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之编定
《史记·孔子世家》、刘歆《移让太常博士书》、班固《汉书·艺文志》都以为《尚书》是孔子删定的,于是《书纬·璇玑钤》上更以为“孔子求书,得黄帝玄孙帝魁之书,迄今秦穆公,凡三千二百四十篇。断远取近,定可以为世法者,百二十篇。以百二篇为《尚书》,十八篇为《中候》”。这里更历举原来有三千余篇而经孔子删定为百二篇。伪孔安国《书序》上也说:“先君孔子,生于周末。睹史籍之烦文,惧览之者不一,芟夷烦乱,剪截浮词,举其宏纲,撮其机要,足以垂世立教,典、谟、训、诰、誓命之文,凡百篇。”这都是累层地造成的“古史”,没有可信的价值的。但是这一问题不像删《诗》说与孔子所说“《诗》三百……思无邪”,及“放郑声……郑声淫”那样明显地冲突,所以怀疑的人还少。《朱子语类》卷七十八:“至之问:‘书断自唐虞以下,须是孔子意。’(朱子)曰:‘也未可知。且如三皇之书言大道,有何不可!便删去?五帝之书言常道,有何不可!便删去。皆未可晓。’”在《文集》卷六十五上也说:“春秋时三坟、五典、八索、九丘之书……若果全备,孔子亦不应悉删去之。或其简编脱落,不可通晓。或是孔子所见止自唐虞以下,不可知耳。”他这还只是说《书》之所以断自唐虞的缘故,对于删书没有很大的怀疑。清代万斯同在《群书疑辨》卷一《古文尚书辩一》上说:
试取今文论之,如……《甘誓》之孥戮,《酒诰》之群饮咸杀,此商鞅、韩非之法,后世庸主之所不忍者,而谓古帝王为之乎?《盘庚》之三篇,不过数十言可了,而乃演为数千言,大要迫之以威,动之以鬼神,初无体恤下民之意,此不足为有无,即不传亦可。《大诰》专以卜吉为言,亦假鬼神以胁服之,初无深义。《多士》、《多方》不过言尔先王取夏亦如此,不可违我命,亦无深义。《吕刑》之赎罪及于大辟,此岂可为后世法?《费誓》止饬行陈,反不若《秦誓》之篇有补于君道。余谓今之《尚书》,必非圣人删定之书。
他从儒家的观点上来证明今文《尚书》不是孔子所删,才论到了商周之书了。徐与乔在《经史辨体·书孔序》上说:
百篇之说无考,止据《书序》耳。《书序》非古也,序周书、商书皆三十九篇,而《费誓》、《秦誓》又诸侯事,则商书反多于周。安在……“宋不足征”乎?且商多,夏何独少?夏少,虞何独多?夏十七王,四百六十年事,得书四篇;虞一帝,六十年间事,得书十五篇,是可尽信乎?
如若《书》果有百篇,而百篇之序又为孔子所作,则孔子真不当说什么“杞不足征,宋不足征”,“文献不足故也”。由《论语》来看孔子之未曾见百篇《书》,证据是再好也没有了!崔东壁在《考信翼录》上也说:
余按,传云:“郯子来朝,昭子问焉。曰:少皋氏鸟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仲尼闻之,见于郯子而学之。”圣人之好古也如是。果有羲农黄帝之书,传于后世,孔子得之,当如何而爱护之,当如何而表彰之,其肯无故而删之乎?《论语》屡称尧舜,孟子言必称尧舜,其道唐虞之事尤详而皆无一言及于黄炎者,则高辛氏以前无书也明矣……孔子所得者止于是,则遂取而考证整齐之,以传于门人耳,非删之。《(孔子)世家》但云序书,亦无删书之文。《汉志》虽有《周书》七十余篇,然皆后人之所伪撰,刘向但云孔子所删之余,亦未尝言孔子之所删也。
孔子之好学,如若得有古代的记载,他也决不至删去的。删书之说,实不可信。说现存的《尚书》之中,如《尧典》、《禹贡》、《洪范》、《金縢》等篇,经近人的考证,多出于孔子以后,一看这几篇之著作时代,也更可以见孔子之不曾删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