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 我国现有医疗保险损失数据的特点

3.1.2 我国现有医疗 保险损失数据的特点

在3.1.1节所列举的医疗数据可能的来源中,我们目前可及的是官方公布的公开数据、相关的调查报告、相关的文献、相关机构数据库中调取的数据以及自行组织的专题研究调查。每类数据源有各自不同的特点:

(1)官方公布的公开数据:这里数据能比较全面反映我国以及各地区医疗损失水平,不仅包含了总量上的指标,比如卫生总费用以及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例,还包含了平均意义上的个体指标,比如人均卫生费用、综合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疗费用、综合医院出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以及综合医院出院病人日均医疗费等,能简单明了地显现医疗损失水平的地区差异。此外,此类数据还显示了30种常见疾病平均住院医疗费用水平,但是此类数据信息仅给出了平均指标,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①平均值的核算是从医疗服务的提供方角度来测算的,门诊病人次均医疗费用=(医疗门诊收入+药品门诊收入)/总诊疗人次数;出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医疗住院收入+药品住院收入)/出院人数;出院病人日均医疗费=(医疗住院收入+药品住院收入)/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其没有完全反映医疗消费者的真实消费水平。②医疗损失水平仅用平均值来衡量有失偏颇,特别是当医疗损失存在少量但大额的医疗费用时,均值水平往往显得过高了。③缺少个体数据,很难掌握医疗损失的不确定性。

(2)相关的调查报告和相关的文献:此类信息一般在个体数据上进行了分析,给出了较多的数据特征,比如《2008年中国卫生服务调查研究——第四次家庭健康询问调查分析报告》不仅给出了调查地区的平均医疗费用支出,还给出了其他一些指标进行了补充。而更多的文献针对不同的需要研究不同的数据,比如有单独研究老年人口的、有单独研究某一种疾病的、有单独研究某地区医疗保险人群的等等,分析的程度也有不同,从简单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到建立准确合适的统计模型。这些信息多多少少从各个方面反映出一点医疗损失的特征,但是比较零散,角度单一。

(3)从相关机构获取的数据:包括医院、社保机构、商业保险公司以及再保险公司。医院数据的特点是:①非常庞杂,要在其中找到相关有用的信息并做分析比较费时费力。②由于来源渠道有限,可能仅能获取到为数不多的几家医疗机构的数据信息,不能全面反映出一个地区的医疗损失水平。③样本足够大,可以做最细致的统计分析。④有医保的信息,可以单独分析医保人群的医疗损失。⑤除了医疗费用以外,还有足够详细的自变量信息,包括性别、年龄、职业、地区、住院天数以及费用的详细的构成等等。社保机构数据的特点是:①专门针对保险人群。②可以全面反映出某地区参保人员的医疗损失水平。③样本足够大、变量足够细致。④除了医疗损失数据外,还有医疗保险补偿的信息。⑤其缺点是局限在医保人群内,没有反映出普通人群的医疗损失,必须考虑保险因子的因素。商业保险公司数据的特点:①是医保精算人员第一手的资料,满足同质风险池的假定,可以更细致地分析医疗损失的影响因素,比如保障层次以及补偿给付方式等问题。②有些刚开办的险种可能参保人员不够多导致样本数据稀少。③可能由于保险公司数据库的不完善,没有形成标准的疾病代码,所以在考虑疾病因素时会比较麻烦。再保险公司数据的特点:可能是行业中多个保险公司数据的整合,可以反映出整个行业医疗保险的特征,但不能反映特定的保险机构的赔付特质。

(4)自行组织的专题调查:此类数据一般是在明确了调查目的后采用科学的抽样调查方法得到的个体数据:①更有针对性,可以固定在某个地区某类人群上。②不仅可以得到直接医疗费用信息,还可以得到间接医疗费用信息。③纳入考虑个体经济水平,因为这可能是影响医疗费用支出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是此类调查需要足够的经费以及人员的支持。

此外,通过动态的跟踪调查得到的个体纵向数据(Longitudinal Data)无疑不仅能全面反映某一年度的医疗损失水平,更能反映出医疗损失水平的变动情况和趋势。

然而在医疗保险精算中,不同来源的医疗损失数据有不同的特征,在使用时要注意其适用性,选择合适的模型。但除了数据本身之外,更重要的是从特定的医疗保险产品的经营中得到经验分析,从而对风险的控制和精算定价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