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权授予的瑕疵

九、代理权授予的瑕疵

【案例】甲由于自己判断失误,误信乙为古画收藏专家,授权乙向丙购买丙收藏的郑板桥真迹一幅。

[问题]

1.甲可否撤销对乙的授权?根据何在?

2.若乙已经完成了代理行为,以甲的名义与丙订立了合同,此时若甲撤销授权,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答案与考点要义](https://www.daowen.com)

1.可以撤销。

《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中的这一规定,同样使得重大误解的单方法律行为可以撤销。甲对于乙之资格的误认,具有交易上的重要性,构成《民法典》第147条规定的重大误解,可以撤销。

2.如果乙已经完成了代理行为,甲依然可以撤销,此时撤销通常应当向交易相对人丙为之,一旦撤销授权,乙、丙的交易亦归于无效。此时丙可根据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民法典》第157条),向甲主张信赖利益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