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离退休工作处

十、离退休 工作

2013年10月,离退休工作管理处更名为离退休工作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老干部工作和老龄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央、省委以及学校和省委老干部局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维护离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解决或反映离退休教职工合法合理诉求,维护学校及社会和谐稳定;落实离退休教职工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医疗待遇,做好服务管理工作,营造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教育引导离退休教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文化养老工程,办好老年大学,开展正能量活动;掌握离退休教职工队伍情况,开展送温暖活动和解困帮扶工作,增强离退休教职工归属感;为离退休教职工继续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指导和支持配合各老年组织开展工作。同年,离退休党委更名为离退休工作处党委。负责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校党委决策部署,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强化党支部“学习型、服务型”功能,增强组织力、凝聚力,发挥战斗堡垒作用。2015年,增设1个支部,支部数增至8个。2020年,再增设2个支部,支部数增至10个。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离退休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