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东南地区
此处所谓东南地区专指太湖流域和杭州湾地区。据多年考古证明,本区发现的河姆渡文化、马家滨文化和良渚文化都已是以种稻为主的农业经济文化。余姚河姆渡遗址有丰富的稻作遗存,经鉴定,属于栽培稻的秈亚种晚稻型水稻。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发现的最早的人工栽培稻之一,也是亚洲最古老的稻米实物遗存之一。由此将中国水稻栽培的历史推到了7000年以前。但那时当地的气候温热湿润,雨量充沛,还保留着大片的原始森林,湖沼洼地到处存在,野草荆棘遍地丛生,野生动物出没无常。这样的自然环境之下,在铁器农具尚未使用之前,农业生产的大规模开展是有困难的,因而渔猎经济还占着相当重要的地位。农业经济发展的步子缓慢,直至春秋时代,杭州湾地区的越族还处在“随陵陆而耕种”[32]的迁徙农业阶段。司马迁说:“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应该是战国至西汉初年江南大部分地区的基本状况。
两汉之际,东南地区农业人口的大幅度增长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东汉永和五年(140),在宁绍平原上兴修的鉴湖是东南地区最大的灌溉工程,溉田九千顷,就是农业发展的典型例子。东汉末建安以来,中原人民“避地江南甚众”[33],为东南农业提供了先进的技术。三国孙吴建国东南,非常重视农业生产,“废郡县之吏,置典农、督农之官”,利用北来人口和将山区越人移至平原列为编户等增加劳动力的办法,在太湖流域大兴屯田。接着是东晋南朝北方人口大量南移而引起的大规模兴办水利,开辟农田,使东南地区由“地广人稀”变为“土地褊狭,民多田少”的农业发达区。粮食增产,田价上涨,东南地区的“膏腴上地,亩直一金”[34]。刘宋时东南有大批粮食作为商品投入市场,所谓“自淮以北,万匹为货;从江而南,千斛为货”[35]。梁天监四年(505)“米斛三十”[36],也就是说斗米仅三钱。南朝末年东南地区“良畴美柘,畦畎相望”[37],呈现了一片富庶景象。
隋唐统一后,黄河流域农业经济一度得到复苏,而东南地区农业的发展势头未减。安史之乱发生后,中原人口又一次大批南迁东南,加以水利设施的普遍兴建,大大提高了当地的农业生产能力,使之成为全国的经济重心所在。韩愈说:“当今赋出天下,江南居十九。”[38]权德舆说:“江淮田一善熟,则旁资数道,故天下之计,仰于东南。”[39]东南尤以太湖流域的常、苏、湖三州为最。唐末苏州人陆龟蒙著《耒耜经》,专讲农具制作,说明当时东南地区的农业生产技术已达相当水平。五代吴越钱镠时对太湖流域水系作全面的整治,形成了五里一纵浦,七里一横塘的灌排系统,又结合太湖流域环境特点,大力修筑圩田;在纵横交错渠道之间,各自为圩,圩圩相接,形成一片圩田群列,“旱涝不及,为农美利”[40]。于是“百年间,岁岁丰稔”[41]。“民间钱五十,可籴白米一石”[42]。
两宋时期东南人口高度密集,两浙地区人口“百倍常时”。由此造成耕地不足,于是围湖造田、垦殖海涂成为一时风气。北宋前期占城稻的首先传入东南地区,又为进一步扩大耕地面积提供了条件。时吴中一带,“四郊无旷土,随高下悉为田”[43]。另外,南宋时北人南迁,小麦种植获利倍于种稻,于是东南农户竞种春稼,“极目不减淮北”[44]。苏州地区一般农家均推行稻麦复种制,“刈麦种禾,一岁再熟”[45],亩产大为提高。当时的苏、常、湖、秀(今嘉兴)四州是全国的粮仓。北宋时运送京师开封,南宋时近输行在临安皆取给于此。元时“转粟京师,多资东南,居天下十六七”[46]。明成化年间各地运粮至京师400万石,南粮占80%,而苏、松、常三府又占南粮中大部分。所以明人谢肇淛说:“三吴赋役之重甲于天下,一县可敌江北一大郡。”[47]当时有“苏松财赋半天下”之说。[48]清康熙年间在苏州地区推广双季稻,亩产增加,成为政府最为关注的农业区。直至近代东南地区仍然是中国粮食的主要产地。
综上所述,中国几个主要农业区变化的大致过程是:黄河中下游山麓地带农业起源很早,以后迅速向平原地区发展。大致到8世纪中叶前,成为中国主要农业区。以后由于自然条件和社会因素的影响,以及森林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剧,土壤盐碱化,长期战争,水利失修等等,使农业生产渐趋衰落。关中平原的农业起源也很早,由于从西周至唐代一直是全国或黄河流域政权的首都或陪都的所在地,政治地位至为重要,自战国以来是中国水利建设的重点地区。其间虽屡经兵燹,只要水利建设搞得好,农业生产仍可得到恢复。宋代以后政治中心东移,再加上整个黄河流域自然环境渐趋恶化,关中平原的农业生产也相对衰落。成都平原农业发展稍迟,由于水资源丰富,气候温暖湿润,水利条件优越,自战国末都江堰工程修建后,二三千年来始终保持着发达农业经济区的地位。长江下游东南地区农业起源也很早,但早期受生产力的限制,进展缓慢。六朝以后才飞速发展,两宋时跃为全国农业经济的首位,至今不变。其他如江汉两湖平原、珠江三角洲都是重要农业经济区,也各有自身发展的特点,限于篇幅,不能备述。
【注释】
[1]〔汉〕王充:《论衡·率性》。
[2]《三国志·魏志·杜恕传》。
[3]〔宋〕叶隆礼:《契丹国志》卷二二。
[4]〔清〕吴邦庆:《水利营田图说》。
[5]《诗经·鲁颂·閟宫》。
[6]《史记·货殖列传》。
[7]《盐铁论·通有》。
[8]《后汉书·许杨传》。
[9]《后汉书·何敞传》。
[10]《商君书·徕民》。
[11]《史记·河渠书》。
[12]《汉书·东方朔传》。
[13]《汉书·王莽传》。
[14]《后汉书·董卓传》。
[15]《晋书·食货志》。
[16]《新唐书·食货志三》。
[17]《旧唐书·高季辅传》。
[18]《通典》卷二。
[19]《宋史·河渠志三》,白渠条。
[20]《元史·河渠志二》。
[21]《明史·河渠志六》。
[22]《华阳国志·蜀志》
[23]《汉书·地理志》。
[24]《华阳国志·蜀志》
[25]〔唐〕陈子昂:《上蜀川军事》,《全唐文》卷二一一。
[26]〔唐〕高适:《请罢东川节度使疏》,《全唐文》卷三五七。
[27]〔宋〕张唐英:《蜀梼杌》。
[28]〔宋〕郭居仁:《蜀鉴》卷七。
[29]《宋史·地理志》。
[30]《宋史·食货志上》。
[31]《明史·张献忠传》。
[32]《吴越春秋》卷四。
[33]《三国志·吴书·华歆传》。
[34]《宋书·孔季恭传》。
[35]《宋书·周朗传》。
[36]《梁书·武帝纪》。
[37]《陈书·宣帝纪》。
[38]〔唐〕韩愈:《送陆歙诗序》,载《全唐文》卷五五五。
[39]《新唐书·权德舆传》。
[40]〔宋〕范仲淹:《答手诏条陈十事》,载《范文正公文集·政府奏议》卷上。
[41]郏侨:《水利书》。
[42]〔宋〕范仲淹:《答手诏条陈十事》,载《范文正公文集·政府奏议》卷上。
[43]〔宋〕范成大:《吴郡志》。
[44]〔宋〕庄季裕:《鸡肋篇》卷上。
[45]〔宋〕朱长文:《吴郡图经续记》卷上。
[46]《国朝名臣事略》卷四。
[47]〔明〕谢肇淛:《五杂俎》卷三。
[48](嘉靖)《上海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