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至隋唐时期
北魏时期再度将农耕区北界推进至河套地区。拓跋氏自迁居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西北)以后,就在五原(今包头市西北)至稒阳(今固阳)一带进行屯田。4世纪末迁平城(今大同市),又在平城周围“劝课农耕”,“为畿内之田”。[5]在薄骨律镇所在的银川平原上引黄灌溉,兴办农业,大获其利,并有余粮支援河套以北的沃野等镇。[6]以后西魏、北周在河套、陕北地区不断设置郡县。隋代也设置了丰、胜等州。据《隋书·地理志》记载,大业五年(609)设置在黄河中游地区和河套地区的18郡,总户数为55万,以每户5口计,约有275万口。据此足以反映当地农业人口的增加和农耕区的扩展。但这时期农牧转化的特点与西汉时期不同:一、不是将少数民族赶走,迁入大批汉人,而主要是原住此地的少数民族的逐渐汉化,当然也还有少量汉人迁入,因此这种转化是极其缓慢的,在地域上也是逐渐扩展的。二、鄂尔多斯草原经秦汉时代的过度开垦后,造成了森林植被的严重破坏,在当地干旱的气候、悬殊的温差和强大的风力作用下,已出现了沙漠化的迹象,业经破坏了的生态环境再也无法恢复。如5世纪时,高原的西部“道多深沙”,南部出现了不少“沙丘”、“沙陵”和“沙溪”。[7]在这些地区已无法再恢复农耕。有的因长期为牧地,当有畜牧业传统的民族占领该地后,仍保持原地的生产方式。例如北魏平定了赫连夏,并占有了秦陇以后,“以河西水草善,乃以为牧地”[8]。隋朝在河套地区进行屯田,而在其南的今鄜县、合川、泾川以南一带,却是“勤于稼穑,多畜牧”的农牧兼营区。由此可见,自北魏以来,在新恢复的河套农耕区以南与传统农耕区关中平原之间,存在着一片半农半牧或农牧交错的过渡地带。
唐代在安史之乱以前在陇右、陕北地区设了许多牧监,发展畜牧业。麟德时(664~665)有马70.6万匹,开元时(713741)有马44万匹。以原州(今甘肃固原)为中心包括秦、渭、会、兰四州之地监牧地范围至广,东西约300公里,南北约200公里。在晋北岚州(今山西岚县北)置内外厩都使管辖楼烦等三监,其中楼烦监最为著名。唐时鄂尔多斯地区先后为突厥、党项所居。以内附突厥部落所置的六胡州(后改置宥州,治今鄂托克旗南城川古城)地,以产马著称。在党项族所居的夏州(治今内蒙古乌审旗白城子)境内,人烟稀少,“所业无农桑,事畜马牛羊橐驼”[9]。这时鄂尔多斯地区北部今库布其沙漠区内,已经出现“库结沙”、“普纳沙”等沙地。[10]其南部今毛乌素沙地的夏、宥一带,更有“广长几千里”的流沙,[11]夏州城外积沙“高及城堞”。[12]上述已经沙漠化了的自然环境当然不可能再发展种植业,况且留居在这里的原来就是从事游牧的民族,必然继续进行传统的畜牧业。而与夏、宥二州相邻的胜州(治今内蒙古准格尔旗十二连城)、麟州(治今陕西神木县北)一带,“地甚良沃”,“人至殷繁”,[13]已辟为农耕区,此两州正当今窟野河一线,夏、宥二州南界包有今横山、白于山地区,则当时的农牧分界线大致在今窟野河和横山、白于山以南一线。至于阴山以南黄河北岸,自唐中宗景龙时(707~709)张仁愿筑受降城,也进行过屯田,首尾数百里,开田数千顷,不过与中原农耕区未能连成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