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时代——隋唐五代两宋时期

第三节 道路时代——隋唐五代两宋时期

上文提到州郡县三级制到了南北朝后期已经混乱到了极点,郡一级形同虚设,地方行政制度已到非改不可的地步了。隋朝建立后,于583年(开皇三年)罢天下郡,以州领县。589年平陈,统一南北,将州县两级制推行至全境。607年(大业三年)又改州为郡,变成郡县二级制。从此,州即是郡,郡即是州。《隋书·地理志》是大业五年制度,故以郡领县,有郡190,县1255。与南北朝相比,县的数字基本上无大变化,而县级以上机构却大大精简了。隋朝实行州县制共24年(583~606),而实行郡县制共11年(607~618)。然而大家都以为隋朝推行郡县制,这是受了《隋书·地理志》的影响。唐初武德元年(618)又改郡为州,恢复了州县制,以后在742~758年(天宝元年至乾元元年)间又曾一度改州为郡。唐一代近300年中实行郡县制仅16年,基本上是州县制。州一级行政区划中还有府,这是唐代的创制。先是开元元年(713)升首都雍州为京兆府,升陪都洛州为河南府。以后陆续升新建的陪都和皇帝驻跸过的州为府。如升并州为太原府(732),升岐州为凤翔府(757),升益州为成都府(757),升蒲州为河中府(760),升荆州为江陵府(760),升梁州为兴元府(784),升华州为兴德府(897),升陕州为兴唐府(909)。五代十国时期各国首都和陪都均升为府。在黄河流域有开封府、大名府、太原府、河南府、京兆府、凤翔府等,在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有江都府、江宁府、长沙府、成都府、兴元府、兴王府(今广州)等。

宋代升州为府的情况更多了,除了首都、陪都建府外,凡是皇帝诞生、居住、巡游过的地方,以及地位重要的州都升为府。北宋宣和末全境有37府,南宋境内有34府。[10]府虽与州同级,但地位略高于州。当时黄河、长江流域一些重要城市所在地几乎都置了府,到了明清时代大部分二级政区都置为府。

五代两宋时地方行政区划中还出现军和监。军在唐时是军镇,原属军事系统,只管军队,将领称使,多设在边区。五代时军事行动频繁,军不仅管兵马,也辖土地民政。宋代沿袭五代制度,演变成地方行政单位,多设在今山西、河北、陕西沿边地区,统辖县及城、镇、堡、寨。在内地交通运输要地,也置军并派兵戍守以保护漕运,如在定陶置广济军、在夔州云安县置云安军,均领县兼民政。小的由知县兼军使,大的则由京官带原衔知军。监是由国家经营的矿冶、铸钱、牧马、制盐等的专业管理机构,与国家财政收入关系很大,地方官无法兼管,故划出一定区域由监官管辖。如属于荆湖南路的桂阳监(银冶,今湖南桂阳)和属于成都府路的仙井监(制盐,今四川仁寿)各领二县,成为地方行政单位。军监有领县不领县两种,领县的与府州同级,不领县的与县同级。领县的军监虽与府州同级,但一般地位低于府州。总之,宋代县级以上政区有府、州、军、监四种。县级政区除县外,还有城镇堡砦(寨)等军事单位,大多设在西北边防地区。

北齐时州已分为九等,隋朝因之。唐时府不分等,州则根据地位轻重、辖境大小、经济开发程度、人口多寡等条件,分为辅、雄、望、紧、上、中、下七等,县也有赤、畿、望、紧、上、中、中下、下八等。宋代府分京府、次府。京府即首都或陪都所在地。北宋有四京四府,即东京开封府(今开封市)、西京河南府(今洛阳)、北京大名府(今河北大名)、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州县分等基本同唐。唐代府州县长官称尹、刺史、令。宋代加强中央集权,地方官由京官出守列郡,是为差遣,故官名都是京官带原衔“权知某府事”、“知某州军事”、“知某县事”,简称“知府”、“知州”、“知县”。重臣出任一府之事,称判某府。明清时知府、知州、知县才成为正式官名。

唐代有300多个府州,1600余县,宋代疆域远较唐代为小,但府州军监总数也有300余,辖1200多个县级政区。面对这样庞大的府州,中央无法进行直接的统治,但又不愿在府州以上再增加一级行政机构,怕扩大了地方权限与中央抗衡,于是就设计了一种由中央直接控制的监司机构,每一机构专司一样事务,直属中央,各司其职,相互牵制,于是产生了道路制度。

唐代初年根据自然山川形势将疆土分为关内(潼关以西、秦岭以北,包括河套)、河南(当时的黄河以南、淮河以北)、河北(当时的黄河以北、太行山以东)、河东(黄河以东、太行山以西)、陇右(陇山以西)、山南(秦岭以南、长江以北)、淮南(江淮之间)、江南(长江以南)、岭南(五岭以南)、剑南(剑阁以南)十个区域,称为十道。神龙二年(706)开始曾设过“十道巡察使”、“十道存抚使”、“十道按察使”,皆由中央临时派遣,不常置,故详情不明,估计是一种临时性的监察制度。开元二十一年(733)分为15道,即将关内道分出首都长安附近地区为京畿道,河南道分出陪都洛阳附近地区为都畿道,又分山南为东西二道,江南为东西二道,另增设黔中道(今贵州一带)。每道置采访处置使,有固定治所,专检察非法,如汉刺史制度,就成了15个监察区:京畿道(治京师长安城内)、都畿道(治陪都洛阳城内)、关内道(治长安城内)、河南道(治汴州,今开封市)、河东道(治蒲州,今山西永济县蒲州镇)、河北道(治魏州,今河北大名东北)、陇右道(治鄯州,今青海乐都)、山南东道(治襄州,今湖北襄樊市)、山南西道(治梁州,今陕西汉中市)、剑南道(治益州,今成都市)、淮南道(治扬州,今江苏扬州市)、江南东道(治苏州,今苏州市)、江南西道(治洪州,今江西南昌市)、黔中道(治黔州,今四川彭水东)、岭南道(治广州,今广州市)。安史乱后,采访使的监察权为节度使所兼,独立的监察区就不存在了。

中唐以后又出现了节度使辖区。唐初沿袭北朝以来的制度,在军事要地设置总管,旋改称都督,管辖几个州的军事。永徽以后为加强防务,给边境诸州的都督带使持节(节是权力的凭证),以增加其权力,称为节度使。景云二年(711)正式任命凉州都督贺拔延嗣为河西节度使,遂成定制。开元时有沿边八节度,天宝时有沿边九节度使(即范阳、平卢、朔方、河东、河西、陇右、剑南、安西、北庭)及一经略使(岭南)。开元时节度使权渐重,除军事外兼支度使、营田使、采访处置使,已兼及民政、财政和监察。至天宝年间,节度使几乎囊括了边州所有军、政、财、监大权,最终造成了尾大不掉之势,爆发了安史之乱。至德以后内地也遍设节度使,大者领州十余,小者也有三四,节度使的职权也愈来愈大,俨然成为一方大员,位尊权重。节度使兼辖区内所驻地的本州刺史,该州称都府,他州称支郡。其辖区称镇、方镇、节镇、藩镇或道,比较不重要的地区则置观察使或防御使、经略使统辖一道,与节度使名异实同。从而形成了道(镇)、州(府)、县三级地方行政区划。唐朝后期全国有四五十个镇,除首都京兆府和附近几个州和陪都河南府外,其余府州均属方镇。五代十国就是藩镇割据的延续。

唐代前期国势强盛,先后灭了东突厥、高昌、薛延陀、西突厥、高丽,其余边疆少数民族也纷纷归附。为了加强这些地区的统治,唐朝政府仿效汉代西域都护府的建制,采取了都护府和羁縻府州的制度,由唐朝政府任命当地少数族首领为羁縻府州都督刺史,颁发印信,可以世袭。各边地共设置了800余羁縻府州,分别由若干边州都督府和都护府统辖。自太宗贞观年间开始设置,后经省并改徙,至开元、天宝年间有六都护府分布四边,安东都护府管辖东北地区,安北都护府管辖漠北,单于都护府管辖漠南,安西都护符管辖天山以南的西域地区,北庭都护府管辖天山以北的西域地区,安南都护府管辖越南北部及云南东南、广西西部。由于政治形势的变化,上述各都护府的治所和辖区都有变迁(详见疆域部分)。

宋初吸取了唐末藩镇割据的教训,革除了藩镇的实权,尽罢节度使所辖支郡,节度使只是空衔,不理州事,诸州直属中央,并将全国府州军监分成若干个称为路的区域,每路置转运使负责征收和转输各地的财赋。以后转运使职权逐渐扩大,兼及“边防、盗贼、刑讼、金谷、按廉之任”,控制了一切地方行政事务,形成了分路而治的局面。真宗时(998~1022)考虑到转运使权太重,于是设置了提点刑狱使,总揽一路司法和监察,安抚使主持一路军事,提举常平使主一路粮食储备和物价平抑,而转运使专理一路财赋和民政。所以宋代一路有四个长官:转运使(简称漕司)、提点刑狱使(宪司)、安抚使(帅司)、提举常平使(仓司),总称监司。

北宋分路以转运使为主,初分时极不稳定,省并频繁。至道三年(997)始定为15路: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淮南、江南、荆湖南、荆湖北、两浙、福建、西川、峡(即峡路)、广南东、广南西等路。咸平四年(1001)分西川为益州、利州二路,分峡路为夔州、梓州二路,合称川峡四路(四川之名始此),共17路,天禧四年(1020)分江南路为江南东、西二路,是为18路。以后屡有并析增改,熙宁五年(1072)分京西为南北二路,分淮南为东西二路(一说分于皇祐三年),分陕西为永兴军、秦凤路;六年分河北为东西二路,七年分京东为京东东、京东西二路。至元丰八年(1085)定为23路:京东东(治青州,今山东青州市)、京东西(治应天府,今河南商丘县南)、京西南(治襄阳府,今湖北襄樊市襄阳)、京西北(治河南府,今洛阳市)、河北东(治大名府,今大名东)、河北西(治真定府,今定州市)、永兴军(治京兆府,今西安市)、秦凤(治秦州,今甘肃天水市)、河东(治太原府,今太原市)、淮南东(治扬州,今扬州市)、淮南西(治寿州,今安徽凤台)、两浙(治杭州,今杭州市)、江南东(治江宁府,今南京市)、江南西(治洪州,今南昌市)、荆湖南(治潭州,今湖南长沙市)、荆湖北(治江陵府,今湖北荆州市)、成都府(治成都府,今成都市)、梓州(治梓州,今四川三台)、利州(治兴元府,今陕西汉中)、夔州(治夔州,今重庆奉节)、福建(治福州,今福州市)、广南东(治广州,今广州市)、广南西(治桂州,今桂林市)路。崇宁四年(1105)将首都开封一府置为京畿路。宣和四年(1122)宋金盟约,约定联合灭辽后,金归还宋燕云十六州地,于是北宋预置了燕山府路和云中府路。不料金灭辽后未能践约,仅归还六州,未几金人又南侵。所以北宋末年号称26路,实际上只有24路。以北宋一代而言,18路、23路的时间最长,常为分路的代表

北宋所谓18路、23路,均指转运使分路而言,宪司、帅司分路则不同。如河北地区转运使分为东西二路,帅司因防御契丹需要分为大名府、高阳关、真定府、定州四路,宪司则合为河北一路。陕西地区分为秦凤、永兴军二转运使路,但为对付西夏,安抚使分为秦凤、永兴军、环庆、鄜延、泾原、熙河六路。全国普遍设置漕、宪司,帅司则未必然。

南宋时因军事防御需要,分路以安抚使为主。其在秦岭、淮河以南全境内所分的两浙东、两浙西、江南东、江南西、淮南东、淮南西、荆湖南、荆湖北、京西南、成都府、潼川府、夔州、利州、福建、广南东、广南西等16路,是指安抚使路而言,漕司、宪司分路则不同。如两浙地区安抚使分为东西二路,漕司则合为一路。

综上所述,宋代的路主要有三种监司,各司其职,没有集权于一人一司,府州有事仍可直达中央。因而与魏晋的州和元以后的行省不同,不构成地方上一级行政机构,仍实行州(府)县二级制。

辽代沿袭唐制,将全国分为五道。每道有一政治中心称府,建有京号,并以京号为道名,合称五京道。上京道辖西拉木伦河流域为中心的契丹本土,治上京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右旗东南波罗城)。中京道辖奚族本土,约今内蒙古老哈河上游和英金河、锡伯河流域,辽宁的大小凌河流域和河北省长城以外的滦河流域,治中京大定府(今内蒙古宁城西大明城)。东京道辖原东丹国地,约今辽河、嫩江以东,外兴安岭以南地区,治东京辽阳府(今辽宁辽阳市)。南京道和西京道大致即五代后唐割让给契丹的幽蓟十六州地。南京道辖今海河、大清河以北,内长城以南的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地,治南京析津府(今北京城西南)。西京道辖今山西省北部和内蒙古东南部分地,治西京大同府(今山西大同市)。

辽代在形式上沿袭了唐代的道制,但在具体统治方法上却采用了宋代的路制,即每道设总管府(帅司)、处置使司(宪司)和转运使司(漕司),[11]也是三权分立。道下分府、州、军、城四类,另有隶属于州的州、军、城,实与县同级,这种制度前所未有,为明清时代直隶州、散州的先声。辽代的府除五京五府外,另有在渤海国故地设置的率宾、定理、铁利、安定、长岭、镇海六府和重熙十年(1041)升霸州置的兴中府(治今辽宁朝阳),地位均次于京府。

辽代还有三种特殊的地方行政制度:一是头下军州,又作投下军州。《辽史·地理志》:“头下军州,皆诸王、外戚、大臣及诸部从征俘掠,或置生口,各团集建州县以居之。横帐诸王、国舅、公主许创立州城,自余不得建城郭。”“其节度使朝廷命之,刺史以下皆以本主部曲充焉。”这是贵族、功臣将在战争中掠夺来的人口,作为他们私奴所建立的州县。按人口多少,分为头下州、军、县、城、堡级次。《辽史·地理志》记载头下军州有16个,《契丹国志》载有23个,大多与《辽史》不同,总数可能有30余个,因屡有废置,记载不全。一是斡鲁朵制,即宫帷制。斡鲁朵是皇帝、皇后的宫殿、行帐所在。辽代共有十二宫一府。[12]这种以皇帝(或皇太后)私奴所建立的州县,属该皇帝的某宫(斡鲁朵)所辖,实际上就是皇帝的头下军州。由宫卫统辖的州县大多集中在上、中、东三京道,即契丹腹地,有利于保卫辽代统治核心集团。一是边防城,主要是设置在西北边防线上的州、军、城,总名边防城,为国防需要所置,不承担赋税,虽也称州,实与传统州制不同。

辽代对北边原游牧部族不采用中原王朝传统的州县制,分为部族、属国两类。部族置节度使,分别属东北路招讨司、东北路统军司、东北路兵马司、东京都部署司、西北路招讨司、西南路招讨司、黄龙府都部署司、乌古敌烈统军司等边防官司。属国则“朝贡无常。有事则遣使征兵,或下诏专征;不从者讨之。助军众寡,各从其便,无常额”[13]。《辽史·地理志》记载,辽朝有5京、6府,156州、军、城,309县,52部族,60属国。

金代杂糅辽、宋制度,前后有17路、20路、19路之分。每路置一都总管府,掌一路军事兼民政。金灭辽后,沿袭了辽代五京之制,以其发祥地为上京会宁府(治今黑龙江省阿城县南白城子)。侵宋占有秦岭、淮北地后,1153年迁都燕京析津府,改为中都大兴府(治今北京城西南),改辽中京大定府为北京大定府,以宋故都为南京开封府,东京辽阳府、西京大同府因辽之旧。此一都五京各领一路。此外,改北京路(辽上京道)为临潢府路,分东京路为咸平路。河北东西路因宋旧,并分其南部为大名府路,分宋河东路为南北二路,山东东、山东西路因宋京东东、西路之旧,分宋陕西的秦凤、永兴军二路为京兆府及凤翔、鄜延、庆原、临洮五路。至大定(1161~1189)中为以上20路。泰和五年(1205)并临潢府路入北京路,即为《金史·地理志》19路之制。另外还有转运使司,掌一路财赋;提刑使司(后改为按察使司),掌一路司法;统军司,掌一路兵马,三者与都总管府分路不同。如凤翔、庆原、临洮三总管府路,合为陕西西河转运使司一路;京兆府、鄜延二总管府路,合为陕西东河转运使司一路。故总管府为19路时,转运使司为13,提刑使司为8,统军司为3,此与宋制相仿。东北外兴安岭以南的黑龙江流域设有曷懒路、婆速府路、蒲与路、速频路、胡里改路等,为地方基层行政单位,不领府州县,只辖猛安、谋克,[14]不在20路、19路之数。金代20路分一都五京府与十四总管府,下辖府、州、军(后尽升为州)。中都与上东南西北五京置留守兼摄府尹、总管,诸总管府则府尹兼总管,各治本路。其余为散府,各置府尹,所辖仅本府,隶于路。州分节度、防御、刺史三级,分上中下三等,共三级九等。县置令,按户口多少,分赤、京、剧(次赤)、次剧、上、中、下七等。据《金史·地理志》载,金代后期有京府州179、县683,《金史·兵志》载,大定末年有猛安202、谋克1878。

西夏的地方行政区划也是杂糅了唐宋制度,分为州县二级。《宋史·夏国传》记载,西夏后期有22州。实际州数决不止此。《宋史·钟传传》载,宋崇宁四年(1105)时,西夏河南之地有45州。[15]今人研究,西夏州名可考者有36。[16]西夏的州规模很小,人口稀少,也有许多是将原来的城、镇、堡、砦改建为州,以张声势,安置部属。此外还有郡和府的设置。郡兼理军民,置于边防要地,如五原郡、灵武郡、蕃和郡、镇夷郡等。府有兴庆府(兴州)、西平府(灵州),为银川平原上两个政治中心,分别为东京、西京。西夏是军事性很强的政权,其全境分为12个军区,设有12监军司,名称和驻防地是:左厢神勇军司(驻夏州弥陀洞)、祥祐军司(驻石州,在米脂西北)、嘉宁军司(驻宥州)、静塞军司(驻韦州)、西寿保泰军司(驻柔狼山北)、卓啰和南军司(驻兰州黄河北岸喀罗川侧)、右厢朝顺军司(驻兴庆府北贺兰山区的克夷门)、甘州甘肃军司(驻甘州)、瓜州西平军司(驻瓜州)、黑水镇燕军司(驻肃州东北,汉居延故城,黑水即今额济纳河)、白马强镇军司(驻盐州)、黑山威福军司(驻河套乌加河北)。每一监司设都统军、副统军和监军使各一员。

7世纪至9世纪建于云南地区的南诏国,早期首府为太和城(今大理市与原大理县之间的太和村西),779年徙都阳苴咩城(今大理旧县城西三塔附近)。善阐府(今昆明市)为别都。地方行政区划分为十赕(赕即州)、六节度和二都督。十赕分别为:云南赕(今祥云云南驿)、白崖赕(今弥渡)、品澹赕(今祥云)、赵川赕(今大理凤仪)、蒙舍赕(今巍山)、蒙秦赕(今漾濞)、邆川赕(今洱源南邓川)、大厘赕(今大理喜洲)、苴咩赕(旧大理县)、矣和赕(今洱源东北三营),都在洱海周围地区。六节度为弄栋节度(今姚安县)、永昌节度(今保山)、银生节度(今景东)、拓东节度(今昆明)、丽水节度(今伊洛瓦底江上游)、剑川节度(今剑川)。二都督为会川都督(治今四川会理)、通海都督(治今云南通海)。十赕是南诏的核心地区。六节度和二都督是仿效唐制,是军政合一的地方行政机构。

公元937~1245年在云南建立的大理国,以大理(阳苴咩城)为首府,其前期政区建置基本同南诏。后期除首府大理以外,又有善阐、威楚、会川、建昌、永昌、腾冲、谋统、最宁、弄栋等府,善巨、秀山、石城、东川等郡和景咙等共15个政区,下辖州、赕、部以及属府的郡等。

7世纪末至10世纪上半叶建立在东北松花江、牡丹江、鸭绿江流域的渤海国的地方行政区划基本上仿照唐制,置5京、15府、62州。上京龙泉府为首府,治龙州(今黑龙江宁安西南东京城),中京显德府治显州(今吉林敦化敖东城),东京龙原府治庆州(今吉林珲春西南八连城),南京南海府治沃州(今朝鲜咸兴,一说镜城),西京鸭绿府治神州(今朝鲜慈江道鸭绿江东南岸长城里),此外还有长岭、扶余、鄚颉、定理、安边、率宾、东平、铁利、怀远、安远等府及郢、铜、涑三个“独奏州”(即直隶州),府下领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