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练习题##
一、单选题
1.某公安局以刘某引诱他人吸食毒品为由对其处以15日拘留,并处3000元罚款的处罚。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
A.公安局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传唤刘某询问查证,询问查证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B.对刘某的处罚适用听证程序
C.刘某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D.如刘某为外国人,不适用我国《行政处罚法》
答案:D。
解析:虽然《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规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刘某虽然不是我国公民,但是《行政处罚法》在第八十四条规定了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廖某在某镇沿街路边搭建小棚经营杂货,县建设局下发限期拆除通知后强制拆除,并对廖某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廖某起诉,法院审理认为廖某所建小棚未占用主干道,其违法行为没有严重到既需要拆除又需要实施顶格处罚的程度,判决将罚款改为1000元。法院判决适用了下列哪一原则?( )
A.行政处罚公开
B.行政处罚公正
C.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D.行政处罚法定
答案:B。
解析:实施行政处罚时,应以公正的观念对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虑是否需要给予行政处罚,以及给予怎样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保证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正当性。
3.某区公安分局以沈某收购赃物为由,拟对沈某处以1000元罚款。该分局向沈某送达了听证告知书,告知其可以在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沈某遂提出听证要求。次日,该分局在未进行听证的情况下向沈某送达1000元罚款决定。沈某申请复议。下列哪项说法错误?( )
A.该分局在作出决定前,告知沈某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是行政处罚公开原则
B.汪某曾收购与沈某同样产品和数量的赃物,被某区公安局没收赃物并处以3000元罚款,这一处罚决定违反公正原则
C.该分局不进行听证违反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D.该罚款决定可以不要求责令当事人改正
答案:D。
解析:《行政处罚法》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要求,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4.李某在交通行政部门设置“禁止停车”的特殊路段,在道路中间低速行驶并未靠路边停车,但被该路段的交通技术监控记录“停车”,故交通行政部门决定对其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https://www.daowen.com)
A.交通行政部门在特殊路段设置“禁止停车”的目的在于维护交通秩序、保持道路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B.在“禁止停车”的路段靠边停车是违法的,在道路中间停车更是违法的
C.车辆是否靠边停车、驾驶员是否下车等情节是判断临时停车是否合法需要考量的因素
D.交通技术设备具有作出行政处罚的职能
答案:D。
解析:交通技术设备仅仅是通过技术手段记录违法行为,需要由交通民警根据技术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进行合法性分析后,作出是否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
5.近日,有群众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某地违规出台非税收入考核办法,向下辖乡镇(街道、开发区)下达非税收入任务,组织开展运动式执法,出现大面积大规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引起企业和群众的不满。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违规提出将罚没收入与征收单位支出挂钩,并将罚没收入完成情况纳入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违反行政处罚的立法目的和原则
B.对企业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以“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等为理由罚款,违反行政处罚公开原则
C.案例中对企业集中开展乱检查和乱罚款,缺少必要的法律文书,处罚手续不完整,行政相对人可以拒绝接受
D.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杜绝任性执法、逐利执法,坚决避免运动式执法乱象,持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得与民争利、扰民渔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
答案:B。
解析:乱检查、乱罚款违反的是行政处罚公正原则而不是公开原则。
二、简答题
1.《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而《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在设定和实施中规定适用本法之外,还规定了除外适用的内容。如何理解《行政处罚法》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地位?
答案:第一,《行政处罚法》并未规定除外条款是为了突出其通用规范地位,如突发事件紧急处置在《行政处罚法》具体条文中,并未如同《行政强制法》规定除外规定。
第二,强调《行政处罚法》在行政处罚领域的“总则性”“通用性”地位的意义在于处理《行政处罚法》与特别法之间的关系。如果按照《立法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的“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处理原则,则无法凸显其基础性、总则性和优先性的特点。
第三,虽然司法实践中特别法和一般法往往结合适用,但是行政处罚的设定和行政处罚种类的辨明必须根据《行政处罚法》。
2.如何理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让行政执法“更有温度”?
答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是行政处罚的一项原则。
第一,它体现了行政处罚的两项基本目标,一是惩处,二是教育。
第二,行政处罚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应当把处罚的手段与教育的目的结合起来,通过处罚或者其他方式教育公民遵守行政法律规范,了解立法目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