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风建设

第二节 学风建设

2011~2021年,学校推动学生学风建设,制订、修订完善涉及学风管理的各类制度、规定14项,主要从教师教风、学生学风、考试考风和职能部门监管等四方面开展工作。任课教师教风建设措施主要有各学院举办专家学术讲座、教师讲课比赛、教学督导随堂听课和开展教师教学研讨、课程评价中心课程评课、挂牌课选课和部分课程教考分离等,促进任课教师如何将学生吸引到课堂上去,参与到课堂活动中,逐步形成针对教师教学的考核审评制度,评价教师责任心、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等,对课堂考核优秀的教师颁发课堂优秀教师称号,课程中心对任课老师课程评价等级,等级高的奖励课酬,对评价等级低老师要求参加学习提高教学水平。学生学风建设措施主要有开学课堂检查、注重过程化管理、引入雨课堂进行课堂管理和开设新生入学教育课程等,新生进行入学教育课程学习,了解学校管理政策和学习会使用的资源,每学期开学检查督促学生按时上课,任课老师进行点名和组织教学活动,让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提高学生学习主动性。学生考试考风建设措施主要有考试前诚信教育、传达考风考纪相关文件、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标识考试、考试作弊处理办法等,让学生学习诚信考试的重要性,让学生干部、学生党员挂牌考试,作弊学生处分警示教育等。职能部门监督管理主要措施有优化教学管理、推进学业导师管理、专业导师管理和开设考研辅导课程等。

2006年起,学校改革考试方法,改变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方法,实施学生课程考核成绩评定结构制,规定考试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考试成绩构成,具体比例为2∶2∶6。期中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平时成绩低于60分者(按百分制计),即认定该课程为不及格,不得参加期末考试;凡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低于50分者(按百分制计),即认定该课程不及格,不再与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综合评定计算课程考核成绩。考查课成绩由平时听课、课外作业、阅读课外文献、课堂讨论、实验、期中、期末考试等构成,改变考试方式,教师可以灵活选择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口笔试结合、设计、实验操作等方式。2012、2017和2019年,修订完善并落实《云南财经大学课程考核办法》《云南财经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云南财经大学本科教学事故与处理办法》等制度,强化课程考核各环节规范管理。2019年,配合学分制综合改革进行考试改革,对所有挂牌选课课程实行教考分离,教考分离课程采用校内外联合组卷模式和机考题库随机组卷两种组卷模式完成命题组卷工作。考试改革加大过程考核力度,严格过程控制,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由形成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组成,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成绩中的比重(平时与期末成绩比例6∶4),完善学生学习过程监控、评估与反馈机制。同时,根据课程内容确定课程类型,根据课程类型确定不同的考核方式。将课程分为理论课、知识课、技能课和综合型课程4种类型,在此基础上可以组合为理论—知识型、理论—技能型、知识—技能型综合型课程,差异化制订各类课程教学方法、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https://www.daowen.com)

至2021年,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从规范和加强学生考勤管理、宿舍管理、卫生管理等方面,严格学生日常管理。开展德性养成教育活动,构建学生德性修养教育体系,通过“主题班会”从入学教育、生涯规划与体验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健康教育、情感教育、职前教育、审美教育、就业指导与服务教育等,构建学生德性修养教育体系。加强学生自律委员会指导和管理,发挥学生组织引领学生成长成才的辅助作用,增添校园活力,培养和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多方面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加强学生工作信息系统建设,通过数据推进精细管理和过程监控,规范学生行为养成。

依据《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及评定办法》《云南财经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等相关考评制度,开展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评优评先强学风,激励学生学习先进,鞭策后进,强化学校校风和学风建设。2015年,完成17636名在校本科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评审和发放各类奖学金4700余人次、380万元,推荐评审表彰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150名,省级先进班集体9个、校级先进班集体41个;2016年,完成17828名在校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评选校内奖学金获奖学生4493人,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62人,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51人,推荐评审表彰省级三好学生102人、优秀学生干部26人、校级先进班集体38个,省级先进班集体9个;2017年,完成18706名在校本科学生校内综合考评工作,评选校内奖学金获奖学生4821人、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48人、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58人、英才奖学金10人,推荐评审表彰省级三好学生106人、优秀学生干部26人、省级先进班集体8个、校级先进班集体42个、校级优秀班主任42人;2018年,完成19480名在校本科学生校内综合考评工作,评选校内奖学金获奖学生4796人,发放奖学金315.81万元,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49人,发放奖学金39.2万元,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58人,发放奖学金34.8万元,英才奖学金10人,发放奖学金5万元,推荐评审表彰省级三好学生110人、优秀学生干部28人、省级先进班集体8个,校级先进班集体42个,校级优秀班主任42人;2019年,完成19635名在校本科学生综合考评工作,评选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48人,发放奖学金38.4万元,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57人,发放奖学金34.2万元,校内奖学金获奖学生5074人次,发放奖学金324.86万元,推荐评审表彰省级三好学生116人、优秀学生干部29人、省级先进班集体10个,校级先进班集体42个,发放奖金4.2万元,校级优秀班主任40人,发放奖金2万元,英才奖学金10名,发放奖学金5万元,十佳班主任10人、学生标兵5人。同时,加大学生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惩违纪规学风。对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的学生,严格按照学生违纪处理条例,及时严肃地给予当事学生纪律处分。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律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增强纪律意识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学习秩序。公平、公正地处理学生违纪处分申诉事件,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2015年,处理违纪学生107人,处理学生申诉1人;2016年,处理违纪学生88人;2017年,处理违纪学生123人,未接到学生违纪处分申诉;2018年,处理违纪学生73人,其中给予警告处分55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12人,给予记过处分3人,给予留校察看处分3人,解除违纪学生纪律处分44件,处理委员会处理学生考试违纪处分申诉3件;2019年,处理违纪学生65人,其中给予警告处分14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9人,给予记过处分3人,给予留校察看处分6人,解除违纪学生纪律处分32件,无违纪学生申诉;2020年,处理违纪学生15人,其中给予警告处分4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2人,给予记过处分7人,给予留校察看处分1人,给予开除学籍处分1人,处理解除学生违纪处分2人,处理学生违纪处分申诉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