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传之编订
《春秋》这一部书,而有了《公羊》、《穀梁》、《左氏》三传来解释,这本是后起的现象。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虽将孔子修《春秋》烘托得如何地神秘,但未叙及三传的编纂。在《汉书·艺文志》中才说到什么“有所褒讳贬损,不可书见,口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穀梁、邹、夹之《传》”。其实原来只有《公羊传》算是《春秋》的真传,这就西汉多以《春秋》之名来称《公羊传》可以看出来(参看崔适《春秋复始》)。《左传》原不是解释《春秋》的传,《穀梁》也不是《春秋》的真传。三传的问题在历代的学者都是众说纷纭的。三传都列在经之中,我们对于其著述年代,也当加以分别的讨论。
(一)《公羊传》编定之年代
《公羊传》的作者,在从先或疑为并无其人,或疑为即卜商。罗璧在《识遗》中说:“公羊、穀梁,自高、赤作《传》外,更不见有此姓。”万见春谓皆姜字切韵脚,疑为姜姓假托。郑清之也说:“稗官有纪《公羊》、《穀梁》并出一人之手,其始则姜,盖四字反切即姜字也。”(《经义考》引)这种说法到了清末便另生一新解。廖平《知圣篇》说:“左丘明即子夏,‘明’与‘商’、‘羊’、‘梁’同音,‘左丘’即‘启予’,所谓‘左丘明’即‘启予商’。左丘丧明,即子夏丧明事。三传始师,皆为子夏。”康有为《新学伪经考》也说:“公羊、穀梁音相近,盖卜商之音讹。二书有口说,无竹帛,故传误。”更以公羊即卜商。不过这些推测都是不正确的。在《礼记·杂记下》篇上说,“凿巾以饭,公羊贾为之也”。可见古来自有此姓,《公羊传》的作者自有其人。过去这些揣测都不可信,《公羊传》的作者,决不是子夏。《公羊传》是在汉初始著竹帛。据何休(《春秋》)《隐公二年传》注说:“至汉,公羊氏及其弟子胡母生等乃始著于竹帛。”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引戴宏《序》)则云:
孔子至圣,却观无穷,知秦无道,将必燔书,故《春秋》之说口授子夏。度秦至汉,乃著竹帛,故《说题辞》云:“传我书者,公羊高也。”戴宏《序》云:子夏传与公羊高,高传与其子平,平传与其子地,地传与其子敢,敢传与其子寿。至汉景帝时,寿乃共弟子齐人胡毋子都著于竹帛,与董仲舒皆见于图谶。
这里许多神秘的传说,多不可信,即戴宏所云之公羊传授的系统,也不可信。大抵戴《序》所云:至汉景帝时,寿乃共弟子胡毋子都著于竹帛,或系真情。不过著于竹帛虽在汉景帝时,然而不可以此遂决定其著作年代亦在景帝时。关于这个问题,讲《公羊传》的,多承袭旧说,不甚措意。清末的经学家,虽有不信戴宏之说者,然大抵以为传于子夏,其实这一说也不足凭信。章炳麟在《春秋左传读叙录》说:
又案,如子骏说,《公羊》、《穀梁》在七十子后,不云《公羊》出于子夏。《史记》、《别录》、《七略》、《汉书》之属,皆无其文。《孝经》说云,《春秋》属商,亦末见其授《公羊》也。又《说题辞》云,传我书者,公羊高也,亦不云出自子夏。纬书既非确据,其余亦无文可知。徐彦引戴宏《序》云:……则子夏传公羊高之说,实自宏始。宏生桓、灵之季,远在刘子骏后,欲雪传闻之耻,则托名于子夏,作伪可知。又《公羊》所引,有子沈子、子司马子、子女子、子北宫子、高子、鲁子。何氏《解诂》:沈子称子冠氏上者,著其为师;其不冠子者,他师也。是公羊本师,凡有四人,而独不及子夏,既证弟子异言之说,亦明子夏传承之妄。
他这一段破《公羊》传于子夏之说,颇为明晰,我们可知纬说固不足信,戴宏说亦不足信的。《公羊传》中载有子沈子、子司马子、子女子、子北宫子诸师之说,可见传者本非一人。而用子冠氏上,这样的称呼在《孟子》、《庄子》中并未见,至《荀子》时,才有这样的称呼法,《公羊传》的著作年代,据这一点看来,应当略与《荀子》同时,而约出在秦以前。据章炳麟《春秋左传读叙录后序》上说:
《公羊》之文,有曰君亲无将,将而诛焉。秦博士稍引其文。有曰拨乱世,反诸正。汉群臣为高帝议谥,亦用其文。疑高盖尝入秦,或在博士之列。何以明之?《公羊》以伯于阳为公子阳生,伯旧或书作白,公旧或书作伀。小篆白字从入从二,隶变作,则字近公:若古文白字作
,与纯为小篆,不从隶变者,形皆不得近公。隶书子字、于字形近,小篆作
、作
,亦有无以讹变,明作此传者,但睹隶书,不及知古文大小篆也。又《公羊》宣十五年传曰:“上变古易常,应是而有天灾。”《解诂》曰:“上谓宣公。”案,六国时尚无直称人君为上者,以上之名斥人君,始于秦并天下以后,《公羊》遂用之称宣公。然则《穀梁》在六国,《公羊》起于秦末,为得其情。
他这里用古文与
来证明“公”与“白”在古文形不相近,不至有了讹误,但是所谓古文,据王国维《观堂集林·桐乡徐氏印谱序》说:“《魏石经》及《说文解字》所出之壁中古文,亦为当时齐、鲁间书:此数种文字皆自相似,然并讹别简率,上不合殷、周古文,下不合小篆,不能以六书求之。”可见古文并不是殷、周的真正古文,不应当拿来写经文的。王国维是主张战国秦用籀文,六国用古文,所以以为当时齐、鲁间书。但这种见解,是不能成立的。钱玄同在《论〈说文〉及壁中古文经书》中曾对王说加以驳斥(见《古史辨》第一册)。郭沫若《金文丛考·
羌钟铭考释》也说:“曩者王国维倡为‘战国时秦用籀文,六国用古文说’,自以为不可易,学者多已疑之。今此器乃战国时韩器,下距嬴秦兼并天下仅百六十年,而其字体上与秦石鼓、秦公敦,中与同时代之商鞅量、商鞅戟,下与秦刻石、秦权量相较,并无何等诡异之处,仅此已足易王之臆说而有余矣。”(《古史辨》第四册)可见战国时六国古文无非是大篆字体的变种,“并无何等诡异之处”,也不是殷、周的真正古文。章炳麟以为《春秋》原本是用古文,他的大前提已大错而特错了!至于小篆“
”字、“
”字形本相近,如说不相近,是篆书、隶书不相近,隶书是秦人的发明,《春秋》自不可能用隶书。章炳麟将“形近”误为“形同”,所以发出如此谬论。这一点不成为问题。至于“上变古易常,应是而有天灾”上指人君而言,这在《孟子》中如:“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上无礼,下无学”(《离娄上》),即以上之名斥人君,《公羊》的用法与《孟子》正同,而非如章炳麟所说的始于秦并天下以后。这一点也不成问题。《公羊传》文,既经为秦博士所引用,然《公羊传》之写成,必在秦并天下以前,这却毫无疑问。不过在《荀子》书中,我们还不见有引用《公羊传》的词句,《荀子·大略》篇说:“《春秋》贤缪公,以为能变也。”这虽是《公羊》之义的,但《大略》篇是荀卿弟子集录之辞,不足以为明证,故我们不可附会地说荀子曾见《公羊》,或《荀子》与《公羊》大义相通。《公羊传》用子冠氏上,是晚于《庄子》、《孟子》之明证,则我们说,《公羊传》出于秦以前,其著作时略与《荀子》同,这大概是很正确的。
(二)《穀梁传》编定之年代
《穀梁传》在旧日也以为传于子夏而且与《公羊》同列入今文经的。据《御览》六一卷引桓谭《新论》说:“左氏传世后百余年,鲁人穀梁赤为《春秋》,残略多所遗失。”应劭《风俗通》说“穀梁子名赤,子夏弟子。”《礼记·王制疏》引郑玄《释废疾》说:“穀梁近孔子,公羊正当六国之亡。”《释文·序录》则云:“公羊高受之于子夏,穀梁赤乃后代传闻。”穀梁名“赤”,在《论衡·案书》作“寘”,阮孝绪《七录》作“俶”,穀梁杨疏作“叔”,颜师古《汉书注》作“喜”,钱大昭《汉书辨疑》据闽本喜字作“嘉”。在唐宋以前,关于穀梁的传说已是异说纷纭。颜师古《汉书注》云:“穀梁受经于子夏,传荀卿。”杨士勋《春秋穀梁传注疏》云:“穀梁子名淑,字符始,一名赤。受经于子夏,为经作传。授荀卿,卿传鲁人申公,申公传瑕丘江翁。”穀梁为子夏弟子,自唐以后,其说始渐定。但是宋晁说之《景迂生集》卷十二《三传论》已云:
《穀梁》出于汉。因得监省《左氏》、《公羊》之违畔而正之。
《穀梁》之有问题,在宋人已提出。关于《穀梁》著竹帛之年代,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
其传则士勋《疏》称穀梁子名俶,字元始,一名赤,受经于子夏,为经作传。则当为穀梁子所自作。徐彦《公羊传疏》又称:“公羊高五世相授,至胡母生乃著竹帛,题其亲师,故曰《公羊传》。穀梁亦是著竹帛者题其亲师,故曰《穀梁传》。”则当为传其学者所作。案,《公羊传》定公即位一条引子沈子曰:“何休《解诂》以为后师。”(案此注在隐公十一年所引子沈子条下)此传定公即位一条亦称沈子曰:“公羊、穀梁既同师子夏,不应又见后师。”又初献六羽一条,称穀梁子曰:“传既穀梁自作,不应自引己说。”且此条又引尸子曰,尸佼为商鞅之师,鞅既诛,佼逃于蜀,其人亦在穀梁后,不应预为引据。疑徐彦之言为得其实,但谁著于竹帛,则不可考耳。
《提要》此言,考定《穀梁》著竹帛之晚,其意见是比较进步的。姚振宗在《汉书·艺文志条理》中说:“按《儒林传》,申公卒,以《诗》、《春秋》授,而瑕丘江公尽能传之,徒众最盛。又曰:瑕丘江公受《穀梁春秋》及《诗》于鲁申公,传子至孙为博士。又《后汉书·儒林儒》,瑕丘江公传《穀梁春秋》,似《穀梁传》著于竹帛者,瑕丘江公也。”(《廿五史补编本》)姚氏此说,其目的则考著竹帛者究为何人,他不知《穀梁》实出于汉宣帝以后,他以为著于竹帛者为瑕丘江公,则颇难信。穀梁非子夏之门人,《穀梁》晚于《公羊》,我们从《公羊》与《穀梁》的比较可以很显明看出来。在拙著《穀梁真伪考》第五《穀梁之晚于公羊》,有论此事者数条,兹节引之如次:
【经】夏,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丘。(庄公二年)
【传】国而曰伐,于余丘,邾之邑也。其曰伐何也?公子贵矣,师重矣,而敌人之邑,公子病矣。病公子,所以讥乎公也。其一曰:君在而重之也。
【经】二月庚子,子叔姬卒。(文公十二年)
【传】其曰子叔姬,贵也,公之母姊妹也。其一传曰:许嫁以卒之也。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子十五而许嫁,二十而嫁。
证曰:陈兰甫《读书记》曰:“郑君云:‘《穀梁》近孔子,《公羊》正当六国之亡。’(《王制疏》引《释废疾》)《释文·序录》则云:‘公羊高受之于子夏,穀梁赤乃后代传闻。’”澧案:“宣十五年《公羊传》云:‘多乎什一,大桀小桀;寡乎什一,大貉小貉。’此用《孟子》语。《公羊》当六国之亡,此其证也。僖二十二年《穀梁传》云:‘故曰:礼人而不答,则反其敬。受人而不亲,则反其仁;治人而不治,则反其知。’此亦用《孟子》语。则不得先于《公羊》也。且《穀梁》不但不在《公羊》之先,实在《公羊》之后,《释文·序录》之言是也。庄二年‘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丘’,《公羊》云:‘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国之也。葛为国之?君存焉尔。’《穀梁》云:‘公子贵矣!师重矣!而敌人之邑,公子病矣!其一曰:君在而重之也。’刘原父《权衡》云:‘此似晚见《公羊》之说而附益之。’隐二年‘无侅帅师入极’;八年‘无侅卒’。《穀梁》皆两说,刘氏亦以为‘《穀梁》见《公羊》之书,而窃附益之’。”(堂案:刘氏于庄十四年亦云然,本篇第三已举其说)澧案:“更有可证者:文十二年‘子叔姬卒’,《公羊》云:‘此未适人,何以卒?许嫁矣。’《穀梁》曰:‘其曰子叔姬,贵也,公之母姊妹也。其一传曰:许嫁以卒之也。’此所谓‘一传’,明是《公羊传》矣。”案:陈氏之说,非袒《公羊》者,而亦以《穀梁》为晚出,盖“一传”他无所指,说又与《公羊》同,舍《公羊》莫属也。《穀梁》传文多与《公羊》同者(详下),此更直称之“其一传曰”,其晚于《公羊》,本杂取传记而造者,固百喙所不能辞也。廖《疏》曰:“《丧服》有《大传》、《问传》、《服问》、《小记》、《三年问》、《丧服四制》六篇。鲁学《春秋》,当与之同。即以旧传曰:亦惟一家一本而已。”又曰:“《公羊传》此文,不言传曰。”其说矫诬实甚。《公羊》从无引传曰之说,《公羊》得《春秋》之真传,不须引他传也。即谓鲁学《春秋》,当有数传,《穀梁》所引,亦必《公羊》,谓之旧传,则无据也。柯《注》曰:“其一二字,疑误衍。传者,非经师所口授,著于简策之文。”不认《穀梁》为晚出,惟有以为衍文也。刘师培《左盦集·〈春秋〉三传先后考》曰:“所引‘一日’之文,或系传《穀梁》者所增,或系邹、夹诸传有是说与《公羊》同。非《穀梁》后于《公羊》也。”说并无据。
陈氏又曰:“《公羊》、《穀梁》二传同者,隐公不书即位,《公羊》云:‘成公意。’《穀梁》云:‘成公志。’郑伯克段于鄢,皆云杀之,如此者不可枚举矣。僖十七年‘夏灭项’,《公羊》云:‘孰灭之,齐灭之。曷屡不言齐灭之?《春秋》为贤者讳,此灭人之国,何贤尔。君子之恶恶也疾始,善善也乐终;桓公尝有继绝存亡之功,故君子为之讳也。’此更句句相同,盖《穀梁》以《公羊》之说为是而录取之也。《穀梁》在《公羊》之后,研究《公羊》之说,或取之,或不取,或驳之,或与己说兼存之,其传较《公羊》为平正者,以此也。”“定三年、哀十年、十一年《公羊》皆无传,《穀梁》亦无传。定五年、六年、七年、九年,《公羊》每年只有传一条,《穀梁》亦然。此尤可见《穀梁》之因于《公羊》也。”《穀梁》同于《公羊》者十之二三,皆其采摭《公羊》,晚于《公羊》之证。
【经】冬,蝝生。(宣公十五年)
【传】蝝,非灾也。其曰蝝,非税亩之灾也。
证曰:陈兰甫曰:“宣十五年‘初税亩’,‘冬蝝生’。《穀梁》云:‘蝝,非灾也。其曰蝝,非税亩之灾也。’此《穀梁》驳《公羊》之说也。《公羊》以为宣公税亩,‘应是而有天灾’,《穀梁》以为不然。故曰:‘非灾也。’驳其以为天灾也。又云‘其曰蝝,非税亩之灾也’,驳其以为应税亩而有是灾也。其在《公羊》之后,更无疑矣。”案:陈氏此说,大略近是。《穀梁》晚出于《公羊》之后,其说多务与《公羊》为难,凡与《公羊》所不合者,大率皆欲淆乱《公羊》之说也。如论“鲁隐”、“祭仲”、“尹氏卒”、“宋襄公”诸条皆是。陈氏所举,固未备也。晁说之曰:“《穀梁》晚出于汉,因得监省《左氏》、《公羊》之违畔而正之。”(《景迂生集》)《春秋复始》曰:穀梁氏云云者,《左氏》无异说,则与之代兴,以破坏《春秋》尔。《穀梁》晚于《公羊》,驳《公羊》之说者,诚非一也。
《穀梁》晚于《公羊》,我们只看陈兰甫所述也就可以明白。陈兰甫不惟不是治今文之学,而且是一位拥古文经的,他尚且如此说,我们大可以明白这不是偏袒一家之学或是以疑古为能事者之言。《穀梁》晚于《公羊》,曾见《穀梁》传文,有“其一传曰”为明证,这可见其必出于《公羊》已著竹帛之后,至早不能早于武帝之世。其实司马迁作《史记》,他也并未见过《穀梁传》,他对于《穀梁春秋传》的传授,是没有什么叙述的。《史记·儒林列传》叙述汉初传经的八经师,末后叙述董仲舒与胡毋生。《儒林列传》原文说:
董仲舒,广川人也。……汉兴至于五世之间,唯董仲舒名为明于《春秋》,其传公羊氏也。胡毋生,齐人也。孝景时为博士,以老归教授,齐之言《春秋》者多受胡毋生,公孙弘亦颇受焉。瑕丘江生为《穀梁春秋》。自公孙弘得用,尝集比其义,卒用董仲舒。仲舒弟子遂者……而董仲舒子及孙皆以学至大官。
这一段中上下文全是叙述传《公羊》之学的。中间忽插入“瑕丘江生为《穀梁春秋》”一语,实在与上下文不相承接,试将此九字去掉,在文气上更觉顺适。所以这一节在崔适《史记探源》以为这是刘歆所窜入。钱玄同在《重论经今古文学问题》一文亦云:
《史记·儒林传》末有瑕丘江生为《穀梁春秋》一节,崔君《史记探源》中谓亦刘歆窜入,其说极是。传首叙汉初之八经师中传《春秋》者上有胡母生和董仲舒二人都是《公羊》家,何以篇末忽然出一个《穀梁》家的江生来?又,此节自“仲舒弟子遂者”以下都是叙《公羊》家董仲舒的传授,把这话记在江生节下,亦觉不伦。
《史记》如若是叙《穀梁》家的,他也当如“董仲舒,广川人也”,“胡毋生,齐人也”,一样叙出瑕丘江生的藉贯以及瑕丘江生的传授来。今只有此一语在上下文全是叙述《公羊》传授的中间,可见其并非原文,实为后人所窜乱。崔氏之言,极为可信的。从来对于《春秋》的《公羊》、《穀梁》两传,因《汉书·艺文志》论《春秋》有“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穀梁》、《邹》、《夹》之《传》”,又记录《春秋》今文经云“以十一卷——《公羊》、《穀梁》二家”,所以讲经的人,都以《穀梁》属于今文,在清末的今文经师如廖平、康有为也是如此,廖平著有《穀梁古义疏》,尤其是尊信《穀梁》的。崔适于著《史记探源》外,更著《春秋复始》一书,其首卷《序证》中有“穀梁氏亦古文学家”一节,辨明《穀梁》为古文经,《汉书·儒林传》叙述《穀梁》传授及废兴源流为非事实,我们更恍然知《穀梁》亦古文学,其著述的年代当在西汉之末。崔君所编《五经释要》所言较《春秋复始》又稍加详。今将《五经释要》中辨《穀梁》之语先移录于此:
《汉书·梅福传》:推迹古文,以《左氏》、《穀梁》、《世本》、《礼记》相明。
《后汉书·章帝纪》:令群儒受学《左氏》、《穀梁》、《古文尚书》、《毛诗》。
此于《穀梁》,一则明言古文,一则与三古文并列,其为古文明矣。《汉书·儒林传》述《古文尚书》曰:
孔安国授都尉朝,朝授胶东庸生,庸生授胡常,以明《穀梁春秋》为部刺史。
案:西汉儒者无一人兼授今古文者。胡常所传《尚书》、《左氏》皆古文,则《穀梁》亦古文明矣。
《传》又述《穀梁》学曰:
始,江博士授胡常,常授梁萧秉,王莽时为讲学大夫。
正与胡常以《古文尚书》授徐敖,敖授王璜、涂恽,王莽时,诸学皆立,刘歆为国师,璜、恽等皆贵显(亦见《儒林传》),其事相类。案:王莽时所立皆古文学也。璜、恽以古文《尚书》贵显,则萧秉以《穀梁》贵显,《穀梁》为古文又明矣。
古文为刘歆所造,则武、宣之世安得有《穀梁》?刘歆、班固皆有《汉书》,后人杂之,遂成今之《汉书》(说详《史记探源》卷一《序证》“要略”节注),故其言多矛盾。以全书互证之,洞见症结矣。
《儒林传》曰:
瑕丘江公受《穀梁春秋》及《诗》于鲁申公,(案上文,“申公卒以《诗》、《春秋》授,而瑕丘江公尽能传之”,则此“授”字当作“受”。然西汉人单称《春秋》,专谓《公羊》;且八家经师无一人兼传二经者,申公既授《鲁诗》,未必复授《春秋》,若江公尽传《春秋》及《诗》,何以《穀梁春秋》传子孙,《诗》不传子孙耶?误矣)传子至孙,为博士。武帝时,江公与董仲舒并。仲舒通《五经》,能持论,善属文;江公呐(讷)于口,上使与仲舒议,不如仲舒;而丞相公孙弘本为《公羊》学,比辑其议,卒用董生。于是上因尊《公羊》家,诏太子受《公羊春秋》。太子复私问《穀梁》而善之。其后浸微,唯鲁荣广、皓星公二人受焉。广与《公羊》大师眭孟等论,数困之,故好学者颇复受《穀梁》。沛蔡千秋、梁周庆、丁姓皆从广受;千秋又事皓星公。宣帝闻卫太子好《穀梁》,以问丞相韦贤、长信少府夏侯胜,侍中史高,皆鲁人也,言穀梁子本鲁学,公羊氏乃齐学也,宜兴《穀梁》。汝南尹更始本自事千秋,会千秋病死,征江公孙为博士;刘向以故谏大夫待诏受《穀梁》,欲令助之,江博士复死,乃征周庆、丁姓待诏保宫甘露元年……平《公羊》、《穀梁》同异。各以经处是非;时《公羊》博士严彭祖、侍郎申挽、伊推、宋显,《穀梁》议郎尹更始、待诏刘向、周庆、丁姓并论。望之等十一人(案,以上只有九人)各以经谊(义)对,多从《穀梁》。由是《穀梁》大盛。
案:此《传》宗旨与《六艺略》同,亦刘歆所作也。歆造《左氏传》以篡《春秋》之统,又造《穀梁传》为《左氏》驱除;故兼论三《传》则申《左》,并论《公》、《穀》则右《穀》。谓江之屈于董也以呐,而董又藉公孙丞相之助,以见《穀》之非不如《公》;其后荣广论困眭孟,以见《公》之不如《穀》;谓《穀梁》鲁学,则其亲炙七十子之徒,自广于《公羊》齐学矣。
但如此大议,岂不视傅太后称尊事重要相若?彼时媚说太后者为董宏,而弹劾董宏者师丹、傅喜、孔光、王莽也,四人传中皆言之。《后汉书》光武帝建武二年,韩歆欲立左氏博士,范升、陈元互相争辩,二人传中皆言之,《儒林·李育传》又引之。何以廷议《穀梁》,屈江公,申董生,《仲舒》、《公孙传》中并不言;对宣帝问,《韦贤》、《夏侯胜》、《萧望之》、《刘向传》中亦不言也?
江氏之《穀梁》学既为公孙丞相所不用,武帝因尊《公羊》而诏卫太子受《公羊》,则卫太子复安所问《穀梁》?且公孙丞相薨于元狩二年,尝逐仲舒胶西,则用董生又在其前。董生用则江公罢,太子果问《穀梁》,当在江公未罢以前,即使同在一年,是时太子甫八岁,未闻天纵如周晋,安能辨《公》、《穀》之孰善?宣帝尊武帝为世宗,谥卫太子曰戾,抑扬之意可知;独于经学则违世宗而从戾园,亦情理所不合者也。
谓贤、胜、望之皆右《穀梁》,更始、向且为《穀梁》学家。乃考其言,贤子玄成,少修父业者也,玄成为丞相,与谏大夫尹更始《陈罢郡国庙议》曰:
毁庙之主,臧乎太祖,五年而再殷祭。
萧望之《雨雹对》曰:
季氏专权,卒遂昭公。
《伐匈奴对》曰:大士丐不伐丧。
刘向《上封事》曰:
周大夫祭伯出奔于鲁,而《春秋》为讳,不言“来奔”。(《公羊传》曰:“何以不称使?奔也。”《穀梁氏》亦曰,“奔也”。《公》、《穀》文同,未见其出于《穀梁》也。张晏注引《穀梁》而不及《公羊》,偏矣)是后尹氏世卿而专恣。(惟下引“卫侯朔召不往”,文出《穀梁》而意同《公羊》。凡《公》、《穀》意同,多由《穀梁》拾袭《公羊》,则向之言仍未见其不出于公羊也)
所引皆《公羊》传文,而无引《穀梁》者,惟胜言于《公》、《穀》皆无所引。若韦、尹、萧、刘明引《公羊》尚不足为《公羊》学之证,岂不引《穀梁》转足为《穀梁》学之证乎?
然则《儒林传》谓《公》、《穀》二家争论于武、宣之世者,直如捕风系影而已矣。
至成帝绥和元年,立二王后,采梅福所上书,引《春秋》经曰:“宋杀其大夫。”《穀梁传》曰:“其不称名姓,以其在祖位,尊之也。”是为引《穀梁氏》之始,去河平三年刘歆校书时十八年矣,歆所造伪书已出故也。
他这段议论先证《穀梁》之为古文,后证明《汉书·儒林传》所叙《穀梁》之兴起及《公羊》、《穀梁》二家争论于武宣之世者,直如捕风系影,理论本极透澈。不过他尚未在《穀梁》本身寻出证据来。我在1922年撰《春秋六论》时,尚未敢深信之。后来因自1926年起讲授《公羊》、《穀梁》者凡五年,深觉《穀梁》释经之病甚深,于1931年时撰《穀梁真伪考》一书,由第一,《〈穀梁〉有无经之传》,第二,《〈穀梁〉有不释经之传》,第三,《〈穀梁〉义例之相乖戾》,第四,《〈穀梁〉文词之重累》,第七,《〈穀梁〉之违反孔子》证明其本非《春秋》之真传;更由第五,《〈穀梁〉之晚于〈公羊〉》,第六,《〈穀梁〉之不合鲁语》,第八,《〈穀梁〉之杂取传记》,第九,《〈穀梁〉亦古文学》,第十,《〈穀梁〉晚出于汉》历举《穀梁》暗袭《公羊》、《左氏》,杂取《周礼》、《毛诗》,证明其出于两汉之末。(原文太繁,兹不详引)从《穀梁》本身来证明《穀梁》本是伪传,而其与《左氏》、《周礼》、《毛诗》、《礼记》等书相合,正足以见其与古文经息息相通,则其成书之时间亦可以断定。在当时我是从崔氏之说,假定为出于西汉之末,或刘歆所伪造。后来钱玄同先生在《重论经今古文学问题》一文中一方面说:
《穀梁》为汉人所作之伪传,得崔、张两君之考证,殆可成为定谳。
一方面说:
我疑心《穀梁传》乃是武、宣以后陋儒所作,取《公羊》而颠倒之,如取《公羊·隐公三年》“癸未,葬宋缪公”下“大居正”之义,改系于隐公元年“春王正月”之下;取隐公六年“秋七月”下“《春秋》编年,四时具然后为年”之文,改系于桓公元年“冬十月”之下。诸如此类,不一而足。此外而删削《公羊》大义,或故意与《公羊》相反,或明驳《公羊》之说,或阴袭《公羊》之义而变其文。作伪者殆见当时《公羊》势力大盛,未免眼红,因取《公羊》而加以点窜涂改,希冀得立博士,与焦、京之《易》相类。刘歆要建立《左氏》,打倒《公羊》,于是就利用它来与《公羊》为难耳。
他这一段话主张:“《穀梁传》乃是武宣以后的陋儒所作。”“作伪者殆见当时《公羊》势力大盛,未免眼红,因取《公羊》而加以点窜涂改,希冀得立博士,与焦、京之《易》相类。刘歆要建立《左氏》,打倒《公羊》,于是就利用它来与《公羊》为难耳。”这种意见,在我现在就汉代今文经学之分化以及古文经学之兴起的关系看来,是很对的。《穀梁传》或者在元、成之世已有了,而后来又经过刘歆之徒为窜乱,故与今古文颇有相通之处,而被列为古文。钱氏也说:
古文经自康氏此书(《新学伪经考》)出世,先师崔君继之而作《史记探源》与《春秋复始》等书,张西堂氏又继之而作《穀梁真伪考》,伪证昭昭,无可抵赖,其为伪经,已成定谳矣。
他也是承认《穀梁》为古文学,然则《穀梁》与刘歆之徒之伪窜总是多少有些关系,说是武宣以后的陋儒所作,尚须附带说明一句:又为刘歆之徒所窜乱。这样子来估定《穀梁传》著述的年代,大约“虽不中亦不远矣”。在1931年吴兴王树荣又作有《绍邵轩丛书》五册,其中亦阐明《穀梁》为古文学。而以为《穀梁》出于东汉之初,这种意见,在我们现在看来,则不敢苟同。
(三)《左氏传》编定之年代
《左氏传》在原来并不是解释《春秋》的传,在《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虽说:“是以孔子明王道,于七十余君,莫能用,故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兴于鲁而次《春秋》,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浃。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在《汉书·艺文志》虽说:“周室既微,载籍残缺,仲尼思存前圣之业……以鲁周公之国,礼文备物,史官有法,故与左丘明观其史记……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作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但是据《史记》、《汉书》看来,《史记·儒林列传》中根本未叙《左氏》。《史记·太史公自序》及《报任安书》,俱言“左丘失明,厥有《国语》”。《报任安书》下又说:“及如左丘明无目,孙子断足,终不可用,退论书策以舒其愤,思垂空文以自见。”《汉书·司马迁传》称司马迁“据左氏《国语》,采《世本》、《战国策》,述《楚汉春秋》。”这些地方,说到左丘明的,都只说他作《国语》,可见左丘明所作的只是《国语》,并非《春秋》的传。而在《汉书·刘歆传》又说:“歆校秘书,见古文《春秋左氏传》,歆大好之。时丞相史尹咸以能治《左氏》,与歆共校经传。歆略从咸及丞相翟方进受,质问大义。初《左氏传》多古字古言,学者传训故而已,及歆治《左氏》,引传文以解经,转相发明,由是章句义理备焉。……歆以为左丘明好恶与圣人同,亲见夫子,而《公羊》、《穀梁》在七十子后,传闻之与亲见之,其详略不同。……及歆亲近,欲建立《左氏春秋》及《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皆列于学官。哀帝令歆与《五经》博士讲论其义,诸博士或不肯置对……”可见《左氏传》本是到了刘歆治《左氏》才引传以解经,原非《春秋》的真传,所以西汉的《五经》博士对于刘歆的提议置之不理。“谓左氏为不传《春秋》……诸儒皆怨恨……及儒者师丹为大司空,亦大怒,奏歆改乱旧章,非毁先帝所立。”《王莽传》公孙禄议“曰:……国师嘉信公颠倒《五经》,毁师法,令学士疑惑……宜诛此数子以慰天下”。从这上面所述看来,我们已可见所谓《左氏传》,原来只是《国语》,到了刘歆,才改窜成为《左氏春秋传》。从刘歆起,引起了《春秋》的今古文之争,在东汉也闹过几次《公羊》、《左氏》之争,范升、李育也攻击“《左氏》不祖孔子,师徒相传又无其人”。不过因为《左氏》的文辞靡丽,史料丰富,从东汉至三国六朝,文学、史学又比较发达,所以《左氏》虽不是《春秋》的真传,然而世之好治《左氏》者,渐比治《公羊》者为多。
到了唐代,虽然刘知幾在《史通·六家》篇说:“予观《左传》之释经也,言见经文而事详传内,或传无而经有,或经阙而传存;其言简而要,其事详而博。信圣人之羽翮,而述者之冠冕也。”他的《申左》篇更说:“《左氏》之义有三长,二《传》之义有五短。”将《左传》的价值抬得愈高。但是刘歆改《国语》为《左传》这一案终不会令人忘了的。在唐代即有攻击《左氏》最力的人——啖助及其弟子赵匡、陆淳。
啖氏说:
予观《左氏传》,自周、晋、齐、宋、楚、郑等国之事最详。晋则每一出师,具列将佐。宋则每因兴废,备举六卿。故知史策之文,每国各异。左氏得此数国之史,以授门人,义则口传,未形竹帛。后代学者,乃演而通之,总而合之,编次年月,以为传记,又广采当时文籍,故兼与子产、晏子及诸国卿佐家传,并卜书梦书及杂占书,纵横家小说讽谏等杂在其中,故叙事虽多,释意殊少,是非交错,混然难证。(《春秋集传纂例》卷一《三传得失议第二》)
赵匡也说:
啖氏依旧说,以左氏为邱明,受经于仲尼。今观左氏解经,浅于公、穀,诬谬实繁。若邱明才实过人,岂宜若此?……夫子自比,皆引往人……邱明者,盖夫子以前贤人,如史佚、迟任之流。……焚书之后,莫得详知。学者各信胸臆,见传及《国语》俱题左氏,遂引邱明为其人。……所谓传虚袭误,往而不返者也。(《春秋集传纂例》卷一《赵氏损益义第五》)
他们一个提出了《左氏》不是亲见夫子,好恶与圣人同的;一个说《左氏》是后代学者编次年月所作的传记。这比范升所说的证据确然可靠得多了。
到了宋朝,叶适说:
《左氏》有全用《国语》文字者;至吴、越语则采取绝少,齐语复不用。盖合诸国记载,成一家之言;惜他书不存,无以遍观也。(《经义考》卷一六九《春秋二》)
罗璧说:
《左传》、《春秋》,初各一书;后刘歆治《左传》,始取传文解经;晋杜预注《左传》,复分经之年与传之所相附,于是《左氏春秋》及《春秋》合而为一。(《经义考》卷一六九《春秋二》)
这两位更差不多将《左传》的原本和它的改编者完全发现了。从啖、赵起,考证《左氏》的书如陆淳《春秋集传辨疑》,刘敞《春秋权衡》,叶梦得《春秋三传谳》,程端学《春秋三传辨疑》,有的攻驳《左氏》的条例,有的批评它所述的义理,有的考证它所记载的事实,都有不少的发现。明末郝敬的《〈春秋〉非〈左〉》更是专对于《左氏春秋》而发的。《左氏春秋》的真相一天比一天暴露了!
宋、元、明的学者,受了啖、赵的影响,攻击《左传》者甚多。到了清代,考证《左氏春秋》有成绩而使案情大白的要算刘逢禄的《左氏春秋考证》。他这一部发前人所未发的突破约有三点:
第一,发现了《左氏传》之旧名《左氏春秋》,他以为《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上只有“鲁君子左丘明作《左氏春秋》”的话,无所谓《左氏传》。他说:
《左氏春秋》,犹《晏子春秋》、《吕氏春秋》也,直称《春秋》,太史公所据旧名也;冒曰《春秋左氏传》,则东汉以后之以讹传讹者也。(《左氏春秋考证》)
又说:
曰“鲁君子”,则非弟子也。曰《左氏春秋》,与铎氏、虞氏、吕氏并列,则非传《春秋》也。故曰《左氏春秋》,旧名也;曰《春秋左氏传》,则刘歆所改也。
这一问题,后来康有为在《新学伪经考》中更说:
或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云“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以相难,则亦歆所窜入者,辨见前……而谓“《左氏春秋》犹《晏子春秋》、《吕氏春秋》也,直称《春秋》,太史公所据旧名也,冒曰《春秋左氏传》,则东汉以后之以讹传讹者矣”。盖尚为歆窜乱之《十二诸侯年表》所惑,不知其即《国语》所改。……不得其根原也。
崔適在《史记探源》中更立七证以明康氏此说,崔氏曰:
《七略》曰:“仲尼以鲁史官有法,与左邱明观其史记,有所褒毁贬损,不可书见,口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邱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论其本事而作传。”与此表意同。《七略》与上下文意相联,此与上下文意相背,详下,则非《七略》录此表,乃窜《七略》入此表也。证一。
此表上云“七十子口授,不可书见”,中云“左邱明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则是书见,而非口授矣。若太史公一人之言,岂应自相背谬若此。证二。
刘歆誉《左氏》,所以毁《公羊》。此表下称董仲舒,无由先誉左邱明。贾逵曰:“《左氏》义长于君父,《公羊》多任于权变。”(逵此说,非实也。《左氏》以兵谏为爱君,可谓不任权变乎?《公羊》谓“君亲无将,将而诛”,不可谓不长于君父也)《太史公自序》:“余闻之董生云:‘为人臣者不知《春秋》,守变事而不知其权。’”此说正与逵之称《左氏》义相反对,若此篇亦以“惧弟子失其真”称《左氏》,则知权之说正在失真之内,不犹助敌自攻乎?证三。
据以上的论证看来,可见《左传》原名不惟不是《左氏春秋》,而且《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本为刘歆所窜乱,《左传》的原名是什么?它如若原名不是《左氏春秋》,那我们就当相信,其原名为史迁所称道的《国语》!
第二,他证明了《左氏传》体例与《国语》相似。他在桓公十一年说:
楚屈瑕篇年月无考,固知《左氏》体例与《国语》相似,不必比附《春秋》年月也。
又在桓公二十年说:
《左氏》后于圣人,未能尽见列国宝书,又未闻口授微言大义,惟取所见载籍,如晋《乘》、楚《梼杌》等,相错编年为之,本不必比附夫子之经,故往往比年阙事。刘歆强以为传《春秋》,或缘经饰说,或缘《左氏》本文前后事,或兼采他书以实其年。如此年之文,或即用《左氏》文,而增春、夏、秋、冬之时,遂不暇比附经文,更缀数语。要之,皆出点窜,文采便陋,不足乱真也。
他这话比叶水心更进一步了!叶氏只说“《左氏》有全用《国语》文字者”,尚未从体例上着想;他历举《左氏》比年阙事,年月无考,证明其与《国语》相似,提出《左氏》本不必比附夫子之经的确证了!康有为说他“虽未悟《左传》之摭于《国语》,亦知由他书所采附,亦几几知为《国语》矣”。这确是他的第二个大贡献。我们必须知道了《左氏春秋》原本的体例,然后才可想出它的“原料”是什么,这样子的过程是最重要不过的。
关于这一问题,康有为在《新学伪经考》中因刘氏所举《左传》文阙及《左氏》经传不相符合,疑其说者自来不绝,以见虽尊信《左氏》者亦不能不以为后人附益。他说:
《左氏春秋考证·隐公篇》“纪子帛、莒子盟于密”证曰:“如此年,《左氏》本文尽阙;”“六月戊申”证曰:“十年,《左氏》文阙”;《桓公篇》,“元年”证曰:“是年,《左氏》文阙”;“冬曲沃伯诱晋小子侯杀之”证曰:“即有此事,亦必不在此年,是年《左氏》文阙”;“冬曹太子来朝”证曰:“是年《左氏》文阙,《巴子篇》年月无考”;“冬齐、卫、郑来战于郎,我有辞也”证曰:“是年《左氏》文亦阙,《虞叔篇》年月无考”;“十二年”证曰:“是年《左氏》文阙;《楚伐绞篇》当与《屈瑕篇》相接,年月亦无考”;“十三年”证曰:“是年亦阙,《伐罗篇》亦与上相接,不必蒙此年也”;“十六年”证曰:“是年亦阙”;《庄公篇》,“元年”证曰:“此以下七年文阙,《楚荆尸篇》、《伐申篇》年月亦无考;”“十三年”、“十五年”、“十七年”,皆证曰:“文阙”;“二十七年”证曰:“比年《左氏》文阙;”“二十九年”证曰:“文阙”;“三十年”证曰:“是年盖阙”;“三十一年”证曰:“文阙”;《僖公篇》“君子以齐人之杀哀姜也为己甚矣”证曰:“是年文阙”,《昭公篇》“冬十一月晋魏舒、韩不信如京师”证曰:“此篇重定元年,伪者比附《经》文而失检耳。”又观各条,刘申受虽未悟《左传》之摭于《国语》,亦知由他书所采附,亦几几知为《国语》矣。
盖经、传不相附合,疑其说者自来不绝。自博士谓“《左氏》不传《春秋》”,班固为《歆传》云:“及歆治《左氏》,引传文以解经,转相发明,由是章句义理备焉。”班为古学者,亦知引传解经由于歆矣。
不特班固也。范升云:“《左氏》不祖孔子而出于丘明,师徒相传,又无其人。”(《后汉书·范升传》)李育颇涉猎古学,尝读《左氏传》,虽乐文采,然谓不得圣人深意;何休作《公羊墨守》、《左氏膏肓》、《穀梁废疾》(《后汉书·儒林传》),惜不得歆作伪之由,未达一间,卒无以塞陈元、贾逵之口耳。
又不徒范升、李育、何休也,王接谓:“《左氏》自是一家书,不主为经废。”(《晋书·王接传》)《朱子语类》云:“林黄中谓‘《左传》“君子曰”是刘歆之辞’,《左传》‘君子曰’最无意思。因举‘芟夷蕴崇之’一段是关上文甚事!”
又不止王接、林黄中、朱子也,即尊信《左氏传》者亦疑其有为后人附益矣。陆淳《春秋集传纂例》,谓:“左氏功最高,能令百代之下颇见本末,因之求意,经文可知;而后人妄有附益,左氏本未释者仰为之说。”番禺陈氏澧《东塾读书记》曰:“孔冲远云:‘《春秋》诸事皆不以日月为例,其以日月为义例者,唯“卿卒”“日食”二事而已。’此说可疑,岂有一书内唯二条有例者乎!盖《左传》无日月例,后人附益者。”又:“《传》之《凡例》与所记之事有违反者,如庄十一年《传》云:‘凡师,敌未陈曰“败某师,”皆陈曰“战”。’《释例》曰:‘令狐之役,晋人潜师夜起,而书“战”者,晋讳背其前意而夜薄秦师,以战告也。’成十八年《传》云:‘凡去其国,国逆而立之曰“入”,复其位曰“复归”,诸侯纳之曰“归”,以恶曰“复入”。’《释例》曰:‘庄六年,五国诸侯犯逆王命以纳卫朔,朔惧有违众之犯,而以国逆告。’此明知《凡例》不合而归之于‘告’,是遁辞矣。”
且《左传》多伤教害义之说,不可条举,言其大者,无人能为之回护。如文七年:“宋人杀其大夫。”《传》云:“不称名,非其罪也。”既立此例,于是宣九年:“陈杀其大夫泄冶。”杜《注》云:“泄冶直谏于淫乱之朝以取死,故不为《春秋》所贵而书名。”昭二十七年:“楚杀其大夫却宛。”杜《注》云:“无极,楚之谗人,宛所明知,而信近之以取败亡,故书名罪宛。”种种邪说出矣。宣四年:“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左传》云:“凡弑君:称君,君无道也;称臣,臣之罪也。”杜预《释例》畅衍其说。襄二十七年:“秋七月,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传》云:“季武子使谓叔孙以公命曰:‘视邾、滕。’既而齐人请邾,宋人请滕,皆不与盟。叔孙曰:‘邾、滕,人之私也,我,列国也,何故视之!宋、卫,吾匹也。’乃盟。故不书其族,言违命也。”是孔子贵媚权臣而抑公室也。凡此皆歆借经说以佐新莽之篡而抑孺子婴,翟义之伦者,与隐元年“不书即位,摄也”同一奖奸翼篡之说。若是之类,近儒番禺陈氏澧皆以为后人附益,是虽尊《左氏》者亦不能不以为后人附益矣。
他更一方面主张现存的《左传》即刘歆分《国语》以释经而改造成的。他说:
歆以其非博之学欲夺孔子之经,而自立新说以惑天下,知孔子制作之学首在《春秋》,《春秋》之传在《公》、《穀》,《公》、《穀》之法与《六经》通,于是思所以夺《公》、《穀》者。以《公》、《榖》多虚言,可以实事夺之,人必听实事而不听虚言也,求之古书,得《国语》与《春秋》同时,可以改易窜附;于是毅然削去平王以前事,依《春秋》以编年,比附经文,分《国语》以释经而为《左氏传》;(歆本传称“歆始引《传》解《经》”,得其实矣)作《左氏传微》以为书法,依《公》、《穀》日月例而作日月例,托之古文以黜今学。
又说:
《国语》仅一书,而《志》以为二种,可异一也。其一,“二十一篇”,即今传本也,其一,刘向所分之“《新国语》五十四篇”;同一《国语》,何篇数相去数倍?可异二也。刘向之书皆传于后汉,而五十四篇之《新国语》,后汉人无及之者,可异三也。盖五十四篇者,左丘明之原本也;歆既分其大半凡三十篇以为《春秋传》,于是留其残剩,掇拾杂书,加以附益,而为今本之《国语》,故仅得二十一篇也。考今本《国语》,《周语》、《晋语》、《郑语》多春秋前事;《鲁语》则大半敬姜一妇人语;《齐语》则全取《管子·小臣》篇;《吴语》、《越语》笔墨不同,不知掇自何书;然则其为《左传》之残余而歆补缀为之至明。歆以《国语》原本五十四篇,天下人或有知之者,故复分一书以当之,又托之刘向所分非原本以灭其迹,其作伪之情可见。
他这种说法,将叶适所暗示与我们的《左传》和《国语》的关系,由《汉志》中《国语》篇数的记载,《国语》之《周语》、《郑语》、《鲁语》详略的关系,《齐语》、《吴语》、《越语》笔墨不同的关系,以证明今本《国语》为《左传》之残余而歆补缀为之,论证是极明显的。钱玄同先生在《重论经今古文学问题》一文中更为之补充的说明。曰:
《左传》与今本《国语》,既证明系原本《国语》所瓜分,则瓜分之迹必有可考见者。此事当然须有专书考证,我现在姑举出一点漏洞来:
(勹)《左传》记周事颇略,故《周语》所存春秋时代的周事尚详(但同于《左传》的已有好几条)。
(攵)《左传》记鲁事最详,而残余之《鲁语》所记多半是琐事;薄薄的两卷中,关于公父文伯的记载竟有八条之多。
(冂)《左传》记齐桓公霸业最略,所谓“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的政绩竟全无记载,而《齐语》则专记此事。
(匚)《晋语》中同于《左传》者最多,而关于霸业之荦荦大端,记载甚略,《左传》则甚详。
(万)《郑语》皆春秋以前事。
()《楚语》同于《左传》者亦多,关于大端的记载亦甚略。
()《吴语》专记夫差伐越而卒致亡国事,《左传》对于此事的记载又是异常简略,与齐桓霸业相同。
()《越语》专记越灭吴的经过,《左传》全无。
你看,《左传》与今本《国语》二书,此详则彼略,彼详则此略,这不是将一书瓜分为二的显证吗?至于彼此同记一事者,往往大体相同,而文辞则《国语》中有许多琐屑的记载和支蔓的议论,《左传》大都没有,这更露出删改的痕迹来了。
《左传》与《国语》是由一书瓜分为二的痕迹是再显然也没有了!
第三,他攻破了伪造的《左氏》传授系统。《史记》中无所谓《左氏春秋传》,在《汉书·儒林传》却有了《左氏传》传授的源流;孔颖达《春秋疏》,陆德明《经典释文》也都载有;忽然《左氏》师徒相传又有其人了!这当然是刘歆之徒所妄造的。刘氏将他们一一驳斥了!现在引崔适《春秋复始》上一段话来证明:
刘逢禄曰:“《张苍传》曰‘著书十八篇,言阴阳律术事’而已,不闻修《左氏传》也。……《贾生传》……曰‘颇通诸家之书’而已,亦未闻其修《左氏传》也。……所著述,存者五十八篇……皆与《左氏》不合……《张敞传》曰‘本治春秋……’,其所陈说以,《春秋》讥世卿最甚,君母下堂则从傅母,皆《公羊》义……《萧望之传》曰‘治齐诗’,曰‘从夏侯胜问《论语》、礼服’,其《雨雹对》以‘季氏专权卒逐昭公’,《伐匈奴对》以‘大士丐不伐丧’,亦皆《公羊》义……未闻引《左氏》也……”适案:尹更始与韦玄成上《罢郡国庙议》,亦引《公羊传》文,文见上篇。《翟方进传》曰‘受《春秋》’,则与公孙丞相、董生、《张苍传》所云无异,皆谓《公羊传》也。无一人可见其为《左氏》学者。
这种传授系统本来很令人信仰的,刘歆之徒,为了使人尊信起见,为了避免攻击起见,所以要托之于张苍、贾谊。其实他们至多不过见到《左氏》的原本——《国语》及其他,并非现在的《左传》。否则《史记》的《儒林列传》上不会漏了《左传》学的传授,而张、贾等人的传不会每个都遗漏的。刘氏将这伪传授系统一一打破,崔氏又加以补充的证明,我们更可以明白《左氏》不传《春秋》了!
刘氏考证《左氏春秋传》为刘歆所伪,康、崔二氏更从各方面为之补充证明,我们可信今本《左传》为刘歆改窜《国语》而成。近来瑞典人珂罗倔伦著有《论〈左传〉之可信及其性质》一文,由文法的统计,如(1)“若”与“奴”,(2)“斯”字作“则”字解,(3)“斯”字作“此”字解,(4)“乎”字作“于”字解,(5)“与”字作疑问语尾,(6)“及”与“与”,(7)“于”与“於”七项,证明《左氏》的文法不同于《论语》、《孟子》——珂氏所谓之“鲁语”,证明《左氏》的作者不是鲁人。他说:
在周秦和汉初书内,没有一种和《左传》相同的文法组织的。最接近的是《国语》,此外便没有第二部在文法上和《左传》这么相近的了。
这一段既证明《史记》“鲁君子左丘明……成《左氏春秋》”那一段之不足信,而且又是《左氏》和《国语》本是一书的一个旁证。刘、康诸人所说《史记》那一段有窜乱及《国语》、《左传》的关系,我们可因之而更加相信的。
不过这一桩真伪问题,正如《伪古文尚书》问题一样,在阎若璩《古文尚书疏证》以后,虽有许多人拥护他的主张,而反对之者亦不乏其人,直至清末的洪良品、吴光辉、王照,还是反对阎氏之说的;刘氏之书出后,在古文经学家的眼中自然不欢迎,而且要推翻它。章炳麟著《春秋左传读叙录》就是企图推翻刘氏之说的。章氏的意见,现在也可分为三点来说:
首先,是《左氏》的名称问题。关于这一点,章氏以为名称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他以为:“名者实之宾,《左氏》自释《春秋》,不在名传与否也。正如《论语》命名,亦非孔子及七十子所定……名扶卿所名,无害其为孔子语也。”他在总结论上说:“《左氏春秋》之名,犹《毛诗》、《齐诗》、《鲁诗》、《韩诗》、《孟氏易》、《费氏易》、《京氏易》、《欧阳尚书》、《夏侯尚书》、《庆氏礼》、《戴氏礼》,举经以包传也。以为不传孔书而自作《春秋》者,则诸家亦自作《诗》、《易》、《礼》乎。”
章氏这见解确具相当的理由。但在西汉时只有《公羊传》本名《春秋》,“其余一概算不了《春秋》”。(详见《春秋复始》)一个真的名称可说是没有关系,一个假冒的名称却应当追究。“齐诗”、“鲁说”之类,是因为家派多了,不得不加地域或氏姓以示区别;如果左氏真是鲁之夫子,他何须用“左氏”二字来表示区别;《左氏春秋》之不同于《左传》,正如《鲁诗》不同于《鲁故》、《鲁说》,《齐诗》不同于《齐后氏故》、《齐后氏传》,《欧阳尚书》之不同于《欧阳章句》,《大小夏侯尚书》之不同于《大小夏侯章句》,不能一概说是“举经以包传也”。《左氏春秋》是解经的,它的命名应该先确定,不能拿《论语》来作比。这个假冒的名称,刘氏追究出来,使《春秋左氏传》冒名的真相暴露出来,是有价值的;何况连《左氏春秋》这个名称根本就是假的呢!所以章氏的辩驳,仔细看来,至多具有相当的理由,而不能使我们完全赞同。
其次,《左氏》的体例问题。关于这一点,章氏以为:“所谓传体者如何?惟《穀梁传》、《礼丧服传》、《夏小正传》与《公羊》同体耳!毛公作《诗传》,则训诂多而说义少,体稍殊矣。伏生作《尚书大传》,则叙事八而说义二,体更殊矣。《左氏》之为传,正与伏生同体。然诸家说义虽少,而宏远精括,实经所由明,岂必专尚‘裁辨’,仍得称‘传’乎?”他说:
凡言“传”者,有传记、有传注……同此传名,得兼传记、传注二用。亦犹裴松之注《三国志》,撰集事实,以见同异;间有论事情之得失,订旧史之韪非,无过百分之一;而解诂文义,千无二三。今因《左氏》多举事实,谓之非传,然则裴松之于《三国志》亦不得称“注”耶?且《左氏》释经之文,科条数百,固非专务事实者,而云非传之体,则《尚书大传》将又何说?
章氏在这里所说的意见,表面上看来似乎理由充足,但是这些话实在都是极牵强的。《春秋》这部书是孔子所作,“‘笔则笔,削则削’,两‘则’字见得极快……盖褒贬予夺,因事裁制,非一端所可拘,唯化裁因心者能之”。(用刘绍攽《春秋笔削微旨》语)“《春秋》言是其微也”,“《春秋》推见至隐”,替它作传的当然不能像《尚书大传》“叙事八而说义二”,故《尚书大传》说义甚少;《左氏传》是不应当如此的。“《左氏》之为传,正与伏生同体”,这是《左氏》不传《春秋》的明证。裴松之注《三国志》,是“奉诏采三国异同”,左氏却未闻受命采取异同。《左氏》记事,将许多重要的大事失于记载,或者兼有误,如记齐桓霸业之简略而失真,这也是不可与裴松之注《三国志》同日而语的。《左氏》释经之荒谬,纵有科条数百,也正是不传《春秋》的明证。章氏以为“经无而传有者,悉皆经之微言”,然则《左氏》所记与经毫不相干的话,如怪力乱神之类(详见《〈春秋〉非〈左〉》下)与经之微言有什么干系?《左氏》好恶与孔子不同,硬要说他就是左丘明,能亲见夫子,蔑视一切的铁证,这未免太牵强了。
再次,是《左氏》传授的问题。关于这一点,章氏费了许多力量,来证张苍、贾谊等之引用《左氏》,并确都治过《左氏》,《左氏》是真有传授的。袒护《左氏》的人们大都如此说法。刘师培《左盦集》中也有两篇《周季诸子述〈左传〉考》、《〈左氏〉学行于西汉考》这一类的文章,他们用力虽勤,而其结果之不足信还是毫无疑义。我们只看刘歆《移让太常博士书》便可以知道了。刘歆移书是为《逸礼》、《古文尚书》,尤其是《左氏春秋》而力争的。他说:“得此三事,以考学官所传……传问民间,则有鲁国桓公、赵国贯公、胶东庸生遗学与此同。”他只举桓、贯、庸三家传《书》、《礼》之学者,而不举出当时的《左氏》学者来;他连民间的儒生桓、贯、庸三家都要提到,而不引据朝廷执政的《左氏》大师如张丞相、尹咸、翟方进来说;个中消息,不够使我们知道当时《左氏》并无师传,张丞相、尹咸、翟方进等传授之说是确实靠不住的么!(参看廖平《古学考》)刘歆既未说出,则《汉书·儒林传》之谓张苍、贾谊等传《左氏》当然是伪托的了!张、贾等既经刘逢禄、崔适证明其“无一人可见其为《左氏》学者”,而章氏、刘氏不问所根据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无窜乱,究竟张、贾之引用《左氏》,是现行的《左氏》,还是《左氏》的旧文及其他,而一概认为是治过《左氏》的:这是不严谨因而不足信的。刘氏说“苍均有书,情不可考”,足见张苍之治《左氏》是有疑问的。刘氏说:“贾子《新书》足补《左氏》之缺。”章氏也以为:“贾书、楚惠王等八事,不知采自何书;各记别事,本与《左传》丝毫无涉……又有《左传》所不载者。……自古人异事同,传记所载所止一端。”足见贾书所说的事不一定根据《左氏》,贾谊之治《左氏》也是有疑问的。章氏、刘氏以为在他们书中有许多与《左氏》相同的话,便认定他们是治过《左氏》的,那我们可以说:“梅赜之伪古文《书》,其亦三代经传袭用梅氏耶?”(魏源《诗古微》语)而这未免太不足信了。
由以上所述的看来,章炳麟、刘师培的驳论实不足以变更刘、康、崔三人所考定的,我们且不必详细推论它。在珂罗倔伦之后,在外国的学者注意这一问题的,更有卜德(DerkBodde)著有《左传与国语》一书,依他的结论看来,好像《国语》与《左传》原本非一书,而《左传》似乎不伪。他于珂罗倔伦用七种助词研究之外,更加以引《诗》及引用“帝”与“上帝”来判断《左氏》、《国语》的内容。他关于前者的结论说:
《左传》最欢喜引《书经》和《诗经》,《书》它引过四十六次;《诗》引过二百零七次。但是那部比了《左传》分量约少一半的《国语》,所引《诗》、《书》并不止减少了一半,它只引了十二次《书》,二十六次《诗》。这实在太少了!尤其是《诗》的比例,只有八分之一。况且《国语》引《诗》不但只有二十六次,而在这二十六次之中,有十四次都在一篇里。所以,除了这一篇之外,其余十分之九的书里,只引了十二次《诗经》而已!
这真是一个大不相同的情形,我们要替这种现象作解释,只有两种法子:(1)《左传》和《国语》所根据的材料不同;(2)《国语》的学者对于《诗》学未有深研,或者他对于引《诗》的癖好及不上《左传》的作者。
关于后者,卜德说:
《左传》和《国语》中提到“天”字的,真是多不胜数。然而“帝”或“上帝”两个名词(用作“天”解,不作“皇帝”解),在《左传》中只有八次,而在分量少了一半的《国语》里却说到十次。“上帝”不单称“帝”,《左传》中只有四次,而在《国语》的十次之中只有一次单言帝,余俱为“上帝”。这样大的差别,又岂可说是偶然的。
总之,《左传》专用“如”字而《国语》用“如”兼用“若”;《左传》最好引《诗》而《国语》则否;《左传》不大说“上帝”,比较《国语》中用的这名词只占得四分之一。
他对于钱玄同先生所举《国语》与《左传》此详则彼略的八证也逐条加以辨正,说:
这两部书的宗旨是不同的。
无论如何,一个人决不能从一部原有的书里著成或改成两部分——《左传》和《国语》。
卜德在作此文之时,曾说:
这(珂罗倔伦把《左传》和《国语》的文法比较研究)真是一个最有力的凭证,不过还有学者不甚信服,例如胡适先生。
珂罗倔伦的话,因为他所举的例较多,在大体上比较可信;若卜德氏所说,依我看来,则实不足凭信。因为引《诗》的例,这实在是较晚起的现象,《国语》引《诗》实在太少,或者转而成为《国语》是原本,《左传》是经过改本的明证,此其一。至于“帝”用作“天”解,在《左传》中用得少而《国语》中比较多,这也只能作为《国语》是原本,而《左传》是经过修改的明证,因为在卜辞中是以帝代表天的,据郭沫若在《先秦天道观之进展》一书中历举卜辞中的八条卜辞而说:
这几条是比较上文字完整而意义明白的纪录,大抵都是武丁时的卜辞。这儿的“帝”自然是至上神无疑,凡是《诗》、《书》、彝铭中所称的“帝”都是指的天帝或上帝,卜辞中也有一例称上帝的……在这儿却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便是卜辞称至上神为帝、为上帝,但决不曾称之为天。……卜辞既不称至上神为天,那么至上神称天的办法一定是后起的,至少当得在武丁以后。(《青铜时代》,《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一卷)
他在《金文丛考·周彝中之传统思想考》则说:“宇宙之上有至上神主宰,曰天,曰皇天,曰皇天王,亦曰帝,曰上帝,曰皇帝,曰皇上帝。”可见以“帝”作“天”解本是较古的风气。《国语》是原本,虽亦经过窜乱,犹保存许多较古的用法;而《左传》则经刘歆之修改,较古的用法保存更加少了。至于卜德以《左传》专用“如”字而《国语》兼用“若”字,单凭这一个证据也不能推翻珂罗倔伦之说,因为两书关于助词的用法大多数相同,一个证据是不能推翻的。至于卜德不信钱氏此详则彼略,显然是将一书瓜分为二的现象,这也错误。因为如《国语》与《左传》不是瓜分为二,则何以二书此详则彼略?除了钱先生所指出的《国语》、《左氏》相较存在问题的数例无法回答之外,《吴语》、《越语》还颇似《左传》编到到后半篇幅已不少,故不需要太多材料而不取用之迹。卜德氏谓“无论如何,一个人决不能从一部原有的书里著成或改成两部书”,这更不成话。我们试举一二反证来说明此事,如:《小戴记》与《大戴记》,其来源是相同的,而可成为两部书,有相同的篇目,而又有相异的处所;例如《祭义》与《曾子》、《大学》、《投壶》等篇,此是一证。在《汉书·艺文志》上明说《新国语》五十四篇,是刘向分《国语》而成,他所分出来的,能比《国语》二十篇还多,这岂不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而且是不容我们否认的。此是一证。《新序》与《说苑》,体例相同,大旨亦复相类,据《别录》对《说苑》之说,“除去与《新序》重复者”,可见两书原来也在一书之中,而《说苑》又有“新苑”之名,这也是将一书瓜分为二的一例,此又是一证。二《戴记》,《国语》与《新国语》,《说苑》与《新序》都是将一书瓜分为两书,而且这都是无目的地分为二书,则《左传》与《国语》可由一种分为两种,更属可能。刘歆模仿他父亲之所为,抽取《国语》部分篇章内容为《左传》,是有计划的,故其详略之迹,自属显然,这是明摆着的事情,有何可疑?卜德的话,依我看来,他的论证,都是极脆弱的。
近来许多的人,或因为《左传》与《国语》同记一事,有的时间不同,如:“晋惠公卒”,《左氏》以为九月(僖公二十四年),《晋语》则以为十月;有的人名不同,如:《常棣》之诗,《左氏》以为召穆公作(僖公二十四年),《周语》则以为周文公作;有的地名不同,如:宋之大城,《左氏》以为萧亳(昭公十一年),《楚语》则以为萧蒙;有的事实不同,如:晋楚争盟,《左氏》以为乃先晋人,《吴语》则以为吴公先歃等等,而认为决不是一人所作。殊不知这在康有为已经说过:现在的《国语》已是《左传》之残余,歆补缀为之,则无怪乎两书同记一事而有些不同的。我们试看《说苑》与《新序》两书,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苑》说:“以今考之,春秋时事尤多,汉事不过数条。大抵采百家传记,以类相从。”《四库简明目录》则说:“所录皆春秋至汉初轶事可为法戒者,虽传闻异词,姓名、时代或有抵牾,要其大旨主于正纲纪。”而《简明目录》于《说苑》更云:
《说苑》与《新序》体例相同,大旨亦复相类。其所以分为两书之故,莫之能详。中有一事而两书异词者,盖采摭群书,各据所见,既莫定其孰是,宁传疑而两存也。
这可见在刘向、刘歆之时,记载关于春秋时事甚多,“传闻异词,姓名、时代或有抵牾”,故有一事而两书异词者。刘歆在当时采摭补缀甚易,我们何可因为《左传》、《国语》两书同记一事而有不同的地方遂怀疑其本非一人所作,而忘却了“现在的《国语》已是《左传》之残余,而歆补缀为之”的话?
近来又有的人以《史记》所引有些确是《左传》而非《国语》,遂疑心《国语》与《左传》非一书之分化,“《左氏》三十卷者,即《国语》之旧文,刘歆喜而治之,并无割裂之事”。这种见解,也极好笑。因为我们知道,《史记》确经后人增窜,而据《史通·正史篇》看来,刘向、刘歆都是相次撰续的人。现存《史记》中所引《左传》原文,是否为司马迁本人所引,而非后人依《左传》以改窜,已成问题。我们暂且不这样考虑,而另外来作假定,即是刘歆改《国语》以为《左传》,他明知史迁是有许多地方依据《国语》的,他可以将《史记》所引用尽量收入,以显示《左氏传》本为史迁所引,而不是他的改窜。他如有意作伪,这样提防人的攻击,是极可能的。那么,《史记》所引即完全是《左传》,一个字也不差,亦无以确定《国语》与《左传》非一书之化分,“《左氏》三十卷者,即《国语》之旧文”。问题是在刘歆之改《国语》与否,不在《史记》所引是今本《左传》与否。我们如相信“歆治《左氏》,引传文以释经,转相发明,由是章句、义理备焉”这几句话,《左氏》原不名《左氏春秋》,而是叫作《国语》;《左氏》原不是解经的,而从他起才解经;《左氏》原来只是史文,而从他起才有凡例,则是他化分《国语》为《左传》。我们如相信《左传》早就有了,只要你能解释“传自解经,何待歆引?歆引以解,则非传文”的疑问,则更无妨说《左传》在先秦时已有了的。现在更有一些人以为《国语》有晚于《左氏春秋》的痕迹,而疑心《左氏》、《国语》非一书之化分,这也是仍未注意“现在的《国语》已是《左传》之残余,而歆补缀为之”的现象。如若我们承认《国语》有晚于《左氏》的痕迹,那只是有许多真的《国语》的材料已经编入《左传》之中,故将其他较后的材料凑在《国语》之中,因而发生《国语》所述的事实有晚于《左传》的痕迹。但是不能说任何哪一个人伪造整个《国语》,因为如若整个地编造《国语》,决不可能《鲁语》所记恰好多半是琐事,《晋语》、《楚语》所记无关晋、楚之霸,而《郑语》恰好又皆春秋以前事。从《国语》的详略看来,从《国语》的体例看来,很明显地是《左传》之残余。它有晚于《左氏》的部分,则当是刘歆补缀为之,康氏之言,还是很有见地的。我曾说过,“我们根据现在的《国语》和《左传》,说它们完全出于一人之手,这是不可能的了!但是我们根据现在的《国语》和《左传》,说它们是两部各不相干的书,这也是不尽然的”。“我们不可以随便说这两书完全出于一人之手,或者以为是两部各不相干的书,因为作伪者有时与所采的原料持相反的论调,如《国语》‘民可近也,不可上也’,在伪《古文尚书》中作‘民可近,不可下’,上下相反了!康氏说:‘掇拾杂书,加以附益,而为今本之《国语》。’我们如因此而认定《国语》晚于《左传》,这也似乎是不应当的。”到现在,对于《左氏》、《国语》的问题,我还是作如是解。
至于原本《左氏春秋》著作的时间,在前人的考定,是以为当六国之时。关于这一点,我们先试引皮锡瑞《经学通论》“论赵匡、郑樵辨左氏非丘明,《左氏传》文实有后人附益”的一段来看,他说:
王安石《左氏解》疑左氏为六国时人者十一事,其书不传。叶梦得疑传及韩、魏、智伯、赵襄子之事。郑樵《六经奥论》辨之尤力。曰:《左氏》终纪韩、魏智伯之事,又举赵襄子之谥。若以为丘明,自获麟至襄子卒已八十年矣。使丘明与孔子同时,不应孔子既没七十有八年之后,丘明犹能著书,此左氏为六国人,明验一也。《左氏》“战于麻隧,秦师败绩,获不更女父”。又云“秦庶长鲍、庶长武帅师,及晋师战于栎”。秦至孝公时立赏级之爵,乃有不更、庶长之号,明验二也。《左氏》云,“虞不腊矣”。秦至惠王十二年初腊,明验三也。左氏师承邹衍之说,而称帝王子孙。案齐威王时,邹衍推五德终始之运,明验四也。《左氏》言分星,皆准堪舆,案韩、魏分晋之后,而堪舆十二次始于赵分曰大梁之语,明验五也。《左氏》云,“左师展将以公乘马而归”。案三代时,有车战,无骑兵,惟苏秦合从六国,始有“车千乘,骑万匹”之语,明证六也。《左氏》序吕相绝秦、声子说齐(当作楚,此误),其为雄辨狙诈,真游说之士、捭阖之辞,明验七也。《左氏》之书序晋、楚事最详,如“楚师熸”、“犹拾渖”等语,则左氏为楚人,明验八也。据此八节,可以知左氏非丘明,是为六国时人,无可疑者。或问伊川曰:“左氏是丘明否?”曰:“传无丘明字,不可考。”真知言欤!朱子亦谓“《左传》有纵横意思,‘不腊’是秦时文字,二条盖本郑樵”。锡瑞案《史记》张守节《正义》云:“秦惠王始效中国为之。”明古有腊祭,秦至是始用,非至是始创,则以不腊为秦时文字,固未可据。“左师展将以公乘马而归”,即子家子谓“公以一乘入于鲁师”之意。一乘仍是车乘,亦未可据为乘马之证。传及智伯,或后人续增,不更、庶长之类,或亦后人改窜。《左氏》一书,实有增窜之处。文十三年传,“其处者为刘氏”,刘炫、孔颖达已明言先儒插此媚世。僖十五年传,“上天降灾”至“唯君裁之”四十一字,服、杜及唐定本皆无。林黄中谓:“《左传》‘君子曰’是刘歆之辞。”王应麟曰:“八世之后,其田氏篡齐之后之言乎?公侯子孙,必复其始,其三卿分晋之后之言乎?其处者为刘氏,其汉儒欲立《左氏》者所附益者乎?皆非《左氏》之旧也。”近儒姚鼐以“公侯子孙必复其始”,及季札闻歌《魏》,曰:“以德辅此,则明主也。”传中盛称魏绛、魏舒之类,为吴起附益以媚魏者。陈澧以《左传》凡例与所记之事有违反者,可见凡例未必尽是,而传文亦有后人所附益。刘逢禄以《左氏》凡例、书法皆出刘歆,虽未见其必然,而《左氏》有后人附益之辞,唐、宋人已有此疑矣。(皮锡瑞《经学通论》)
他这里历举自唐宋以来以及清儒的意见,说明《左氏》有后人附益之辞,其实如左氏本非鲁君子左丘明,则除凡例“书曰”、“君子曰”之类是后人增入以释《春秋》者外,当大体认为《左氏》之原文,不过其著作时代要稍晚,而其人决非与孔子同时之左丘明。郑樵所提出的八证,前五证都是极好的,后三证则不大可信。皮氏驳第六证尚可,若第三证,他根据《史记正义》说来驳郑樵,其实张守节的话,也未必就可相信。一、二两证,皮氏也说“传及智伯,或后人续增;不更、庶长之类,或亦后人改窜”,则是无法否认,可见《左氏》著作年代至早不出秦孝公以前。据第四证看来,《左传》的著作年代总要在齐威王以后,在《左传》涉及五行的地方,不胜枚举,例如:
则天之明,因地之性,生其六气,用其五行,气为五味,发为五色,章为五声。(昭公二十五年)
天有三辰,地有五行。(昭公三十二年)
我们可断言这必在五行思想颇发达以后才能有的迹象。郑樵所举的五证,是用分野来说明的,这虽不必如崔适之以为刘歆所窜入,但是它的迹象也当是在六国之末才有的。据它里面用五行分野看来,似其著作年代定在齐威、宣之后,必不能早于荀子,因为在荀子的书中,五行分野的观念,都不大常见,然则其著作年代也应当与荀子同时。不过,《左氏》书中,也保存不少较古的史料,这些史料,写成较早,这又当与《孟子》、《荀子》之书不能混为一谈的。
左氏之书,本是“广采当时文籍,故兼与子产、晏子及诸国卿佐家传,并卜书、梦书及杂占书、纵横家、小说、讽谏等,杂在其中”。所以这些记载时代较晚之事实,不能认为附益。即如桓公元年“宋华父督见孔父之妻于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艳’”。桓公十六年“卫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庄公十二年“楚子臧息,以息妫归,生堵敖及成王焉,不言”。庄公二十二年“陈公子完奔齐……八世之后,莫之与京”。襄公十九年“季札闻歌《魏》,曰:‘以德辅此,则明主也’”。这些事情,或出于杂占书,或出于小说家言,不能因为其与他书不合,而有些迹近于预言,而认为是后人的附益。我们须知《左传》本非丘明之作,而是杂采诸书所成。《左氏》的文体,也决不是春秋时代的产物,这本极容易辨别,故纵有附益,也决不会如后人所指摘的附益太多。如若我们说,《左氏》原本的写成在孔子殁后、《论语》未修成之前,则以《左氏》浮夸的文体要在《论语》产生之前,这也未免是奇迹了。
“……唯君裁之”四十一字及《文公十三年传》“其处者刘氏”五字,很明显地为东汉以后的人所为外,其他就是“书曰”、“凡例”、“君子曰”之属。《左传》共有五十凡例,这本是刘歆引传以解经后才有的。现在试举一二例来证明其为刘歆之所伪为。
(1)《左传·隐公七年》说:“凡诸侯同盟,于是称名,故薨则赴以名,告终,称嗣也,以继好息民,谓之《礼经》。”我们知道,在荀子时,《礼》犹不必为经,而这凡例上竟特别提出《礼经》,这是晚出于《荀子》的现象。
(2)《左传·庄公二十五年》说:“凡天灾,有币无牲,非日月之眚,不鼓。”我们知道,在《春秋》中并无注重月食的事情,这里说到月食,已与《春秋》不相合。而阴阳对立的观念是在战国中晚期才发达,但也没有注重月食的迹象。在《周礼》中,才“救日”与“救月”并举,可见《左传》这一凡例,是有了《周礼》以后才发生的。
(3)《左传·庄公二十九年》说:“凡物,不为灾,不书。”庄公二十九年有蜚,据《汉书·五行志》说:“刘歆以为负蠜也,性不食谷,食谷为灾。……《左氏传》曰:‘圣人在上无雹,虽有不为灾。’”说曰:“凡物不为灾不书。”“说曰”是《左传》的凡例,而不作“《左传》曰”,这也可见凡例本是刘歆之辞。
(4)《左传·僖公五年》说:“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必书云物”之事,其起也甚晚。这与《周礼》保章氏以五云之物,辨吉凶、水旱,降丰荒之祲象相合。《周礼注》云:“物,色也,视日旁云气之色。郑司农云:‘以二至二分观云色,青为虫,白为丧,赤为兵荒,黑为水,黄为丰。故《春秋传》曰,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这也可见《左传》的凡例是受《周礼》的影响的。
我们只看这四个例证,可以明了凡例著作时代之晚。其自相矛盾,以及不合理的处所,前儒攻击之者甚多,这也可见不是本来的《左传》就有,而是刘歆等人引传以解经之后才有,其为刘歆所伪,固甚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