本无书写能力,不会电脑,不懂政策,不能胜任驻村工作。
二是工作重形式、轻内容,做表面文章,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有的单位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满足于口号式、机械式的传达,不加消化、不加解读、囫囵吞枣,上下一般粗。有的干部学习“给别人看而不是给自己学”,满足于凑课时、走流程,学习体会代抄代写、网上下载,应知应会测试答非所问或“一问三不知”。有的基层单位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重安排部署、轻督查问效;有的以软件上墙代替工作成效,把时间和精力花在了造声势、装门面上而不是抓落实上。有的扶贫帮扶企业未履行帮扶责,至今没有到过贫困村,或者以慰问代替帮扶,赠送米面油就当完成任务。招商引资落地率不高,2019年签约引进31个项目,截至9月底落地建设8个。
三是督查检查有时仍然过度强调清单、台账、记录,基层松绑减负呼声仍然比较强烈。中央明令反对“过度留痕”,个别领导干部觉得“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最后还是用老套路来抓落实,依赖向下级要材料、要表格、要数据等。检查工作有时存在避实就虚现象,找不到抓手,就过分“咬文嚼字”“抠字眼”,基层干部茫然无奈、疲于应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留痕倾向比较明显,一些单位把主题教育搞成了一堆软件台账,有虚工无实效。
官僚主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文山会海”现象仍然存在,精文简会、狠抓落实的导向还需进一步强化。有的执行文件、会议、简报等相关制度搞变通,正式发文减少,但利用便函形式、电话传真等渠道下发文件不在少数;正式会议减少,但各种专题会、推进会、研究会多起来了,且大多要求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参加。基层减负取得一定成效,但力度仍然不够,个别基层同志反映“越减负负担反而越重了”。
二是调查研究不深入,蜻蜓点水,走马观花,较少到困难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弯下身子解决实际问题。个别领导干部逐渐有了“随机检查”“低调暗访”的意识,但是“碍于情面”,仍然选择“听从乡镇安排路线”“以明察代替暗访”,对于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时碍于工作职权有限,没有多方沟通联系解决。有的党支部书记遍访贫困户工作流于形式或弄虚作假,未发现或解决实质性问题。
三是个别工作存在拍脑袋决策、急功近利、只要速度不要质量的现象。有时下达指令没有充分考虑基层实际情况,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基层负担。比如临时要求收看《榜样4》,许多农村党员已经回家还要摸黑赶到乡政府集中观看,看完之后还要形成心得体会;有的村集体产业,建成以后管理松散或者无人管理,盈利较少,甚至入不敷出。有时工作指令一下达就要求上报推进情况、总结报告,即使通宵达旦也难以完成任务,基层只能敷衍应对。此外,乡镇没有执法权,一些工作权责不统一,存在“小马拉大车”现象。
四是一些干部有时在工作中存在“官本位”思想,凡事不肯亲力亲为,当甩手掌柜。有的领导干部在主题教育期间,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全过程参与不够,让干部代替自己列计划、找问题、写体会,没有实实在在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有的村干部、帮扶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扮演的是“甩手掌柜”的角色,基本上不参与扶贫工作。
总的来看,形式主义主要是“对上”不认真、采取各种办法敷衍应对、打造“面子工程”“虚假政绩”;官僚主义主要是“对下”不务实,讲排场、走过场、搞强迫命令。以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各种表现,究其根源,既有客观条件,又有主观因素,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官本位”意识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内因。受“官本位”思想影响,一些党员干部自觉不自觉地就有了“官老爷”做派和“衙门作风”,出门“讲排场、耍威风”,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或者“门好进、脸好看”但依然“事难办”,有时提出的要求、制定的政策脱离实际,下级执行时只能以形式主义应付,“官僚主义催生形式主义”。
二、个人主义是滋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温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然而,一些党员干部党性原则淡化,宗旨观念淡薄,利己之心太重,干工作、办事情、想问题,不是以大局为重,而是以一己私利为重,热衷于搞“假、大、空”,搞所谓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为了博取荣誉、职位,不惜弄虚作假,虚报浮夸。
三、功底不厚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催化剂。有些同志并不是天生的形式主义者、官僚主义者,也并不是不想把工作搞好。他们之所以要掩盖矛盾和问题,说空话、套话,报喜不报忧,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自己功底不厚,本领不强。当矛盾和问题摆到面前时,心中无数,束手无策,又不善于去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因而提不出清晰完整的工作思路,拿不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只好绕开矛盾和问题,把上级精神原封不动地照抄照转下去,不管是否能解决实际问题。
四、监督乏力客观上纵容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界线不明晰,甄别起来有一定困难,带来的损失和危害并不直接,监督问责也难以及时跟上。同时,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很多存在于党政系统内部的自循环,在实际查纠过程中有一定的难度,有时容易陷入“以形式主义反形式主义”的怪圈。
五、制度不完善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得以蔓延。干部政绩的评判标准和体系还不够规范,干部监督机制还不完善,一些规定要求只有理念上的号召,没有量化标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随意性较大,给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留下了自由发挥空间。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名目繁多,花样不断翻新。然而万变不离其宗,产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最根本的还在于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漠,缺乏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党的十九大指出,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综合调查研究结果,对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作风建设提出以下几条对策建议:
一是要破除思维上的惯性和思想上的顽疾,从根本上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宣战。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有什么样的工作追求。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过程,就是一个矫正错误政绩观、树牢正确的政绩观的过程。要深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背后的功利主义、个人主义和封建残余思想,追根溯源、正本清源,把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端正党员干部唯实不唯上的价值取向,打牢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的思想基础。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穿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的全过程,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宗旨意识、树牢群众观念,克服浮躁情绪、抛弃私心杂念,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推进工作既重视“面子”,又重视“里子”;既重视“显绩”,又重视“潜绩”,真正破解由于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导致的工作不严、不实,价值观走偏、权力观扭曲导致的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有利则争、无利则推导致的不作为、虚作为等问题。
二是要把求真务实的刚性制度和鲜明导向树立起来,防止“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打击形式主义关键是务实求真,不能为了减少形式而设置更多新的形式。要量化刚性标准、保持刚性约束,控制督查总量和频次,精简文件会议数量,清理过多过滥的“责任状”“一票否决”事项和台账报表,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拿出更多的精力抓落实;同时更要在提质上下大功夫,讲短话、开短会、谋实事、求实效,特别是督查检查,自上而下都要转变观念、改进方式,更多采取不打招呼、少看资料、直奔现场的方式,打破过度依赖“经典路线”“盆景工程”和“纸面整改、台账整改”的“怪圈”。要深化落实“三项机制”,进一步把重实干、重实绩的考核评价导向树立起来,大力提拔任用勇于担当、狠抓落实、实绩突出的干部,让担当作为的干部有平台、有空间、有奔头,让脚踏实地、实事求是蔚然成风,从根本上清除滋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土壤。
三是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起而立行,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首先在于领导干部,关键在于领导干部。领导干部要带头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主动从自身查起、从自身改起、从自身严起,从调查研究、召开会议、下发文件、讲话发言等具体事项做起,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把“一级讲给一级听”变成“一级干给一级看”。要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和分管责任,发扬斗争精神,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五个有的”问题,以及中央纪委集中整治意见中点出的4个方面12类具体问题,为本单位、本系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实表现具体画像,对号入座、对症下药、划定底线,从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把关键难点治住,把突出问题管好。
四是对于普遍存在、事关全局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由职能部门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由区委办、区委政研室、区政府办牵头加大对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度“留痕”、一票否决不规范等问题的治理。由区委巡察办牵头,对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项指导;由区委组织部和宣传部牵头,集中整治上墙软件过多、宣传口号散滥、标识牌匾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由区扶贫办牵头,对贫困村集体产业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指导。由区纪委监委牵头,专项整治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办事不公、工作不实、侵害群众利益、“庸懒散漫虚”问题。强化乡镇对村级工作的把关负责,实施乡镇党委书记对村级扶贫纪实簿进行审核签字;对扶贫产业项目严格把关,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全程参与、跟踪管理,防止随意扩大规模或挪用资金。
五是要充分发挥执纪监督的震慑作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下硬茬推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改见人见事见效。由区纪委监委牵头结合实际认真梳理,形成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负面清单,面向全区印发。要加大查处问责通报力度,进一步明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处置的具体情形、具体标准、具体尺度,对于“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甚至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在工作中埋下重大隐患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根据情况及时启动“能上能下”和执纪问责机制,抓出典型,形成震慑。要通过公开典型案例、发布举报指引、通报处分情况等形式,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持续释放越抓越紧、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振兴乡村的首要之务在于振兴乡村党组织
榆阳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万 勇
在全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的重要阶段,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党和国家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安排,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农村基层党组织是我们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只有抓实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乡村振兴才会拥有坚强的保障和不竭的力量。本人围绕如何振兴乡村党组织、推动乡村振兴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农村基本情况
1.农村党组织基本情况。全区现有村级党支部317个,现有农民党员13426名。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50周岁以下的支部181个,其中贫困村31个,非贫困村150个;50至60周岁的支部131个,其中贫困村47个,非贫困村84个;60周岁以上的支部5个,其中贫困村2个,非贫困村3个。年龄最大的村书记68岁,年龄最大的支委委员76岁。村级支部班子成员中,研究生学历占0.3%,本科学历6.1%,专科学历8.2%,高中或中专学历25.8%,初中学历53.3%,小学学历6%,文盲(1人)占0.06%。初中及以上学历占多数的支部有252个(贫困村44个,非贫困村208个);初中以下学历占多数的支部有65个(贫困村36个,非贫困村29个)。现有区级“党建强、产业兴”示范村党支部27个、市级“五星级村党支部”20个、省级党建标准化建设示范村1个。
2.农村经济发展情况。2018年,全区农业总产值达64.89亿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77元。全区317个行政村现有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400个,其中153个有产业,集体经济有效益,221个有产业或正在建设、集体经济无收益,26个无产业、集体经济无收益;现有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年收益在50万元以上的有26个、20万元至50万元41个、20万元以下76个,257个无收益。
二、农村党组织建设成效
近年来,区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加强基层党建的最新政策要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了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全面加大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培训,着力优化领导班子结构,领导班子的致富带富能力显著提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清理了不符合条件的村级领导班子成员,基层政权得到全面巩固加强;不断提高村级领导班子补贴待遇,激发了村干部内生动力;实施了村级阵地规范化建设行动,下茬整治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强力推进“一肩挑”,全面推进“星级创建、追赶超越”活动,村级党组织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动员能力和引领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在全面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的同时,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主导产业,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开展乡风文明建设活动,乡村精神面貌和社会面貌发生深刻变化,涌现出赵家峁、白舍牛滩、黄崖窑、柏盖梁、大纪汗等一大批先进典型,这些成功的案例的背后所体现的:一是村级党组织领导动员能力强,上述行政村党组织高度重视政策宣传和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定期召开“三委”会议、村民小组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党员带头学,群众跟着学,学习教育和宣传工作落在了实处,统一了群众思想,凝聚了干群力量,提升了组织动员能力。二是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改革发展有思路,一些村级党组织主动思变、积极作为、立足实际、抢抓机遇,全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认真贯彻“3+2+X”产业发展思路,积极推进优质果树、优质饲草、大漠蔬菜、小杂粮种植、肉牛、肉羊、种驴、乡村旅游、乡村民宿、中草药等新兴主导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呈现出规模化、产业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良好态势。三是各项制度贯彻落实严,村级党组织认真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党员“三类五星”评定管理规范严格,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能够规范开展;“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执行,村级重大决策、工程项目、重要事务公开透明,群众拥有充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党组织领导班子群众威望高,工作推进阻力小。四是领导班子敢闯敢干能创新,不少村级党组织顶住压力、克服阻力,另辟蹊径,推动产业发展迈向特色化,大河塔镇一些村组自筹资金积极发展老蒸酒,鱼河峁镇冯茶庄排除阻力流转土地种植多元化中草药,红石桥一些村组改变思路大力发展西洋参,青云一些村组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抓手大力推进“十百千万”工程,北部乡镇顶住卫片执法压力推进“一户一田”“一组一田”,这些村组都有一支敢担当、能创新的领导班子。五是党员领导干部为民服务情怀浓。一些党建强、产业兴、民风好的村组,领导班子识大体、顾大局,全力维护集体利益,主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积极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社会治理有力有效,村级党组织政令畅通,工作推进顺利。
三、村级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问题
1.党员干部整体素养不够高。不少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年龄偏大、学历较低、政策水平不高、眼界不宽、能力有限,思想依然停留在过去的惯性思维,决策不民主、工作搞专断,组织动员能力不够强。一些党员干部思想动机不够纯,挣补贴、捞好处的意识较突出,主动服务群众的观念比较差,群众时常反映党员干部侵吞、占用集体资产问题,干群关系紧张。一些村级党组织领导虽然人品好,但不是能力水平低,就是致富带富能力不够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效不明显。
2.党组织的后继力量比较弱。南部8个乡镇自然条件较差,靠天吃饭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机械化作业难以开展,农民种养殖不便利,经济收入比较低,所有村组40岁以下青壮年劳动力几乎全部外出就业居住,村组空壳化现象较为突出。北部乡镇新增劳动力多数进城务工或外地就业,返乡服务意愿不够高,农村发展培养年轻党员存在困难,党组织后继力量不够强。
3.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严。一些村级党组织不发挥村级教育阵地功能,远程教育资源利用不充分,领导班子忽视学习,党支部常年不组织党员学习培训,不少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理论知识一知半解,党员“三类五星”评定管理不严格,党支部领导凭感觉、凭印象确定党员类型、直接打分定星。一些村级党组织对党员违规违纪行为熟视无睹,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一些村级党组织常年不开展组织生活,“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力,重大事情领导班子私自决定,群众反响强烈,干群关系不够和谐,推进工作阻力较大。
4.主动担当创新意识不够强。一些村干部等靠要的思想非常严重,发展产业、改善人居环境、调处矛盾纠纷等工作全部向上推,遇到困难无所适从,遇到难题缩手缩脚、甩包摞担,只要上级不推动工作就没进展,缺少主动担当精神和改革攻坚毅力,发展产业不考虑经济效益和可持续性,盲目跟风、随波逐流,产业同质化现象突出,合作社效益不够明显。一些村干部思想僵化、观念保守、小农主义思想严重,抵触产权制度改革,反对发展集体股份合作经济。
5.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不够足。整体看乡村振兴存在“上热下凉”现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级各部门协同配合,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政策,培树了一批示范典型。但一些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不主动作为,不能充分利用利好政策,缺少清晰的发展思路、系统的发展规划和强有力的推进措施,乡村振兴完全是在乡镇和上级部门的推动下被动开展工作,乡村党组织由主体变成了客体,乡镇和部门由客体变成了主体。如果长此下去,一旦外力减弱,乡村自身发展将会受到严重影响。
(二)问题分析
1.乡村两级抓学习教育不到位。目前,所有村级党组织虽然配备了远程教育资源,建成了学习教育阵地,但村级党组织存在学习教育制度不健全不执行现象,没有全面系统的学习教育计划,即使开展学习,往往都是随意性、碎片式,走形式、完任务现象突出。乡镇驻村干部没有充分发挥领学、指导、监督、管理职能,导致村级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没有落到实处。乡镇对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学习教育抓得不实、管理不严、考核不力,每年对村级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基本都是以会代训,培训内容缺少针对性,培训方式单一化,培训次数不够多,培训活动存在应付检查现象。由于学习教育抓得不到位,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政治素养、治理水平、带富能力没有显著提升。
2.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托底。近年来,从严治党重点在于部门单位的公职人员,对于村组一级干部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和教育约束用力不够,加之村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个别村干部在利益的诱惑下,想方设法损公肥私、照顾亲人亲信,这些问题在城中村、城郊村、城乡接合部、能源集中区最为突出,影响了组织声誉,激化了干群矛盾,引发了群众举报、上访等一系列问题。乡镇和有关部门主动督查、巡察较少,给村干部违规违纪提供了机制漏洞。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彻底整治,影响了群众思想观念,村级选举领导班子,党员和村民更多考虑的是候选人能够代表哪些群体利益,影响了选举工作、影响了村组今后发展。
3.选拔村书记配套政策不健全。农村富不富,关键在支部;支部强不强,关键看“头羊”。村级党支部书记的能力素养直接决定着村级党组织的强弱、直接影响着村组持续发展。一些农村党组织弱化的根本原因在于村书记自身不过硬,这种现象的出现既有客观原因,也有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因素。由于农村发展党员指标有限,农村党员结构整体老化,加之培训教育不到位,能力突出的优秀党员数量较少,给选拔优秀党支部书记带来极大困难。虽然政策规定可以从其他领域选拔村书记,但省市区没有出台具体的配套政策,导致中央政策难以落到实处。目前村书记基本都是从本村党员中推选的,全区317名村书记中,本村农民党员担任村书记311名(其他6名为乡镇下派干部暂时兼任)。由于配套政策不健全,未能从社会工作者、退休干部职工、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等更多领域中选拔优秀党员干部担任村书记。
4.考核激励作用发挥不充分。村党组织缺乏内生动力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考核激励作用不够强。在工作质效考核上,存在制度不健全、机制不完善、考核不系统、结果运用不充分等问题。考核指标主要是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经济收入等重点任务,对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制度落实、为民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缺少精准有效的考核;考核方式上,仍然以看资料、看产业、看项目为主,有时领导根据自己印象直接确定考核等次,缺少充分听取群众和党员意见,考核不够真实。在考核结果运用上,先进颁发荣誉奖牌,并适当提高年度绩效补贴,先进与一般和后进在绩效补贴资金分配上差距不大,这种激励方式多年未变,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难以激发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更大激情和动力。
四、改进对策建议
1.强化政治建设抓基础。建党98年来,我们党取得一系列伟大胜利和开创性成果的重要原因,就是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对党组织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拥护,这是我们党始终强大的重要根基。农村党组织链接着广大人民群众,是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基础,承担着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必须持之以恒抓紧抓实村级党组织政治建设,才能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才能不断巩固党长期执政的最大阶级基础,才能实现乡村振兴的伟大战略目标。推进村级党组织政治建设,一要严把政治首位标准,选配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必须将政治标准作为第一要务,坚决不能将政治投机分子和理想信念缺失、政治信仰不牢、宗旨意识不强的党员选进村级领导班子。乡镇党委要定期对村级党组织进行政治巡察、研判,对于丧失党性、信奉邪教、不讲规矩、违规违纪、抵触政策决策的,坚决清理出去,确保村级领导班子始终政治可靠、全面过硬。二要筑牢思想政治基础,要认真贯彻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制度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政策,将政治建设延伸厚植到村级党组织。全面夯实乡镇党委、村级党支部和村民党小组三级政治建设主体责任,建立严格的政治学习教育、领学指导、巡察督查、考核激励制度,认真办好乡村夜校教育,坚决抓好乡村关键少数,着力提升广大农村党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党员影响群众、带动群众,让党的思想理论深深植根于农村大地。
2.强化监督管理促规范。近年来,村民的参政议政监督意识不断增强,个别村级领导班子违规违纪行为引发群众举报上访时有发生,2019年区纪委监委党纪政务处分村干部近100人,区委组织部受理省市转办村级干部案件21件,清理不合格村干部44人。建强基层政权、推进振兴乡村,必须把规范村级议事决策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抓严抓细。一要全面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在严格实行村财乡管的同时,着力抓好村集体资产承租、转租、变卖、经营、利益分配和参股入股、发展党员、各种经济合作社运行监督等重点领域敏感工作,不给任何村干部留有徇私舞弊的可乘之机。二要深化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实践,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建立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机制,扩大村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保证村级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公开透明。三要严格扛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夯实乡镇党委、纪委和村监委监督职能,制定村干部权力清单,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党务、政务、财务、事务“四务”必须公开透明,严格实行清查、倒查、问责制度,定期进行谈心谈话和警示教育,强化离任审计,定期开展财务清查,筑牢制度基础,铲除乡村腐败温床,打造良好的乡村政治生态,赢得群众对党组织的充分信赖。
3.完善政策机制选能人。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能力突出的优秀村书记是振兴乡村的压舱石,村书记对村级党组织和乡村振兴作用至关重要。一要拓宽视野选能人,不拘一格、灵活运用政策,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拔村书记,对没有合适的人选,可以跨地域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村书记。应当尽快出台村书记选拔选派的相关配套政策,从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等方面制定强有力的保障制度,让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干部、离退休的优秀干部下得去、待得住、用得上、干得好。二要创新思路破难题,对于届中任职能力平庸的村书记,一时调整难度较大,可从部门单位选派优秀干部担任第一书记,指导、帮助村书记开展工作。同时要打破村域界限,在乡镇内部优秀村干部中进行调剂培养、任命村书记,将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安排到薄弱村担任村书记或副书记,从区直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抽调科级干部担任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空壳村书记或挂职书记,推动优质资源辐射薄弱乡村,加快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确保乡村振兴的道路上不落一村。
4.抓实教育培训提素质。要求村干部特别是村书记必须具备明责、担责、履责、尽责的能力和水平,要始终把加强培训作为提升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第一要务。一要因地制宜定内容,不同乡村的组织基础、发展状况、区位特点、社情民意不尽相同,这就要求培训不能搞大水漫灌和单极化的集中轮训,在紧扣乡村振兴的大课题前提下,必须体现培训的针对性和差异性,只有贴近实际、符合实情的培训,才能学有所悟、学有所用,才能收到事倍功半的效果。二要三级联动抓长效,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整合纪检、宣传、政研、发改、财政、人社、农业、林业、教育、卫生、信访、畜牧、党校等部门资源,建立区级层面专业培训组织和培训机制,实行模块化培训;乡镇要承担主体培训责任,严格实行学分管理制,将培训学分作为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确保培训落到实处;村党支部要充分依托远程教育资源、网络学习平台、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载体,将培训成效作为党员积分评星的重要依据,确保培训活动常态化推进。三要创新措施提质量。要紧扣形势发展,聚焦培训对象能力水平,在抓好理论知识培训的同时,要采取现场教学、实践观摩、外出考察、挂职培训、顶岗实习、合作帮扶等多元化培训方式,让村干部在现场教学中看成效,在实践感受中学经验,在示范带动中受启发。
5.改进考核激励促动力。农村党组织书记直接面对群众,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工作十分辛苦。要想充分激发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工作激情,必须在考核激励上优化创新。一要实行考核激励,通过专项考核、综合考核、实地考核,考出能力、考出真绩,拉开考核等次,依据考核等次确定奖励标准,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调动村级领导班子积极主动性。二要加强待遇激励,全面推行“一肩挑”后,村书记工作担子更重,相应补贴待遇应当提升到事业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同时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让村书记干有所得,真正成为专职书记,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全力以赴做好村级工作。三要提升政治待遇,村书记虽然级别低,但应对处理的矛盾纠纷多,解决实际问题有思路,民情民意了解最深刻。凡是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的年轻优秀村书记,要积极选拔为乡镇领导干部,组织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推选为“两代表一委员”。只要符合政策,不拘一格、大胆推荐录用,让村书记干有所盼,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中坚骨干。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改善生态环境、助推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调研与思考
榆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王乃彪
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方案要求,近期我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改善生态环境、能化产业发展等三大领域,深入分管部门,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营商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助推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和发展现状
(一)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发展跑出加速度。一是持续简化审批事项和审批流程。启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梳理了109项区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取消了节能审查等8个审批事项,项目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进一步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企业用水的报装、勘查、安装缩短到4个工作日,企业获电时间缩短至10个工作日,企业用气报装时间缩短到11个工作日。二是不断降低信贷难度和运行成本。推进“税银互动”,鼓励商业银行推行“年审贷”等信贷产品,企业融资成本有效降低。积极落实营改增等税收优惠政策,取消煤炭规费等涉企收费,停征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要求降低失业、工伤和养老保险费率,2019年以来累计为辖区企业减税降费近30亿元。三是加快诚信榆阳建设。制定出台了《榆阳区信用“红黑名单”及联合奖惩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全力推动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在区政务服务大厅34个部门63个窗口部署市级联合奖惩应用插件系统,公共信用信息应用范围逐步扩大。探索建设了“信易批”“信易阅”“信用街区”等试点示范,累计举办“营造社会信用新氛围,打造诚信榆阳新形象”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6次,普及了信用知识,提高了社会守信意识。四是持续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将226项工商登记注册前置审批事项压缩至32项,加快实现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政务信息互联互通,全面推开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政府买单”服务,“准入不准营”“办照容易办证难”问题得到有效破解。前三季度,全区新增市场主体9963户,同比增长36.4%,累计达到53494户。其中,新增企业3599户,同比增长58%,累计达到14353户,位列全市第一。
(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绿色发展注入新动能。督导企业履行环保义务,走绿色发展道路。一是推进大气污染治理。2019年前三季度,完成282台燃煤锅炉拆改,兖州煤化等4家工业企业完成了VOCs治理,榆能银河电厂等3家企业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111家汽修企业安装了挥发性有机废气净化设备,122座加油站完成了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区属26家监管工地完成了扬尘污染综合整治,40家涉煤企业完成了环保型储煤棚建设。近期,制定印发《榆阳区中心城区散煤治理方案实施细则》,按照“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用煤洁净”的原则,全力推进集中供热改造、“煤改气”“煤改电”、洁净煤替代等工作。二是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榆溪河等重点流域企业的监管,督促榆林城区污水处理厂开展提标改造工作,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1—9月份,榆溪河、鱼河和刘官寨断面水质均达到III类标准,优于市上下达的IV类考核要求,红石峡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沙河、榆阳河无水体黑臭现象。三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完成了123家单位的固体废物网上申报登记,81家单位安全转移处置危险废物1.7万吨,监督天然气开采企业安全转移处置固体废弃物约9.7万吨。同时,加快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加大区域环境安全保障力度,通过环境执法等手段,建立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激励机制,倒逼企业转型,将绿色优势转化为新的发展动能。
(三)推动能化产业高端化,产业升级催生新活力。近年来,我区全力推进能源产业发展,先后引进中煤、华电等20多个中省大企业大集团,建成千万吨级煤矿、100万吨煤制油、100万吨真空制盐、60万吨铝镁合金等一批重大项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25个,煤矿设计总产能达到1.25亿吨。特别是,全国首创的5万吨粉煤热解中试项目取得成功;未来煤制低温废托合成技术世界领先;中盐榆林真空制盐生产线达到国内一流、世界先进水平。榆能热电联产、兖矿甲醇、圆恒LNG、云化绿能碳酸二甲酯等项目达产达效,能化产业持续发展壮大。2019年,全区安排重大能化项目11个,总投资10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8亿元。目前长庆油田上古天然气处理总厂、兖州煤业DMMn等转化项目顺利推进,能化产业走向高端化、精细化发展路子。同时,立足区域优势,加快建设大宗商贸物流中心,象道国际物流园建成投运,靖神铁路、袁大滩煤矿铁路专用线等开通运营,大宗商品进出通道进一步打通,将有力促进能化产业发展,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存在问题
(一)营商环境与群众和企业期盼不匹配。一是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功能还需进一步加强,一些部门单位仍有部分事项未实质性进驻大厅办理,群众办事仍存在“两头跑”现象。二是政务服务平台与部门业务专网还需进一步融合,仍存在信息沟通壁垒,未实现整合打通。三是市区审批职能还需进一步理顺,我区承担项目审批职能部门共12个,其中涉及市级部门4个(市人防办、市档案局、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驻区部门2个(资源规划榆阳分局和生态环境榆阳分局),由于市区部门职能交叉,区管项目联合审批和联合验收工作开展难度较大。四是对民营企业扶持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业在日常运营、资源获取、纠纷解决等方面可以享受到的优惠和便利,与大型国企相比还有差距,特别是获得水电气暖费用仍然偏高,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普遍存在。
(二)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和人民需求不适应。随着榆阳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环境问题日益突显,特别是大气污染和矿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尤为突出。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2019年1—7月,全市PM2.5、氮氧化物、臭氧三项指标均由达标变为不达标,空气质量排名降到全国248位,特别是列入考核指标的PM2.5和优良天数,均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要求。截至2019年10月26日,全年优良天数共计236天,与2018年同期实况相比减少21天。榆阳作为中心城市所在地,区内人员、企业、经营门店集中,多年来环保历史欠账较多,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改善任务艰巨。在矿区生态环境治理方面。据统计,截至2018年年底,我区已有采空区面积约167平方千米(均有责任主体),形成采空区塌陷面积约136平方千米,预测今后采空区面积约以每年10平方千米递增。虽然各矿山企业通过耕地平整、裂缝充填、矿区绿化、修建灌溉系统、移民搬迁等多种治理模式,已累计治理约46平方千米,但大部分塌陷区仍未得到有效治理,且塌陷区治理质量普遍不高、治理模式较为单一,矿区生态环境治理任重道远。
(三)产业层次与能源战略地位不相称。我区能化产业层次与榆林创建陕北高端能源化工基地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一是产业结构单一,以初加工和资源开采为主,仍然处于产业链、价值链的中低端。二是能化项目布局分散,产业集聚效应不高,企业集约化程度低,没有形成产业集群。三是能化产品科技含量不高,附加值相对较低。目前我区已形成的大宗基础化工产品产能有60万吨/年甲醇、100万吨/年煤制油等,除煤制油附加值较高外,其余产品附加值相对较低,还需下功夫引进一批有竞争力的高附加值下游产品。
三、下一步对策和建议
我们要着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最美生态环境,构建现代能源产业新体系(两环境一体系),助推榆阳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一是在“精简”上下功夫。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加快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在区级政务大厅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现“大厅之外审批”。着力推行“一网通办”,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需由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不低于100个高频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或“最多跑一次”。二是在“减负”上下功夫。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动态调整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确保清单之外费用一律不收取,全力为企业减费降税。鼓励银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快推动企业直接上市融资,多渠道多元化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有效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堵点、难点,以中央、省、市、区出台的利企便民政策措施为基础,强化政策流程再造,促进政策有效落地和执行,给企业家和群众更多获得感。三是在“监管”上下功夫。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着力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进一步规范各类涉企行政行为,坚决破除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类隐性障碍和“潜规则”。全面加强“信用榆阳”建设,完善信息汇集、核查机制,继续扩大信用报告使用范围,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加快形成以政府信用为示范、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的诚信体系。
(二)打造最美生态环境,补齐高质量发展短板。一是打好生态保卫战。扎实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等责任,严格实施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开展VOCs综合治理等重大专项行动,全面提升空气质量。加强榆溪河等主要河流水质管控和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持续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快提升工业“三废”处置能力,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建立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和集中处理体系,有效控制区域环境风险,推动生态环境整体质量实现根本好转。二是加强矿区生态综合治理。坚持绿色、循环、发展理念,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原则,统筹推进矿区生态治理。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将全区生产矿山、新建矿山全部纳入绿色矿山创建规划,引导矿山企业实现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矿山环境生态化。集中精力打造1—2个煤矿试点,建成“花园式”煤矿。加快开展矿区地质生态修复,充分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截至目前,已提取基金约6亿元,并且以每年约8亿元递增),根据所在区位条件、土地类型和水资源承载能力,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特别是,结合全区草产业发展,着力建设矿区生态草场,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同步提升,打造采空区综合治理示范工程。三是实施造林绿化区域治理。围绕建设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目标,以“造管并重、保治补用”的基本方针,围绕“一圈两区三基地”(环榆生态圈、风沙草滩生态治理区、黄土丘陵经济林果区、以特色林果为主的“多点”采摘基地,以小纪汗森林公园为核心的森林康养基地,以青云镇色草湾为中心的花卉苗木基地)建设的布局,按照“八化同步”(沙地效益化、山区林果化、农田林网化、城区园林化、乡村森林化、廊道林荫化、区域景观化、管护科学化)总要求,打造生态宜居城镇建设工程、林草生态修复、示范点建设等重点工程,以点连线,以线成带,以带促面,推动榆阳林草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三)构建现代能源产业新体系,做强高质量发展引擎。抢抓榆林创建国家级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机遇,全力构建以现代煤化工为核心的多能互补、高效耦合的洁净能源产业新体系,打造集前沿技术开发、人才集聚培育、科技创新服务、优势产业育成为一体的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一是加快资源转化。充分发挥煤气盐等资源优势,突出“大煤田、大煤电、大化工、大载能”主导地位,引进大企业、大项目,推动原料向材料转化、大宗化学品向终端应用品拓展、产业链中低端向高端迈进,到“十四五”末,将煤炭资源转化率提高到20%(目前15%)。二是打造产业集群。围绕现有能源化工大项目的产品开展深加工,搞好配套产品研发生产,形成特色能源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新能源产业规模化发展。加快铝下游产业园区建设,打造新材料产业基地。三是实施创新驱动。加大产学研结合力度,与榆林学院等高等院校联合,按照科教融合的模式,开展本科生、研究生教育和相关领域科研工作,形成融理论、科研、实践于一体的人才培养机制,打造科研平台,引进技术成果,在榆阳转化为生产力。
让新时代文明实践花香遍地——关于榆阳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榆阳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万 波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是党中央着眼更好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推动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守正创新、全面加强而采取的一项战略举措。榆阳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带领区上相关部门同志,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到全区负责五大平台建设运行的部门、部分乡镇、村组进行了调研,重点调查了工作开展情况、阶段性成果和面临的困难问题,对全区试点工作进行了详细了解、系统归纳、深入思考。
一、榆阳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建设基本情况
自2019年2月底榆阳区被确定为省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以来,区委高度重视,坚持抓早动快,主动对标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学习借鉴贵州、湖南、延安等地的建设经验,着眼于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调动各方面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创新方式方法,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建设标准。为迅速推进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区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做,确定由区委书记担任中心主任,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任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总队长,实践中心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确保新时代文明实践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榆阳区结合外地先进经验和区情实际,制定《榆阳区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架构和载体、内容和活动、推进步骤以及工作保障等内容。按照“九有标准”(有固定场所、有相关配套设施、有统一标识、有专门工作人员、有志愿者队伍、有活动项目、有氛围营造、有效果展示、有工作制度),建设了19个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21个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站,目前均已统一挂牌、制度上墙、档案规范,初步构建起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布局合理的工作网络,实现了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工作在全区的全面铺开。全区共组建志愿服务队486支,志愿者总人数达到6.3万余人。
(二)探索创新模式,凸显榆阳特色。结合区情实际,科学谋划、精心设计“123567”工作模式。“1”是确定一个主题,即“大美榆阳·文明花开”。“2”是利用线上线下两种途径,线上依托区融媒体中心开设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专栏,线下依托各级各类文明实践基地、实践点、乡村大讲堂开展工作。“3”是整合三级阵地资源,充分利用区、乡、村三级文明实践基地开展文明实践活动。“5”是建立五项机制,即领导机制、服务机制、保障机制、激励机制、督考机制。“6”是抓好六个结合,即做好与全区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人居环境整治、全域旅游、“十乡十村十件事”六个重点工作的结合。“7”是培育七色文明花,即广泛开展理论宣讲,传播新思想,培育思想之花;开展各类道德评选表彰活动,培育道德之花;以传统节日、乡村旅游活动等为节点,组织群众开展各类文艺活动,培育文化之花;深入开展科普讲座、农业生产种植技术培训等活动,传授各类实用技术,培育科技之花;进一步修订完善“一约四会”,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培育新风之花;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倡导农户“门前三包”,培育净美之花;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和扫黑除恶专项宣讲活动,培育平安之花。
(三)整合多种资源,挖掘本土品牌。榆阳区在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活动中,注重创新性、特色性、品牌性。一是按照榆阳“一城一廊两区”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充分挖掘大美榆阳文化旅游系列活动的品牌价值,策划组织芹河首届风筝音乐节、三道河则草滩风情休闲度假、黄崖窑油菜花节、岔河则马铃薯赏花节等40多个大项、100多个小项的大美榆阳品牌文化旅游活动,形成“多点开花、各具特色,周周有活动、月月有主题”的局面。二是城乡“双结对”文明实践活动。积极组织12个街道与19个乡镇、31个文明单位与31个贫困村开展结对共建、结对帮扶“双结对”活动,坚持以城带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开展宣传宣讲、选树典型、移风易俗、文化惠民、扶贫济困等一系列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三是“我和我的祖国”千场惠民电影进基层活动。在各乡镇(村)、街道(社区),以“传播新思想、圆梦小康路”为主题,以经典的优秀国产主旋律影片为重点,同步宣传放映榆阳区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文明城市创建宣传片以及多种题材的微电影,共播放惠民电影1037场。同时,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到乡村(社区)同群众一起参与互动,拍摄制作快闪《我和我的祖国》,满足城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发挥平台作用,强化工作实效。榆阳区充分利用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与科普服务、健身体育服务五大平台资源,围绕每月农历初八主题活动日,依托三级文明实践基地,重点从宣传宣讲、文化生活、道德选树三个方面入手,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卓有成效的实践活动。
宣传宣讲广泛开展。利用“村村响”大喇叭、陕北说书、流动宣传车、文化墙、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移风易俗等理论宣讲活动260余场,用村民“听得懂、喜欢听”的乡俗俚语传习文明。牛家梁镇的农民夜校利用晚上时间,坚持每周送教上门,广受群众的喜爱,成为理论宣讲的一个典范。例如古塔镇松树峁村胡拖莲雷锋志愿服务站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坚持为村民开展道德讲堂,广泛深入宣传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内容,大力宣传阐释党的各项方针和惠民政策,帮助农村干部群众更加深入了解政策、掌握政策,成为文明实践、服务群众的窗口。活跃文化凝聚力量。围绕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开展广场舞、小合唱、大秧歌等群众性活动,用活一批传统文化元素,策划扶贫扶志文艺巡演、“送戏下乡”、扶贫微电影、《我的榆林小曲》、《永远的信天游》等文艺演出320余场。红石桥乡利用非遗文化展厅定期组织群众参观学习陕北民俗文化、国学经典文化,丰富了老百姓文化生活的同时,潜移默化地传播了“非遗”,成为群众观摩学习的重要基地。金鸡滩镇白舍牛滩田园综合体的四大广场(好人广场、家风文化广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广场、扶贫创业广场)成为村民们开展主题活动、典型展示、学习教育的重要场所。
道德评比培树典型。积极引导村民开展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最美村民、十星级文明户、“好公婆、好媳妇、好儿女”、文明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及时利用善行义举榜、诚信红黑榜、道德大讲堂对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宣传和展示,弘扬了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鱼河镇每年一度的道德模范颁奖典礼和“三治议事小屋”已经成为农村社会治理的新模式。金鸡滩镇传承弘扬家风家训,举办“家书、家风、家训”主题论坛,开展“全家福”拍摄、“传家宝”展示等活动。镇川镇朱寨村的村史馆、牛家梁镇常乐堡村的李氏家风馆每周按时开放,志愿者积极组织群众参观学习,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传递文明乡风民风。累计开展理论宣讲、科技科普、人居环境整治等文明实践活动1100余场,服务时长达2200小时。
二、榆阳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基层公共服务资源整合力度有待加强。当前,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很大进展,乡镇、村组都有一定的阵地资源,但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有效供给不足、供需错位、资源闲置等问题,各部门还没有实现资源综合利用、统筹使用,各自为战的情况还没有完全解决,影响了使用效率和功能发挥。
(二)文明实践工作形式和内容有待创新和深化。从这次调研的情况看,各所、站在创新活动载体和活动形式上动了不少脑筋,花了不少工夫,也有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但文明实践活动开展简单化、形式化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以志愿服务代替教育引导的现象仍旧存在。
(三)网络平台和资源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利用和发挥。虽然我区从年初就提出要运用融媒体中心开展线上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但目前线上文明实践工作还处在初级阶段,“群众点单、中心(所、站)接单、平台派单、志愿服务队买单、群众再评单”的云服务模式有待研发,线上线下信息互动明显不足。
(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力量有待强化和提升。目前,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仍是临时机构,工作人员紧缺,工作任务繁重,工作力量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希望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全面推动榆阳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实体化、高效化运作。
三、对推进榆阳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把好导向,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核心在于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切实解决好基层群众在精神文化层面最盼、最急、最忧的现实问题,不断提升基层群众在文明实践活动中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要建立一支来源广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志愿者队伍,以解决群众需求为目标,通过“短、小、微”的身边故事,“生、鲜、活”的乡间俗语,让基层干部群众愿意听、听得懂、听得进,使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
(二)精准定位,让实践活动与群众生活紧密结合。群众在哪里,文明实践就要延伸到哪里,文明实践工作要以满足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通过调研,我们得知农村群众这个目标受众群体主要以留守儿童和老弱病残为主,面对这一实际,我们必须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将文明实践与群众生活实际紧密结合,做到教育引导“润物细无声”。例如主动借助农村广场舞这一形式,组织志愿者讲解舞蹈动作,让农民生活丰富起来,让农村群众在特定场景下主动接受新思想新文化。
(三)因地制宜,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重点围绕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谁来做、做什么、怎样做的问题,充分发挥党委和政府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因地制宜开展经常性、面对面、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明实践活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四)统筹兼顾,盘活用好三级文明实践阵地资源。当前,基层公共服务方面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资源分散、使用率低,再加上缺少文化队伍,日常活动开展不力,造成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闲置和浪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并非要另起炉灶、另搞一套,而是要围绕更好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整合盘活区、乡、村三级文明实践阵地资源,在有效利用资源的基础上,通过讲、评、帮、乐、庆、赛等多种形式,打通宣传、教育、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实现“资源围绕阵地转,阵地围绕群众转”,真正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打造成为新时代距离群众最近的、服务群众的“百姓之家”。
(五)抓好结合,实现文明实践与重点工作互相推动。紧扣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人居环境整治、全域旅游、十乡十村十件事六项重点工作任务,把文明实践活动与全区重点工作同布置、共推进,形成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同频共振。坚持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促进脱贫攻坚,以文明实践活动提高群众脱贫内生动力,提振贫困户脱贫信心,助力扶志扶智;全面加强社会网格化治理,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号召广大群众勇于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维护自身利益,自觉加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中;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现代生态休闲农业,加大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开展力度,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乡村振兴示范点;通过综合整治、专项整治和常态化志愿服务等方式,多措并举开展清洁整治活动,打造“有颜值”的新农村;结合大美榆阳文化旅游系列活动,积极开展“文明旅游在榆阳”实践活动,助力文明景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民风建设“十个一”为标准,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乡风,不断构建农村新风尚。
关于深化扫黑除恶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思考
榆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白琛东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主题重大,意义深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平安建设水平的一个重要抓手,是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群众生活工作的安全感与幸福感;才能进一步树立党和政府以及广大干部的良好形象,维护党的执政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才能有效净化社会风气、匡扶正义、维护治安,建设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基本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区高度重视,以最大决心、最强力度、最实举措向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查结了一批涉黑涉恶线索,抓获了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侦破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审判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以“零容忍”态度向黑恶势力亮剑,推进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在线索摸排方面,全区收集共掌握各类线索1323条,办结826条,办结率62%;其中涉黑涉恶线索395条,办结281条,办结率71%;一般信访线索928条,办结545条,办结率59%。中央督导组、全国扫黑办督办转办72条,办结48条,办结率67%;省级转办68条,办结53条,办结率78%;市级275条,办结163条,办结率59%;区级摸排和群众举报908条,办结562条,办结率62%。在深挖打击方面,打掉涉黑犯罪组织1个,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0个,其中:公安在侦6件,检察审查3件,法院判决6件,正在审理1件;共立九类涉黑涉恶案件107起,破案280起,抓获九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367人,其中刑事拘留304人,提请逮捕254人,移送起诉247人;检察院受理提请逮捕案件10件60人,审查认定8件51人,均已批捕。在“打伞破网”方面,区纪委监委受理90条问题线索,初核了结50件,立案9件党纪政务处分11人,31件正在初核中。在综合整治方面,集中开展6次校园周边整治,整治校园周边治安乱点24个。整治社会治安乱点26个,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出租屋、娱乐场所等重点地区和车站、广场、商场等重点部位开展常态化整治。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高位推进工作开展。区委、区政府把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了全区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成立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和工作要点。区委书记、区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坐镇指挥,亲自把关重点工作,亲自调研重点领域,亲自约谈后进,先后召开17次常委会和5次政府常务会专门研究,区扫黑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调度会、研判会、推进会和约谈会44次,出台各类文件96个,进一步压实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责任,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质效。
(二)拓展宣传阵地,全面宣传动员,营造强大斗争声势。广泛发动和引导群众积极支持、自觉参与扫和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扫黑除恶人人参与、黑恶现象人人喊打”的氛围。在新媒体宣传方面,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电视、广播、报纸等全媒体平台全面宣传,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进行集中报道,共推出相关报道472篇(条)。在传统宣传方面,设立户外广告牌2774块,悬挂主题横幅6600条,展出宣传展板2009块,张贴宣传海报12万张,派发宣传小册17万册,制作宣传片、宣传动画70个,并播放2500次,设置电子显示屏、电子阅报栏、楼宇电视、门头13000万块,并播放161万次;制作手袋、纸杯等创意宣传品127万个;在文艺宣传方面,通过榆阳小剧场、陕北说书、微电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法律政策、扫黑战果,共演出595场次,参与人数84000余人。
(三)依靠广大群众、深入线索摸排,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按照“20个摸清楚、5个不放过”要求,遵循“条块结合、交叉摸排、滚动排查、落地查事查案查人”的原则,重点围绕涉黑涉恶11类重点问题,进行了不间断地滚动摸排。从层次上,政法系统重点翻查在过去已办进的案件中深挖线索,各成员单位在本行业系统深挖线索,乡镇、街道在本辖区深挖线索;从对象上,突出“黑、恶、霸、痞、乱”等9类违法犯罪和基层乱象;在范围上,以住建、国土资源、市场监管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等为重点,进一步细化了需要重点关注的可能涉黑涉恶、生黑生恶或近黑近恶的各类情形,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各类隐患问题进行了重点摸排。
(四)围绕深挖彻查,保持高压震慑,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坚持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对区直部门、乡镇(街道)进行全面巡察,广泛收集欺压群众、向村民乱收费、侵占挪用扶贫款和征地补偿款等问题线索,深挖彻查“保护伞”。对全区31个乡镇办事处、68个部门单位的1136名党员领导干部帮扶贫困户信息全部造册登记,成立7个专项督查组集中检查4次,发现问题线索23件,对7个乡镇63名领导班子成员和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累计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94件,党纪政务处分67人,从源头上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区纪委监委加大涉黑涉恶案件查办力度,坚决做到“两个一律”,累计对重视不够、巡察发现问题较多的21名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共受理90条问题线索,初核了结50件,立案9件党纪政务处分11人,31件正在初核中。
(五)运用系统思维,统筹谋划推进,不断提升综合治理水平。突出重点领域、聚焦重点行业,抓好整治工作。印发《全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在舆论环境整治方面,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互策应,同步推进,累计摸排各类线索46条,核查46条。破获新闻敲诈等案件3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涉案金额140万元。在集中开展乱点整治方面,整治校园周边治安乱点24个、社会治安乱点26个,对13个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出租屋、娱乐场所等重点地区和车站、广场、商场等重点部位开展常态化集中整治,着重对全区所有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实行GPS定位跟踪管理。围绕共建共治补短板,全面推进平安建设。把“党建+社会治理”贯穿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全过程,从“大平安”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两方面入手,推进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城区街道治理体系建设、村级治理体系建设、‘四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全科网格化建设规范提升、‘互联网+社会治理’建设、‘雪亮工程’建设、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八方面工作,打造出赵家峁“四治融合”、榆康路“街长制”、永康路“三网三防”、区综治中心“三网融合”等一批典型亮点,推动平安榆阳建设迈向更高水平。深入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旗帜鲜明地要求在全区范围学习推广新时代的枫桥经验,作为全面提升全区基层治理水平的重要内容,加快自治、共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平安榆阳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围绕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以提升基层组织力为重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优培强村“两委”班子,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大力选拔政治素质强、服务本领强、担当意识强的人选进入村“两委”班子,特别是选优配强村党支部书记。换届过程中,由组织、纪检监察、国土、环保、法检公等部门,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资格联审,严格政治把关。通过资格联审,有34名村“两委”候选人初步人选被取消资格,坚决防止“村霸”进入村班子。做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对全区317个村逐个研判,整顿软弱涣散村22个,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期间,又摸排出25个软弱涣散村,实行区级领导和乡镇党委书记包抓,选派第一书记进行帮扶指导的整顿机制,同时采取“一村一策”的措施有力推进整顿工作,确保每个软弱涣散党组织都得到提升。认真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举“回头看”。对全区所有村“两委”负责人是否合格进行全面翻查,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41人,已全部补齐配强,村级主要负责人“一肩挑”190人,占59.9%,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七)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导考核,推动扫黑除恶常态长效开展。认真履行综治领导责任制,将扫黑除恶纳入全区大考核,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督查考核,严格执纪问责。对在省市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全部认领整改,将涉及的32个部门单位进行全区通报,追责问责32人,其中诫勉谈话6人,提醒谈话10人,约谈16人。2019年1月9日,针对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督查中,存在推动缓慢、摸排不深、发动不力等问题的5个后进部门单位,区委组织召开了约谈会,区委书记主持,纪委书记、常务区长、组织部部长和政法委书记参加,对主要负责同志集中约谈。
三、存在问题
一是线索质量不高。目前全区线索有1323条,这在全市来说也是最多的,但真正可深挖的有价值线索并不多,像夫妻打架、邻里纠纷等一般性矛盾纠纷都摸排统计在涉黑涉恶线索里,充分证明我们摸排时,只图数量不图质量,在分析研判时没有认真审核把关,而且重件较多;二是线索核查率不高。这1323条线索,到目前办结了826条,办结率仅仅为62%,刚刚达到了及格线,离中央、省、市要求线索查结率为100%目标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而且这1323条线索已经全部进入了市级线索管理数据库里,随着扫黑除恶的深入推进,新的线索还会源源不断地出现,这就需要我们亟待改进方式、加快进度,尽快提升查结率;三是案件办结率不高。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1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案尚未进入起诉审判环节,6个涉恶犯罪团伙案和10个涉恶犯罪集团案,法院只审结了6件,虽然有案多人少的客观因素,但从主观上来看,整体推进力度还不够,案件办结率不高。四是“打伞破网”力度不够。与打击黑恶势力的成果还应匹配,力度、广度、深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需要加力,破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任务依然艰巨,再是由于公安体制问题,涉黑涉恶大要案均由市上提级办理,致使工作战果较少。五是综合治理不够。“扫黑、除恶、治乱”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核心要素,扫黑除恶是推进大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有些部门单位在抓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存在底子不清、责任不实、措施不硬、整治不力的问题,基层组织建设需要加强,长效机制建立还需持续用力。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一项一项分析研究问题根源,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四、意见建议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转段”的关键期,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推进攻坚战向持久战的战略转移、全覆盖督导向精准化督导的方式转化、案件侦破战向案件起诉审判法律战的重心转变、深挖整治向长效常治的目标转换。2019年深挖整治的目标是:以提高攻坚能力为切入点,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紧盯“保护伞”“关系网”不放,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研究探索长效机制,推进社会治理,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具体来讲,就是要抓住五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榆阳社会治理水平。
(一)抓组织建设,以更严的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党委对专项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持续落实好“一把手”是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政法机关的“一把手”是扫黑除恶的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一把手”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所担负的责任,主动尽责、主动担责,进一步形成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牵头抓总、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加强队伍建设。把主题教育作为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针对专项斗争中暴露出的“灯下黑”问题和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等问题,加强对队伍的教育整顿,严肃执纪问责,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相关部门与政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完善信息沟通、日常工作联动等机制,推动扫黑、除恶、治乱、打伞、破网、断财、反腐和基层组织建设“八位一体”贯通衔接、同步落实。深入宣传发动,统筹运用各种宣传资源加强正面宣传,持续报道专项斗争进展和成果,讲好扫黑除恶英雄故事。严格遵守宣传工作纪律,开展好舆论引导工作,加强网上舆情监测,对有害信息及时删除、落地查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强协调对接,区扫黑办、区级各单位与市扫黑办、市级各单位密切联系,及时跟进有关信息数据,解决信息不对等、数据不统一的问题。
(二)抓办结,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持续掀起强大攻势。我区目前存在最大的短板就是“线索核查率”和“案件办结率”不高,按照中省要求,调整主攻方向,把提升线索核查率和案件办结率作为今后的一个重要抓手,要持续在深挖打击、“打伞破网”、线索核查、提速增效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以“破案攻坚”开路,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组织精干力量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加快起诉、审判进度,抓紧再突破一批难啃之案,坚决把黑恶势力扫荡干净,收到攻克一案、带动一串、警示一片、净化一方的效果。以“打伞破网”断根,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采取提前介入、同步立案、联合办案、直查直办等措施,严肃查处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不管“伞”有多厚、“网”有多大、根基有多深,都要揭开盖子、撕开口子、挖掉根子,坚决整改见黑见恶不见伞的问题。以“打财断血”绝后,综合运用扣押、追缴、没收等多种手段,依法查缴涉黑涉恶资产,深入开展“飓风2019”财产刑专项执行行动,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对已认定的案件全面梳理,发现确实存在漏查漏缴黑恶财产的,要依法按程序予以收缴罚没,绝不让黑恶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到便宜。以“深挖整治”固基,深入推进“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一个重攻方向”,严格落实线索滚动摸排、分析研判、移送交办、核查反馈、签字背书等制度,把矛头对准主题教育中提出的“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专项整治;对准十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扩大问题线索,深挖彻查案件;对准隐藏变异的黑恶势力,包括在看守所、监狱等进行案件线索检举深查,努力通过起底、翻查发力,把隐藏案件和涉案人员揭发出来,再破获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再深挖一批蛰伏之徒。以“督办包抓”提质,全面落实挂牌督办和领导包案制度,对中央督导组以及各级交办的问题线索,特别是对点出的具体人、具体事和重点案件,要坚决一查到底。公安机关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检察机关要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查清事实、固定证据、准确定性,审判机关要提前熟悉案情,减少案件退查、补查频次,提高办案质效。
(三)抓整改,以更实的工作举措迎接中央督导“回头看”。2019年11月上旬,中央督导组要对陕西进行“回头看”,这是我们近期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在巩固、深化、拓展、持续上下功夫,以整改落实引领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整改问题要见底清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深入细致查漏补缺,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确保2019年10月底前反馈问题全清零、整改任务全见底。整改责任要落实落细。要求各级各部门对标对表,对涉及本辖区本部门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做到整改任务一项不漏、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整改工作要务求实效。要求各级各部门重视共性问题的整改,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自行找出个性问题进行整改,严防“文件整改”走过场,“会议整改”做样子,而是要将每一个问题实实在在地整改到位,用干部群众的切身感受来评价整改成效,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四)抓机制,以更完善的制度推进扫黑除恶长效常治。要强力构建扫黑除恶常态化、高效能的工作机制。在法律法规、内部运行、线索排查、专案侦办、督导考核、追责问责等多个方面建章立制。建立扫黑除恶业务工作机制,对于专项斗争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要进一步健全线索摸排核查、反馈回应机制,公检法机关研判会商机制、政法机关与行业监管部门协同配合机制、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素相互移送机制,政法机关与银行、税务、金融证券和市场些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建立健全舆论引导机制,宣传、网信部门要会同政法机关进一步完善宣传引导机制,调整宣传策略,更好把握宣传工作的时度效,引导各类媒体从关注涉黑涉案件向关注专项斗争工作转变。要减少新奇、热点案件的报道数量,加大对扫黑除恶有力举措、显著成效的报道力度;减少犯罪手法、细节的报道,加强“以案说法”式的报道,努力把典型案件报道转化为法治公开课、犯罪警示课、干群教育课;避免把个别干警充当“保护伞”的个案集纳串并上升为政法系统的问题,避免将一般刑事治安件以涉黑涉恶案件名义发布。建立健全督导检查机制,着力创新督导方式,针对专项斗争的“堵点”“痛点”,创新督导方式,实现精准督导。创新大要案督办方式,推动久拖不决的重点案件、难点问题尽快解决。创新后进单位督导方式,推进后进单位迎头赶上。着力完善考评奖励制度,不断完善专项斗争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群众意见在考评中的权重,发挥好考评“指挥棒”的作用。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筑牢抵御黑恶势力腐蚀渗透的防线。建立追则问责机制,对工作推动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督查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对工作重视不够,线索摸排走过场、不彻底,发现和移交线索工作不及时,导致黑恶势力在本行业领域滋生蔓延,造成严重危害、影响恶劣的,一律实行倒查,严格追究责任。
(五)抓治理,以更好的整治效果营造长治久安的环境。从各地扫黑除恶的实践表明,凡是黑恶势力泛滥猖獗的重灾区,也是社会矛盾堆积、基层社会治安监管乏力、社会治理秩序失衡和政治腐败较为严重的地方。我们要将扫黑除恶与社会治理结合起来,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从源头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大美榆阳、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工作。一是坚持目标导向。从我区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就是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把全面学习推广“枫桥经验”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一个主要抓手,重点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和典型培育推广,尝试建立一个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社会治理体系,从而形成从源头治理黑恶势力的创新发展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着力解决黑恶势力、宗教势力干扰渗透和信访矛盾突出问题,全面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并及时补齐配强,继续把排查清理工作抓深入、抓彻底,确保把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全面清理干净;充分发挥基层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基层社会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多元治理”模式。加快培育与社会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提供公共服务、解决突出问题、反映社会诉求、规范社会行为中的协同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氛围,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三是加快平台打造。打造网上便民服务平台,实施全科网格规范提升工程,进一步拓展网格化平台服务功能,实现城市管理服务网、农村管理服务网、治安防控网“三网融合”;打造综治中心一体化运行(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按照“有办公场所、有信息平台、有专职人员、有专项机制”的“四有”要求,在所有乡镇、街道综治中心配备“四室一中心”(群众接待室、视频监控室、矛盾纠纷调解室、社会组织孵化室、党群服务中心),在村、社区建设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并实现区乡村三级联通;打造群众利益诉求平台,以加强基层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为抓手,推行“阳光信访”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打造阳光透明、便捷高效的信访服务平台。四是推进机制建设。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建设,发挥自治基础作用、德治先导作用和法治保障作用;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逐步建成三级诉调对接平台;推广“互联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经验,建成“自助立案、自动导诉、在线调解、司法确认、简案速裁”融于一体的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机制。五是强化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主力军作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打造平安志愿者服务品牌,用好用活全区“红袖章”群防队伍。六是加强综合治理,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榆阳为目标,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全面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立体化大平安防控网,开展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集中整治,深化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严防重点人员漏管失控,进一步建立打防管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七是做好典型培育。按照党建引领型、精细服务型、科技支撑开题、共治共建共享型和亲民服务型等典型样板模式,多角度来培育典型,建立一批实实在在的社会治理阵地、平台,总结一批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可推广可复制,形成榆阳特色,最终实现“枫桥经验”本土化。
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榆阳区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调研报告
榆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折晓云
党的十九大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随着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四种形态”被不断赋予新的实践内涵和时代意义。为进一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深入推进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近期我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活动,对全区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情况开展了调查研究,进行了深入思考,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一、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的实践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
近年来,我区相继制定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脱贫攻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区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为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奠定了制度基础。配套出台《全面从严治党约谈办法》,对适用对象、约谈情形、约谈程序、约谈纪律等作出明确规定,紧盯贯彻落实党章党规,中央、省、市和区委决策部署,以及区委重点工作任务,2018年以来对党建述职排名靠后、脱贫攻坚工作滞后、人居环境整治不力、信访维稳责任不严的21个党组织和132人次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区委坚持把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作为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落实“两个责任”考核。既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又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把“四种形态”纳入主体责任清单,建立责任链条,层层压实责任。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情况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有力抓手,切实把监督和纪律挺在前面,将“四种形态”要求贯穿于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实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教育一批的社会效果。2018年以来,累计问责党组织47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61人。注重防微杜渐,坚持抓早抓小。加强问题线索研判,对性质不严重、情节轻微的一般性问题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及早教育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2018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各类提醒、函询、诫勉419人次。区纪委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公立医院普遍存在的“挂床骗保”问题,集体约谈了卫计部门主要领导和40多位城乡公立医院负责人,及时纠正了问题、严明了纪律。一些乡镇党委、纪委也广泛运用,2018年以来巴拉素镇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提醒占60%、大河塔镇占57%、小壕兔乡占42%、镇川镇占53%、青云镇占43%。同时,加强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建立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认真做好廉洁意见回复,积极营造崇廉尚洁的氛围。
立足落实落细,突出精准运用。区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过程中,统筹考虑时间节点、问题性质、现实表现、本人态度等因素,对积极配合、主动说清问题的从宽处理;对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在审查过程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其认错、悔错、改错;对极少数严重违纪甚至涉嫌违法,但仍执迷不悟、对抗欺瞒组织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2018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1278件,立案701件,处721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置166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提醒或谈话函询937人次,占56%;运用第二种形态轻处分648人次,占39%;运用第三种形态重处分52人次,占3%;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置30人次,占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乡镇部门党组织对于“四种形态”的认识还存在一些误区,有的认为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是纪委的职责,与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关系不大;有的认为经常开展批评教育或约谈提醒不利于团结,也影响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有的乡镇纪委对抓早抓小、层层设防认识不到位,监督执纪以立案多少件、处分多少人为目的,忽视了对轻微违纪违规问题的教育提醒。一些党员干部也认为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早抓小、“咬耳扯袖”是“小题大做”,动不动就教育提醒,是故意找麻烦。
责任落实不严格。一些乡镇部门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本乡镇本部门政治生态、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缺乏系统思考,对如何把“四种形态”运用到干部管理中缺乏有效措施;有的忽视日常监督,不注重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小毛病、小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第一种形态运用上泛化、虚化、空洞化。有的乡镇纪委不敢动真碰硬,执纪审查力度不大,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及时作出处理的没有及时处理,纪律还没有真正严起来。
处置运用不平衡。由于政治生态、政策把握、违规违纪情形等方面的差异,有的党组织存在不想用、不愿用现象,运用明显偏少;有的党组织由于认识不足存在泛用滥用倾向;有的在运用“四种形态”过程中,对每种形态政策界限把握、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综合运用等方面存在差异,还有的工作规程不完善、过程管理不清晰、流程管控不细致。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不明显。实施“四种形态”后续工作不到位,“三效合一”体现不明显。有的在运用第一种形态时,往往一谈了之、一函了之,缺乏政治性、严肃性,对被谈话人警醒和触动不够,或者事后不再跟踪关注,整改不到位;有的对查处的违纪问题剖析不深刻,警示震慑、以案促改方面做得不够;有的对受处理的党员干部缺乏认真教育引导,未能有针对性地帮助其改过自新、重建信心,严管厚爱的理念没有得到体现。
三、对策建议
(一)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基础在于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本质要求。全面从严治党,要靠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党组织都在其中。“四种形态”中,每一种形态对应问题的严重性层层递增,而所涉范围层层递减,是从无数个案中抽象出来的,是有的放矢的,既彰显铁腕反腐、惩前毖后的坚决态度,也体现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一方面,要深刻认识“四种形态”绝非反腐败斗争的重大转向,绝不会导致反腐败斗争力度减弱。恰恰相反,这更加体现了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对党员干部的标准更高了、要求更严了。另一方面,要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决不能用惩处少数问题干部来代替日常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党组织要对于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一定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小过即问、小错即纠,及时阻断从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发展的路径。同时,党员干部要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决不能把严管当成“包袱”,对组织的约谈、提醒、函询,要认真对待、主动配合、即知即改。
(二)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关键在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四种形态”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先于法的要求,旨在建立更前沿、更严密的“防御阵地”,防止从纪律的底线退守到法律的底线;防止对“小问题”视而不见,一处理就“算总账”;防止不出事都是“好同志”,一出事就成了“阶下囚”。工作实践中,要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一是在理念思维上,要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着眼全局、点面结合,不仅要坚决把传染性强、破坏力大的“烂树”连根拔掉,还要治“病树”、正“歪树”,防止病毒蔓延,以达到保护好整个“森林”健康生态的效果。二是在工作内容上,要处理好抓早抓小与案件查办的关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也要及时纠正,决不能将小问题养成大问题;对违反纪律规定甚至涉嫌违法的,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特别是要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决策部署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及时约谈提醒,属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在方式方法上,要处理好查办案件治标与教育制度治本的关系,在持续抓好执纪审查治标的同时,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全面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断扎密制度的笼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根本在于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更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一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运用“四种形态”纳入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严格落实责任清单、责任分解、约谈提醒、签字背书、履职情况报告等制度。党组织书记要发挥带头作用,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和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二要落实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既着力用好“第一种形态”,又严肃查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既要减存量遏增量,还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三要强化考核问责。强化对乡镇、部门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情况的检查考核,全面排查长期不运用第一种形态、运用生拼硬凑、违规滥用等问题,加强工作指导,不断规范“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
(四)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核心在于实现政治、纪法、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一要严明政治纪律,增强政治效果。各级党组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及时掌握约谈提醒过的干部的后续表现,对于思想触动不大、行动不见改进的,必要时向第二种形态转化。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回访调查和抽查核实工作机制,定期对被函询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有关问题情况进行回访,加大对谈话函询类线索的核实力度,对经核查不如实说明问题的、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要加强对处分决定、处理建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二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强化纪法效果。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突出重点领域,紧盯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问题,把那些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要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重点,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要定期对案件进行总结剖析,重点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发挥以案明纪效果。三要加强教育引导,提升社会效果。要统筹抓好大约谈、大宣传、大培训等工作,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剖析违纪违法根源,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教育,让各级党员干部受教育、受警醒,认识到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受到纪律真正严起来、立起来了,自觉坚持理想信念宗旨这个“高线”,坚决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从而带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
关于打造女子民兵治沙连“升级版”的建议
榆阳区委常委、区人武部政委 张同斌
女子民兵治沙连是军地共建的一面旗帜,是榆林的一张红色名片。以《大漠巾帼情》的成功上映为标志,补浪河女子民兵治沙连的全面建设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在2018年的全市党管武装第一书记述职大会上,对《大漠巾帼情》在全国全军所产生的广泛影响,戴书记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一、基本情况
补浪河女子民兵治沙连位于陕蒙交界处、毛乌素沙漠腹地的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补浪河乡,距城区65千米,是长期战斗在治沙造林一线的英雄女子民兵治沙连队。连队组建于1974年5月14日,当时由54名平均年龄只有18岁的姑娘组成。
42年来,她们在先后14任连长的带领下,坚持不懈治沙造林,累计推平沙丘800多座,营造防风固沙林带33条25千米,修引水渠35千米,打机井36眼,种草900亩,栽植樟子松3000亩,治理荒漠14400亩,使昔日寸草不生、人迹罕至的荒漠,呈现出勃勃生机。2019年4月,中央、省、市各大媒体相继进驻补浪河,围绕“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先后报道连队事迹,特别是CCTV13新闻频道,长达7分钟的连队介绍,进一步宣扬了的连队事迹,弘扬了治沙精神,让老典型焕发出新光彩。
二、存在问题
尽管近年来收获颇丰,但是依然存在部分制约女子民兵治沙连发展的问题。
一是连队基础设施建设还需加强。
二是连队干部人员配备存在问题。
三是讲解员专业能力仍有待提高。
四是亟须多部门协调来解决问题。
五是继续争取上级支持推广力度。
三、建议措施
如何在新的基础上继续把女子民兵连的建设推向更高的层次,把红色基因传承好,把生态文明传播好,产生更加广泛的影响,打造女子民兵连的“升级版”,需要我们进一步开阔思路,拓宽视野,拿出举措,付诸行动。下面我结合自己的思考,谈一谈看法。
一是在基础设施上要进一步配套完善。
按照苗书记的设想规划,“七个一工程”完美收官,“五个基地功能示范效应”初步显现。要打造“升级版”,根据场地适当、财力适宜、景园一体的原则,我认为可在以下两个方面率先求得突破:一是建设国防教育主题公园。在“五个基地功能示范效应”的规划中,国防教育功能是其中之一。初步设想,可以在展馆的正面空地上建一座国防教育主题公园。公园中可以考虑有以下要素:《孙子兵法》以及其他军事著作中的有关论述和名言警句、退役武器装备陈列、我军著名战例简介、全军十位英模铜像、电子灯箱和橱窗、电子滚动屏幕(实时滚动播放国防知识和军事动态)以及榆林当地的军事历史。二是全面升级可举办全国赛事的沙漠射击场。虽然现在的射击场已经初具规模,但距离举办全国赛事的目标来看,无论硬件设施还是软件配套上,还有相当的差距。
二是在连队干部配备上要做到优中选优。回顾补浪河女子民兵连走过的历程,伴随着她的每一次辉煌,都有一位精明能干、素质全面、热爱连队、乐于奉献的女连长。连队现实的发展也要求我们与时俱进,配备两名大家认可的连长、指导员。初步考虑走出榆阳面向榆林,在全市退伍女军人中进行公开选拔,给予公务员待遇,每年对其现实表现进行考核,服务5至8年后转入市区,给予一定的职别。
三是在讲解员选拔培养上要做到严格规范。苗书记对展馆的定位是要做到全国一流,现在硬件基本具备,很现实的一个短板是讲解员的素质形象水平,与建立全国一流的展馆相比还相去甚远,尤其一个不良的倾向,就是把它当成一个跳板,也不看基本条件是否具备,就把有的人塞进去,建议由武装部牵头,人社局、旅游局、财政局、编办等部门配合,面向全区甚至全市大学生,进行公开选拔培养8至10名。同时与全国的一流展馆建立共建关系,采用请进来教、走出去学的方式,加大培训的力度,尽快提高讲解员的能力素质水平,尽快达到与一流的展馆相适应。对这些讲解员,每年都要有相关部门进行考核,服务3至5年,安排到区事业部门工作。
四是在多部门形成合力上要做到协调一致。要实现打造全国一流的展馆目标,不仅仅是哪一家部门的单打独斗,而是众多部门的联手大合唱,需要我们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协调一致。建议由区委副书记牵头,武装部主抓,发改局、人社局、旅游局、财政局、编办等部门配合,召开座谈会,围绕建设“全国一流的展馆”目标,各相关部门分别制定3年实施计划,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所定目标。
同时建议一方面是要建立组织领导机构。不断加强对女子民兵治沙连的领导,确保她方向永远不偏、红旗永远飘扬。另一方面是要加强对连队年度目标责任的考核。将连队全年建设情况同乡镇、办事处一样纳入考核范围,要像抓精准扶贫一样,搞好精准帮建,真正让相关部门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升补浪河女子民兵治沙连建设层次,打出榆阳特有品牌。
五是在上下联动取得支持、催生广泛影响上要做到多措并举。要实现打造“全国一流的展馆”目标,我们还要取得外部的支持,尤其是上级相关部门的支持。各对口部门都要争取到上级的支持,无论是人力、财力,还是硬件、软件,只要是上下互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就能催生广泛的社会效应。榆林市前段时间举办马拉松公开赛,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借鉴此成功做法,可以策划推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文化活动。
比如,我们可以依托补浪河女子民兵连,由教育局牵头,邀请榆林市甚至陕西省部分学校的“优秀中学生”,进行夏令营活动;由体育局牵头,邀请西北甚至全国选手,进行沙漠射击公开赛等,力争做到季季有比赛、月月有活动、周周有高潮,通过这些活动的牵引,既弘扬了治沙精神,传承了红色基因,传播了生态文明,又让这个“沙漠之花”走出了榆林,走向了全国。
关于推进规范化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的调研与思考
榆阳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 高 京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提出要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2019年2月,党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对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作出重大决策部署。2019年7月9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机关党的建设是机关建设的根本保证。要带头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深化理论武装,提高学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基层党组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把握特点规律,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机关党的建设的领导。
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精神,对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我就全区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并以“推进规范化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为切入点进行了深入思考,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目前,全区机关基层党建工作主要由区直机关工委宏观管理,现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311个,其中党委6个、党总支18个、党支部287个,党员5550名。此外,区教体局党委管理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党总支4个、党支部102个,党员2324名。党的十八以来,区委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制定印发并严格落实了关于加强全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区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推动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过硬,促进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做表率,取得了明显成效,机关党建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质量持续提升。
2019年6月区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对标党中央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明确提出:着力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全面规范机关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规范党组织设置及名称、规范党组织书记及委员设置、规范党组织换届和组织生活。理顺机关党建管理机制,行业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党组织由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统一领导和管理。持续抓好“五星级支部创建”和“党员积分管理”,党支部星级评定结果与机关单位考核相挂钩,刚性排出先进后进;党员积分管理情况与党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相挂钩,对号落实奖惩措施。
在实际工作中,怎样落实好中央精神、省市部署和区委具体要求,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抓实抓好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调研发现,目前,全区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中,仍然存在一些实际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党组织隶属关系不合理。比如区委机关事务科为区委办公室下属事业机构,其干部职工均由区委办公室统一管理,但因历史原因单独设置了党支部,在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上,出现了区委办公室党支部与区委机关事务科党支部平行,同属区委机关党总支管理的情况;再如区统计局机关党支部隶属区政府机关党总支管理,但该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党支部却隶属区直机关工委直接管理,出现了一个部门(系统)的机关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的不一致;据初步统计,区直机关工委直接管理的23个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应当纳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党组织管理。与此同时,一些党员人数多,符合设立机关党委的大部门、大系统,尚未设立机关党委,比如区纪委监委机关有党员106名,只设立了1个机关党支部;水利系统有党员305名、党支部16个,林业系统有党员339名、党支部14个,农业农村系统有党员179名、党支部18个,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有党员186名、党支部8个,能源系统有党员225名、党支部7个,财政系统有党员145名、党支部14个,卫健系统有党员379名、党支部19个,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系统有党员145名、党支部11个,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有党员213名、党支部5个等等,都具备设立机关党委的标准,但仍然保持多年以来的惯例设党总支管理。个别党员数量明显不足的基层党组织,仍然保留了原来的党委或党总支建制,没有及时进行调整。比如区委党校党总支现有党员20名,党总支下只设了1个机关党支部;新宇建司党总支现有党员31名,党总支下只设了一个1个党支部,且党员年龄大,在岗只有5人;马合农场党委现有党员32人,其中60岁以上13人。二是部分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缺配,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据初步统计,因干部政策调整、机构改革领导职数设置等原因,区直机关工委和区教体局党委管理的343个党支部中,有30多名党支部书记暂时空缺。从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巡视巡察和主题教育督导反馈情况看,机关党务干部特别是一些大系统、大部门的党务干部,专职化、专业化程度不高,党务工作兼职、党务骨干断层、党务干部队伍不稳定、党务工作能力不足、鼓励激励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普遍存在,一些单位的党务工作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兼顾,甚至由不是党员的临聘人员、协管人员具体负责,缺乏基本的党务工作理论素养和业务常识。机关党务干部不会抓党建、不会搞党务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三是部分机关基层党组织内部管理不严格,开展组织生活不规范。一些机关单位基层党组织委员会的委员设置五花八门,有的设置为偶数,有的超过总数限制,有的没有结合党员干部队伍实际进行设置,有的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党小组形同虚设,没有规范开展组织生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党组织换届工作中,发现相当一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未按要求换届或委员设置不规范。据统计,区直机关工委管理的基层党组织中,2019年应换届170个,截至10月23日完成换届32个,11月初可以完成换届63个,预计11月底全面完成换届工作。经过这一轮换届,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程度将得到新的提升。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等党建基本制度执行的规范化,从根本上解决党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规范、不严格、质量不高等问题。
四是机关单位优秀干部职工“入党难”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区直机关工委和区教体局党委所管理的党支部及党员人数多、体量大。但全区有限的发展党员指标总体上向农村倾斜,机关事业单位指标更加紧缺。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有入党积极分子900多名,基层事业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大量积压、长期排队,特别是农林水、住建、卫健等大系统每年基本上只能分配到2个左右发展党员指标,基层事业单位优秀干部“入党难”问题突出。与此同时,专业技术领域和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指标数量较少,卫计系统、教育系统等重点行业领域培养体系有待加强。部分在脱贫攻坚领域表现优秀的驻村工作队员入党积极性较高,但在发展党员过程中一些单位未形成优先发展机制。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实际问题,依据党内有关法规制度规定,现进一步加强机关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关于规范机关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度,全面落实区直部门(单位)党组(包括党组性质的党委)对本部门(系统、单位)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职责,特别是发展党员等方面的组织把关责任。一是建议按照机构改革后的区委各工作机关、直属机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行业系统)、直属机构,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纪委监委机关,各人民团体,规范设置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二是建议进一步理顺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体系和隶属关系,向上统一归口区直机关工委管理,向下按机关、部门机构设置统一归口管理本单位(系统)的基层党组织,减少管理层级,理顺工作机制,夯实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夯实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的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再设置区委机关党总支、区政府机关党总支,通过建立机关党建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组织开展机关党建活动。
二、关于规范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标准,党员人数多、基层党组织数量多的机关或部门(行业系统),经区委批准可以设立机关党委(比如区纪委监委机关党委)。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和机构、人员转隶情况,及时调整设置机关基层党组织,批量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党支部数量少于2个的党总支,及时撤销调整;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规范区级直属党(工)委的设置和管理,原则上公立医院党委由区卫健部门党组织归口管理;结合园区机构改革,将有关园区管委会原设置的党委,根据党内法规规定调整设置为党工委。根据全区机构改革方案,及时变更有关区委工作机关、直属机构和区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的名称。
三、关于规范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人选和委员、党小组设置。一是区委工作机关、直属机构的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人选,一般为主要负责人(常委部门由常务副职兼任)。区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一般设置党组)的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人选,一般为分管日常工作的副职。群团组织的基层党组织书记人选,一般为主要负责人。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人选,一般为办公室主任。园区、新区管委会基层党组织人选按有关规定确定。二是各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委、总支、支部)设委员会的,委员人数按党章及有关党内法规规定设置(应为奇数),一般设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和宣传委员并明确职责分工;在委员职数范围内设置其他分工的委员,统一表述为“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三是各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可按照便于教育监督管理党员和便于组织学习、促进工作、开展活动的原则,科学划分设置党小组,党小组组长一般由中层领导干部或科室(岗位)负责人担任;党小组应规范落实党建制度,常态化开展党建活动。
四、关于规范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对2016年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七项重点工作中统一规范换届的机关基层党组织,应逐一进行届期再确认(具体到月),按照每届任期3年规定,及时按规定程序组织换届选举;同时,上级党组织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换届做好及时提醒、审核报批、组织指导、备案管理等工作。机构改革中整建制转隶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可延续原届期;新设立、更名、整合或党员发生较大变化的机关(单位)基层党组织,应与机构改革政策相衔接,按规定重新确定届期并组织换届选举。
五、关于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建议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党务干部专职化、专业化建设,作为加强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是按照干部政策、机构改革调整变化,尽快配齐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书记,推进事业单位行政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在基层党组织或党员人员多、党建工作任务重的单位,设置专职副书记。二是加大机关党务干部培养力度,将机关党务工作者培训作为全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班次,适当增加培训班期,创新现场教学、考察学习、党建实务等教学内容,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解决机关党务干部不懂党务、不会抓党建的问题。三是进一步落实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质量考核评估机制,促进党建主体责任、党建基本制度落实到位。同步建立机关党建和党务干部考核激励奖惩机制,将机关党建督查考核、巡察反馈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依据。对长期从事党务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予以鼓励激励,制定专项考核评价办法,在全区机关党建年度专项考核中评为优秀党务干部的,个人年度考核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本单位评优指标),连续三年评为优秀党务干部的优先提拔使用。通过树立正向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机关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六、关于建立机关党建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一是建议结合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共驻共建机制,加强组织部门、区直机关工委与街道党工委的协调联动机制,真正将各机关单位参与共驻共建工作的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反馈,并作为年度党建工作专项考核和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指标依据。二是建议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与区直机关工委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报对机关单位党员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情况。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研判、干部考察和政治巡察等工作中,就有关单位及党员干部的党建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与区直机关工委沟通意见。
七、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单位发展党员工作。一是建议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区教体局党委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梯次培养机制,进一步严格发展党员组织把关,真正把干部职工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分子,及时吸纳到党组织中来。二是建议组织部门、区直机关工委积极向上级组织争取汇报,统筹全区党员发展指标,适当增加机关单位党员发展指标名额,缓解机关单位优秀干部“入党难”问题,特别是合理调剂部分“两新”组织发展党员指标,用于教育、卫生、农业农村等行业系统,在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和脱贫攻坚一线上发展党员。
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激发乡村振兴活力
榆阳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许 谋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内在要求,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了更加全面的了解榆阳区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成果,按照主题教育工作安排,我于2019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先后深入到古塔、镇川、孟家湾等乡镇,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进村入户走访等形式开展专题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产权制度改革的现状
2013年,在破解“三农”发展的瓶颈中,榆阳区赵家峁村主动出击、先行先试,拉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帷幕。2014年被确定为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拉开了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序幕。2017年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100个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区之一。经过两年多的艰苦实践,探索出六步程序法(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权设置、制定章程、建立组织、发放股权证),形成了改革“三条路径”(即城中村、城郊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南部山区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和北部滩区资源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改革经验得到了农业农村部的充分肯定,为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和产业发展保障。榆阳区317个行政村完成改革303个,40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注册成立,颁发股权证11万本,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4.3万人。
二、制约产权制度改革的短板
是清产核资质量不高。目前,317个行政村完成了清产核资,从农村“三资”管理系统和清产核资报表来看,部分村组存在工作应付的现象,个别村组在清产核资过程中绕过复杂敏感问题,资源性资产量大的通过“大估摸”确定,未做到实地核实确定,遇到问题未通过村民大会讨论决定,清产核资结果、质量让人担忧。
二是产业持续发展困难。部分村始于改革,止于改革。榆阳区目前近30%的村属于空心村,没有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难以“做文章”,村集体留守的基本都是老弱病残,无法盘活“沉睡”的集体资产,改革后农村如何发展集体经济是摆在我们面前重大政治课题。
三是驾驭市场能力不足。合作社的主要功能是发展经济。目前,合作社纷纷成立,土地也已整合到位,但发展观念和方式还是以前的老一套,“等靠要”思想严重,主要表现为“三个不足”:指导发展能力不足、适应市场能力不足、合作经营能力不足,这些能力的不足,直接制约着合作社的发展,决定着改革的质量。
四是农经队伍素质不高。当前区乡两级农经干部严重短缺,直接影响了集体经济组织壮大、“三资”管理、产权交易等工作。如果不能及时配备懂业务、善管理的干部队伍,指导监督合作社正常运转,及时开展产权交易,农村海量的资源资产就不能有效激活、规范流转,改革的活力就难以激发,改革的成果就难以保证。
五是机构职能发挥不好。农村产权交易还未被相关部门、服务机构、市场用户等各方所真正接受与认可。市场化程度较弱,作用受限。对关键有限的资源整合力不从心,且优质资源较为匮乏。信息市场化推广渠道易受限,处在“小流转”困局中,专业的第三方中介服务及服务机构缺失,大大降低了农村产权进场交易的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举措
(一)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机制。坚持村级党组织领导。村党支部是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委会在党支部领导下,负责管理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党支部领导下行使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权。选好“一个人”。提倡大学生、能人贤士等有能力、有担当、有责任心的人担任村支部书记或主任,通过法定程序、民主推荐兼任村股份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兼任监事会监事,村级班子成员与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交叉任职,实现“一套人马、多块牌子”。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通过“支部引领、党员带动、群众参与”,坚持村集体经济重要事项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引导基层党员群众增强集体意识参与集体公益事业、支持集体经济发展。
(二)加强合作社规范管理。强化农经队伍建设。核实人员编制,选精配强队伍,确保农经事业均衡稳步发展;加大培训力度,改进培训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农经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带领广大农民致富能力;建立监督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农经干部监督职能作用。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处置等相关制度,发挥好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在管理资产、开发资源、发展经济、服务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全面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出台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办法,聘请专业会计公司介入对合作社财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指导合作社建账;实行村级账务与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务分离,有效保障合作社资产权属清晰、账务独立核算。引进先进管理理念。通过走出去学、引进来用的方式,借鉴学习江浙等地先进的管理理念,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议事,避免出现“一言堂”和“家长制”。探索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吸引更多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加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时可以提取一定的比例用于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人员的薪酬。
(三)不断深化改革“三条路径”。一是南部山区在优先群众耕种的基础上,将剩余的耕地由合作社统一经营,与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入股、出租、合作经营等方式发展集体经济。比如,陕果集团与我区累计签约5000亩山地苹果种植基地。二是北部草滩区的一户一田是符合现阶段土地经营水平的过渡模式,并不是资源型资产改革最终形式,下一步的改革模式是实现农业生产精细化、专业化、机械化。比如,小纪汗镇大纪汗村推行“支部+合作社+公司+土地流转户”发展模式,将大纪汗村6600亩土地流转费用共400余万元投资建设大棚262处;将耕地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整合,由合作社统一管理,与大地种业公司签订协议,落实2000亩苜蓿种植产业,大地种业只收取耕作成本,形成了“一小组一田”产业发展新模式,将解放出来的劳动力则全部投身到大棚种植中;结合“一伙场一圈舍”改造,采取牲畜入股、资金入股、土地入股等多渠道融资,以合作社运营进行集中养殖,最终实现了农民专业化、职业化,集体产业不断壮大。三是城中、城郊村的经营性资产改革目前只改了其中一部分经营性资产,下一步力争将全部集体资产纳入改革,实现集体资产管理科学、权属清晰、保值增值。
(四)加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构建“3+2+X”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种植业领域,提高传统种植业综合效益,着力发展10万亩优质果树、10万亩优质饲草、10万亩大漠蔬菜“三大新兴主导产业”,加强后续管护、加强产销衔接、加强质量把关。养殖业领域,缩减生猪(特别是饲料猪)养殖规模,加快发展肉羊、肉牛两大产业;启动全区规模化肉牛养殖提质增效行动。到2022年,全区肉用绵羊饲养量达到100万只,肉牛饲养量达到10万头,逐步形成以湖羊、西蒙特尔肉牛养殖为主的畜牧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领域,鼓励股份经济合作社因地制宜发展适度规模、优质高效的特色种植、养殖业,完善奖补激励措施,加强技术指导,培育新兴业态。(比如大河塔镇种植万亩高粱;古塔新村种植千亩桑葚;鱼河峁镇冯茶庄种植药材等)。构建合作社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的经营体系。积极鼓励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土地入股、订单生产、土地流转、资金入股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利用新型经营主体的技术、资金、销售等优势带动合作社发展特色产业;充分发挥农投公司在资本运作、产业链建设、品牌策划等方面的优势,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组建现代农业股份经济合作联社,探索形成“区农投—乡联社—村合作社”三级产业经营体系,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立足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优质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水平,积极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持续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和秸秆综合利用,着力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农业发展“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积极发展“三品一标”和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强产销衔接,开展品牌宣传和推介活动,全面提升产品品质和品牌影响力。
(五)持续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推进产权交易。区乡两级交易机构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农村产权交易业务,重点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交易业务,同步探索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产权流转交易;加大交易信息互联互通,实现跨区域交易,努力激活农村各类资源要素。强化产权抵押贷款。按照有关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颁发土地经营权证书,全面开展抵押贷款业务。优化金融服务。通过政府搭台,对接银行和企业开展合作,引导更多信贷资金、社会资金投向农村,解决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瓶颈,让金融机构由农村资金的“抽水机”变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发动机”。
四、几点意见建议
一是建议加大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牢固树立“党建+”理念,建立稳定的村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提高村组干部收入。持续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一肩挑”规定,抓好“四支队伍”建设,为持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人才保障。
二是建议探索多样化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等资产为载体,吸引省内外金融资本、产业资本、人才资本,通过合资、入股等形式发展新兴产业,从而获得股份分红收益。
三是建议同步推进配套改革政策。目前,榆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后收益微薄,还面临着较重的税费负担。为了更好地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发展,亟须制定有区别的税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