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交流与合作

第十二篇 交流与合作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面向各国及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硕士、博士层次的学生,为外交部批准的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核发单位暨免于核实主体单位。2011~2021年,与美国、法国、英国、泰国、越南等30余个国家和地区近120所高校或教育机构开展教育交流与合作。通过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6个,是云南省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最多的高校。与泰国兰实大学在泰国合作举办的云南财经大学曼谷商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第三家境外办学机构。2014年1月,获批设立的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基地,是全国6个基地中唯一的沿边省份基地。与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或教育机构开展长短期交换生项目,初步形成学校独特的“引进—吸收—输出”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模式。

2011~2021年,学校不断推进对外合作交流,有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或教育机构共计759批次3492人次到校访问;教师因公临时出国(境)出访交流453批次1262人次;学校主办或联合举办国际学术会议41次;先后与30余个国家和地区近120所高校或教育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派出赴港澳台地区师生交流团组63个391人次。(https://www.daowen.com)

2011~2021年,学校在国内开展的交流合作主要有校际、校政、校企合作。学校遵循科学和教育规律,结合国家和社会的人才培养需求,与国内相关兄弟院校广泛开展合作与交流。学校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合作,协同联动、融合互通,有效提升学校育才服务当地、反哺社会的实效。学校与国内企业开展合作,实现校企优势互补,提升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强化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