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党校办公室

三、组织部、党校办公室

组织部作为负责学校组织、干部、人才及新农村和脱贫攻坚工作的部门,下设组织科、干部科和干部监督与教育科3个科级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制定学校组织工作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支部规范化建设、按期换届等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负责党内评优表彰工作;负责指导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积分管理、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学校党内专题教育工作和党内统计等工作;做好处级和科级机构、干部职数设置调研分析、沟通等工作;健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制度,制订并落实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做好处级领导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等,指导和监督二级党组织做好科级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调研分析、年度考核以及校级领导干部推荐、考察等工作;负责处级和科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完成上级调训、集中学习外出培训工作,统筹协调干部挂职锻炼工作;负责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干部请销假、因私出国(境)及在社会组织兼职审批管理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扶贫、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实施学校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方案,负责驻村工作队员选派、日常管理服务等工作;受理党员干部申诉、来信、来访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联系服务工作;制定和完善组织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https://www.daowen.com)

中共云南财经大学委员会党校于1987年11月成立。1990年9月,各系成立业余党校分校,党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1991年7月8日,党委设立党校为独立机构(正处级)。1999年4月起,党校与宣传部合署。2016年4月12日,党校与组织部合署,设立党校办公室为正处级机构,具体负责党校日常工作。2020年4月27日,党校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工作,校长由校党委书记兼任,副校长由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兼任,执行副校长由党委组织部部长兼任。党校下设办公室,为学校正处级教学辅助机构,与党委组织部合署办公;5月25日,按照学校内设党政管理机构调整规范要求,党校办公室调整为独立设置的教辅机构,下设教务科和培训科2个科级机构。主要负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宣传和教育,负责落实中央最新理论政策和制度的教育;制定实施党校教学计划;负责制定学校干部和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入党启蒙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及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组织员等党务工作者培训工作;负责党课建设,做好党校师资队伍遴选建设、管理培训、监督考核,负责落实党委领导到党校讲党课制度;负责做好上级安排的各类干部调训工作,承办云南省干部专题研修等上级培训任务,承办校外单位委托的党员干部培训任务;开展与党员教育培训相关的课题研究;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至2021年6月,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69期,培训入党积极分子4余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