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言

一、导言

国家财政的基本职能——公共物品的供应、实现分配的正义以及实施宏观政策——在我的第一个讲演中已经被论述,在此无须重新考虑这些职能的基本原理。取而代之的是,我将选择一些不得不解决的政策问题集中论述。在论述的过程中,财政的三个基本职能会有交叉重叠的部分但不会失去各自的内在和明显不同的逻辑。

值得考虑的问题不胜枚举。公共部门是否扩张得过分庞大而必须有所收敛?公共部门是加快还是阻滞了经济增长?公共机关和其职员是否具有生产性?政府应参与生产活动吗?为什么公共预算既提供公共物品也提供私人物品?如何控制污染和其他公共有害物品(publicbads)?如何对付贫困以及如何根据人口统计的变化调整社会保险?好的税收是什么?是否有大幅度改革税收的需要?作为宏观政策的积极工具的预算仍然有用吗?对这些问题我将进行简短的评论,对某些问题也可能进行更详细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