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之起源

第一节 《易》之起源

《周易》本是中国古代的一部占筮书,在秦汉时才变为儒家的经典的。《易》的八卦的起源,据《易·系辞传》的解说看来,本身已有多端:

1.在《系辞上传》中说:“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天地变化,圣人効之;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系辞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断也。”是以八卦源出于河图。后来扬雄《覈灵赋》说:“大易之始,河序龙马,洛贡龟书”。(《文选注》引)班固《五行志》说:“伏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则而画之,八卦是也。”正是取用这种说法。

2.《系辞上传》中又说:“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这种说法,是以八卦源出于太极。

3.在《系辞下传》中又说:“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这是以为八卦起源自然间的现象。这种说法与下说颇相近。

4.《系辞上传》说:“在天成象,在地成形……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也是用自然间的现象来解说。《说卦》传说:“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而解释乾为首,坤为腹;以乾为马,坤为牛之类,也可以作为这种说法的依据。不过这几种解释无论其以神学的、玄学的,或自然间的现象来说明,都不合于事实。因为画八卦者既不一定是庖牺,而太极与河图,也都是无稽之谈,不足以令人信服。

《易传》之外,还有许多关于《易》的八卦起源的说法,如:

5.班固《汉书·律历志》说:“伏羲画八卦,由数起。”

6.王嘉《拾遗记》说:“(伏羲)和八风以画八卦。”这些说法,实属臆测,没有按照古代社会情形来作解释。此外如:

7.宋杨诚斋主张八卦之画即古代之文字。西人拉克伯里(TerriendeLacouperie)以《易卦》为古文,据刘光汉在《国粹学报·小学发微补》上说:“拉克伯里著《支那太古文明论》(日文版。按,今译《中国古文明西来说》),以《易卦》为古文。于一字之中,包含众多之义。又解《离卦》之文,谓古文謧字作离,‘初九言履,错然敬之’,履即缡字,错即謧字,然即糎()字,敬之即瞝之。‘六二言黄离’,黄离即黄鹂()字。‘九三言日昃之离,则大耋之嗟’,嗟即漓字。‘九四言突如焚如’,焚即囄字。‘六五言出涕沱若’,涕沱即漓字。‘上九言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具丑’,出征即离字,有嘉即字,获即字,匪即篱字,具即篱字。”以证“《周易》为古文之字典”。(以孔子读《周易》“韦编三绝”,即系翻阅字典之故也)而刘氏所著《经学教科书》第二册中《论〈易经〉与文字之关系》亦云八卦为象形文字之鼻祖,乾、坤、坎、离之卦形,即天、地、水、火之字形。他所举的例,如:乾为天,今天字草书作,像乾卦之形;坤为地,古坤字作巛,像坤卦之倒形。坎为水,篆字水字作,像坎卦之倒形。离为火,古文火字作,像离卦之倒形。他以为伏羲之画卦,即以卦画代文字之用者也(该书页三四至三五)。

8.在陈汉章《经学通论》中云:“近今更有新说,谓八卦即楔形文字,伏羲即巴庇伦之福巴夫。(说本英国韦廉臣,花之安,日本桑原隲藏)不思迦勒底造尖挣文字,在公历纪元前二一四七年,当我中国帝挚八年,何得不顾时代,任意牵合。且楔文传至今者,尚有三种:巴底伦作,密凡佛作,米颠作,无一似卦画者。惟司马公潜虚或近之。然中国纪数之字,亦非出于尖挣文。”(宋秦九韶《数学九章》,元李治《益古演段》,纪数字并同潜虚)这种解释,陈汉章是不赞同的。而且他说:“或又用西人说,以《易》为支那太古文明之字典,不求其端,不讯其末,惟怪之欲闻,又奚言而不异?”(《经学通论》页四)确实,以上这两种新解释,都不免于附会之谈,实在是证据不足。

9.在《古史辨》第一册中收有《钱玄同答顾颉刚先生书》,对于《易》的起源,钱氏主张:“原始的易卦是生殖器崇拜的东西,乾坤二卦即是两性生殖器的记号。初变为八,再变而为六十四,大家拿它来做卜筮之用;于是有人做上许多卦辞、爻辞,这正和现在的签诗一般;无咎、悔亡,和上上、中平、下下一般。这些签诗大概不止一种,所以《左传》所载与今《易经》颇多不同。孔丘以后的儒者借它来发挥他们的哲理,有做《彖传》的,有做《象传》的,有做《系辞传》的,有做《文言传》的,汉朝又有焦赣、京房一流人做的《说卦传》,不知什么浅人做的《序卦传》,不知哪位学究做的《杂卦传》,配成了所谓《十翼》。”(《古史辨》第一册页七七)他这种主张,以为卦的构成是生殖器的符号,但依《易经》产生的时代要在周初,早已超越了原始文化的阶段,而不是生殖器崇拜时代的东西;依殷虚文字中以阴阳爻代表生殖器的文字颇难寻其迹象。这一说法,虽比以前种种的解释都觉得好,然而恐怕也不是真的《易卦》的起源。

我们要明了真的《易卦》的起源,应当从《易》是占筮书这一点来着手。在《易》的《卦爻辞》中,讲到筮的两条。一是《蒙卦》的“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一是《比卦》的“原筮,元永贞,无咎”。《左传》、《国语》中涉及《易》的,也都是说“筮之”。据这些地方看来,《易》是用蓍筮来代替龟卜,是很明显的。《易·系辞上传》说:“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这正是说《易》用蓍筮的方法。所以郑玄在《周礼注》上说:“《易》者揲蓍变易之数可占者也。”在《仪礼注》上说:“筮所以问吉凶,谓蓍也。所卦者,所以画地记爻。”《易》是用蓍筮来代替龟卜,可以说是毫无疑义的事情。我们再可以由《易》之蓍筮的起源而谈到《易卦》之起源。蓍筮与卦,在商代还没有。从甲骨文字看来,没有蓍字、筮字、卦字。周代有了筮法以后,往往卜、筮连举,如商代也有筮法,不应一次卜筮连举的也没有。商书也无卜筮连举的,直到《君奭》才有“若卜筮,罔不是孚”的调句。此其一。卜筮的起源与应用,实在是各有其社会的背景的。商代还是初进到农业的社会,田猎畜牧还是很重要的生产方式,这在甲骨卜辞所记畋猎、渔捞以及畜牧之多可以看出来。据《殷墟书契考释》说:“殷墟所出,兽骨什九,龟甲什一而已。”可见卜法的刻辞是需要大宗的兽骨来支持的。筮法之兴起,则是社会进到以农业的生产为主,脱离畜牧时代的现象,故在周代则卜筮兼用,而且渐进至于专用蓍筮。此其二。据屈原的《离骚》上说:“索藑茅以筳篿兮,命灵氛为余占之。”王逸《注》云:“藑茅,灵草也。筳,小折竹也。楚人名结草折竹以卜曰篿。”则在南方有用草卜、竹卜的。《史记·龟策列传》也说:“蛮夷氐羌虽无君臣之序,亦有决疑之卜。或以金石,或以草木,国不同俗。”《易》用筮,或者是周民族的占卜的方法,所以在殷无考。此其三。要之,蓍筮的方法,不是殷代的产物是显明的,所以我们不可以说八卦与龟卜有关。而且,由于其为某一民族中所习用的卜法,所以解释卦画为普遍性的生殖器崇拜的产物,也无确据。依我看来,这应当是由用蓍草作占筮时自然的发明。在楚民族中有用折草折竹为卜的,则周民族卦画的起源,似也应是由于拿一根不折断的草和一根折为两段的草代表事物正反两方面,由是而推演成为八卦,更进而为六十四卦,理由极其简单,进步亦极自然,后来逐渐神秘化、玄学化而成为现在流传的《周易》。但是论其起源,不过如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