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症的文化因素

神经症的文化因素

个人的出发点与他们略有不同。弗洛伊德关于女性心理的假设,促使我去思考文化因素的作用。例如,我们关于阳刚和阴柔的观点,显然受到了文化因素的影响。在我看来,弗洛伊德之所以得出错误的结论,显而易见,是因为他没有考虑文化因素。15年来,我对这一主题的兴趣日益增长。这在某种程度上源于我与弗洛姆(Erich Fromm)的合作。弗洛姆对社会学和精神分析的深刻理解,使我清晰地认识到社会因素的重要性,后者不仅影响了女性心理,还影响到许多其他方面。1932年,我初到美国,这一想法就得到了证实。当时我发现,美国人的处世态度和神经症的表现,在很多方面都不同于我在欧洲所观察到的,而只有文化差异才能解释这个现象。最终,我把这个结论写进了《我们时代的神经症人格》一书,其中最主要的观点是:神经症是由文化因素引起的,更确切地说,是由人际关系的紊乱造成的。

在写《我们时代的神经症人格》之前,我一直遵循着另一条研究路线,它在逻辑上依照早期的假设。它所围绕的问题是,神经症的驱动力是什么。弗洛伊德最先指出,这种驱动力是一种强迫性的冲动。他认为,这些冲动出于本能,为的是追求满足,避免挫折。因此,在他看来,这些冲动并不仅限于神经症患者,而是出现在所有人身上。然而,如果说神经症源于人际关系的紊乱,那么,这个假设就站不住脚了。简单地说,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强迫性的冲动是神经症所特有的;它们源于患者的孤独、无助、恐惧或敌意等情绪,代表了患者在这些情绪笼罩之下应对外界的方式;它们的主要目标不是为了满足,而是为了安全感;它们的强迫性源自背后潜藏的焦虑。在《我们时代的神经症人格》中,我详细地阐述了其中两种驱动力——对爱和权力的神经质需求。

尽管那时的我认可弗洛伊德的基本理论,但我还是意识到,为了更好地理解神经症,我与弗洛伊德实际上已经逐渐分道而行。如果弗洛伊德所认为的许多具有本能性质的元素,实际上是由文化因素决定的,如果他所谓的性欲,实际上是一种对爱的神经质需求,是由焦虑引起的,其目的是在人际关系中获得安全感,那么,他的“力比多”理论也就难以成立了。童年经历固然很重要,但我们对它的影响应该有新的看法。这样,其他理论上的分歧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因此,我很有必要阐述自己与弗洛伊德观点的异同。这一澄清的结果便是,我出版了《精神分析新法》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