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党员教育管理

二、党员 教育 管理

2011~2021年,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章党规,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运用共产党员“政治生日”、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推动党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聚焦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为师生员工和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执行《云南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具体程序规定,按照“5个阶段25个步骤”要求,学校每年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精准分解计划,明确工作导向,强化教育考察,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公示制、票决制、政治审查、入党宣誓等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和管理工作。做好日常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和“口袋党员”查找联系工作,重点通过上一堂党课、开展一次组织关系转接专题培训、过一次离校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和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学校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连续被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作为工作范例向全省高校推广。

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保障要求,按规定完成每年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下拨工作,划拨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完成党费收缴工作。做好每年中管党费、省管党费和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管理党费及学校党委党费公示工作。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开展慰问党员活动,定期摸底困难党员信息,结合春节、“七一”等重要节点主动开展慰问活动,校领导带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看望、慰问、帮扶、关心烈士遗属、因公殉职党员干部家属和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密切党组织与党员的联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推进“互联网+党建”和“智慧党建”工作。2017年10月,学校成为云南省“互联网+党建”首批试点建设单位,党支部运用“云岭先锋”App做好“三会一课”纪要管理和主题党日纪实管理工作,做到会议有纪要、活动有纪实、网上有影像资料。落实省委“智慧党建”3年行动计划要求,制定学校“智慧党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学校“智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校58个党建盒子功能作用有效发挥,20个二级党委、1个党总支、186个党支部的换届信息均按要求全部录入“党组织换届管理系统”,2019年10月,机关党委及所属党支部成为云南省“智慧党建”之“网上党支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系统试点建设单位,为全省“网上党支部”试点闭网运行提供经验。

做好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统计分析工作,按要求做好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的完善工作,每年按要求完成学校党内统计工作,持续推行党内统计工作信息化。

表2-1 2011~2021年党员人数及新发展党员人数表 单位:人

图示

注:2021年数据截至6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