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纪检工作
2011~2021年,学校纪委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安排部署,聚焦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和遵守“六项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以贯彻落实责任制为龙头,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化细化“三类三级”目标责任书内容,突出责任制落实的常态化管理监督与检查考核,先后制定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召开党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研究和推动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协调监督、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以健全制度为保障,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先后制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实施方案,中共云南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关于加强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后勤服务、学术诚信等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云南财经大学“三公”经费、公共资源及创收经费公示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章,逐步完善监督执纪的制度体系。
以监督为核心,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政治监督,突出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抓实日常监督,落实纪委书记工作约谈、诫勉谈话、任前谈话制度,对各单位创收资金管理使用、横向课题研究、教育收费等重点工作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多次专项检查,对招生考试、人事招聘、职称评审、干部选聘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全面开展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强化审计结果通报、审计整改及责任追究等 审计结果运用。建立巡察监督,2017年 3月建立校内巡察制度,制定巡察工作规划,每年成立巡察组对二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健全监督体系,2017 年5月在20个二级党委设立二级纪委,强化对二级单位工作的日常监督。
以整治“四风”问题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针对年节假日、开学前后等重要节点,加强对党员干部提出明确纪律要求,督促开展办公用房、公车使用清理整改工作,先后开展治理“小金库”、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和“绩效工资、科研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三项治理等工作,督促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以教育为基础,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纪律教育为核心、以警示教育为抓手,加强学习教育。每年组织干部前往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先后邀请省委党校、省纪委等单位的专家到校为学校干部进行党纪党规学习专题辅导,购买发放《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剖析》《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手册》等学习资料,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测试和党章党规知识竞赛。坚持一案一通报、一案一总结,坚持对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开展警示教育。编印《大学生廉洁文化教育读本》,开设全校性大学生廉洁教育选修课。
以纪律审查为抓手,严肃执纪问责。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让谈话函询成为监督执纪常态。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受理信访举报,调查核实,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2011年后,先后对21名违纪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处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3人、普通教师9人;问责干部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