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研究的知识问题

三、媒介研究的知识问题

在当前时代,通过媒体获取知识已然成为个人的一种明确需求乃至惯习。在日常经验层面,新媒介与知识的关系正在加强。但似乎媒介研究并未深入地探索媒介与知识之间的关联。那么,在媒介研究的版图上,知识问题处于怎样的位置呢?换句话说,媒介研究如何切入和处理知识问题呢?若想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有必要对媒介研究的主流议程进行梳理。我们需要了解在传播学研究的主流议程中,学者通过哪些角度来理解和研究媒介。笔者在香港中文大学读博士的第一年,修读了李立峰教授的“传播学理论”课程。期末考试中有一道经典的试题,是要求学生讨论主流传播学理论中对媒介内容或媒介文本(media content/text)的几种概念化方式(conceptualization)。这道题目表面上考察媒介的概念,实际上是通过媒介概念化来考察学生对媒介研究的脉络或范式的把握。如今再回答这道题目,笔者的答案大致如下。首先,在最基本的层面,我们认为媒介提供了信息,这是我们对媒介的最直觉性的反应。信息也许是几个最令人困惑的概念之一。此处倒可不必将其复杂化,取其常识性意义即可——信息泛指媒介提供的以文字、声音或影像的形式传播的内容,它既包括严肃的新闻,也包括各色娱乐性内容(如真人秀与演唱会)或商业性内容(如广告)。此处的媒介信息并非麦克卢汉(Marshall Mc Luhan)意义上的“媒介即信息”,而更贴近默顿(Merton)谈到的使用媒介之“监视(surveillance)”功能[16]。监视意味着媒介为用户提供了关于周遭环境变化的信息。因而,媒介提供信息这个论调其实是非常功能主义(functionalist)的。由媒介信息出发,就可以推演出一整套以美国为代表的实证主义的媒介效果研究脉络。当我们把媒介看成提供事实性信息(新闻)的机构时,其内容对受众会产生哪些认知、态度或行为的影响呢?我们又该如何看待这些影响,并由此制定政策来改进或规划公共传播呢?媒介提供的信息中也包含大量或真实或虚构的声音、影像和互动性关系(如电子游戏),这些信息进一步构成心理性刺激物(psychological stimuli)。那这样的信息又会对人们的心智与行为产生哪些影响呢?暴力影像会增加人们的攻击行为吗?电视上呈现的完美形象会影响青少年的审美观念吗?为了回答这些问题,一整套基于行为主义(behaviorism)的媒介心理学研究被纳入传播学研究的主流领域。不难发现,“媒介提供信息”这个简单的观念支撑起过去几十年传播学研究最主流的范式。

传播研究的第二个重要议程中,研究者将媒介视为“文本”或“符号”,以及更复杂的符号系统,如“意识形态(ideology)”“再现(representation)”或者“神话(mythology)”。媒介的符号观念与斯图亚特·霍尔(Stuart Hall)提出的“文化表征与意指实践(cultural representation and signifying practice)”紧密相关[17]。这种视角将媒介赋予文本性(textuality),将媒介呈现的内容视作一种承载丰富、动态、开放意义的符号系统。媒介的文本性提供了宰制、收编或协商、抵抗的空间。更简单地讲,媒介的符号观念或可直接对应文化研究(cultural study)范式。媒介文化研究受到多元理论脉络的影响,如马克思主义、葛兰西主义、法兰克福学派、结构主义、后现代学派和女性主义等[18]。究其根本,媒介文化研究还保留着马克思主义的传统,特别是来自葛兰西的“霸权(hegemony)”概念的影响,因而自然将媒介内容看成复杂的意识形态系统,并且格外关注文化形式中包含的政治问题。当然,媒介文化研究不仅仅关注观众对文本的解析。我们都非常熟悉,文本实践包含编码(encoding)与解码(decoding)。这就意味着,对媒介的文本研究也包含两个层面:生产研究(production research)和接收研究(reception research)。媒介文本呈现出的开放意义空间,在于生产端与接收端的角力。意义并不完全属于内容制作者,也不完全属于接收者,这才为文本实践的争议性提供了可能。总而言之,从文化与意识形态的角度,深入解析媒介的文本(如电视剧、电影、音乐电视或真人秀)成为媒介研究的又一个重要议程。

传播研究的第三个议程,主要关注媒介的实践、仪式、习惯、网络与关系。也就是说,主流传播学除了关注媒介呈现的“信息”或“符号”,还常常检视人在使用媒介过程中所生成的种种社会实践与社会关系。与前两个议题不同,对媒介实践与关系的研究并未形成一个清晰的、容易界定的研究范式(如前面提到的媒介效果研究或媒介文化研究)。本章在这里仅仅是将一些有关的讨论和研究汇集在一起,抽取出其中共通的逻辑,进行不完全的归纳与总结。尼克·库尔德里提出“媒介实践(media practice)”研究或可成为媒介效果、媒介文本与媒介商品之外的一个全新的传播研究范式[19]。此处提到的媒介实践(media practice)与前文说到的文本实践(textual practice)形成对照,指的是人们在媒介饱和(media saturated)环境下围绕与趋向媒介所生成的一整套行为常规或惯习。这些媒介实践通常会为社会生活中其他实践提供结构与秩序(ordering)。因此,媒介实践亦包含媒介内容之外的更复杂的社会关系与社会规范。例如,我们通常会认为看电影这种媒介使用实践具有特定的社会意义。看电影一般是情侣约会或好友社交的集体性休闲活动,而一个人看电影就会透露出别样的意味和社会情绪,如孤单或茫然的状态。观看一年一度的春节联欢晚会也是一种有趣的媒介实践,其意义已然超越节目内容,更体现为家庭关系确认与重塑的一个重要仪式。另一个相关的概念是媒介习惯(media habits)。有学者将其定义为人们在反复的媒体消费中形成的一种自动倾向(automaticity)[20]。如果说媒介实践体现的是某些社会意涵,媒介习惯则更多的是一种心理性机制。例如,很多人早晨起来会下意识地打开手机,刷新社交媒体的主页;有时人们会一回到家便打开电视机等。当媒介实践和媒介习惯的意义被固定、集中或放大时,就会生成更具社会意涵的媒介仪式。在其著名的《作为文化的传播》中,詹姆斯·凯瑞(James Carey)提出了媒介的仪式观念,在传播研究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21]。我们熟悉的媒介事件理论,其实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广义的媒介仪式[22]。这类仪式性的媒介实践可激活特定的社会类别(category)及其所包含的文化价值,并强化参与者的“社会感”,因而可以为其他社会实践提供构架与基础[23]

与媒介实践或习惯相关的,还有围绕媒介生成的网络与人际关系。我们谈论媒介实践时,主体往往是个体用户或群体用户,对人与人、人与物甚至物与物之间的关联缺乏重视。因此,我们还需要考察媒介实践所处的社会关系与网络结构。在宏观层面,“网络与网络化(network and networked)”是理解当代社会与晚近现代性(later modernity)的重要特征,电子及数字媒介技术正是网络化社会结构形成与维系的重要因素[24]。在微观层面,我们也看到媒介用户及其实践也在生成网络化的结构。例如,有学者提出网络革命、互联网革命与移动革命等趋势催生了“网络化个人主义(networked individualism)”[25]。手机和移动互联网进一步催化了超越个体与双边关系的人际网络,使人和人的关系成为“连结性再现(connected presence)”。有学者引用拉图尔(Latour)的行动者网络理论(actor-network theory)来研究人与媒介技术在复杂关系网络中互动所生成的行动逻辑与社会结构,从而将非人类行动者(non-human actor)也纳入考察范围[26]。由此可见,媒介实践以及围绕媒介技术所生成的行动都在网络结构中发生和发展。例如,不少研究都探讨手机与人际关系互相塑造(mutual shaping)的过程[27]。我们常常讨论的“低头族”现象(phonesnubbing),其本质也反映了媒介技术对社会交往的一种挑战和干扰,即由手机媒介引介的新型人际关系与既有的人际交往规范产生的冲突。美国学者卡拉·威利斯(Cara Wallis)在关于中国女工手机使用的田野研究中,提出了技术移动性(techno-mobility)的概念。她的研究发现,尽管手机能够帮助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女性工人实现一定程度的流动与突破,但根本上很难跨越阶层的阻隔,因而这现象的本质是种“无法移动的移动性(immobile mobility)”[28]。综上,媒介的实践与习惯必须在更大的网络与社会关系中考察。所有围绕媒介使用所形成的社会实践与社会关系,则构成传播研究的另一个重要议程。

传播研究的另外一个主要议程,可概括为关于媒介资本、劳动与市场的研究。在文献中,这部分议程与“传播政治经济学(political economy of communication)”有很大的重合。不少传播学者延承了经典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讨论,从商品化的角度分析媒介现象[29]。如果用资本和市场的逻辑看待媒介生产,那么从媒介机构到媒介雇员再到媒介内容,无不处于持续的商品化过程。不少学者从劳工与劳动的角度理解媒介生产[30]。在此视角下,媒介现象被视为一个近似生产-消费市场的领域,而资本逻辑是其中最核心的线索。在如今的互联网经济大潮中,资本对产业与技术的塑造力量更为凸显。在新媒体环境下,传播政治经济学成为理解和批判当代传媒现象更为有力的分析工具。例如,短视频平台鼓励用户生产原创内容(user-generated content),并通过算法推荐给细分用户,吸引了大量的流量。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对平台来说,依靠用户生产内容来吸引更多用户,这算不算一种免费劳动?劳动产生的价值最终又流向哪里?近年来,互联网公司的视频平台生产内容的能力越来越强,制作出不少热播的网络电视剧及网络综艺。互联网公司涉足原创影视内容,以资本和技术的力量重塑观众的消费习惯,对传统的以电视台为中心的内容生产格局产生很大冲击。对于这些现象,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可以为我们提供较为深入的分析视角。在商品化的基础上,传播政治经济学还关注空间化趋势。空间化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内在逻辑。对空间化的关注要求我们超越某一特定的地理空间,从更广阔的时间与空间角度去分析传播学现象。人们也会由空间化联想到媒介全球化的问题。传播政治经济学和国际传播领域的学者也会同时关注媒介产品的跨域与跨国流动、媒介所有权的跨国集中、不同文化背景受众对外国媒介产品的消费等。以上这些研究议题都超出了媒介信息、媒介文本和媒介实践的中观到微观视角,而是从宏观的、历史的、全球的角度去切入传播现象,将其置于宏大的、整体性的全球资本主义发展脉络中进行分析。

以上是对传播学研究主要议程的简单概括。这些议程透露了我们对媒介进行概念化的根本方式。媒介的信息观念对应以媒介效果为代表的传播学实证主义研究传统;媒介的文本/符号观念则对应以文化研究为代表的诠释主义(hermeneutics)研究传统。除了媒介内容,传播研究还关心围绕媒介使用的社会实践与社会关系,实则体现了传播研究中的社会学关怀。此外,当我们用生产与消费、资本与劳动的角度去审视媒介时,则对接了政治经济学与批判学派的某些理论传统。

通过前文梳理,可以发现在媒介研究版图上作为知识形态的媒介处于未被言明的状态。更直接地说,媒介很少作为知识形态被研究。当然,以上几种对媒介的主流概念化方式其实与媒介的知识性有关联。比如,当我们把媒介看作一种信息的时候,自然会假设某些系统性的信息会构成知识[31]。新闻媒体经常会提供知识性信息(如科普类节目与纪录片等),其天然就构成某种知识。在媒介的符号观念下,媒介构建某些符号系统,而这些符号系统又会指向某种文化样式。一种文化样式及其对应的身份认同,都是需要特定的知识来维系的。这里可以举一个青年亚文化的例子,我们常常谈及的粉丝文化或基于动漫游戏的ACG(animation,comic,and game)爱好者群体,通常有比较强烈的身份认同感。而一定的知识系统则是这种身份的重要来源。这个知识体系里包含很多术语、概念、修辞、典故和常识,只有拥有这个特定文化身份的人群才能掌握并且可以通过他们实现交流,进一步明确身份感。当我们用政治经济学的角度看待媒介时,媒介知识则成为一种劳动生产的产品或市场上流通的商品。由此可见,知识与媒介的关系虽然存在,但更多处于一种间接的、模糊的、需要澄清的状态。

那么我们有没有理由将媒介与知识形态建立直接的联系呢?或者说,有没有理论基础可以帮助我们提出诸如“作为知识的媒介”或“媒介提供的知识”这样的概念?在传播学[32]的文献中,我们可以找到一些相关的讨论。首先,在新闻研究领域有不少学者使用知识社会学的视角,将新闻媒介提供的信息概念化为一种社会知识或公共知识[33]。例如,美国学者帕克(Parker)的文章《作为一种知识形式的新闻:知识社会学的一个篇章》(News as a Form of Knowledge:A Chapter in 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34],很大程度上树立起了新闻生产社会学研究的知识观念。张赞国等学者于1994年发表在传播学顶级期刊《传播学期刊》(Journal of Communication)上关于中国新闻业的经典研究中,采用了知识社会学的视角分析中国主流媒体的新闻生产[35]。他们认为新闻的“社会知识”观念相比于欧美语境下的“媒介商品(media commodity)”观念,对中国国情新闻生产有更好的解释力。学者刘涛从知识社会学的讨论出发,将新闻评论这种体裁也概念化为一种“知识生产”的过程[36]。关于新闻研究中的知识社会学视角,后文将会有详细论述。

第二个重要的脉络是传播效果研究领域中有关知识获取(knowledge gain)的讨论,即知识的媒介效果研究,其更关心新闻媒介提供的信息能否转化为人们存储在脑海里、结构化的记忆。这个领域的大部分研究都集中在以美国为中心的政治传播效果研究。在过去几十年里,这类研究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显著的研究脉络——新闻学习研究(learning from news)[37]。美国的政治传播研究者很注重民众基本的素养,因为他们认为掌握相关政治知识是形成有效政治参与和讨论的前提。美国的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会定期通过调查了解民众对公共事务与国际政治知识的掌握情况。从学理的角度,知识也是媒体使用的一种重要效果,因为知识往往和人们的态度、观念甚至行为的改变息息相关。近年来,关于知识效果的研究超越政治范畴,也得到其他公共传播领域的重视。例如,在健康传播领域,学者们也很关注媒介是否能够有效地传递知识。在中国,人们经常通过搜索引擎来获取健康相关的信息。尤其近年来,很多中老年人通过微信公众号里的各种文章来获取健康、保健与养生的信息。那么这些来自互联网的健康信息,能否帮助人们获得可靠的健康知识?掌握这些健康知识对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又有什么帮助?这是健康传播领域的重要话题。又如,在科技传播与风险沟通领域,知识也是很重要的一种媒介效果。以新兴的人工智能技术为例,人们在多大程度上能够通过媒介报道来掌握关于这项新技术的知识?掌握了关于人工智能的知识,在多大程度上会影响人们对该技术的态度?这也是知识作为媒介效果的研究问题。由此可知,在主流的传播效果研究中,学者将知识获取看成是媒介信息接触(media exposure)的一个认知性后果来研究。这构成传播学文献中关于“知识”的另一个重要脉络。

以上提及的是传播学中两个关于“知识”的研究脉络。知识社会学的视角更多集中在新闻生产研究领域,强调媒介的生产和供给,属于较为宏观的视角。后者关于知识获取则集中在受众研究领域,属于媒介使用的微观视角,强调媒介给人们带来的认知效果。考虑到今天媒介的多元发展,现有的媒介知识研究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

第一,以上提及的这两个研究脉络存在较大的割裂。二者分别重视信息的生产与接受,前者更多从社会学传统出发,而后者更多借鉴心理学范式。知识效果研究并不考虑媒介知识的社会建构,而新闻生产研究也较少关注媒介呈现的信息是否能转化为人们的知识。这两种关于知识的研究脉络并没有形成充分的呼应和联系。

第二,这两个研究脉络都间接地预设了统一的、机构主导的知识生产方式。在知识社会学研究中,大众传媒作为生产社会知识的中枢之一,其生产与传递的知识亦有利于维系使社会团结与凝聚的共识性文化。媒介的知识效果研究受经典媒介效果研究影响,也有很强的行政目的(administrative purpose),隐含了对公共传播向大众普及知识的规范性期待。在此假设中,知识生产的主体多为媒介机构,或经媒介机构中介的其他社会机构(如法律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科学研究机构)。此种关于生产方式的假设反映了“传者-受者”式的信息传递观念,即信息由可控的、中心化的机构向被动的信息接收者流动的过程。相应地,个体性、同辈性、群体性或网络化的媒介知识生产与消费方式则没有被纳入考察范围。在当下的媒体环境中,基于社交网络与同辈群体的内容生产(peer-based content production)已然成为重要的网络文化特征。媒介知识的研究也应该将新的内容生产方式加以考察。

第三点与第二点紧密相关,传播文献中的知识研究强调知识生产与获取的“公共性”。换句话说,前文所述的两种研究脉络都假定了公共传播的模型。对新闻生产来说,新闻知识是一种可贵的公共资源,我们的规范性期待则是公众可以从媒介中获取重要的知识,这些知识又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参与公共生活。在知识效果研究中,不管是政治传播,还是健康、科技与风险传播,都隐含将“政策制定者”与“公众”二者区分开的公共传播理念。其传递的知识,亦是以公共利益为落脚点,因而是严肃的、有意义的。在今天的泛娱乐媒介环境里,越来越难区分出严肃的公共传播与纯粹的娱乐性媒介消费。新闻信息、公共传播与娱乐性内容越来越呈现融合的状态——至少也是处于一种并置的状态。而这些软性媒介内容或娱乐内容,其实也包含特定的信息,也因此可以成为知识的来源。也就是说,在当下的媒介环境中,知识并不一定以严整的公共传播的方式进行生产与传递,它也可以以轻松的、娱乐的、互动的形式存在并被人接受。这是既有的媒介知识研究所缺乏的视角。

第四,现有媒介知识研究关注的知识类型比较单一,其研究的知识类型更倾向于有较高合法性和系统性的知识。但从人类学的角度出发,在机构生产的合法知识之外,亦有很大一部分民间的、地方性的、生活性的、实践性的知识。这类非机构生产的知识在日常生活中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明代张岱曾作百科全书式的著作《夜航船》,其中记录了类目繁杂的民间知识,如婚丧嫁娶、家庭伦常和日用饮食的信息与典故[38]。这些知识的所指未必针对客观事实,也有观念性和信仰式的内容,张岱称之为“眼前极肤浅之事”,却是当时文化人必不可少的常识。在张岱看来,正史与经典中的知识(合法的、系统性的知识)其实是相对容易记忆与掌握的,但在悠长的夜航船旅途中,萍水相逢的士人商贾聊天解闷所需的知识与见解,反而体系复杂,难以掌握。今天我们已不必乘夜航船出行,但在当代生活的际遇中,我们亦需了解基本的“当代文化常识”。比如,我们不理解何为“低头族”“标题党”“点赞之交”“佛系”或“小清新”之类的概念,或者不知道“奶茶妹妹”“鹿晗”“马云爸爸”是何许人也,就很难融入当代生活的日常讨论。又如,每个生活在城市中的人都掌握一些关于本地生活的知识——哪种手机的流量套餐更划算,哪里可以找到好吃的小吃,哪里酒吧的音乐比较好听,哪一个地点可以观看城市最美的夜景等。这些知识并非由特定机构生产,也未获得公认的合法性,每个人对此类知识的掌握也不尽相同甚至存有争议,但这些信息却在发挥知识的作用:人们凭借这类知识与常识来建构个人的态度,借此融入社交生活;这些知识还指导个体的日常行动,帮助人们在变迁的环境中作出重要的决定。尽管我们知道媒介可以帮助人们获取这类知识,但既有的传播学研究却较少关注媒介与此类知识的关联。

经过上面的梳理,不难发现既有媒介知识研究存在的不足与滞后。特别是新闻生产的知识社会学研究,多于20世纪90年代以前发表,并且大都是对新闻业及大众传播的整体性把握。其使用的理论及所关注的媒介样态都相对传统,没有跟进互联网和移动技术环境下变迁的新闻生产方式。媒介效果研究尽管对新媒体有所关注,但对社交网络、移动媒体及用户生产内容的研究都不充分。总体而言,现有的媒介知识观念缺乏足够的张力来容纳当下复杂多元的媒介样态。比如,当下的新闻环境中,专业生产内容(professional generated content)与用户生产内容常常一起出现在新闻平台上,而平台又通过算法再将定制化的内容推送给不同的用户。新闻使用的时间、空间场景也变得更加破碎,越来越多的人在移动环境下或零散的时间里使用媒介信息。这种新的新闻环境对媒介知识的塑造与获取会有什么影响?娱乐形式与知识性信息的混合(hybridity)也是当下媒介环境的一个特征。年轻一代越来越习惯从富有娱乐性的内容里获取关于外部世界的信息。在社交媒体上,新闻信息和软性内容以同等的显著性(salience)出现在用户的定制主页中。那么娱乐性内容对知识的生产又有什么影响呢?互联网是一种去中心化的信息组织方式,互联网上的知识生产也有很强的去中心化、去机构化的特色。比如我们熟悉的维基百科和百度百科,就是由众多用户共同参与编纂、编辑、审定的“正式”知识。知识的合法性并非来源于任何权威的机构或专家,而是来自“众包”的机制。在社交媒体或网络问答平台上,具有某些专业背景的个体、游离在机构身份之外的个体专家以及某些领域的深度爱好者,都有机会成为网络中知识生产的重要节点。抛开正式知识,新媒体环境还孕育着不少生活化知识,比如我们熟悉的大众点评网上就有大量基于城市地理的餐饮娱乐信息。近年来影响力凸显的短视频平台(如快手短视频),除了包含大量民间娱乐内容之外,也有很多知识性内容,如法律常识、电工常识和健身知识。那么这些在各类网络平台上生成与传播的知识,该如何纳入“媒介知识”的概念中,又将如何融入媒介与知识的研究呢?新的媒介环境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信息消费方式,对当代人整体生活方式的塑造力也不容忽视。媒介环境的变化促使我们重新审视既有的媒介知识研究,并发展更具张力的“媒介知识”概念。

【注释】

[1][英]彼得·伯克:《知识社会史:从百科全书到维基百科》(下卷),汪一帆、赵博囡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5—6页。

[2]数据来源:喜马拉雅平台,收集数据时间:2018年7月20日。

[3]数据来源:《喜马拉雅“123知识狂欢节”销售总额达1.96亿元》,中国新闻出版广电网,http://www.chinaxwcb.com/2017-12/06/content_364688.htm。

[4]参见方军:《付费:互联网知识经济的兴起》,机械工业出版社2017年版。

[5]转引自陈鹏举:《知乎关注人数最高的1000个问题》,知乎专栏,https://zhuanlan.zhihu.com/p/21103740。

[6]Dawson,M.(2012).Reviewing the Critique of Individualization:The Disembedded and Embedded Theses.Acta Sociologica,55(4),305-319.

[7]参见Beck,U.and Beck-Gernsheim,E.(2012).Individualization.London:Sage。

[8]参见Giddens,A.(1991).Modernity and Self-Identity.Cambridge:Polity Press。

[9]参见Castells,M.(1996).The Information Age:Economy,Society and Culture.Oxford:Blackwell。

[10]参见Webster,F.(ed.).(2014).Theories of the Information Society.New York:Routledge。

[11]如美国五大湖工业带、德国鲁尔工业区、中国的东北老工业基地,在过去几十年里先后经历结构转型。随着重型工业的衰落,这些老工业区也辉煌不再,成为“锈带(rustybelt)”。曾经的产业工人大量失业,需要在新的经济模式中寻找出路。

[12]参见Webster,F.(ed.).(2014).Theories of the Information Society.New York:Routledge。

[13][英]彼得·伯克:《知识社会史:从百科全书到维基百科》(下卷),汪一帆、赵博囡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5—6页。

[14]参见Bauman,Z.(2000).Liquid Modernity.Cambridge:Polity Press。

[15][英]彼得·伯克:《知识社会史:从百科全书到维基百科》(下卷),汪一帆、赵博囡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5—6页。

[16]参见Webster,F.(ed.).(2014).Theories of the Information Society.New York:Routledge。

[17]参见[英]斯图尔特·霍尔编:《文化表征与意指实践》,徐亮、陆兴华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18]参见[英]约翰·斯道雷:《文化理论与大众文化导论》,常江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9]Couldry,N.(2004).Theorising Media as Practice.Social Semiotics,14(2),115-132.

[20]Larose,R.(2010).The Problem of Media Habits.Communication Theory,20(2),194 222.

[21]参见[美]詹姆斯·W.凯瑞:《作为文化的传播》,丁未译,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

[22]参见[法]丹尼尔·戴扬、[美]伊莱休·卡茨:《媒介事件:历史的现场直播》,麻争旗译,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0年版。

[23]Couldry,N.(2004).Theorising Media as Practice.Social Semiotics,14(2),115-132;Swidler,A.(2001).What Anchors Cultural Practices.In T.Schatzki,K.Knorr Cetina,&E.von Savigny(eds.),The Practice Turn in Contemporary Theory,83-101.London:Routledge.

[24]参见Castells,M.(1996).The Rise of the Network Society.Cambridge:Blackwell;Rainie,L.,&Wellman,B.(2012).Networked:The New Social Operating System.Cambridge,MA:MIT Press。

[25]参见[美]李·雷尼、[加拿大]巴里·威尔曼:《超越孤独:移动互联时代的生存之道》,杨伯溆、高崇译,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26]参见Latour,B.(2015).Reassembling the social:An Introduction to the Actor-network Theory.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7]如Cui,D.(2015).Beyond“Connected Presence”:Multimedia Mobile Instant Messaging in Closerelationship Management.Mobile Media&Communication,4(1),19-36;Ling,R.,&Lai,C.(2016).Microcoordination 2.0:Social Coordination in the Age of Smartphones and Messaging apps.Journal of Communication,66(5),834-856。

[28]参见Wallis,C.(2013).Technomobility in China:Young Migrant Women and Mobile Phones.New York:New York Oniversing Press。

[29]参见[加拿大]文森特·莫斯可:《传播政治经济学》,胡春阳、黄红宇、姚建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年版。

[30]参见姚建华编:《媒介产业的数字劳工》,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

[31]尽管默顿曾经提出传播学研究的对象为信息,而知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知识。在默顿看来,这正是传播学与社会学的区别之一。

[32]本书中提到的传播学,指的是广义的传播学研究(communicationstudies),其中也包含新闻学研究。在中文语境以及我国的学科建制下,新闻传播学是一级学科,新闻学与传播学在同一个层级。但此处,本书沿用了英文文献中的提法,将传播学作为该学科的一个最大范围的概括。

[33]举例而言,这些具有知识社会学视角的著作有Merton,R.K.(1957).Social Theory and Social Structure.Glencoe,Illinois:The Free Press;Park,R.E.(1955).Society:Collective Behavior,News and Opinion,Sociology and Modernsociety.Glencoe,IL:Free Press;Tuchman,G.(1978).Making News:A Study of the Construction of Reality.New York:Free Press。

[34]Park,R.E.(1940).News as a Form of Knowledge:A Chapter in 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45(5),669-686.

[35]Chang,T.K.,Wang,J.,&Chen,C.H.(1994).News as Social Knowledge in China:The Changing World View of Chinese National Media.Journal of Communication,44(3),52-69.

[36]刘涛:《作为知识生产的新闻评论:知识话语呈现的公共修辞与框架再造》,《新闻大学》2016年第6期。

[37]崔迪、罗文辉:《新闻媒体对受众学习公共事务知识的影响》,载魏然、周树华、罗文辉编《媒介效果与社会变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38]参见〔明〕张岱:《夜航船》,三秦出版社201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