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步入艺术殿堂

一、电影步入艺术殿堂

虽然《圣经》说日光之下并无新事,然而,在19世纪末诞生的电影,对于人类而言是全新的事物。尽管影像技术的基本科学原理可以追溯到《墨子·经说下》所记的小孔成像原理,中国的灯影戏同样是历史悠久,且影响波及英、法等诸国。电影史名家乔治·萨杜尔认为“电影的前驱”就是“皮影戏与幻灯”。[2]然而,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皮影戏一类的影戏不是我们这里要探讨的电影。

如果不是阿拉伯“黑箱”在文艺复兴时期成为欧洲画家写真作画的秘器,进而孕育照相机的雏形,并于1826年成功曝光出世界第一张不褪色的外景照片,1839年法国的达盖尔发明了世界上第一架可携式伸缩木箱照相机;如果不是19世纪初根据“视觉暂留”原理(后修正为“心理认可”原理)制造的光学玩具幻盘、诡盘,使人见识了图像运动的可能性;如果不是供电设备和相关器材的适时发明,那么,以机器摄录为手段而非手绘而成的活动影像就只能是梦幻泡影。从“西洋镜”到“光学影戏机”,从活动照相术到摄影枪的计时摄影(连续摄影),西方人士的科技进取精神令人敬佩,随着赛璐珞的发明用于感光胶片,拍摄长时间的活动影像并进行放映成为可能。19世纪90年代,电影已孕育成熟。1890年,美国大发明家爱迪生与其助手威廉·迪克森研发出“活动摄影机”与“电影视镜”,4年后第一家“电影视镜”放映室出现在美国纽约。在爱迪生发明的基础上,法国的卢米埃尔兄弟灵光乍现,发明了“活动电影机”。1895年12月28日,巴黎卡普辛路14号大咖啡馆的地下室,卢米埃尔兄弟公开放映他们用自己机器拍摄的《工厂大门》(又名“离开卢米埃尔工厂的工人们”)等10部短片,这被认定为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电影的商业放映,同时也作为电影诞生的标志。[3]

电影诞生之初,充分发挥了活动影像记录现实生活的特性,呈现出了纪实美学的强烈特征。从工作场面到家庭生活情趣,从城市景观与风光游览,到时事新闻的纪录报道,其间虽然也有火车进站、呼啸着冲向观众的奇观镜头,但总体上影像平实,接近现实原生态。[4]然而,缺乏创意的现实摄录、简单拙劣的笑片很快遭到观众的厌弃。法国的乔治·梅里爱(Georges Méliès)起初是拍摄新闻片的,见此情状另辟蹊径,将电影引向戏剧一路,被誉为电影导演的创始者。梅里爱运用偶尔发现进而掌握的电影特技,以《贵人的失踪》为发端,在他的影片中大变“魔法”,进而创摄神话剧与童话剧,较为知名的有《月球旅行记》等。欧美电影危亡的颓势由此缓解,[5]电影的艺术性得以加强。

电影艺术性的进一步强化,缘于戏剧界力量的重装加盟。其动因是电影的发展侵夺了戏剧界的观众,戏剧界在焦虑之余,最终采取了既然打不倒对手不如加以利用的策略,“艺术影片”应运而生。1908年,拉菲特兄弟创立的“艺术影片公司”,力邀名人行家参与电影制作,比如,请著名作家创作剧本,戏剧名优出演电影角色,最优秀的美工师和音乐师也加入进来,同年底起推出《吉斯公爵的被刺》等影片,大获成功。这种拍片模式为国内外同行竞相模仿,同期崛起的百代公司也深受其影响。[6]同时期,与法兰西隔海相望的英国,布莱顿学派对电影摄影技巧的大胆尝试,为打破摄影机固定视点奠定了美学基础。

进入电影诞生以来的第二个十年,在欧洲之外异军突起的美国电影,更是为电影的艺术发展做出巨大贡献。格里菲斯便是这其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人物。他先是树立电影的剪辑经典,打破以往一场戏只局限于一个镜头的习惯做法。1915年推出的《一个国家的诞生》使电影叙事空间获得重大突破,翌年出品的《党同伐异》,画面构图、人工置景、场面高度、镜头运动、剪辑技巧等方面又有了质的飞跃,大体奠定了电影艺术的基本语法。此后,世界电影范围内法国印象主义电影开创,德国以《卡利加里博士》为标志的表现主义电影矫然不群,苏联蒙太奇学派建立起的电影美学体系与其他迥然有别。[7]电影世界百花齐放,艺术创作推陈出新,凡此印证电影不再是地摊文化,而是可以登堂入室的艺术新品。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意大利诗人乔治·卡努杜(Ricciott Canudo)于1911年发表他的论著《第七艺术宣言》,卓有远见地宣称电影是一种艺术。卡努杜指出,电影把“静的”艺术和“动的”艺术,“时间”艺术和“空间”艺术,“造型”艺术和“节奏”艺术全都包容在内,形成一种全新的综合艺术。因为电影的出现较晚,在传统艺术建筑、音乐、绘画、雕塑、诗、舞蹈之后,所以称它为“第七艺术”。电影作为一门艺术的观点,长时间饱受争议,反对者过多地关注电影的技术性,且囿于传统造型艺术特别是绘画艺术的特征,由此影响其对于电影新兴艺术特性的认同。尽管如此,“第七艺术”的称号还是不胫而走,日渐成为“电影”的别名。[8]后因为将遗漏的戏剧艺术置于前列(前七类艺术诸说不尽相同),于是,电影又改称为“第八艺术”。

西方世界如此的电影观念,渐次也影响了近代中国。1933年底赵家璧发表文章,传递了这样一种印象:“电影列入艺术的一部门,也是最近数年来的事。”[9]其实,早在1924年创刊的《电影杂志》,就有影评论述影片《弟弟》的“艺术”性。[10]而1926年侯曜发表的《什么是有艺术价值的影片?》显示,讨论影片的艺术价值已成为当时的常谈,由此引起有识之士的深入思考。[11]同期发表的相关专题文章还有胡仲持《影戏与艺术》。[12]如果说胡文还认可电影作为一种艺术的争议性,那么,孙师毅的《电影剧在艺术中之位置》已在静态的、动态的与综合的艺术诸门类中排定电影的位置。[13]相关文章还有王世颖《艺术与电影》(1926)、贾观灼《“影”“戏”与艺术》(1927)、张菊屏《什么艺术》(1927)、灞陵《物质的艺术和精神的艺术》(1927)等。[14]然而,浅层次的思辨有时远不及传播普及世界电影文化知识来得实在,张若谷不满时人质疑电影为艺术的说法,痛加批驳后,最后抄译日本创元社编纂文艺辞典“第八艺术”条作结,饱含了对国内影评者相关知识贫乏的莫大嘲讽:

第八艺术The Eighth Art

最近勃兴民众艺术,即影剧之指称,列于向有文学,音乐,绘画,演剧,建建(引者注,建当作筑),雕刻,舞踊之次位,为第八种艺术云。[15]

自此以后,电影作为“第八艺术”的观念在中国传播开来。有人为之欢呼:“电影在今日已入了艺术的宫而坐于第八把交椅的位了。”[16]也有人对“中国第八艺术之将来”提出殷切希望。[17]在电影观念史上更具标志意义的是,一份以《第八艺术》为刊名的电影杂志1929年1月15日创刊于上海。该刊再度宣称电影是在文学、音学、绘画、演剧、建筑、雕刻、舞踊之后的新兴艺术,为第八艺术。[18]此后,电影艺术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当海外质疑电影是艺术的言论传来,中国电影人立时挺身捍卫:“我们固不否认这里边有许多机械的功能,但是,仅有优越的工具而离却艺术则电影之能否成其为电影,已是不成问题的否定。因为这种工具之于电影,也正如一支画笔之于绘画。”[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