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纂辑的年代

第四节 《礼记》纂辑的年代

关于大小《戴记》的纂辑,在《汉书·艺文志》中并无明文。《汉书·艺文志》礼家之中虽著录有“记百三十一篇”,自注为七十子后学所记,实未注明其为戴德或戴圣所纂辑的。在郑玄《六艺论》中虽说:“戴德传记八十五篇,则《大戴礼》是也;戴圣传礼四十九篇,则此《礼记》是也。”亦尚无小戴删大戴之说。到了《经典释文》,陆德明引陈邵《周礼论序》说:

戴德删古《礼》二百四篇为八十五篇,谓之《大戴礼》,戴圣删《大戴礼》为四十九篇,是为《小戴礼》(原注:汉刘向《别录》有四十九篇,其篇次与今《礼记》同名,为他家书拾撰所取,不可谓之《小戴礼》。(《经典释文叙录疏证》)

才明言《小戴》删《大戴》。而据《隋书·经籍志》云:

汉初,河间献王得仲尼弟子及后学者所记一百三十一篇,献之,时无传之者。至刘向考校经籍,检得一百三十篇,向因第而叙之,又得《明堂阴阳记》三十三篇,《孔子三朝记》七篇,《王氏史记》二十一篇,《乐记》二十三篇,凡五种,合二百十四篇。戴德删其烦重,合而记之,为八十五篇,谓之《大戴记》。而戴圣又删《大戴》之书,为四十六篇,谓之《小戴记》。汉末马融遂传《小戴》之学。融又足《月令》一篇、《明堂位》一篇、《乐记》一篇,合四十九篇。而郑玄受业于融,又为之注。

这又是不惟《小戴》删《大戴》,而且今本《小戴记》的《月令》、《明堂位》、《乐记》三篇为马融所加。《初学记》亦云:

《礼记》者,本孔子门徒共撰所闻也,后通儒各有损益。子思乃作《中庸》,公孙尼子作《缁衣》。汉文时,博士作《王制》,其余众篇,皆如此例。至汉宣帝世,东海后苍善说礼,于曲台殿撰《礼》一百八十篇,号曰《后氏曲台记》。后苍传于梁国戴德及德从子圣,乃删《后氏记》为八十五篇,名《大戴礼》。圣又删《大戴礼》为四十六篇,名《小戴礼》。其后诸儒又加《月令》、《明堂位》、《乐记》三篇,凡四十九篇,则今之《礼记》也。

杜佑《通典》也有相同于《隋书·经籍志》与《初学记》的记载,说:

初,河间献王又得仲尼弟子及后学所记四百十一篇,至刘向考核经籍,才获百三十篇。向因第而叙之。而又得《明堂阴阳记》三十三篇,《孔子三朝记》七篇,《王氏》、《史记》二十一篇,《乐记》二十三篇,总二百二篇;戴德删其烦重,合而记之,为八十五篇,谓之《大戴记》;而戴圣又删《大戴》之书,为四十七篇,谓之《小戴记》。马融遂传《小戴》之学,又定《月令》、《明堂位》,合四十九篇。郑玄受业于融,复为之注。

合以上所引的四条看来,在郑玄以后,关于《戴记》的纂辑,有两种说法流行于晋唐间:一是《小戴》删《大戴》之说,一是马融、卢植增加《月令》、《明堂位》、《乐记》三篇之说。关于这两个问题,清儒钱大昕在《廿二史考异·汉书考异》中说:

按,郑康成《六艺论》云:戴德传记八十五篇,戴圣传记四十九篇。此云百三十一篇者,合大小戴所传而言。《小戴记》四十九篇,《曲礼》、《檀弓》、《杂记》皆以简策重多,分为上下,实止四十六篇。合《大戴》之八十五篇,正协百三十一之数。《隋志》谓《月令》、《明堂位》、《乐记》三篇为马融所足,盖以《明堂阴阳》三十三篇、《乐记》二十三篇别见《艺文志》,故疑为东汉人附益,不知刘向《别录》已有四十九篇矣。《月令》三篇,《小戴》入之《礼记》,而《明堂阴阳》与《乐记》仍各自为书,亦犹《三年问》出于《荀子》,《中庸》、《缁衣》出于《子思子》,其本书无妨单行也。《记》本七十子之徒所作,后之通儒各有损益,河间献王得之,大、小戴各传其学,郑氏《六艺论》言之当矣。谓《大戴》删古《礼》二百四篇为八十五篇,小戴又删为四十九篇,其说始于晋司空长史陈邵,而陆德明引之。《隋志》又附益之。然《汉书》无其事,不足信也。或谓《汉书》不及《礼记》,考河问献王所得书,《礼记》居其一,而《郊祀志》引《礼记》:“燔柴于泰坛,祭天也;瘗埋于太折,祭地也。”又引《礼记》:“天子祭天地及山川,岁遍。”又引《礼记》:“天子籍田千亩以事天地。”又引《礼记·祀典》:“功施于民则祀之,天文,日月星辰,所昭仰也;地理,山川海泽,所生殖也。”又引《礼记》:“唯祭宗庙社稷,为越绋而行事。”《梅福传》引《礼记》:“孔子曰:‘某,殷人也。’”《韦玄成传》亦引《礼记·王制》、《礼记·祀典》之文,皆在四十九篇之内。《志》不别出《记》四十九篇者,统于百三十一篇也。

钱氏以两《戴记》的篇数相合恰好等于《汉志》百三十一篇之数,所以既不信《小戴》删《大戴》之说,也不信马融足三篇之说。而戴震在《大戴礼·目录一》上则说:

郑康成《六艺论》曰:“戴德传记八十五篇。”《隋书·经籍志》曰:“《大戴礼记》十三卷,汉信都王太傅戴德撰。”今是书传本卷数与《隋志》合,而亡者四十六篇。《隋志》言:“戴圣删《大戴》之书为四十六篇,谓之《小戴记》。”殆因所亡篇数,傅合为是言欤?其存者,《哀公问》及《投壶》,《小戴记》亦列此二篇,则不在删之数矣。他如《曾子·大孝》篇见于《祭义》,《诸侯衅庙》篇见于《杂记》,《朝事》篇自“聘礼”至“诸侯务焉”见于《聘义》,《本命》篇自“有恩有义”至“圣人因杀以制节”,见于《丧服四制》,凡大小戴两见者,文字多异,《隋志》以前,未有谓小戴删大戴之书者,则《隋志》不足据也。

戴氏从两《戴记》的篇目文字的比较结果来断定小戴删大戴之说为不足信,证据是比较钱氏所举为确实。戴氏亦不信马融足三篇之说,其所举的理由也比钱大昕的要好。关于这一点,我们只看陈寿祺对于钱说之驳辩以及对于戴说之拥护,便可以知道的。陈氏驳钱氏说曰:

寿祺案:今二《戴记》有《投壶》、《哀公问》两篇篇名同,《大戴》之《曾子大孝》篇见《小戴·祭义》,《诸侯衅庙》篇见《小戴·杂记》,《朝事》篇自“聘礼”至“诸侯务焉”见《小戴·聘义》,《本命》篇自“有恩有义”至“圣人因杀以制节”见《小戴·丧服四制》。其他篇目尚多同者。《汉书·儒林传·王式传》称:《骊驹之歌》在《曲礼》,服虔注云在《大戴礼》。《五经异义》引《大戴·礼器》,《毛诗·豳诗正义》引《大戴礼·文王世子》,唐皮日休有《补〈大戴礼·祭法〉》;又《汉书·韦玄成传》引《祭义》;《白虎通·耕桑》篇引《祭义》、《曾子问》;《情性》篇引《间传》,《崩薨》篇引《檀弓》、《王制》,蔡邕《明堂月令论》引《檀弓》,其文往往为《小戴记》所无,安知非出《大戴》亡篇中,如《投壶》、《衅庙》之互存而各有详略乎?《大戴记》亡篇四十七,唐人所见已然。《白虎通》引《礼·谥法》、《王度记》、《三正记》、《别名记》、《亲属记》、《五帝记》,《少牢馈食礼》注引《禘于太庙礼》(疏云《大戴礼》文)。《周礼注》引《王霸记》,《明堂月令论》引《昭穆》篇;《风俗通》引《号谥记》,《论衡》引《瑞命》篇,皆《大戴》逸篇。其他与《小戴》出入者略可举数,岂能彼此相足?谓二戴于百三十一篇之《记》,各以意断取,异同参差,不必此之所弃,即彼之所录也。

陈氏引申戴氏说曰:

《隋书·经籍志》因附会,谓戴圣删大戴之书为四十六篇,马融足《月令》、《明堂位》、《乐记》为四十九篇。休宁戴震辨之曰:孔颖达《义疏》于《乐记》云:“按《别录》,《礼记》四十九篇。”《后汉书·桥玄传》:“七世祖仁,著《礼记章句》四十九篇。号曰桥君学。”仁即班固所说小戴授梁人桥仁季卿者也。刘、桥所见篇数已为四十有九,不待融足三篇甚明。康成受学于融,其《六艺论》亦但曰戴圣传《礼》四十九篇。作《隋书》者徒谓《大戴》阙篇即《小戴》所录,而尚多三篇,遂联归于融耳。寿祺案:桥仁师小戴,《后汉书》谓从同郡戴德学,亦误。又《曹褒传》:“父允持《庆氏礼》,褒又传《礼记》四十九篇,教授诸生千余人,庆氏学遂行于世。”然则褒所受于庆普之《礼记》,亦四十九篇也。二戴、庆氏皆后仓弟子,恶得谓小戴删大戴之书耶?《释文·序录》云:刘向《别录》有四十九篇,其篇次与今《礼记》同,然则谓马融足三篇者,妄矣。

这是用《别录》,《后汉书·桥玄传》、《曹褒传》来反证马融足三篇之说,比钱氏用大小戴篇数正协百三十一之数来作反证更觉可信。《四库提要》与黄以周《礼书通故》都是舍弃钱说而以戴说的。不过清儒驳《小戴》删《大戴》之说固甚确凿,但以为今《礼记》“实戴圣之原书”,则实在尚有问题。据近人的考证,则二《戴记》纂辑的时代实当在东汉之世,首先提出这个意见的是钱玄同先生的《重论经今古文学问题》,他说:

今之《大戴礼记》与《小戴礼记》这两部书,据我的研究,决非戴德和戴圣这两个人编成的;看它们的内容,虽不见得是删《古文记》而成,但的确采了好些古文记,如《大戴记》中之《千乘》、《四代》、《虞戴德》、《诰志》、《小辨》、《用兵》、《少闲》,采自孔子《三朝记》;《小戴记》中之《乐记》、《月令》与《明堂位》采自《明堂》、《阴阳》,皆有明证。又如《大戴记》之《盛德》记《明堂》之事,《朝事》与《周礼》相合,当亦采自《古文记》中。这两部书,一定是东汉人编成的,所以其中今古杂糅,不易辨析。今《大戴礼记》已多残缺脱误,所存之三十九编中,有与《小戴记》相同者,是否与郑玄、陈邵诸人所见者相合,无从审知;又其来源,除郑玄、陈邵及《隋志》所记,亦无其他异说,只可阙而不论。单说《小戴记》。《隋志》谓《小戴记》原来只有四十六篇,马融加入三篇,才成为四十九篇。前人信此说者,据我现在记忆所及,似乎只有姚际恒的《礼记通论》。康氏亦深信此说。我则以为这三篇的古文色彩特别浓厚,说是马融加入,固其可信;但此外四十六篇又何尝是戴圣所编?《隋志》之说,虽略胜于郑玄与陈邵,但尚远不及陆德明之说尤与情事相合。陆氏《经典释文·序录》于引陈邵之说之下,接着就有他自己一段极精覈之论,他说:“后汉马融、卢植考诸家同异,附戴圣篇章,去其繁重及所叙略而行于世,即今之《礼记》是也。郑玄亦依卢、马之本而注焉。”这明明说今之《礼记》是为卢植、马融所编定,郑玄所注者即是卢、马编定之本。然则无论戴圣曾否编有《礼记》,即使有之,而今郑注之《礼记》四十九篇,则决非戴圣之本也。故《月令》、《明堂位》、《乐记》三篇固为马融所编入,即其他四十六篇中,卢、马二人编入之篇亦必不少。可惜这样几句极重要的话,自来都把它忽略过了!(《国学季刊》第二卷,1932年6月)

钱氏这一段话,从二戴是西汉的今文经师,其时并无所谓古文记,而两《戴记》中则今古杂糅,不易辨析,以证明这两部书一定是东汉人编成的。可谓一针见血之论。但他相信《释文·序录》之说,以为今之《礼记》为卢植、马融所编定,郑玄所注者即卢、马编定之本。而对于戴、陈两家提出的《别录》《礼记》四十九篇及《后汉书》的桥仁、曹褒得《礼记》四十九篇之说尚未提出反证。他这种说法尚须加以补证的。后来吾友童书业先生有《二戴礼记辑于东汉考》一文刊于《浙江省立图书馆馆刊》四卷二期(1935年4月),亦主张“《二戴记》为马融辈所编辑”。他以为可疑之点有五:其一是《汉书》中载《二戴记》;其二是《礼记》传授渊源之渺茫;其三是《二戴记》说之晚出;其四是《二戴记》中之多古文说;其五是《二戴记》中原始材料之不可信。这五个理由比较的详细,他对于《别录》、《礼记》四十九篇的疑问则解释之曰:

刘向《别录》多后人伪窜之文,本不甚可据。……即就本节论,亦疑点滋多:刘向所录之《礼记》,名为“他家书拾撰所取”,书名不伦不类,《释文》亦谓“不可谓之《小戴记》”,可疑一也。《七略》成于刘歆,而独不列四十九篇之《礼记》,可疑二也。《隋志》明著四十九篇之《礼记》出于马融,《别录》在马融前,而《礼记》篇次、篇数已同今本,可疑三也。《月令》、《明堂位》、《乐记》、《奔丧》、《投壶》等篇,皆西汉末古文家伪造之书,刘向安得录之?可疑四也。再征之《别录》所著其它《礼记》之文,无一不可疑。《汉志》云:“记百三十一篇”,《别录》则云:“礼古记百三十一篇”,加一“古”字,若《别录》在《汉志》前,以刘歆之崇古,班固之迷歆,断无削去“古”字之理。又,《汉志》无二百四篇之记,《别录》则载:“古文记二百四篇”,亦可疑。此外,如《明堂阴阳记》、《王氏史记》皆极可疑之书,而《别录》皆著之;则所谓“他家书拾撰所取”之四十九篇《礼记》,其可信耶?

他对于《后汉书》之《桥玄传》、《曹褒传》的记载则解释曰:

至范(晔)书之说,作者为刘宋时人,处典午之后,文籍散亡,故其所叙儒林渊源,颇多谬讹不可究诘(原注:如《汉书》谓小戴授梁人桥仁,由是小戴有桥氏之学,范书则谓桥仁从戴德学,《汉书》,谓后氏、大小戴三家立于学官,范书则谓二戴、庆氏三家皆立博士;范书如此等谬讹处甚多。)。就此两节论,在马融前,而有四十九篇《礼记》,谬一。桥氏所传《小戴》之学,曹氏所传庆氏之学,皆《礼经》,而此云传《礼记》,谬二。……桥仁著《礼记章句》,曹褒传《礼记》,《汉书》皆不载,绝不可信。(堂案:《经义考》云:“按桥、杨本传小戴之学,班、史序次甚明,此云戴德恐误。”又姚振宗《汉书艺文志拾补》云:“按《百官表》孝平原始二年大鸿胪桥仁,而范书言成帝时。”范书讹误实甚多也)

他更从“《月令》、《明堂位》、《乐记》之必出于古文家”以证明今本《礼记》殆即为卢辈所为,而且说是:

马融即为《小戴记》,复杂取诸古记及子史等书,附益《小戴记》而为《大戴记》八十五篇,与《小戴记》相合,以影射《汉志》记百三十一篇之数,千载疑案,遂已造成。……卢植除分《礼记》四十六篇为四十九篇外,对于《礼记》文字,似尚略有增删修订(故今本《小戴记》与《大戴记》有同篇而文字不同者)……

他这一篇文字对于二《戴记》纂辑的年代,更说得明了而且将许多疑问都相当清楚地解释了。近来友人洪业先生在《礼记引得序——两汉礼学源流考》(《史学年报》二卷三期,1936年6月)一文中又提出一些证明。他说:

窃谓《隋志》之说既不出于数目之附会,则殆有所本,其所本者何书,惜今不能考耳。唯《说文》引《礼记》辄冠以“《礼记》”二字,独其引《月令》数条,则冠以“《明堂月令》曰”,似许君所用之《礼记》尚未收有《月令》。此可佐证《月令》后加之说也。

他因为《月令》之入《礼记》,既在《说文》成书之后,则刘向《别录》中纵有小戴之记,也不能有四十九篇之目。而郑氏所引刘向四十九篇之说,更有可疑之点四:(1)《汉志》绝未道及。(2)在《丧服四制》篇,郑云此于《别录》旧说属《丧服》。孔疏说:“案《别录》无《丧服四制》之文,唯旧说称此《丧服》属《丧服》。”可见不仅唐时尚存之《别录》并无四十九篇篇名次第之记载,而且郑玄之所谓其篇于《别录》属某者,非据《别录》而言。(3)细阅孔氏所引郑氏目录,虽可见《别录》所著《礼记》为四十九篇,但如《奔丧》、《投壶》既为逸经,何混列于记?《明堂》、《阴阳》本有三十三篇,何分其二于此?《乐记》既为篇名,何复分为十一篇,而各有一名,如《乐本》、《乐论》等。(4)《乐记》一篇内分十一篇的次第,郑引《别录》既与本书违异又与《史记·乐书》、刘向《别录》所引之次第也不相合。由这四点看来,可见刘向《别录》中并未著录四十九篇之《戴记》,不过是郑玄于《礼记》四十九篇沿旧说附和于《别录》,并未尝云此四十九篇者在《别录》中已排比编订,合成一书。不过孔疏误会以为郑玄之所注解,即刘向之所著录,而戴圣之所编撰而已。陆德明虽说汉刘向《别录》有四十九篇,其篇次与今《礼记》同,但他又说明“为他家书拾撰所取,不可谓之小戴记”。陆德明的意思,据其他的地方看来,是以今《礼记》非小戴而乃是他家书,附《别录》所戴篇名,而拾撰以成者。他更依据《礼记》中有许多古说,与《仪礼》不合,不会是戴圣所传之记,而断定:

后汉之《小戴记》者,非戴圣之书也。

他以为二戴的来源是后汉礼博士虽以二戴名家,至其收辑记文以为解经之助者,不必仍前汉二戴之旧,据许慎《五经异义》所引《礼记》看来,不曰戴德、戴圣,不曰《大戴》、《小戴》,而仅有《礼戴》与《大戴》之殊,颇使人疑其初先有《礼戴记》而后有《大戴记》,大之者,以其书中所辑者,较戴记为多耳。《大戴礼》的意义,好比是说增广《戴礼》。他说:

窃疑二戴之后,郑玄之前,今礼之界限渐宽,家法之畛域渐泯,而记文之抄合渐多,不必为一手之所辑,不必为一时之所成。故经说之牴牾,不必正剔;文字之重叠,不曾剪芟。其至多而滥之《大戴礼》,以遍注《三礼》及《礼纬》之郑玄且不为之注;顾尚信其为《大戴》所传;则其于篇幅较小之四十九篇,遂亦误会其为《小戴》所传者耳。

这是以为二《戴记》“不必为一手之所辑,不必为一时之所成”,大小戴记之分,在其篇幅多寡,不是指戴德、戴圣而言的。

我对于这个问题也是很留心的。二《戴记》多古文说,这显然是出于东汉人之手;刘向、刘歆并未获见二《戴记》,不惟向、歆未获见二《戴记》之成书,班固亦未获见,这在许多方面都可以证明的。后人误信郑玄之说,以为传自二戴,因而又发生小戴删大戴之说,清儒虽考出小戴不删大戴,然惑于所谓刘向《别录》及《后汉书》之说,仍以二《戴记》传自二戴,直到近来自从钱玄同先生提出“这两部书一定是东汉人编成的”问题,童、洪两君更为补证,真相愈加显明。不过有些地方,尚须加以补充说明,则问题更可以使我们明了。兹分述之如下:

(一)刘向与二《戴记》

清儒之所以不信马融足三篇之说的,正是因为郑玄《三礼目录》、《经典释文》以及孔《疏》俱提到刘向的《别录》、《礼记》四十九篇,其实刘向未尝有此《别录》。童关于此点之考证,提出五个疑点,洪序提出四个疑点,固可以使我们明了。其实单就《别录》的写定及其与《七略》之关系,也就可以得到有力的证明。刘向《别录》的构成,据阮孝绪《七录序》说:

汉惠四年,始除挟书之律……开献书之路,置写书之官,至孝成之世,颇有亡逸。乃使谒者陈农,求遗书于天下,命光禄大夫刘向及子俊、歆等,雠校篇籍,每一篇已,辄录而奏之。会向亡丧,帝使歆嗣其前业,乃徙温室中书于天禄阁上,歆遂总括群篇,奏其《七略》。

又说:

昔刘向校书,辄为一录,论其指归,辨其讹谬,随竟奏上,皆载在本书。时又别集众录,谓之《别录》,即今《别录》是也。子歆撮其指要,著为《七略》,其一篇即六篇之总撮,故以《辑略》为名。

据这两段看来,刘向所校之书,多属亡逸之书,大戴在刘向卒后数年尚为信都太傅(姚振宗说,参《廿五史补编》页五一2五),刘向能否读到两戴的书已有问题;而刘歆的《七略》,则本是撮《别录》指要而成,《别录》与《七略》的关系,极为密切。如刘向《别录》有《戴记》四十九篇之目录,则《七略》与《汉志》不容不载,这是极明白的。但现在依《七略》而撰成之《汉志》绝无一言,则实可见刘向《别录》并无所谓四十九篇之目。我们知道,两《戴记》的来源,并不限于所谓《古文记》百三十一篇。

邵懿辰《礼经通论》亦谓:

武王践阼,疑与文王官人并取《周书》,祭法取之《国语》,《月令》、《明堂》取之《明堂阴阳》,《帝系》取之《世本》,《千乘》等七篇取孔子《三朝记》,《立事》等十篇取之《曾子》,《坊记》等四篇取之《子思子》。至若《王制》成于孝文时博士,《劝学》、《三年问》、《礼三本》取之《荀子》,《礼察》、《保傅传》取之《贾子》。

黄以周《礼书通故》云:

《大戴礼》之存者,于《汉志》礼家诸记外,又取儒家《曾子》十八篇,存其十篇;《孙卿子》三十三篇,存其《问五义》、《三本》、《劝学》、《宥坐》数篇;《贾子》五十八篇,存其《保傅》诸篇;又取《论语》家《孔子三朝记》七篇。《小戴记》、《奔丧》、《投壶》诸篇,取诸《古礼经》;《乡饮酒义》、《冠义》、《昏义》、《射义》、《燕义》、《聘义》,取诸古《礼记》,《三年问》、《哀公问》诸篇,取诸《荀子》;又取儒家《子思子》二十三篇,存其《中庸》、《表记》、《坊记》、《缁衣》四篇;取公孙尼子《乐记》二十三篇,存其十一,合为一篇。陈、邵二百四篇,据刘向《别录》为言,其实二戴所取,不专在二百四篇中也。

我们细考大小戴《礼记》所采取的篇记,实当有下列的十二种:

(1)有取自礼家之记者:如《冠义》、《昏义》、《射义》、《燕义》、《聘义》诸篇。

(2)有取自乐家之记者:如取《乐记》之十一篇为《乐记》。

(3)有取自《尚书》家之言者:如《文王》、《官人》诸篇。

(4)有取自《春秋》家之言者:如《祭法》、《帝系》诸篇。

(5)有取自《论语》家者:如《孔子三朝记》七篇。

(6)有取自《孝经》家者:如《尔雅》之本为《礼记》。

(7)有取自儒家者:如《大学》、《中庸》、《劝学》、《礼察》诸篇。

(8)有取自道家者:如《武王践阼》之本《太公阴谋》。

(9)有取自杂家者:如《月令》之取《吕氏春秋》。

(10)有取自墨家者:如《千乘》中又有墨家言。

(11)有明为汉代之作者:如《王制》、《公冠》诸篇。

(12)有近于所谓《逸礼》者:如《奔丧》、《投壶》诸篇。

二《戴记》所取范围至广,决不是限于礼家之记,自为一书,毫无疑义。如刘向时果有其书,则必有录以详记之。而《七略》不容不言,《汉志》亦不容不言。今依《七略》而撰成之《汉志》绝不道及。则所谓《别录》不为赝作,亦必诚如陆德明所谓,“名为他家书拾撰所取,不可谓之《小戴记》”。“名为他家书拾撰”所以云云者,已深致疑于《别录》四十九篇之目与《小戴》之关系及其与刘向之关系也。

(二)刘歆与二《戴记》

我们试由《别录》、《七略》以外来探寻证据以见刘向、歆父子之于二《戴记》并未曾寓目。这样子也可明了《别录》四十九篇之目之本无其事的。如果在刘向时有二《戴记》的流传,而且《别录》曾录其编目,是已有二《戴记》之流传,则当时诸儒之征引《礼记》,是应当依据二《戴记》为准绳的,但我们试看:

(1)《汉书·郊祀志》:“莽又奏言:……《礼记》祀典,功施于民则祀之。天文:日、月、星、辰,所昭仰也;地理:山、川、海、泽,所生殖也。”

(2)《汉书·律历志》:“《祭典》曰:共工氏伯九域。”

(3)《汉书·韦玄成传》:“刘歆议曰:……《礼记》祀典曰:‘夫圣之制祀也,功施于民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救大灾则祀之。’”

他们这里所引《礼记》祀典、祭典都是现在《小戴记·祭法》篇文。但他们或谓《祀典》,或谓之《祭典》,绝不援用《小戴》的《祭法》篇名。如若我们说这是今古文的关系,则无所谓今文之《礼记》,而据《汉书·韦玄成传》看来,韦氏引《礼记》有:

《祭义》曰:“王者禘其祖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

这几句在今《小戴·丧服小记》及《大传》中,并不是《祭义》之文,可见当日二《戴记》并未如何流行,王莽、刘歆、韦玄成等似乎并未见过《小戴记》,故引《祭法》为《祀典》,而引《祭义》之文乃不在《祭义》中。如若我们以为《祭法》是《小戴记》的篇名,《祀典》是《大戴记》的篇名,则在《大戴记》亡篇篇名之中,实则有《祭法》之名。唐皮日休《皮子文薮》有补《大戴记·祭法》,可见《大戴记》并非以《祀典》为《祭法》。而且《郊祀志》作《祀典》,《律历志》作《祭典》,当时并无一定之称,而可以断言其所依据的为古文本、《大戴》本或《小戴》本的。不过我们由莽、歆等之引《祀典》、《祭典》而绝不引作《祭法》,颇可见二《戴记》当日并未成书,刘歆实在并未见过所谓《别录》四十九篇之目,所以一方面只用《祀典》篇名,而《七略》中绝无一言道及二戴之《记》。由刘歆与二《戴记》之关系也足可以推证《别录》是不足信的。而且由韦玄成之引《祭义》文看来,一方面固可见当时并无定本,一方面也可见《后汉书·桥玄传》所谓“桥仁著《礼记》四十九篇”,《曹褒传》所谓“褒又传《礼记》四十九篇”,这些说法,都不可信。《后汉书》误以桥仁从戴德学,而仁为大鸿胪在成帝时,执谬多端,是不足为凭的。我们只看韦玄成引《祭义》之文不在今《祭义》中,大、小《戴记》篇章之互见,文字之出入,就可以知道“后汉马融、卢植,考诸家同异,附戴圣编章,去其繁重及所叙略,而行于世”,这种说法实是事出有因,今洪《序》既证马融足三篇之说为可信,则《小戴记》之为马融、卢植辈所编定,似可无疑义的!

(三)班固与二《戴记》

上文说过,如二《戴记》在刘向时果有其书,《七略》不容不言,《汉志》不容不言,而依《七略》撰或之《汉志》,对于二《戴记》既未著录,则已可见在班固时尚未有二《戴记》之成书。现在我们更从班固的《白虎通》所引《礼记》来作证明,我们可以知道在班固时二《戴记》尚未成书。《白虎通》引《礼记》之文者甚多,例如《王度》记者有六条,引别名所记者亦有几条,这据唐人的《五经正义》看来,可知其为《大戴记》之逸篇,但也有许多引《礼记》为今《小戴》所无,而不能断其为出于《大戴记》者,例如:

(1)《檀弓》:《白虎通·崩薨》篇引二条,《明堂论》引一条,为今《小戴》所无。

(2)《王制》:《白虎通·崩薨》篇引一条,为今《小戴》所无。

(3)《曾子问》:《丧服》、《耕桑》、《礼乐》、《通封》诸篇各引一条,为今《小戴》所无。

(4)《礼通记》:《性情》篇引一条,为今《小戴记》所无。

(5)《大传》:《丧服传》引三条,为今《小戴》所无。

(6)《杂记》:《蓍龟》、《丧服》、《通崩》诸篇各引一条为今《小戴》所无。

(7)《间传》:《性情》篇引一条为今《小戴》所无。

(8)《祭义》:《耕桑》篇引一条为今《小戴》所无。

(9)《乐记》:《礼乐》篇引二条为今《小戴》所无。

(10)《内则》:《如名》、《嫁娶》篇各引一条为今《小戴》所无。

据上列的各条,《白虎通》所引《礼记》之文不在今《小戴记》者甚多,如一概委为在已亡逸的《大戴记》中,这实在是一种臆测之言。而且《耕桑》篇引《祭义》一条,在《大戴记》中,《祭义》之文作《曾子大孝》;《蓍龟》等篇所引《杂记》几条在《大戴记》中,《杂记》文见于《诸侯衅庙》,其篇名并不同。可见《白虎通》所引《礼记》各篇之文为今《小戴记》所无者,不可以任意地说是在《大戴记》之中。而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在班固时所谓之《礼记》,其内容与郑玄所注本不同,在班固时,尚无现在所流传之《小戴记》。我们看《白虎通》所引诸书之文,如云《士礼》、《士冠经》、《春秋穀梁传》、《韩诗外传》、《曲礼下记》之类,分别得相当的清晰,如当时大小《戴记》内容不同而各自为书,班氏必当略有分辨,以表明其所引者为何书,而竟毫无辨别,则亦可见当时二《戴记》尚未有成书,故得任意征引。《别录》四十九篇之说,范晔《后汉书》之《桥玄传》、《曹褒传》云《礼记》四十九篇之说,实不足信。《释文·叙录》说后汉马融、卢植考诸家同异,附戴圣篇章,去其繁重及所叙略,而行于世。《隋书·经籍志》说,汉末马融遂传之学,融又足《月令》一篇,《明堂位》一篇,《乐记》一篇,合四十九篇。这种说法,必有所本,不可一概抹煞。我们可确实断定二《戴记》是辑于东汉的。姚振宗在《汉书·艺文志拾补》上虽则有《礼·大戴礼》八十五篇,《礼·小戴记》四十九篇之说,但

他也说:

按:《释文·叙录》附注云:“汉刘向《别录》有四十九篇,其篇次与今《礼记》同名,为‘他家书’拾撰所取,不可谓之《小戴礼》。”按小戴与刘光禄同时,岂《别录》会著其篇目欤?《七略》唯有古记原编(孔五种二百十五篇,分著《礼》类、《乐》类、《论语》类中),若大小戴、庆氏诸节本,皆所不著也。

这是他误信刘向《别录》附著有《小戴记》篇目,其实小戴与刘向同时,《别录》中不至于附著,陆德明明言“为他家书拾撰所取,不可谓之《小戴记》”,《别录》篇目不为后人羼入,亦必后人误会郑目录之意而以为《别录》真有四十九篇篇目的。

姚氏又云:

又按,《书录解题》及《宋史·艺文志》于郑注《礼记》之前,别有戴圣《礼记》二十卷,岂《小戴记》原编至宋犹在耶?似以《礼记》白文而即谓之《小戴记》,不知郑本《礼记》与《小戴记》实有不同者。

他这一说法,也是说郑本《小戴记》实为东汉马融、卢植所辑,这不是以疑古为能事者之言,而一样认为陆氏《释文》是不可不从,可见这一问题再没有什么疑义了。

今存的《大戴记》之纂辑,则尤不可信为出于《大戴》,刘向《别录》于《大戴》篇目更无记载,刘向是卒于《大戴》之前的。班固《白虎通》于《礼记》篇目之征引,亦毫无区别两戴之文。郑康成《六艺论》虽云戴德传《礼》八十五篇,然有无成书,殊极为可疑。《诗灵台正义》云:“《大戴礼》遗逸之书,文多假托,不立学官,世无传者。其《盛德》篇云,‘明堂外水,名曰辟雍’,《政穆》篇称太学,明堂之东序,皆后人所增,失于事实。”在唐人的义疏中已深觉可疑。则今本《戴记》之为后儒所窜乱,是尤为可能之事。

至于两《戴记》中各篇之撰述的人物与时代,《隋书·音乐志》引梁沈约奏答云:

案汉初典章灭绝,诸儒捃拾沟渠墙壁之间,得片简遗文,与礼事相关者,即编次以为《礼》,皆非圣人之言。《月令》,取《吕氏春秋》,《中庸》、《表记》、《坊记》、《缁衣》,皆取《子思子》,《乐记》取《公孙尼子》,《檀弓》残杂,又非方幅典诰之书也。礼既是行己经邦之切,故前儒不得不补缀以备事用。

《释文·序录》说:

《礼记》者,本孔子门徒共撰所闻以为此记,后人通儒,各有损益。故《中庸》是子思伋所作。《缁衣》是公孙尼子所制。郑玄云《月令》是吕不韦所撰。卢植云《王制》是汉时博士所为。

宋、明儒者,或以《学记》出毛生(罗璧),《礼运》子游作,《乐记》子贡作(胡寅),《三年问》荀卿所著(郝敬),其实则大抵不可信。我们现在要确定某篇的时代,非重新予以估定不可,如若盲从旧说,而以为可信之依据,这实在是要当特别谨慎。今本大小《戴记》,经马融、卢植之考诸家同异,实不免有所增删,重新估定各篇之著作年代,不是简单几句话所可了结的,兹姑从略。(《礼记》之《明堂位》、《祭法》两篇,唐儒赵匡已疑之;宋叶适疑《檀弓》不出于一人之手;清儒有疑《中庸》、《大学》者;日本武内义雄《礼运考》谓其中有墨家言,其《大学制成之年代》谓出董仲舒以后,其《中庸考》则谓是篇亦不出于一人之手。近冯友兰有《〈大学〉为荀学说》一文;顾颉刚则疑《月令》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