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3 基于精算模型的社会医疗保险筹资测算方法
社会医疗保险基金遵循收支平衡原理

其中,
表示年初的储备金,
表示第t年的保险筹资比例(所缴保险费占收入比例),
表示第t年参保者的总收入,
表示折现率,v=1/(1+i),
表示第t年的医疗保险总支出。公式反映了基金收支平衡的规律,对于包括现收现付模式和完全累积模式在内的各种基金筹集模式都有效(陈滔,2011)。
城镇职工缴费费率常依据职工工资总额及收入的一个固定比例来确定,而医疗保险基金从支出角度看包含医疗保险损失、风险储备金和管理费三部分。由于风险储备金固定,管理费单列,所以医疗保险基金基本上只要覆盖医疗保险损失即可,因此对于缴费费率的测算归根结底是对于医疗保险损失的测算。
城镇居民和“新农合”(部分地区已经统筹为城乡居民)的缴费根据一个地区的人口、经济资料、医疗费用状况、保险计划的赔付经验等因素来综合确定的,因此,医疗保险计划覆盖地区医疗费用支出总额的估计是确定费率的关键;在此基础上还要考虑医疗费用增长、医疗保险计划的补偿范围、补偿比例、补偿额度以及补偿方式等才能准确地估计出该医疗保险计划的总给付成本。
具体地,对医疗保险损失的估计一般按照四部分来测算。年人均门诊次数、年人均住院次数、次均门诊费用、次均住院费用。对于这四部分的测算方法就是所谓的四部门模型,常用广义线性模型来估计(人均门诊次数和人均住院次数常用的Logit和Probit 、次均门诊费用和次均住院费用用的对数线性模型都是广义线性模型的特例)。然后在医疗费用的基础上再考虑医疗费用的增长、保险刺激作用以及补偿比等因素,更细致地,在每部分内还需区分医院级别。
粗略地:每人年缴保险费=次平均门诊费用*门诊补偿比*每人年平均门诊次数*(1+门诊费用增长因子)*(1+保险因子)+次平均住院费用*住院补偿比*每人平均住院次数*(1+住院费用增长因子)*(1+保险因子)
我们看到,社会医疗保险保费的测算,是以医疗损失为基础,再附加考虑补偿比和保险因子,而不是直接以医疗保险损失为依据的,这种测算忽略了起付线、封顶线以及其他因素随最终医疗保险赔付的影响。
综上所述,无论商业医疗保险还是社会医疗保险保费的基础都是最终的医疗保险损失,而且医疗保险损失比医疗损失更难把握,因为它比医疗损失所受的影响因素更多。
【注释】
[1]资料来源:《2009中国卫生统计年鉴》,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zwgkzt/ptjnj/year2009/t-5.files/sheet042.htm
[2]在国外,以美国为例,商业医疗保险主要分为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其中补充医疗保险又可以分为住院津贴保险、补充型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特殊疾病医疗保险以及特种医疗费用保险。
[3]2006年保监会颁布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根据医疗保险的给付性质,医疗保险分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