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导论

1.1 导论

汉斯-沃纳·新

嘉宾们,亲爱的朋友们、同行们:

本次活动必将成为慕尼黑大学经济研究中心演讲活动历史上最引人入胜、最重要的系列演讲。我们对喜欢开会的人不远万里参加某次会议这种现象早已司空见惯。然而,人们不远万里地从四面八方赶来只为了亲耳聆听一系列演讲,尽管听众有机会在演讲后进行讨论,这种事也确实不同凡响,这足以说明本次演讲活动的演讲者j享有世界大师级的崇高声望。

詹姆斯·布坎南和里查德·马斯格雷夫将向我们介绍两种截然不同的国家观,我衷心希望两位经济学大师能为后代的经济学家留下一笔受用无穷的宝贵遗产。

马斯格雷夫的年龄是87而布坎南的年龄是78,你可以想象得到,确保他们参加本次活动绝非易事,但是,两位大师用行动打消了我们的顾虑,现在他们已来到我们中间,我建议用热烈的掌声来表达我们对他们用实际行动证明的充沛精力和对经济学奉献精神的敬意。

马斯格雷夫和布坎南在经济学某些重要领域都堪称创立者。马斯格雷夫奠定了战后公共经济学的基础,布坎南则是公共选择学派的主要创立者。他们已经影响了数以千计的学生和数以百计的职业经济学家正在沿着他们开拓的道路前进。

两位学者在以往的岁月中获得的各类奖项和荣誉实在是不胜枚举,对于布坎南而言,最杰出的奖项当属1986年获得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这一殊荣,同时他还获得了十一个名誉博士头衔,其中有九个是在成为诺贝尔奖桂冠得主之后获得,两个在此之前就已获得,并且最初的两个名誉博士头衔均由讲德语的大学——Giessens大学和Zurich大学授予,我对今天光临的这两所大学的代表表示由衷的谢意,并对贵校的远见卓识深感敬佩。马斯格雷夫“仅”获得五个博士学位。然而,当我说马斯格雷夫的这五个博士学位都是在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该奖项早该授予他了)之前获得的,这话应是千真万确的。

马斯格雷夫1910年出生于德国的柯尼施泰因(Konigstein,Taunus),他于1930年和1931年在我们系学习。他与其他人一起听过Otto von Zwiedineck-Sudengorst和Adof Weber的讲演。令人遗憾的是,他由于入学太晚而与马克斯·韦伯(Marx Weber)的讲演失之交臂,韦伯也曾是我们系的一员,但是马斯格雷夫可能就在这儿的一个房间里阅读了韦伯的作品,此处本来就是图书馆的一部分。

对于马斯格雷夫而言,在海登堡度过的岁月比起在慕尼黑的岁月更加重要,在海登堡他与当时的两个重要学者Alfred Weber和Otto Pfleiderer倡导了德国财政学的复兴。我承认在叙述马斯格雷夫的经历中好几个人的名字都是Weber,这一点容易使人混淆,但事实就是这样。在海登堡,马斯格雷夫获得了经济学硕士文凭(M.A.)。我现在还能愉快地回忆起1983年举办的马斯格雷夫获得硕士文凭50周年纪念活动的盛况,当时我还是个初出茅庐的大学教授。

完成了他的学业后,马斯格雷夫作为德国交流服务(German Exchange Service)的特约学者而不是犹太难民前往罗切斯特(Rochester)。从此他黄鹤一去不复返。鉴于他的祖国发生的悲惨事件[1],他留在美国实属明智之举。他在哈佛大学学习并于1937年获得博士学位(Ph.D.)。1939年,他在《经济学季刊》杂志上发表了具有重大影响的论文《财政学的自愿交换理论》,在这篇文章中马斯格雷夫奠定了公共产品理论的基础,这个理论后来被萨缪尔森从实证理论发展成为规范理论。在早期经历中,他发表了论预算问题的文章,并与多马(Evsey Domar)一道发表了论证风险承担和税收的文章。后者在经济思想史上有可能是被引用得最频繁的文章。

马斯格雷夫于1947年重返校园之前的几年一直在为美联储工作。从1965年开始一直到1981年退休,他先后在Swarthmore学院、密执根(Michigan)大学、Johns Hopkins大学、普林斯顿(Priceton)大学和哈佛(Harvard)大学执教。目前在加州大学Santa Cruz分校,他作为聘任教授仍然活跃在学术界。

马斯格雷夫出版过多本著作并发表了150多篇文章,这些文章几乎涵盖了财政学的所有领域。除了他的公共物品理论外,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还有他的额外净损失(deadweight loss)理论、论述国际税收问题的著作、他的宏观经济稳定模型以及财政联邦制的理论。他最重要的著作当推《财政理论》,该书于1959年出版。这本书在过去的几十年内已成为财政学领域的里程碑式的经典名著,阐明了财政学涉及的问题并为全世界的财政学家思考与国家有关的问题的方式奠定了基础。在社会科学史上将政府职能划分为资源配置、分配和稳定经济三大职能已被证明是最富成果的思想之一。

马斯格雷夫具有社会民主派的思想背景。他深受魏玛共和国政治思想的影响,在德国财政学传统的耳濡目染中成长起来。他的思想可追溯到一些伟大的德国的财政学家如Schaffle,Sax,特别是Adolf Wagner(阿道夫·瓦格纳)——德国经济学会的创立者之一。终其一生,他一贯赞成的政府部门的职能对社会有益的观点成为马斯格雷夫著作中的鲜明特色。

观点的前后一致也是布坎南的显著特征。但布坎南一贯坚持的观点却是对政府的不信任。他的思想背景属自由主义,是个不折不扣的具有反权威思想的美国人。他出身于一个声望显赫然而家道贫困的田纳西家族。他年轻时进入布坎南中学求学。该中学以他曾当过田纳西州州长的祖父的名字命名。布坎南在自家的农场上度过了快乐的童年时光,他总是兴致盎然地帮助家里人干一些农活。我猜想当某个征税官胆敢跨入布坎南的领地一步就会领教他的勃然大怒。

布坎南用“自由社会主义者”这个术语来阐述自己年轻时的世界观。注意此处自由社会主义者与欧洲的各式各样的社会主义者毫无相似之处而且恰恰相反。他具有反国家、反政府和反权威的思想倾向。

面对儿子接受大学教育的高昂费用,布坎南的父母一筹莫展。因此他们将布坎南送到位于田纳西州Murfreesboro市的州立师范学院,在那里布坎南于1940年毕业并获得了数学、英语文学和包括经济学在内的社会科学三个学位。一年以后,他又在田纳西被授予了科学学士学位。随后二战爆发,年轻的布坎南不得不投笔从戎成为一名海军,他一直在太平洋战区服役直至战争结束。

布坎南真正的学术生涯是从1948年在芝加哥大学弗兰克·奈特(Frank Knight)的指导下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开始的,布坎南在奈特的影响下从自由社会主义者转变成自由市场经济学家,后者对价格机制的最优资源配置功能这点深信不疑。

在芝加哥布坎南学习了德语和意大利语,这使他有机会阅读欧洲学者的原著。但是,德国传统对布坎南的影响远不及反权威精神的意大利作家、特别是瑞典经济学家威克塞尔(Knut Wicksell)对他的影响。威克塞尔1896年用德语写成的论文《财政理论考察》,令布坎南如醉如痴并在后来将之译成英文。在这篇论文中,布坎南发现了个人主义方法论、经济人(homo oecomomicusy)的原理以及他一生的著作都充满了的最具特色的将政治视为交易的观点。非常有趣的是,马斯格雷夫在威克塞尔和威克塞尔的学生林达尔(Lindall)那里也同样发现了自己思想的根源。马斯格雷夫在1939年发表的论述自愿交换的论文就与威克塞尔的思想密切相关,他对政府职能的划分的观点与威克塞尔也颇有渊源。收录了布坎南翻译的威克塞尔的上述文章的那本书[2]的编辑不是别人,恰恰是马斯格雷夫。威克塞尔是联系我们两位大师的桥梁,如果我们将他称为这棵不断演进的公共经济学大树的共同先驱也绝非过誉之辞。

布坎南曾执教于弗吉尼亚大学、洛杉矶的加里福尼亚大学和弗吉尼亚综合理工学院。从1983年以来,他一直在乔治梅森大学的公共选择研究中心工作。尽管有机会但是他从未尝试移身前往东海岸的大学,因为他担心会被经济学的主流思想同化[3]。

在这么短的导论中想公正地评价布坎南非凡的学术成就是不可能的。然而,简要的评价是必要的。布坎南令人信服地在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建立了投票人行为模型,他告诉我们政治家也是自私自利的,他发展了俱乐部理论,还告诫我们在定义帕累托最优时应包括社会约束条件,他对经济学和社会科学其他许多领域作出了大量的重要贡献。就我个人观点而言,他最重要的贡献就是与Gordon Tullock(塔洛克)合写的经典名著《同意的计算》。这本书通过分析在宪法框架内的政治选择过程将分析扩展至政治家如何决策的问题。在宪法的水平上,在无知之幕[4]的背后,威克塞尔认为制定分配政策所必需的经济代理人之间达成的契约就更容易找到。该书的第十三章为论证再分配政策的合理性扫清了障碍,后来的Vickery(威克瑞),Friedman(弗里得曼),Harsanhy(哈桑海),Rawls(罗尔斯)对这个问题的论述都是布坎南的开创性分析之继续,令人吃惊的是布坎南竟然得出了激进的左派的结论,这充分证明了布坎南著作本质上是客观科学的并且没有意识形态偏见。

我个人第一次接触布坎南的著作是在1970年左右,彼时是在Munster,我和被称为“德国公债教皇”的Herbert Timm一起参加的一个主题为李嘉图等价定理的专家研讨会上。我记得在我们讨论的所有论文中,布坎南的论公债的论文是最富魅力也是最难理解的,我们还与他就他的观点交换了看法。当我后来在1974年读Robert Barro(罗伯特·巴罗)那篇经典的论公债的论文时不费吹灰之力,因为我从布坎南和曾对这个问题做出过重要贡献的我现在的同事Otto Gandenberger的早期著作中已了解了巴罗的主要观点。

布坎南和马斯格雷夫常常被误解。一个流传甚广的观点就是马斯格雷夫研究的是规范的财政学,而布坎南研究的是实证的财政学。我不理解这个观点从何而来。我的印象是他们两人都运用实证性的经济行为模型而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提出政策建议,坦率地讲,如果经济学教授不能或不愿提供政策建议,我就不理解纳税人为什么还会供养他们。

马斯格雷夫典型做法是运用私人市场行为的实证模型为政府干预在采用相机抉择的政策、特别是在设计税收和支出法则等方面提供能导致帕累托改进的规则。相反,布坎南在同样的意义上致力于政府干预的实证模型,目的则是推导出限制政府采取相机抉择的政策和法律制定程序的宪法性规则。其实,布坎南和马斯格雷夫都对政府的政治决策制定提出了规范性的指导原则,只是如果将他们的指导原则按照政府不干预的程度由高到低排列,布坎南的位置更高。布坎南的目的在于揭示国家应该怎样被组织起来以及政府应该怎样被限制以使事情更好。Dennis Mueller(丹尼斯·缪勒)最近在一篇评论布坎南著作的文章中阐述了这一点。当然,布坎南总是以个体的利益而不是以抽象的国家利益作为标准。但是个人主义的方法论是被经济学家普遍接受的概念,并不能作为布坎南和马斯格雷夫规范性观点的分界线。

我相信公共选择和财政学都能对公共政策提供有用的建议。当然,我们需要宪法性的原则。但是我们也需要较低层次的好的政策,两者相辅相成,并行不悖。

如果考虑到第三个层次的经济决策制定,我的观点也许会更清晰——即管理学家研究的公司内部的决策制定。经济学家假定公司的目的是利润最大化,然而如果这个假设成立管理学家将会失业。与最初印象相反,经济学的观点和企业管理学的观点并不矛盾,这两种观点恰恰代表了两种不同层次的理论抽象,每种层次的理论都是为了找到一种适合于被提出的特定问题的简化方法。

财政学家就是国家的管理学家,同时他又是企业的立宪经济学家。与此类似,在企业内部如果经理设计了激励结构,经理对他的雇员而言就是立宪经济学家,公共选择经济学家就是立宪会议的管理学家。简而言之,人类决策制定过程的层次体系确实存在,一个人应用规范或实证的概念的层次取决于被研究的问题。并不存在一个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判断抽象化的理论是规范的还是实证的准则。

谨此为序,下面演讲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