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数裁定规则辩护
2025年09月26日
三、为多数裁定规则辩护
当布坎南的演讲提到“在公众的态度中多数裁定规则成了一种标准”时,请允许我作为公众的一员阐述自己的观点,我认为公众的看法并不是没有理由。如果我们接受每个人的投票权都是相等的这个民主前提,那么比较支持者的人数和反对者的人数,只有支持者的人数更多时决议才能被通过,难道这种解决方法就没有一点儿合理性吗?准确地说,这种方法忽视了投票人支持或反对程度的差异性并且假定这种程度可相加,但是这方面的大部分在每人拥有平等投票权的假设前提中已被暗示了。将否决权或执行权赋予少数人,多数裁定规则就成为迈向维克塞尔的方法的一步,而不是对维克塞尔方法的拒绝。
虽然提出了这些支持多数裁定规则的理由,但我也希望注意到其不完善之处,例如投票循环、互投赞成票(logrolling)、操纵议程,等等。我也不希望排除其他相关的投票法,例如点数投票法在某些情况下被证明具有优越性,目的在于显示人们的偏好的一些更复杂的方法,例如克拉克税,也值得考虑。我的观点仅仅是简单多数裁定规则有其理论基础,并不像布坎南所说的那么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