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对成人的负面影响
二、电视对成人的负面影响
电视不仅对儿童社会化有负面影响,对于成年人,沉溺电视或者过多地依赖电视信息也会造成一些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电视对社会的虚幻描述带给人们错误的认知。电视对社会形态的描述遵循的是电视的逻辑而非现实的逻辑。所谓电视的逻辑是以追求高收视率为导向的,它强调的是电视节目的“好看”,有时这种“好看”会遮蔽真实的客观现实,所以,电视所建构的现实和实际情况是有差距的,也就会给观众的认知造成影响。
1.电视的培养理论
匈牙利籍的美国传播学教授格伯纳提出了电视的“培养分析”(cultivation analysis)理论,他通过一系列的社会调查研究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电视可以“培养”人们关于社会的观点和看法,尽管这种观点很有可能是错误的。
格伯纳在20世纪60年代做了这样的调查:按照60年代美国现实中的暴力犯罪的发生率和数量来计算,一个美国人在1周内遭遇或者卷入暴力事件的概率大概在1%以下。但是据格伯纳对美国三大电视网1976年至1978年在黄金时间段播出的1548部电视剧所做的分析来看,包含暴力内容的电视剧达80%,每部电视剧中出现的暴力场面平均为5.2次,与暴力场面有关的人物占出场人物的64%。这些数字说明,电视剧所传达的“符号的事实”和实际的社会现实间的差距是很大的。这种差距影响到人们对现实生活境况的准确判断。关于此,格伯纳等人于1976年继续就电视的接触量与人们对环境危险程度的判断之间的相关性进行了调查。这项调查表明,尽管现实生活中人们卷入暴力事件的概率在1%以下,但许多人却认为这种可能性在10%以上,人们对现实的认知和客观现实的真实情况之间出现了很大的偏差。而且调查还表明,无论人们的社会属性如何,属于什么性别、职业和年龄层,电视的接触量越大,这种倾向就越明显。类似的调查结果还有很多。格伯纳等人对电视剧人物进行分析后发现,美国电视剧出场人物中男女比例为3∶1(事实上美国人口中男女比例大约是1∶1),在社会总人口中仅占1%的律师、法官和警官在电视剧中却占了20%。他们认为,一般受众不可能对此类虚构作出明确的判断,而这会影响他们对现实世界看法的形成。观众会因为电视更关注男性而认为男性在社会中比女性更重要;同时,观众的内心会自然夸大律师、法官等在社会中的作用。
“培养理论”用调查毋庸置疑地证明了电视建构起的虚拟的社会现实会造成人们的认知误差。那么,电视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2.电视构建错误现实的动因及后果
(1)电视娱乐化功能的诉求。
一档电视节目乃至一个电视机构存在和发展的支柱都是收视率,而“娱乐”恰是收视率的保障。为了获得更高的收视率,电视媒介往往会刻意遮蔽现实生活中枯燥、呆板甚至冷酷无情的真实,而将现实生活中娱乐性的元素不断夸张放大,最后形成了让观众开心但与真实的社会生活脱节的电视景观。
比如,尼尔·波兹曼看出相对于现实生活当中的成人形象,电视对成人形象的塑造有相当的偏差。电视当中的很多成人其实和儿童没有区别,因为只有这样,电视节目才会具有娱乐效应。他一针见血地说道:“电视上的成年人并不认真对待工作(假如他们真的工作的话),他们不抚养儿童,不参与政治,不信仰宗教,不代表任何传统,没有远见,也没有严肃的计划,没有深入的对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曾暗示他们跟八岁的孩子有什么不同的地方。”[26]在我国当下风靡的一些电视游戏节目中,也能看到很多幼稚的成人,一本正经地做着各种弱智的游戏。这样的电视景观会让人们误以为生活是一场充满了娱乐气息的滑稽戏。成年人在现实世界中发挥着主角的作用,而孩子则根据成人所创建的社会环境和生活规则来生活,但泛滥的娱乐类电视节目带给成年人类似孩子般游戏的心情,它必然会影响到儿童和青少年健康、成熟心态的建立。
(2)意识形态的诉求。
电视节目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现实生活尤其是现实负面生活的反拨,这是主流意识形态对电视的要求。法国哲学家鲍德里亚说,传媒系统的信息是“在否认事物和现实的基础上对符号进行颂扬”。包括电视在内的大众传媒正在构造一个虚假的现实世界:“各类新闻中的伪善煽情都用种种灾难符号(死亡、凶杀、强暴、革命)作为反衬来颂扬日常生活的宁静。而符号的这种冗长煽情随处可见:对青春和耄耋的颂扬、为贵族婚礼而激动不已的头版头条、对身体和性进行歌颂的大众传媒——无论何处,人们都参与了对某些结构的历史性分解活动。”电视媒介用一种逼真的画面营造了一个美好的、理想的电视世界,这个世界用自己的美好遮蔽了现实世界的种种不如意,给人以快乐的幻觉。这是电视普遍意义上的意识形态功能的诉求。读书、思考有可能给人带来批判和反思的精神,但看电视更多地让人们认同这个社会,产生一种顺从心理。即便电视对一些社会负面进行了报道,但它在报道的同时也一定会给出一个正面的、光明的但其实是虚幻的解决方案。
所以,电视正做着这样的事情:“家庭在解体吗?那么人们便歌颂家庭。孩子们再也不是孩子了?那么人们便将童年神圣化。老人们很孤独、被离弃?人们就一致对老年人表示同情。还有更为明显的是:身体功能越是衰退,越是受到城市、职业、官僚等控制和束缚系统的围困,人们就越是对身体进行赞美。”[27]现实生活中所有的不快、所有的负面因素在电视中都有可能被化解掉,只有这样才能够满足人们日常生活中消遣的需要。但这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电视所带来的娱乐性消遣对于成人来说是一种逃避,等到白天重新面对真实生活的时候,他们内心的反差会油然而生,这更不利于他们的再社会化。因为对于观众来说,电视具有一种权威性的作用,经电视报道过的事情、被电视宣扬过的潮流都被他们认为是真的、合理的,但他们看不到的是被电视画面遮蔽的那部分内容,而这部分内容很可能是事物真正的本质所在。
苏珊·桑塔格曾经说过,照片是“我们通过照相机表现出来的东西对世界的理解”。这句话完全可以挪用到电视上,电视不仅仅是在传播特定的信息,而且它还在传递电视创作者对社会的理解。无论是娱乐信息的传递还是意识形态的表达,电视文化都表现出一种独有的美学特色,观众很容易在轻松愉悦的收视状态下完成了对社会的一种误读,而“再社会化”只不过是观众在感性愉悦中的附加收获而已。这种所谓的“成人再社会化”无疑对人的心智是个伤害,它不利于人们更好地适应社会。波兹曼面对美国电视的娱乐化大潮忧心忡忡地警告:“在一个科技发达的时代里,造成精神毁灭的敌人更可能是一个满面笑容的人(比如电视,作者注),而不是那种一眼看上去就让人心生怀疑和仇恨的人……如果一个民族分心于繁杂琐事(比如电视中碎片化的娱乐信息,作者注),如果生活被重新定义为娱乐的周而复始,如果严肃的公众对话变成了幼稚的婴儿语言,总而言之,如果人民蜕化为被动的受众,而一切公关事务形同杂耍,那么这个民族就会发现自己危在旦夕,文化灭亡的命运就在劫难逃。”[28]
面对电视文化的这种负面效应,人们一直在考虑如何抵制它,让电视媒介发挥健康的“社会化”的功能。抵制的方法有两种取向:一是电视创作的取向,即强调电视创作者要增强自己的职业伦理道德的建设,要为观众负责,相关的电视管理机构要出台相应的管理措施,控制电视文化的负面影响,要控制商业电视的发展,鼓励和促进公共电视理念的传播;二是电视观众接受的取向,即强调观众要自己建立健全的理解电视信息的知识结构和能力,如欧洲20世纪60年代开始兴起的“媒介素养”教育,在学校开设相应的课程,训练青少年抗拒大众媒介尤其是电视带来的“低水平的满足”,引导观众正确对待各种电视信息的冲击和影响。一种极端的观点干脆认为,要“砸烂电视”,用拒绝电视的方法来拒绝电视文化的负面影响。美国社会曾经有过号召大家“不看电视”的运动,号召人们在一个月的某一天或者某几天关掉电视,用节省下来的时间去读书或者从事其他活动。这些举措其实都难以真正消除电视文化的负面影响,因为人类有两个冲动是永恒的,一是电视机构“获取利益”的冲动,二是人们低层次的、娱乐性的精神满足的需求,因此,电视文化的负面影响必然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伴随人类的历史进程,要抗拒这种影响必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