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健康损失及其度量

2.1.2 健康损失及其度量

1.健康风险与健康损失

风险和损失是保险赖以存在的永恒的主题。现有的文献普遍把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以及发生后的结果作为风险的两个维度(王翌秋,2012)。健康风险,是指在人的生命过程中,由于自然界、社会和人类自身发展的诸多因素导致人死亡、疾病或者伤残的风险。

健康风险一方面是指发生健康风险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是指发生后的结果,即健康损失。健康损失包括个体生理的不适和痛苦、由于就诊带来的费用、由于劳动力丧失带来的收入的减少等。健康损失又包括死亡的损失和疾病的损失两个方面。

健康损失是健康水平的一个方面的反映。正是由于健康水平测量的复杂性,导致了健康损失度量的复杂性。(https://www.daowen.com)

2.健康损失的度量

可以用货币来度量的健康损失主要有:过早地死亡、疾病、医疗费用的开支的增加、病休造成的收入的损失、精神或心理上的代价等(韩茜,2011)。

对于过早地死亡的健康损失的度量有两种,一种是人力资本法,一种是支付意愿法。对于生命价值的人力资本理论研究得比较成熟的当属人寿保险经济学Huebner,人的生命价值是指个人未来预期实际收入或服务减去自我维持成本后所剩净收入的资本化价值。而用支付意愿法评估生命价值的前提是人的生命可以用一个人为降低死亡风险而愿意支付的货币金额来计量。支付意愿法又包含工资-风险法、条件价值法和消费市场法。工资-风险法通过分析一个人的工资与其工作风险之间的关系来估算生命价值;条件价值法是给定一个假定情景,请被访者在货币和风险之间进行直接权衡来估算生命价值;而消费市场法关注的是人在进行消费决策时,风险与价格之间的权衡;支付意愿法已成为国外学者评估死亡的健康损失的主流方法(梅强等,2007)。

而对于疾病的健康损失的度量主要是疾病成本法。疾病成本法是指所有由疾病引起的成本,包括病休造成的收入损失与医疗费用(包括门诊费用、住院费用、药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