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言

一、导言

在“财政联邦制”的标题下,研究的是财政事务在空间布局以及在各个辖区的安排等一大堆问题。如果我们想象一个单一制的国家不得不考虑在集权或分权的模式下将履行何种财政职能,这一点就再清楚不过了。其次,这种分析要适应于联邦主义者的要求,即以前各自独立的国家形成了一个联邦国家后,开始考虑联邦将保持何种程度的紧密性以及应该履行哪些财政职能这些问题—这就是美国在1788年的状况和今天欧洲面临的情况。最后,还要关注独立的民族国家之间的联系以及这些国家财政体制的相互作用。当我们考虑的问题从第一个越过第二个一直到第三个时,对经济效率的考虑越来越快地让位于对维护还是放弃国家主权这个问题的考虑。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关键的问题,包括目前流行的作为基本目标的分权要求(美国联邦政府下放权力,欧盟向成员国下放更多的权力)以及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拥护财政竞争和反对财政协调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