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余论

四、余论

从王伯沆对王希廉《红楼梦》评语的批评中,我们可以看到两位评点家在学术根底、个人趣味、治学个性等诸多方面的不同,从这些有意味的对比中,我们对王伯沆的评点特色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王伯沆的《红楼梦》评点具有自己强烈的个人特色,首先,王伯沆是饱学之士,一生治学严谨,相对于艺术的感悟来说,更长于严谨的考据,所以王伯沆的评语内容也较为严肃板正,讲究实证。而讲究实证对文学批评其实是把双刃剑,一方面限制了艺术性的发散思维,一方面也确实有益于评点内容的严谨规范,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物。其次,因为理学造诣深厚,王伯沆将朴学考据的功夫套用在了小说评点中,为他的评点加入了丰富的内容,使其评点呈现出精细广博的特色。王伯沆尤其喜欢用实事与典故来与小说中的说法互相印证。比如小说第六回写平儿“插金戴银”,王伯沆据此就有一番考据:“汉妆语。按,古装饰用银已为华贵,妃妾以银环进之。白香山诗:‘皓腕肥来银钏窄’,苏子瞻诗:‘溪女笑时银栉低’,类此者不胜举。贾府如平儿决无戴银之理,此不过刘妪口头言耳。”再有第二十回,宝玉为麝月篦头,又有批语:“按:新婚次早有夫妇并肩试镜之俗,作者运用极有分寸。‘通头’二字,见和凝诗:‘鱼犀月掌夜通头’。”当然,这样的大量引经据典也使得王伯沆的评语有些太过烦琐,颇有以学识为评点的倾向。再有,板正严肃的王伯沆,在人物鉴赏方面依循了小说评点的一贯特色,感情充沛且投入了大量精力,评点家维护的人物是真实性灵的林黛玉及其周边人物,又与本人的治学风格形成了有趣的反差,成为王伯沆评点中生动且富含人情味的一部分。

另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即是王伯沆评点的时代色彩与理论坚持。王伯沆的评点工作从1914年持续到1938年,这段时期,正值红学研究的风云时代,经历了“索隐派”与“新红学”的争锋。三部“索隐派”的代表性著作都在此时段出版,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于1916年在《小说月报》连载,至1930年已经印行第10版,《红楼梦索隐》于1916年出版,《红楼梦释真》于1919年出版。“新红学”的代表作也纷纷问世,胡适的《红楼梦考证》1921年出版,又有《跋〈红楼梦考证〉》《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等,俞平伯1923年也出版了《红楼梦辨》。在这场争锋中以胡适为代表的“新红学”占据了上风。王伯沆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与学术观念笼罩之下评点《红楼梦》,势必会触及对两种学术流派的思考。王伯沆评语中对索隐的评论较多,可见索隐的种子在他心中还是存在的,虽然没有真正长成大树,但难免还是会有些枝枝杈杈参差其间,偶然会冒头,比如他认为小说中所说节度使“云光”,“此必影射一人,否则此名无义”。王伯沆虽然对待索隐态度颇为纠结,但基本上还是将《红楼梦》看作虚构作品,不主张把小说人物与历史人物相对照,“王冬饮曰,作者未尝不欲影射,但雪芹已增删五次,其中万无用一人影射到底之理。索隐者先有董小宛、刘三之事在胸,故一意附会,自忘支离,反不如用可卿之为妥。可卿事本书备载,非有意袒之也”。再如,王希廉第一回评曰:“悼红轩似即是怡红院故址。”王伯沆马上反驳道:“袁简斋曾谓大观园即金陵隋园,已为人笑。今雪香又以悼红轩似即怡红院,真是无独有偶之笑话了。”王伯沆能有如此观点,与其学术渊源也有一定关系,他所追随的太谷学派,其一传弟子张积中曾作《读〈红楼梦〉后》,否定各种影射讥刺的说法,认为《红楼梦》的主题是“梦幻说通灵,风尘怀闺秀”等“自况”[11],持论与后世胡适等人主张的自叙传说颇相类。因此,虽然王伯沆相对来说更关注“索隐派”的学术成果,也对索隐颇有兴趣,但终究还是在纠结中尊重了小说的艺术规律,从而使其小说评点更具现代学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